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独立发展的热带非洲诸王国

一、马拉维王国

马拉维位于非洲东南部的内陆地区。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中南非高原东南部的大部分;二是著名的东非大裂谷的南部,由马拉维湖和希雷河谷地组成。希雷河谷地海拔数百英尺,马拉维高原最高部分海拔 8000 英尺以

上。湖西高原的边缘是一系列台地和断崖,海拔自 4000—7000 英尺不等。高原上的地势从东向西倾斜,直至成为低地。湖东岸是陡峭的悬崖,利文斯敦山为其顶峰。海拔 2500 英尺以上的高原占马拉维陆地总面积的 3/4。高原与马拉维湖之间的狭长地带是湖滨地区,主要分布于湖的南岸和西岸,宽度为5—10 英里,面积约 3000 平方英里。马拉维湖是非洲第三大湖,长约 350 英

里,宽度从 10 英里到 50 英里不等,是希雷河的发源地。复杂的地形决定了

马拉维的气候复杂多变,每年的 12 月到第二年 6 月为多雨季,其它时间为旱

季。年降雨量从 25 英寸到 130 英寸不等,平均约 45 英寸。5%的地区年降雨

量低于 30 英寸(这是旱地耕种的最低雨量)。据研究,马拉维更新世的年降水量在现在降水的 50%—150%之间波动①。因此,马拉维无论是高原上的红、棕壤,还是低地的黑壤都适宜于作物发育生长,是富饶的狩猎采集场所。马拉维湖滨和希雷河谷地不仅雨量充沛,土地肥沃,水草肥美,还没有萃萃蝇的滋扰,适宜于农耕和放牧。传统的农作物有木薯、稻子、草米粟、高粱、指米、玉米等。这些都是易种高产的农作物。马拉维湖、马隆贝湖和奇乌塔湖、奇尔瓦湖都为捕鱼者提供了大量的鱼类资源。多变的地形和气候使马拉维的生态系统和自然景观丰富多彩,“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小小的马拉维竟有 53 个自然区。马拉维的原始居民是卡富拉人,他们住在地穴里,

从事狩猎、捕渔,农耕也有一定的发展。约在公元 300 年左右②,第一批移民进入马拉维,13—16 世纪班图人逐渐进入马拉维地区定居、建立国家。马拉维的湖滨地区和希雷河谷地是人口密集的地区;是人种聚集融合的场所和重新进行大规模迁徙的起点;是经济和政治的重心;也是东部、中部和南部非洲文化交流的枢纽。

在叙述马拉维古代史之前,我们首先应当弄清楚“马拉维”(Malawi) 一词的含义。从语源学来看,关于马拉维词义的传说有三种:第一种传说认为,马拉维是契奇瓦语中“火焰”(fire flame)一词,后来被一群先辈移民所采用。因为,他们从马拉维湖周围的高地上向下俯视大湖时,惊奇地发现它在阳光下闪烁着火焰般的光芒。第二种传说认为,新迁到湖滨的移民发现肥美的草地环绕着燃烧的湖,这群移民就以神奇的火焰命名这个地区。第三种传说是由著名历史学家 S·Y·恩塔纳收集的。他在自己的著作《契瓦人口述史集》中写道:“马拉维就是指炎热、低洼的土地,源于低湿土地上的热空气振动起来好像火焰”,于是迁入者便以火焰命名。这一地区指从北边的林塞佩河到南边的约翰斯顿堡的湖滨地区,这也是马拉维移民首先居住的地方。上述三种说法虽然不尽相同,但有三点是一致的。第一,马拉维的词

① B.Paehai(ed.),The Early History of Malawi,(《马拉维的早期历史》)Longman1972.P41。

② The Early History of Malawi,P71 。

义就是指火焰,或由光和热引起人的视觉出现错觉形成火焰,马拉维人就是火焰人。第二,都说到了湖滨地区。第三,都说到了采用马拉维这一称呼的是先辈移民。这说明马拉维移民与火关系极其密切,而且住在湖滨地区,那么,究竟是哪一支移民住在湖滨地区呢?这一支移民是否与火关系密切呢?从地理志来看,马拉维一词常指湖西南地区,同时也指古代的聚居地、

