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科研活动管理制度方法选编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要点及实施意见

一、九十年代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指导方针

(一)坚持为教育发展和改革实践服务的方向。中共中央十三届七中全会公报指出,今后十年要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这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非常关键的时期。根据中央上述总体部署,到本世纪末,我国教育工作奋斗的总目标是,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面向二十一世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教育科学研究要为此做出积极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要密切教育科研同教育决策、教育实践的联系,认真回答教育发展和改革中重大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实践的指导作用。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不懈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各个研究领域都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科学地总结我国教育实践的经验,并使之上升为理论,同时要重视消除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对教育理论的影响.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体系。

(三)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适应九十年代以至二十一世纪的需要,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体系、教育科学体系,必须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继承和发扬我国优秀文化、教育遗产,有分析地借鉴和吸收世界上一切优秀文化、教育成果。

(四)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已经中央确定,如何使之全面贯彻落实,并保证把德育放在首位,这是教育科研的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应力争在这方面的研究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坚持教育科研以应用研究为主,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支持和鼓励教育科研人员深入到教改第一线,认真调查研究,重视教育实践,努力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教育发展与改革的路子。

(六)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提倡不同学术观点之间的讨论,正确开展学术批评,促进教育科学的繁荣与发展。

二、九十年代教育科学研究的奋斗目标

今后十年我国教育科学研究的奋斗目标主要是:

——在“六五”、“七五”教育科学研究取得较大发展的基础上,争取在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所提出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的研究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八五”期间首先在关于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德育为首的研究、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的研究、关于城乡教育综合改革的研究、关于教育思想的研究等方面取得突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争取到本世纪末能比较清晰地勾划出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并给予系统深刻的理论阐述。

——加快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科学学科体系。争取若干有较好基础的学科在“八五”结束时能基本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学科体系。对基础较弱的和某些新兴的学科,要创造条件,争取有一批较高水平的成果出现, 至 2000 年初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学科体系。

——进一步提高教育科研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通过多种途径,争取用 5~10 年培养出一批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并初步形成学术梯队。要采取特殊政策和强有力的措施,力争今后十年内从教改第一线有突出成就的青年教育工作者中培养优秀科研骨干 100 人左右。

——强化教育科学研究的基础工作,健全全国教育科学情报网。建立和完善全国教育科学信息库,“八五”期间首先建立起中国教育会议资料库。完成与国际教育情报机构的联网,并面向全国提供服务。

——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教育科研体制模式,争取在五年内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科研体制。

——在有计划翻译国外有影响的教育论著,并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进行分析、评价的同时,有计划地选择一批能反映中国教育改革进程和代表中国教育科研水平的成果,广泛地进行国际交流。

三、“八五”期间教育科学研究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科学、准确地编辑马克思、列宁、毛泽东、邓小平等关于教育的论述及对教育有启示的其他论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 有计划地翻译国外有影响的教育论著,分析、评价其对中国的影响。

(二)总结历史经验,研究进一步改革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制度、管理体制等问题。

·认真总结建国 40 余年来的历史经验,特别是近十年我国教育发展与改革的主要特征和经验,研究如何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制度;

·继续深入研究教育方针、教育本质与功能、教育与人的全面发展、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等问题;

·把德育研究放到突出的重要位置,从德育整体改革出发,分层次、有重点地研究各级各类学校德育的对象、内容、途径、方法和领导管理体制等, 并系统地开展对学校教职工(重点是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研究;

·重视学制的研究。

(三)研究各级各类教育当前最急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如普通教育如何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问题、高等教育的结构改革问题,以及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国防军事教育、民族地区教育和不发达地区教育改革开展中的重大课题。

(四)加强对教育改革实验的研究与推广。

·深入开展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实验研究。

·开展课程、教材、教法、评估、考试等的改革实验研究;

·加强教育实验理论研究,提高教育实验的科学化程度;

·组织力量对已取得明显成效的教改经验加以系统总结,从中探索规律, 并上升到理论高度进行研究。创造条件,使已有较好基础的实验继续下去, 不断深化。要把教育实验成果的推广作为重要工作提到日程上来。

(五)继续加强基础性研究,如教育心理学、脑科学、中国文化传统对教育的影响等。这类研究也要注意与实际结合。

(六)继续加强比较教育研究。要从单纯研究外国教育转向从中国教育发展实际出发,重点进行中外教育的比较研究。同时,采取切实措施扩大教育科学研究的国际影响与学术交流。

四、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教育科研对提高教育决策科学文化水平、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高度重视、充分依靠教育科研,从各方面为教育科研创造良好条件。对列入规划的各级重点课题,更应给予充分的支持和经常的指导。

(二)整顿思想,改进学风。广大教育科研人员要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以马克思主义之“矢”,射中国教育之“的”。倡导“不唯书, 不唯上,只唯实”;“交流、比较、反复”的实事求是的学风,鼓励教育科研人员深入到教改实践中去,特别要采取措施,鼓励一批教育科研人员深入到不发达地区,进行调查研究,开展教育实验,和第一线的干部、教师共同总结经验,探索教育规律。

(三)改进重点课题的申报和评审。规划课题仍分为国家重点课题、部委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级。重点课题的申报采取上下结合的办法,即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制定并发布课题指南,面向全国公开招标; 同时,申请人也可根据规划的目标和任务,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自行提出课题申请。重点课题的评审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努力做到公正、平等、合理、准确,提高立题的科学性。

“八五”期间继续实行“滚动”的原则,根据课题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必要的调整,并依据条件逐年增加少量课题。

一般课题仍坚持“七五”的做法,可以列入规划,由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高校自行资助和管理。

各级课题的确立,都要处理好与“七五”有关课题的衔接,保证有较高的研究起点,防止低水平的重复研究。

(四)切实抓紧教育科研队伍的建设。各级教育科学规划都应确定队伍建设的发展目标,采取适当的倾斜政策,注重培养和使用中青年科研人员。各级课题的人员组成都要强调实行老、中、青三结合。自“八五”开始,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将拨出专门经费用于青年科研人员承担的科研课题,为青年科研人员的锻炼和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五)理顺教育科研体制,完整重点课题管理。制定《全国教育科研机构工作条件》,明确各级各类教育科研机构的地位、性质、任务及其管理体制。加强中央教科所的建设,赋予其在业务上对全国进行指导的职能并切实发挥其应有作用。尽快筹建教育教科院,在教科院正式建立之前,进一步加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对全国教育科研工作的统一规划、组织和协调。加强全国教育科研领导机构自身的建设,特别是加强学科组和规划办公室的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健全和完善对重点课题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健全教育科研成果鉴定、评价、推广及优秀成果评奖制度。

(六)增强教育科研经费,筹建教育科学基金。国家教委和各地教育主管部门都要逐年增加教育科研专项经费。争取“八五”期间建立国家教育科学基金,基金来源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并广泛吸收社会各方的集资和捐赠。同时强调教育科研经费的使用要力求节约,避免浪费,提高效益。

(七)有计划地开展教育科研管理的国际交流和重大教育科研课题的全面研究。“八五”期间,通过国际教育交流协会,由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规划办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 1~2 次考察访问,访问主要的国际组织和国家的教育研究管理机构,学习他们的教育科研规划和管理经验。“八五”期间,争取协助中央教科所和主要省市教科所通过教科文组织的“教育研究所所长会议”,建立更广泛的国际学术联系。关于合作研究,要从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出发,结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有关外国教育研究机构的中、短期计划内容,充分考虑财政方面的实际可能,确定有重大意义的国际合作研究课题。国家教委要为此提供必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