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多彩的民族歌舞

我国各民族的歌舞是十分丰富多彩,体裁形式多种多样,各民族有不同的风格,即使是同一个民族的歌舞,因流传地区的不同,又有不同的特色。许多民族的歌和舞两者很难截然分开,往往歌舞并重,有的以歌为主,

以舞为辅。

藏族的“囊玛”,(原意为“室内”,即在室内行的歌舞)就是以歌为主,以舞为辅的古典歌舞。“囊玛”的音乐结构可分为三个部分:引子→歌曲→舞曲。引子部分是器乐合奏,约有十小节比较短促的乐曲,不唱不跳, 给歌舞者起准备的作用。歌曲是主要的部分,歌声抒情柔美,器乐起到伴奏的作用,边歌边舞,舞蹈动作不多。前后一部分是器乐演奏的速度稍快、节奏跳跃的舞曲,舞者随音乐起舞,气氛热烈。

藏族另一种民间歌舞“堆谢”(“堆”是指雅鲁藏布江上游地区,“谢” 原意为“歌舞”,即流行在这一带的歌舞),由于表演时多用脚踏地歌舞, 发出“踢踏”之声,曾被名为“踢踏舞”。“堆谢”分两种:一种叫“降谢”, 其结构由引子和歌曲两部分组成,曲调悠扬抒情,速度较慢。另一种叫“觉谢”,其结构由引子、歌曲、结尾三部分组成,曲调欢快热烈,速度较快。

《正月十五那一天》是属于“觉谢”。这首歌舞歌唱了唐代文成公主嫁给赞普松赞干布时,藏族人民隆重欢迎的情景。

丰富多彩的民族歌舞 - 图1“弦子”是藏族流传最广的一种歌舞,原名叫“戛姆谢”,在巴塘叫“耶”, 在西康叫“巴耶”。因为这种歌舞原来采用名为“比旺”(牛角为筒子、马尾为弓子)的拉弦乐器作伴奏,后来为胡琴所代替,因此被人们称作“弦子舞”或“巴塘弦子”。“弦子”的曲调简短,一般由上下两句或四句组成, 没有单独的器乐演奏的舞曲,器乐随着歌唱伴奏。歌舞时

马呀几松啦》,是一首具有代表性的“弦子”。

维吾尔族的歌舞在少数民族中是最突出的,体裁形式多种多样,既有短小的结构,也有篇幅长大的结构。

歌舞中流行较广的是由一对男女表演的双人歌舞。这种歌舞的音乐结构

2比较短小,一般是上下两句,多用 节拍。乐器伴奏一般也是采用下句的曲

4

调,既作为前奏,也作为过门,给表演者准备和间歇之用。《新疆是个好地方》是一首较有代有性的,《阿拉木汗》也是一首双人歌舞。

“赛乃姆”是流传新疆各地的维吾尔族集体歌舞,每逢节日或“麦西热普”(民间的娱乐晚会),常常表演这种歌舞。“赛乃姆”是由几首歌舞组合而成的,是一种歌舞套曲。各地的“赛乃姆”的结构组合相仿,但曲调各不相同,采用不同的调式、节拍、速度作为对比。其共同的特点是轻快活泼, 以热烈情绪结束。为了区别不同地区的不同“赛乃姆”,一般都冠以地名, 如《喀什赛乃姆》、《伊犁赛乃姆》等。

“木卡姆”是维吾尔族的古典音乐,它综合了歌曲、歌舞和器乐三种不同的体裁,共有十二套,每套又由四个部分组成,即:木卡姆、穷拉克曼、达斯坦和麦西热普。每一套的穷拉克曼中都有名为“赛乃姆”、“朱拉”、“大赛勒克”等歌舞。“麦西热普”(木卡姆的第四部分)则全系由三至五、六首歌舞组成。这些歌舞音乐篇幅长短不一,“赛乃姆”、“朱拉”等属于短篇,在木卡姆中作为单一的歌舞出现,“麦西热普”则属