群山。关于马拉维常指湖西南地区这一点,国际史学界已基本达成共识。三位马拉维早期史的专家 S·Y·恩塔纳、W·H·J·兰吉利和 T·普赖斯对此都持相同意见。主要论据有两点:一是实地调查的结果。湖西南地区的居民把自己所在区域看成是原始的马拉维所在地。这种看法从古到今一直流传,没有改变。二是早期到达此地的旅行家留下了一幅珍贵地图,图上标出的湖西南地区就是马拉维王国。而这一地区之所以得此名是因为本地区最大的统治者把自己的第一个首都取名为马拉维。证据来自 1624 年住在太特的耶稣会传教士路易·马里亚诺写的一封信。在这封信中,马拉维这个名称以穆祖拉国王的首都的名义出现不少于 6 次,它坐落于离湖岸西南 1.5 公里之处。现代史学家经过严密考证,认为穆祖拉就是当地的主要酋长。马里亚诺本人并未到过这一地区,他的材料源于在此之前到过此地的其他旅行家的叙述,最重要的是加斯帕尔·博卡诺。博卡诺于 1616 年亲自到了湖西南岸的穆祖拉酋长国,但他的报告公布较晚。他认为,马拉维是穆祖拉酋长国的首都,但位置离湖比马里亚诺所说的更远。不管马拉维的准确方位在那里,穆祖拉酋长国的首都就在湖西南地区,而且取名为马拉维,这是毫无疑问的。穆祖拉是菲里族人,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所以,马拉维与菲里人有关系。恩塔纳根据自己实地调查所收集到的口述史料分析,认为菲里人习惯于称自己的聚居地为马拉维。据此,我们可以初步推论,马拉维可能就是菲里人的首都或聚居地。

马拉维一词也指山和皇家庙宇。当今马拉维境内至少有 4 座山称做马拉维,它们从北向南分别是卡西图山、恩克胡得兹山、米迪马山和恩桑杰山。在契奇瓦语中,菲里就是山的意思。在口述史料中,菲里常常就意味着“山之民”;从语源学来看,其词义是指在山顶露宿或在山顶修建居留地等。在这些山上,还建有庙宇。其中恩欣加和库鲁布维肯定是菲里人的,因为恩欣加是菲里人的第二位大酋长建立的,库鲁布维神庙是由把势力扩展到赞比西河北岸的菲里人酋长卡夫威蒂创建的。因此,无论是从聚居地、首都,还是从群山和皇家庙宇等地理志材料来看,马拉维都与菲里人有密切关系。

从民族史角度来看,马拉维人与菲里人有关。利文斯顿在探险过程中对马拉维人有所观察。根据他的记载,马拉维人分两部分,一部分在希雷河西岸和瓦姆库鲁马得兹河南岸之间的三角地带;另一部分在代扎山和湖滨之间地带。根据对奇克瓦瓦地区 1919—1928 年洗礼档案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占注册登记总人数 40%以上的菲里人主要来自这个区的西北部。这恰好是利文斯顿所说的马拉维人所在的区域,因此,马拉维人可能就是菲里人。30 多年后,哈里·约翰斯顿考查了这一地区。他写道,马拉维这个民族的名称已从希雷河谷地和湖滨地区消失了。有些学者据此对马拉维人可能就是菲里人提出了质疑。其实,在热带非洲,部族的同化和融合是一个自然的过程。马拉维人的消失与马拉维人可能就是菲里人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菲里马拉维人的消失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菲里人土地经常被日益崛起的其它族人所侵占。菲里人或被日渐强大的外族入侵者所同化,或沿山谷向高原地区迁移,

