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说唱音乐第一节 概述

说唱又叫曲艺,是用来讲唱历史、传说、故事及文学作品的艺术体裁, 是音乐、文学和表演相结合的综合艺术形式。其音乐以叙述功能为主,兼有抒情功能。说唱音乐有与语言音调密切结合的特征。由于我国各民族以及民族内部各地区语言的不一致,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各种说唱音乐也就有多种多样的曲调,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

我国说唱艺术有悠久的历史。公元前 3 世纪战国时期荀子的《成相篇》, 是一篇兼用韵文和散文的作品,很像后来说唱文学的结构。成都出土的东汉时代的说书俑,也有利于证明东汉以前说唱艺术即已存在。汉魏的相和歌, 南北朝的各种长篇叙事歌,唐代民间流行的“说话”,以及佛教徒宣传教义的“俗讲”(变文)等,都可看作是说唱音乐的先导。

宋元时期,说唱艺术达到了成熟的阶段。当时城市繁荣,手工业、商业的发展,都市人民娱乐生活的需要,以及说唱音乐本身所具有的容纳长篇故事和表现复杂情节的特点,使说唱音乐成为市民所喜好的艺术形式,并有了固定的演出场所,即所谓的“勾栏瓦肆”。艺人们集中在这里表演,便于观摩和交流,大大推动了说唱音乐技艺的发展。同时,由于文人参与唱本的编写活动,对唱本文学水平的提高也具有促进作用。这时流行的曲种,有小型曲艺如“陶真”、“涯词”、“小唱”、“货郎儿”、“鼓子词”,也有集诸家腔谱而成的大型曲艺如“唱赚”和“诸宫调”。据记载,诸宫调为北宋勾栏艺人孔三传所创。其曲调来自唐、宋词调,唐宋大曲,宋代唱赚及当时流行的其他俗曲。表演形式以唱为主,兼而有说。唱时自击鼓,并有板、笛等乐器伴奏。音乐结构复杂、庞大,一般由同宫调数曲牌联成一个套数,再由不同宫调的若干套数共同组成一个完整作品。其音乐富于变化,可以叙述长大、曲折的故事情节。

明、清以来,说唱音乐的延续和发展表现为几种不同的情况。有些古老曲种,如“道情”、“宣卷”、“莲花落”等,随着时代的进展,不断更新, 一直流传于今;有的则因不能顺应时代发展,停滞不前而自行消亡;有的虽作为独立体裁已不复存在,但其艺术成就却被其他音乐体裁所吸收,使其积累的技艺与传统在别的艺术品种的形式内得以延续。例如货郎儿,明代时已不流行,但其音乐却一直保留在昆曲里;宋、元时期的唱赚和诸宫调,到明代已经衰落,但其音乐却被元明杂剧、传奇剧大量吸收。那些得以继续发展的说唱曲种,在传播、散布过程中与各地的方言和民间音乐相结合,有些并变换了主奏乐器,从而派生衍化出许多新的曲种。例如元、明时期的鼓词, 到清代中叶以后,在北方逐渐演化出各种大鼓,而在南方,则改用三弦、琵琶伴奏,形成为多种弹词。

说唱音乐采用一人多角的表演方式。在讲唱故事情节、塑造人物形象时, 叙事与代言相结合。演员有时是书中人物,有时又是说书人,并模拟出各种人物、角色的音色和口吻。在说唱音乐中,说与唱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说有唱,半说半唱,似说似唱。因此说唱既是音乐的艺术,又是语言的艺术。

说唱音乐在民歌、歌舞和叫卖货声的基础上形成,并成为戏曲音乐吸取养料的丰厚土壤。但同时,说唱音乐在成熟和完善的发展过程中,又大量吸

收了戏曲音乐的成就,并且给民歌、歌舞的进一步发展以启发和丰富。

据 1982 年调查,我国曲艺有 341 个曲种。其中汉族的曲艺曲种,按艺术风格大致分为评话、鼓曲、快板、相声四大类。汉族曲艺的音乐部分,根据主奏乐器、历史渊源、音乐风格及特点,大致归纳为鼓词、弹词、道情、牌子曲、琴书 5 大类。少数民族的曲种,由于民族情况和历史渊源较复杂,还难以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