魏源的哲学思想
魏源(1794—1857),原名远达,字默深,湖南邵阳人。他出身于下级官吏家庭,自幼勤奋好学。早年潜心王守仁的心学,后从刘逢禄学《公羊春秋》,注重经世致用之学,主张兴利除弊,与龚自珍齐名,时人以“龚魏” 并称,他 29 岁中举,52 岁中进士,曾任江苏东台、兴化等县知县、高邮知州等职。鸦片战争爆发后,曾做两江总督幕僚,亲身参加过抗击英国侵略军的战斗。他痛感亟待变法图强,在《海国图志》中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 的主张。晚年,先居兴化整理著述,继居杭州“寄僧舍”潜心佛学。1857 年病逝,魏源著述较多,最主要的是《古微堂集》,其中的《默觚》是他的哲学代表作。1976 年中华书局出版了新编的《魏源集》。
同龚自珍一样,面对清王朝的腐朽统治和当时不断受西方列强欺辱的现实,魏源深感封建制度的衰落,认为必须进行切实的改革。
为了寻求国家富强的道路,论证改革的必要,魏源考察了古代历史,形成了他的历史变易观。他认为,历史是不断变化的;变不是人为的,而是“自变”,是“大势所趋”,“会运所趋”,不论是圣人祖宗还是天地都不能阻止。他在《周书·顾命篇》中,极力阐发了他的“变”的思想。他说:“秦起戎翟,以并天下,则知天下大势所趋,圣人不变之,封建也必自变。”春秋时,“惟王道变而霸道,道德变而功制,此会运所趋,即祖宗也不能听其自不变。”唐虞以前,“天地所覆,皆得而治之,其政令灾祥祸福,一以天治,而不纯以人治。”颛顼始,“纯以人治,不复以天治。”“以人治不复以天治,虽天地也不能不听其自变”。魏源的历史变易观不但指出了“变” 的必然性,而且包含有某些历史进化观念。他肯定今胜于古,说:“后世之事,胜于三代者三大端:文帝废肉刑,三代酷而后世仁也;柳子(柳宗元) 非封建,三代私而后代公也;世族变为贡举,与封建之变为郡县何异?”① 所以,魏源极力倡导变法,指出,“天下无数百年不弊之法,无穷极不变之法,无不易简而能通变之法”②,呼吁“变”以寻求出路:“法久弊生,因时
③ 《五重证义》。
① 《长短言自叙》。
② 《尊命二》。
① 《默觚下·治篇九》。以下所引《默觚》均见中华书局 1976 年版《魏源集》。
② 《魏源集·筹鹾》。
制变”,“变古愈尽,便民愈甚”③。
显然,魏源的思想中包含积极的、合理的因素,反映出他反守旧、求革新的精神。但是,他的这种变易进化观又有很大的局限性。他一方面说“天下无数百年不弊之法”,一方面又说“君子不轻为变法之议,而惟去法外之弊,弊去而法乃复其初矣”④。在他看来,变的只是现象的东西,而根本的东西是不变的。他说:“气无一息不变也,其不变者道而已。”⑤在他心目中, 作为根本的“道”即封建制度及三纲五常是永恒不变的。魏源的思想,反映了这一时期地主阶级思想家既想改变旧制度的积弊,又不能彻底与旧制度决裂的矛盾状况。正因为如此,当魏源的革新主张不能实现的时候,他自己就只能遁入老庄、佛教中去“求出世之要”了。
在认识论上,魏源关于知行关系的论述是引人注目的。在中国哲学史上, 围绕知和行的关系问题,曾有过长期的争论。王夫之批判朱熹的“知先行后” 论和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论,提出以“行”为基础的唯物主义认识论。王夫之强调知行相统一,而把行看作是知的来源和基础。颜元继承了王夫之的“行先知后”论,特别强调“习行”对人们认识的重要作用。魏源发展了他们的思想,在更深、更广的程度上赋予行以实践的意义,在认识论上是作出一定贡献的。
他明确地主张先行后知,不行则不知。他说过一段著名的话:“及之而后知,履之而后艰,乌有不行而能知者乎!”他强调了行对知的重要作用, 主张行是知的来源和基础,具有明显的唯物主义倾向。他进而举例说:“披五岳之图,以为知山,不如樵夫之一足;谈沧溟之广,以为知海,不如估客之一瞥;疏八珍之谱,以为知味,不如庖丁之一啜。”①所以,“善琴弈者不视谱,善相马者不按图,善治民者不泥法;无他,亲历诸身而已。”②在这里, 他强调了“亲历诸身”即直接经验的重要,认为是否“亲历诸身”,对认识事物的真伪、深浅皆然不同。关键在于这些人对这些事物曾经亲身“及之”、“履之”,直接经验积累得多了,对事物就能认识得比较清楚,而不必拘泥于书本。魏源不仅强调直接经验的重要,而且非常重视后天学习——即间接经验的作用。他认为,接受间接经验,学习他人的知识,是获得知识的重要途径。