这主要是由恩戈尼人向北扩张引起大规模的部落兼并战争所致。二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菲里人传统氏族结构趋于解体。菲里人奉行图腾崇拜,当氏族解体时,部分支族因地制宜奉行新的图腾从而变成新的族体;部分支族转而崇拜其它氏族的图腾,加入别的部族。这样,最早由葡萄牙人加米托以及后来的拉瑟尔达看到的菲里马拉维人就消失了。

马拉维人与火关系密切,前面已从地理志和民族史角度证明菲里人可能就是马拉维人,那么,菲里人与火的关系怎样呢?火在菲里人的生产劳动、日常生活和宗教仪式以及政治统治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生活在低地地区的菲里人主要从事畜牧和农业。在旱季,人们多从事狩猎。为了猎获更多的动物,猎人常常放火烧林。在雨季,人们主要从事农业。在旱季即将结束时, 人们要烧荒以便耕种。火与人的成长、死亡也有关系。进入青春期的人和死人的茅草屋及其所用之物都要烧掉;同时还要举行化装神鬼戏仪式,之后要放火烧掉面具。因为火具有把人从一种状态过渡到另一种状态的神奇功能。没有火,人就不能长大成人,人死后亡灵也得不到超度升天。在菲里人神话中,只有酋长才能守护火并要使火永不熄灭。酋长只有在火庙中才具有神圣力量,才会得到人民的尊敬和服从。他从火庙中分发的芦苇草垫是生育力的象征,女孩子在青春期仪式结束时得不到它就不能生育。酋长去世,火也就熄灭了。圣火一灭,全国便处于无政府状态,人们就会随意烧杀抢掠,无所不为。只有当新酋长即位回到火庙后,火才重新点燃,国家就会恢复正常状态,人们也就能安居乐业。火还是已死酋长的灵魂具有降雨能力的象征。旱季结束时,人们在草地丛林放火,产生的浓烟与已死酋长的灵魂一起升天。烟云因灵魂的存在可以转化为雨云。人间如果需要雨,就要由酋长率领黎民百姓向已死酋长的灵魂祈求。例如,在布恩达山上的菲里人神庙,当地酋长每年 9 月都要上山放火“求雨”,所以,马拉维还被看成是这种灵魂的代名词。J·M·绍菲勒斯教授在马拉维做实地考察时所做的调查生动地证明了这一点。他指着恩桑杰附近的马拉维山问正站在路旁的三个当地人,“为什么这座山被叫做马拉维?”他们异口同声地回答:“难道不是因为灵魂吗?” 由此可知,这些有菲里人神庙的地区被称做马拉维,不仅因为菲里人有所有权,还因为它们是神圣的菲里灵魂——马拉维的所在地。菲里人与火关系密切,火在菲里人的生产和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总之,从口述史、地理志、民族史和现有文字材料可以证明;马拉维做为一个地名,就是指过去菲里移民所居住和控制的地区,即湖西南地区;马拉维做为一个民族名称,指菲里人。

马拉维人或菲里人何时进入马拉维,史学界尚有争论,大致有以下五种说法。第一种说法的代表人物是 E·A·阿尔伯斯①。他认为,马拉维人 14 世纪已从刚果河盆地迁移而来,到 16 世纪,他们已在赞比西河以北地区建立酋长国。得出这个结论的证据是:D·亚伯拉罕研究证明,菲里人与索科—奇隆戈人的移入是同时的。索科—奇隆戈人就是奉长尾黑颚猴为图腾的人,他们14 世纪移入马拉维。此后,阿尔伯斯的结论被许多人广泛引用,似乎具有一定权威性。第二种说法的代表人物是 H·W·兰格沃西。他在 1969 年提交给波士顿大学的博士论文《1890 年前的翁迪王国史:中东非契瓦族历史面面

① E.A.Alpers,“Ivory and Slaves in East Central Africa”(《中东非的象牙和奴隶》),London1975,P47.“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Africa”Ⅳ(《剑桥非洲史》第四卷),Cambridge1975.PP515—527.

