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的 W·Q

懿 声一只在大海上航行的船,船帆是一条飘扬的红领巾,高飞的海鸥是“维”

字的第一个拼音字母 W,小船是“权”字第一个拼音字母 Q。这就是通县马驹桥镇红领巾维权理事会的会徽。

1993 年 3 月,理事会接到一个同学投诉,反映英语教师因为同学没完成作业而发火,让同学把书本撕碎。一些同学产生对立情绪,表示以后再上英语课就罢课。理事会的干部感到问题严重,就深入班中了解情况。原来这个班有几名同学经常不完成作业,而且听不进老师的批评,有的同学甚至在课堂上起哄。这位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教师一气之下说:“既然你们不学, 就把书本撕了得了!”结果有几个同学真的把书本撕了。

事后,校长严厉批评了这位老师,老师也在班上做了自我批评,可是有的学生还是抓住老师的问题不放。这件事引起了理事会小干部们的思考:虽说老师做的不对,但那几个同学也有错误呀!于是理事会在全体会员中开展大讨论:要求大人们守法,我们应不应该守法?在理事会的引导下,同学们认识到不能光用《条例》和《保护法》要挟老师和父母,不能因为有了“保护神”,就以为谁也不能管我们了。《条例》和《保护法》不光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也对未成年人提出遵纪守法的要求。当同学们真正明白了权利、责任、义务之后,英语课的风波彻底平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