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周恩来关心我国电影事业谈起

为了发展人民电影事业,抗日战争开始不久,延安就成立了抗战电影社, 开展了电影放映活动。

1938 年秋,奉周恩来指示,袁牧之、吴印咸带着一批摄影器材和胶片(其中有荷兰电影家约·伊文思赠送的一架摄影机),从武汉来到延安,在八路军总政治部领导下成立了延安电影团。延安电影团最初由李肃、袁牧之、吴印咸、徐肖冰等 6 人组成,初创时只有一个摄影队。在人力不足、设备极其简陋的艰苦条件下,土法上马,拍摄了《延安与八路军》、《生产与战斗结合起来》等纪录片。1939 年,该团成立了放映队,用 1 台 35 毫米和 1 台 16

毫米放映机和 3 台发电机为群众巡回放映。当时放映的影片除了延安电影团自己拍摄的纪录片外,主要是苏联原版片,如《夏伯阳》、《列宁在十月》、

《十三人》等。党中央领导十分关心电影的发展和壮大,敬爱的周恩来副主席在苏联治病回国时,带来了放映机,亲自为群众放电影,已传为佳话。

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进军,1946 年 7 月,钟敬文、伊明、翟强等同志组织成立了延安电影制片厂。 1946 年 10 月,东北电影制片厂在兴山市(今黑龙江省鹤岗市)成立。东影是在接收长春的日伪远东电影基地株式会社满洲映画协会的基础上成立的。东影成立之后,提出艺术片、新闻纪录片、科教片、美术片、翻译片、幻灯片、新闻照片等“七片生产”的口号,电影开始进入正规化建设和生产的阶段。

在新中国成立前后,东影向全国输送了大批电影干部,为建设中国电影事业做出了贡献。东影发行科于 1948 年 5 月扩建为东北影片经理公司,为以后建立全国的发行放映管理系统打下了基础。东影作为人民电影事业的第一个制片生产基地和培养人才、输送干部的大学校,孕育了新中国的电影事业, 因此被人们称作“新中国电影的摇篮”。1948 年,北平电影制片厂成立了。

1949 年 7 月,中华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在北平召开。会上解放

区电影工作者与国统区进步电影工作者胜利会师,从此,这两支在 30 年代左翼电影运动中形成,并在长期斗争中发展壮大的革命电影队伍重新汇集在一起,共同开拓,在周总理的关怀下,创建新中国的电影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