观》中,梳理钩沉,追根溯源,发现阿尔伯斯是以一个没有证实的结论演绎出另一个结论。那个没有证实的结论是亚伯拉罕在 1966 年 7 月 11 日向国际

非洲年代学大会提供的口头交流中提出的。他说,索科—奇隆戈人 14 世纪似乎发现了津巴布韦的罗兹韦王朝,奇隆戈人是菲里人的从属。很显然,这很难证明菲里人是与索科—奇隆戈人同时到达马拉维的,许多人引用阿尔伯斯的结论是以讹传讹。更为可靠准确的说法应是:菲里人 16 世纪中期以前某时到达赞比西河北岸。第三种说法的代表人物是 W·H·J·兰吉利。他在其著名的《尼亚萨兰最早的居民》一书中指出,马拉维人 16 世纪到达现今的居住地。第四种说法的代表人物是约翰·派克①。他根据葡萄牙旅行家加斯帕尔·博卡诺 1616 年从太特到基尔瓦沿岸的一次陆上旅行的日记判断:17 世纪初, 马拉维各族人民已占据了南部以马拉维湖为界的这个国家。如果马拉维部族就是刚果河流域的卢巴族向外扩张的先锋(这点看起来是可能的),那么他们进入这个国家的时间可能是在 16 世纪中叶的某个时期。第五种说法是M·D·D·莱威特提出来的②。他认为,第一批到达赞比西河北岸的是由蒙加兹酋长率领的马拉维人,大约在 1550 年到达。日后看到的那些马拉维酋长国

仅是在 16 世纪下半叶和 17 世纪上半叶由先后移入马拉维的不同移民团体创

建的。定居的马拉维人国家的建立是 17 世纪上半叶穆祖拉崛起的结果。上述各种说法可谓见仁见智,各有道理,但都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仅从一种资料来源、仅用一种研究方法做出结论,如仅从葡萄牙人的文字材料做出推测等。这样做只能使纷繁复杂而又独具特点的热带非洲古代问题简单化, 从而失去历史研究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下面我们从语言学、民族学、口述史学和文字材料综合的角度来解剖这个问题。

从民族史和语言学角度来看,进入马拉维的移民并非铁板一块。根据 17 世纪葡萄牙人的观察,那时马拉维族除了菲里族外,还有另外的族群,它们也被称为马拉维人或是马拉维人的后裔①。这些族群分别是恩森加族、奇昆达族、契瓦族、津巴族、奇佩塔族、恩图巴族、姆博族、曼干加族、尼扬加族和尼亚萨族。其中除恩森加族外,其余各族都说尼扬加语的不同方言。这说明在 17 世纪以前,在赞比西河以南、马拉维湖以西地区已存在一个马拉维国家,这个国家的移民是在此以前的不同时期、分批进入的。从对这些不同族群所居住的村庄旧址的考古发掘结果来看:菲里人是在大圆石槽中和硬石上碾谷,其它族群是用小一些的、可携带的碾磨,而随身携带的碾磨明显地比大圆石槽硬石磨先进高明。由此可见,菲里人先于其它族群来到马拉维。根据马拉维人的正统传说,菲里人是由马济济·卡龙加率领从刚果河流域到达马拉维的,最早定居在姆祖祖以北的乔马山附近,然后向南迁移,部分同化、部分赶走了当地的卡富拉人,定都曼肯巴,然后按亲属关系进行大分封。伦杜在希雷河谷地获得封地。16 世纪后期,伦杜日益强大,与卡龙加互相争雄达半个世纪之久。他的勇士被称为津巴人。1590 年左右,葡萄牙多明各会牧师若奥·多斯·桑托斯亲眼看见津巴人从赞比西河谷向外扩张。这说明马拉

① 约翰·派克:《马拉维政治经济史》,商务印书馆 1973 年,第 71 页。

② M.D.D.Newitt,“The Early History of the Malawi”(《马拉维的早期历史》),in“ Journal of African History”1982 ,Vol.23:No.2,PP145—162.

① M.G.Marwick,“History and Tradition in East Central Africa through the eyes of the Northern Rhodesian Cewa”,in“ Journal of African History”,Ⅳ3(1963),PP375—390.

