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政策的外延

信息政策是一个多层次、多视角的政策体系。从信息政策管理的区域范围看,它可以分为国际信息政策、国家信息政策、部门信息政策、地区信息政策、基层单位信息政策。国际信息政策是指导两国以上信息活动的原则和纲领。国家信息政策是指导国家信息产业的发展,协调全国各级信息机构和各种信息力量的策略原则和行动纲领。部门信息政策、地区信息政策和基层单位信息政策,除了反映本部门、本地区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外,在政策上、总体指导思想上应遵循国家信息政策的基本原则,体现出信息政策体系的系统性、连续性和整体性。

从管理视角来看,信息政策可划分为宏观信息政策和微观信息政策。宏观信息政策是指一个国家信息产业中长期发展的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方针和步骤。微观信息政策是指某一地区、部门或某一领域,以及某一基层单位在某一短时间内为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结合当地、当时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局域(部)或专项性的信息发展政策。实际上,宏观信息政策和微观信息政策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只是概念上的相对意义,某些高层次的微观信息政策在低层次看来可能就是宏观信息政策。

从管理的职能来看,信息政策可划分为信息产业政策、信息服务政策、信息技术政策、信息人员政策、信息自身的开发政策、信息协作政策等。

  1. 信息产业政策,即有关信息生产、信息流通、信息对外贸易与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政策。

  2. 信息服务政策,即信息作为商品,面向市场进行经营流通的政策。

  3. 信息技术政策,即有关世界各国在大力发展信息技术方面所制定的一系列相关政策。

  4. 信息人员政策,包括:①对开展信息专业教育、培养未来信息工作人员的教学机构而制定的专业发展、学科评估、及鼓励专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②对现实的信息工作人员的资格条件、认职晋升而做的明文规定等。

  1. 信息自身的开发政策,即对信息自身进行的采集、加工 利用而制定的相应政策。

  2. 信息合作与交流政策,为国际间进行信息源交流与合作而制定的有关政策。

从内容上来看,信息政策包括两个方面:

  1. 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的有关发展和管理信息产业的方针、原则和办法。

  2. 涉及信息的采集、处理、传递和利用的资源分配的有关团体和组织的决定。

实质上,信息政策是信息组织管理工作的措施与规则。在信息政策中, 信息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政策,以及相应的人事缺席和信息经费管理制度等, 都体现了特定生产关系下信息组织管理的基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