魏源承认人的天资有差别,但他认为这种差别不是不可以改变的。他讲到:“敏者与鲁者共学,敏不获而鲁反获之;敏者日鲁,鲁者日敏。”①意思是说,天资聪明的人与天资愚笨的人一起学习,聪明人不努力,结果愈来愈笨;愚笨的人努力,结果愈来愈聪明。在魏源看来,即使有了聪明的天资, 如果没有后天的努力,也不能获得智慧,反而会变得愚笨;相反,即使天资较愚笨,如果后天努力,就能获得智慧,变得聪明。也就是说,智慧、才能的获得,主要要靠后天人为的努力,经过后天的努力,完全可以改变天资的
③ 《默觚下·治篇五》。
④ 《默觚下·治篇四》。
⑤ 《默觚下·治篇五》。
① 《默觚·学篇二》。
② 《默觚·治学篇五》。
① 《默觚·学篇二》。
自然差别。经过学习,“中人可易为上智”②。
魏源重实际,讲实效,主张用行动的效果作为辨别是非、好坏的尺度。魏源承认人们认识中存在“是”、“非”、“对”、“错”的可能性。那么怎样辨别认识中的“是”、“非”、“对”、“错”呢?魏源提出了“验诸实事”、“质诸人人”的观点。他说:“以匡居之虚理验诸实事,其效者十不三四;以一己之意见质诸人人,其合者十不五六。”③意思是说,经过事实的检验证明,坐在房子里想出来的空洞道理是没有什么实际效用的;经过与众人的商量证明,个人的意见是不那么全面的。因而,一个认识、意见是否正确,要经过实际的检验,要听取众人的反映。在《皇朝经世文编序》中, 魏源说:“善言心者,必有验于事矣。”这指的是,思想的东西必须接受客观事物的检验,看它是否符合客观实际;他又说:“善言古者,必有验于今矣。”这是指,古代的东西必须用今天的事实来检验,看它是否适合于当前的实际。魏源认为,古今的情况不一样,不能用同一标准去要求它们。“执古以绳今,是为诬今;执今以律古,是为诬古;诬今不可以为治,诬古不可以语学。”他主张,“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斯于利民”,“变古愈尽,便民愈甚”①。在魏源看来,社会国家制度的变革是否妥当,是否可行,要以是否“利民”、“便民”作为衡量的尺度,而不是以某人或某种主观意志作标准。在改革社会弊病方面,他提出要“以实事程实功,以实功程实事”,主张“毋冯河,毋画饼”。就是说要用实际行动来达到实际效果, 要用实际效果来权衡实际行动。这种明显的唯物主义倾向,正是他的“及之而后知”的观点在检验是非标准问题上的体现。
我们可以看到,魏源的认识论包含有比较丰富的唯物主义思想,特别是他所讲的“行”,是人们生活中客观存在着的各种实际活动,已具有实践的意义,而不属于纯粹主观观念性的东西。魏源把这种“行”看作是人们认识的来源和基础,已经初步看到了实践在人们认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但是, 在魏源的认识论思想中存在着严重的缺陷。他正确地强调了经验、习行,但当论及理性认识时,则还拖着一条先验论的尾巴。他说:“人之心即天地之心,诚使物交物引之际,回光反顾,而天命有不赫然方寸者乎?”在他看来, 认识就是“回光反顾”以唤醒心中固有的天赋,只要“回光反照,则为独知独觉;彻悟心源,万物备我,则为大知大觉。”②魏源对于“行”的理解,从“行”的内容来看,也还包括一些封建道德的践履笃行的色彩。同时,他对实践的看法基本上还是直观的,不可能从理论上进行抽象的概括,对实践和认识的相互关系也没有作出系统、科学的说明。
此外,在魏源的哲学中还有一些落后的思想,如他主张鬼神之说,认为: “鬼神之说,其有益于人心,阴辅王教者甚大,王法显诛所不及者,惟阴教足以慑之。”①又如,他主张天赋“性善”论,认为:“仁者,天地之心也, 天生一人,即赋以此种子之仁”,只要发扬心内之“仁”,即可达到“众善
② 《默觚·学篇二》。
③ 《默觚·治篇一》。
① 《默觚·治篇五》。
② 《默觚·治篇五》。
① 《默觚·学篇一》。
齐归而性大成矣”②。
关于魏源思想的历史地位,后来梁启超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中评价说:“新的思想之萌蘖,其因缘不得不远溯龚魏。”这表明魏源当属近代思想启蒙的先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