维人(或菲里移民)在卡龙加领导下,早在 16 世纪后期以前就建立了国家,

菲里人移入马拉维的时间比建国时间更早,极有可能在 14 世纪。

为什么是移入马拉维的菲里人或马拉维人而不是当地的土著建立了国家呢?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从马拉维人的起源谈起。关于马拉维人的起源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说法认为,马拉维人是从刚果河流域基萨利湖的卢巴王国迁来的。另一种说法认为,马拉维人起源于马拉维湖西南部的炎热低地, 这个地区到现在仍被称为马拉维。这两种流行的说法显然是互相矛盾的。为了弄清这个问题,R·A·汉密尔顿亲自到非洲实地考察,收集了一些口头传说证明:马拉维人按传统的职能分工为两个主要的母系氏族:一个是菲里, 它拥有传统酋长的职位,有政治权力;另一个是班达,他们可能是原来部族的后裔(或许就是马拉维最早的居民卡富拉人的后裔),具有降雨的宗教权力①。根据这一传说,我们就能解开上述两种说法之间的矛盾,得出较为合理的解释,即菲里人的到来就是主要入侵者的到来,是卢巴王国的班图人的到来,他们对当地居民建立了统治。为什么菲里人甫到就能成为当地居民的统治者呢?最主要的原因是两者的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前面我们已经讲到,是外来移民给当地人带来了冶铁技术并把铁工具使用于生产,当地人那时仍在石器时代徘徊。根据马拉维人传说,这些菲里人身材高大健壮,耳垂都穿了孔,他们既养牛、又农耕,还以猎象著称;既使用铁锄、铁箭头,还使用精制的宽刃矛。这种沉重的工具在当今马拉维人的面具舞蹈中仍可看到。他们住在村庄里分散的茅屋中。这就与形体矮胖、住在地穴、只知狩猎捕捞采集、使用细石器的卡富拉人形成了先进与落后的明显对比。铁工具用于农业和狩猎,使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农业的发展使以农为生的菲里人逐渐积累起财富;猎象业的发展使对外象牙贸易大发展。其实,早在公元 900 年,赞比西河以北的非洲人社会就已经和沿海商人在沿赞比西河各商业据点进行象牙和其它商品的贸易。布里安·费干教授对赞比亚卡里巴湖附近的因格贝·伊莱德的考古发掘就证明了这一点。一般而言,菲里人输出象牙、毛皮等,进口串珠、布匹等。这些进口的物品在马拉维铁器时代考古发掘中已普遍得到证明。贸易的发展使财富更加集中于菲里人之手。这就形成了经济上的分化, 土著族群相对贫困化。加之菲里人是征服者,具有各方面的优势,因此,很快上升为社会的统治集团,而当地人和一些贫困化的移民集团逐渐沦为被统治阶层。于是,菲里人迅速建立起一个分封制的马拉维国家。

“卡龙加”(Karonga)一词是由动词“库龙加”(kulonga,意为“集合在一起”)演变而来,词意是“王子”、“大酋长”或“国王”。这个词最初是一些部族酋长的世袭称号,后来酋长自己也以此为名。马济济·卡龙加征服马拉维土著,到达曼肯巴后,按亲属关系进行分封。他派遣自己的“弟弟”(可能是指比他小的母系男亲属)到各地开疆拓土,进行统治。向北有翁迪、西姆瓦纳、卢克瓦、姆坎达和姆瓦西·卡松古。向南主要是卡夫威蒂和伦杜。翁迪被分封到卡普谢河上游地区,并得到了西姆瓦纳的支持。西姆瓦纳清洗了当地土著卡富拉人,然后进一步向东,进入恩森加族所在区域。卢克瓦得到今马拉维的卡松古地区。姆坎达的封地在翁迪的北面,位于詹姆逊堡以北,大概就是今马拉维中央省地区。卡夫威蒂得到的封地是马拉维湖

① R.A.Hamilton,“Oral Tradition:Central Africa”(《中非口头传说》),inD.H.Jones(ed.)“History and Archaeology in Africa”,London1959,P220.