2 3 4

于长篇,它是以歌舞组曲形式出现。节拍较多样,不但有 4 、 4 、 4 节拍,

7

而且常采用 8 的节拍。音乐轻快,节奏活泼则是它们的共同特点。这些歌舞

音乐,用于双人歌舞或集体歌舞。

蒙古族的“安代”是一种集体歌舞,它的结构也是由若干首歌舞组成, 例如流传于哲里木盟的“安代”,就是由十首不同的歌舞组成,它采用三种

2 4

不同的调式(商、徵、羽调式)和不同节拍( 4 和 4 )作对比。每首歌舞都

比较简短,一般有上下两句或四句头两种。歌舞时由一人领,众人和,边唱边舞,情绪甚为热烈。

云南彝族的歌舞“高斯比”,流行于弥勒西山的阿细人中,又被人们称之为“阿细跳乐”。据说是由古老的歌舞发展而成的。阿细青年在节日里歌舞时,男的吹笛子和弹大三弦,女的一边拍手一边舞蹈,至兴高采烈之时,

便唱起《跳乐歌》。歌曲特点鲜明,曲调由1,3,5三音列构成,采用 5

8

节拍,衬词“哎伊”都是在每小节的第四和第五拍的后半拍有规律的出现, 这是同热烈欢快的歌舞有关,是歌舞者吸气之处。

朝鲜族的歌舞甚为盛行,每当歌手们歌唱时,唱者和听者总是情不自禁

2 4 3 5 6 9

地手舞足蹈,因此,歌曲的节拍除了常用的 4 、 4 节拍外, 4 、 8 、 8 、 8

等节拍普遍运用。歌舞时常以长鼓伴奏,加强歌舞的节奏。少数民族歌舞的音乐结构形式,归纳起来有四种:

第一种是用一首民歌唱多段歌词,表演时反复演唱,载歌载舞。歌曲比较短小,一般多为上下两句或四句。表演时,常常把歌曲的最后一句旋律以乐器演奏,作为歌舞的准备和间歇之用。这种音乐结构,一般用以表现内容较为单纯的节目,在各个民族的歌舞中广泛运用。如藏族的“弦子”,维吾尔族的《阿拉木汗》等双人歌舞。

第二种是既用民歌,又用舞曲,把两者结合进来。这种结构形式,一般都有简短的器乐引子,作为歌舞的准备,然后接以歌曲部分,歌曲部分用一首民歌演唱多段歌词,边歌边舞,以歌为主,以舞为辅。歌唱之后接舞曲, 歌止舞起,以舞蹈为主。如藏族的“囊玛”、“堆谢”等。

第三种是把几首民歌有机地结合起来,再加上器乐的引子和间奏,组成一种中型或大型的歌舞套曲。这种结构形式,在音乐上形成了调式、调性、节拍、速度等方面的对比,音乐上较为丰富。如蒙古族的“安代舞”,维吾尔族的“木卡姆”、“赛乃姆”等。

第四种是只用一首或几首舞曲作伴奏,不带歌唱的乐舞,如流传在西南地区许多民族中的芦笙舞,傣族的孔雀舞,景颇族的刀舞等。只用打击乐器伴奏的有瑶族的长鼓舞,傣族的象脚鼓舞,壮族的蜂鼓舞,苗族的鼓舞,以及在许多民族中流传的铜鼓舞等。这些鼓舞都有不同的基本鼓点,不但在舞蹈时起伴奏作用,同时也用以表演不同的舞姿或队形。

以上几种音乐结构不同的歌舞,音乐的共同特点是旋律的歌唱性和节奏的舞蹈性。

歌舞是诗歌、音乐、舞蹈三者结合的艺术形式,是各民族诗歌、音乐和舞蹈高度发展的产物。载歌载舞的艺术之所以在少数民族中广泛流传,是由于它同人民的生活密切联系,形式活泼,易于掌握,群众喜爱,因此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至今仍然在人民音乐生活中起到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