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座里程碑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
从《人类环境宣言》到 1992 年 6 月,整整是廿年。这期间尽管人们的环境意识大大增强了,但是全球环境恶化的趋势、经济发展的问题仍十分突出。环境和发展,关系着人类的生存与繁衍、前途与命运,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现代文明创造了巨大财富,也破坏着地球生态系统,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
环境问题不是孤立的,它总是与社会、经济发展相伴随的。不同的社会、经济状况,环境问题的特点也不一样。发展中国家的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灾害肆虐、工业污染严重,主要由于发展不足造成的,人口暴增、食物不足、技术落后,过度开发和廉价出卖已渐枯竭的矿产资源,又进一步加深了贫困, 陷于人口、环境、资源与发展之间恶性循环之中;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的情况就不同了。发达国家在工业革命后 200 年的工业化过程中,通过大量消耗资源、大量向自然环境中排放污染物的生产方式和高度消费的生活方式,这种不恰当的发展方式,使仅占世界人口 20%的工业化国家,消耗着世界 70
%以上的能源和资源,从而导致资源紧缺、气候变暖、臭氧层损耗等全球性生态危机。因此,如何解决全球环境问题,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如何才有利于加强国际间合作、促进世界环境与发展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就成了 1992 年联合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环境与发展大会的中心议题。
里约会议是继 1972 年瑞典斯德哥尔摩的人类环境会议之后,规模最大、级别最高的一次国际会议,参加会议代表 1.5 万人、183 个国家、102 位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被称为“全球高峰会议”。联合国秘书长在大会开幕词中说,今天是个历史性的日子,它象征着联合国组织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在他的任期内,将把环境与发展作为主要任务。
整个会议进程中,官方、民间团体开展了广泛的商讨、交流活动,加深了了解和友谊。最后大会通过了 5 个保护世界环境的重要文件:《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21 世纪议程》。
《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包括一个简短的前言、指导各国行动的权利与义务原则 27 条。《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概述了气候变化是人类共同关心和忧虑的问题,“决心为当代和后代保护气候系统。”规定了公约内容的定义、目标、原则、承诺等 26 条。《生物多样性公约》也包括序言及目标、原则等
42 条,还有涉及仲裁等问题的附件两个。《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是“关于所有类型森林的管理、保存和可持续开发的无法律约束力的全球协商一致意见权威性原则声明。”包括原则、要点等 15 条。《21 世纪议程》,它是一个广泛的行动计划,呼吁“全球携手,求得持续发展。”
如果说 1972 年的人类环境会议是人类与环境的第一个里程碑,那么1992 年的环境与发展大会是第二个里程碑当之无愧,正像大会主席、巴西总统所说的,这次大会必将载入人类发展史册。大会竖起的“地球誓言”签字墙上的文字:“我保证竭尽全力为今世后代把地球建成一个安全而舒适的家园。” 绝不仅是上面的中、英、西班牙、阿拉伯、俄、葡、法 7 种文字而是写下了全球人类的共同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