以南、希雷河西岸的地区,中心在万库马德齐河畔的马拉维。加斯帕尔·博卡诺 1616 年的旅行日记证实了这一点。伦杜的封地在希雷河以东、马拉维湖以南很远的地方,大概是现在奇克瓦瓦以南的地方,中心是位于姆万扎河下游的姆比韦—米膝戈。上述所有封臣都隶属于国王卡龙加。马拉维王国建立了,其疆域南到赞比西河附近(尚未到赞比西河),东到希雷河两岸,北到卢安瓜河。

  1. 世纪末,一个名为穆祖拉的人继任卡龙加。穆祖拉来自菲里氏族的母

系,是合法继承者。但 1648 年游历了赞比西河地区的葡萄牙耶稣会士安东尼奥·戈麦斯则认为,穆祖拉是葡萄牙人的奴隶,逃出来后其势力逐渐发展壮大,最终获得马拉维王国卡龙加的称号①。不过,现在越来越多的证据支持前一说法而否定后一种观点。穆祖拉本人雄才大略,励精图治,使国家迅速强盛。1608 年,穆祖拉国王派兵 4000 越过赞比西河追击逃亡到那儿的小酋长; 同时帮助葡萄牙人侵蚀赞比西河以南的强大国家莫诺姆塔帕。就在穆祖拉国王加强中央集权的同时,南面的封臣伦杜日益坐大。16 世纪末,伦杜因为拥有湖西南肥沃地区,控制了与穆斯林商人和葡萄牙商人的贸易而逐渐强大。他大肆向东、向南扩张。向东,他击败了住在今莫桑比克境内的马库阿人和隆威人。向南,派小酋长姆洛洛和滕加尼征服了希雷河和鲁奥河交汇处;派多布武和莫尼奥一路烧杀抢掠,扩张到赞比西河北岸。到过马拉维国家的葡萄牙人巴雷托指出:“伦杜是马拉维国家的第二号人物,统治着从克利马内向北 200 里的赞比西河北岸地区。”强大的伦杜个人野心膨胀,想成为马拉维国家的卡龙加。这就与想完全控制对外贸易、加强卡龙加对各封臣的权威的穆祖拉发生严重冲突,结果穆祖拉在葡萄牙人的支持下于 1622 年彻底击败了伦杜,加强了中央集权。马拉维国家进入空前鼎盛时期。1623 年,当莫诺姆塔帕王国的国王加兹·鲁塞莱去世时,穆祖拉对这个国家发动了大规模战争,摧毁了葡萄牙人在赞比西河上的一些据点,越过赞比西河。这就引起想霸占莫诺姆塔帕王国产金地的葡萄牙人的强烈不满。葡萄牙人与莫诺姆塔帕王国结成联盟,进行反击。马拉维国家军队劫掠了大量财富包括黄金后退回赞比西河北岸。从 1622 年起,葡萄牙人就称马拉维国家为“马拉维帝国”。

根据 1635 年博卡诺的记载,此时的马拉维国家统治着南起赞比西河,北达德万格瓦河,东起克利马内往里的古鲁埃高地,西到卢安瓜河的广大地区。马拉维人与葡萄牙人之间进行的大宗贸易是象牙、铁器和粗棉布。穆祖拉指挥着一支超过 1 万人的军队,希望葡萄牙人不再称其为“国王”(King),而要求他们像对待莫诺姆塔帕皇帝那样尊称他为“皇帝”(Emperor)。马拉维国家的强大也可以从当时的社会风尚得到证明:其他族群的人纷纷归附马拉维人,并以此为荣耀。这种影响一直留存至今。马拉维国家之所以强大,并非像某些西方学者所强调的那样,是好战的本性驱使其征服的结果,而是由多种有利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是马拉维国家军事力量强大,不仅数量多, 装备也好,据说已使用少量火枪,因而战斗力强。二是马拉维国家的分封制看起来较松散,但在国家建立之初还比较稳定,这就为精明能干的穆祖拉加强中央集权奠定了有利的基础。三是卡龙加控制了对外贸易。因为,各地猎获的象牙大部分要做为贡品上缴卡龙加,使国王大体上能垄断对外贸易,进而获得大量的利润,以维持中央和卡龙加的权威。四是传统宗教在维护国家

① M.D.D.Newitt.“ The Early History of the Malawi” ,in“ Journal of African History”,1982,Vol.23No.2,P159.

统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主要指雨神崇拜。在那时,降雨被他们认为是由本部落祖先的灵魂决定的,能够直接向祖先之灵请求降雨的只能是王室中的姆博纳(Mbona),即降雨法师。马拉维国王严格控制着姆博纳。马拉维国家各级统治者就是用雨神崇拜的办法震慑人们的灵魂而实现统一的。

马拉维国家实行层层分封的金字塔式等级统治结构,最顶层的是国王卡龙加,其次是封地上的藩王,再下面是各地的酋长,最下层是各部族的头人。每一个层面还都有自己的顾问委员会,下层的对上面各层都要负责。藩王、酋长、头人都由母系世袭继承,但要经过当地选举,选举主要在母系成员、顾问和下属头人之间进行,高一层统治者很少干预下属的选举,最多是派一位代表协助解决继承纠纷,其作用主要是肯定当地人民的选择,确认新选出的统治者。正因为这样,统治者一般都对自己本族成员和本地区人民谋利益和尽忠诚,高一级统治者要控制他们有一定难度。但到后来,上级统治者逐渐干预下属统治者的选举。在选举时,他至少可以暗示谁是最合适的人选。在当地选举发生争论时,他可以设立一个新的职位以消解正在争夺的那个职位的权力。最极端的做法就是撤掉自己不满意的下属,不过这种做法必须得到当地大部分人民合作后才能成功地进行。马拉维国家的王位实行母系男子继承制,那就是只有国王的母亲或姐妹的儿子、也就是国王的兄弟或外甥才有继承王位的资格。具体由谁来继承,要由国王的顾问们选举产生。新选出的国王为了得到人民的承认必须与姆瓦里族妇女结婚。自古以来,就只有姆瓦里族能为菲里族国王提供王后;姆瓦里族高层人物还担任国王的顾问。到16 世纪末期卡龙加去世时,二个人有资格继承王位:一个是国王的弟弟翁迪,一个是国王的外甥。翁迪比外甥聪颖智慧,但顾问们选择了易于控制的外甥继承王位,引发了激烈的冲突。翁迪带走了国王的母系一族恩雅古人和菲里族中国王所属支族的所有女性,造成了王位无法顺利传承的严重后果。因为一个国王去世后,必须从翁迪那里寻找继位者。翁迪肯定派自己信得过、有资格的人去继承,而国王的顾问们为争取到对自己有利的人选而拖延对新国王的选举。这样就出现了统治真空,国王的大权旁落到顾问们手中;同时, 国王在首都也失去了王族、特别是母系的强有力支持,从而削弱了中央集权。为了避免类似事情的再发生、强化王权,后继国王规定,只能由国王的外甥继承王位,这就排除了国王的弟弟与外甥争夺王位继承权的可能性。在马拉维王国日渐强大时,国王把许多外甥即有资格的未来王位继承者,分封到新征服的地区。这些外甥一旦接受了新的职位,就不再有资格竞争王位继承权。这样就使王位继承制度逐渐稳定和规范化,加强了中央集权的凝聚力。

要维护国王的权威,首先必须得到王族的支持。王族一般都支持国王。因为,国王的权威会给他们带来权力和财富。王族是由于本族人担任国王而荣耀的,一旦失去了王位,就意味着他们将从显贵跌落为平民百姓;一旦国王权力大大削弱,不能给他们提供新的领地,王族就会分裂。对于非王族, 国王要想取得他们的服从和忠诚,有两种办法:一是通过分封,使之拥有一定的封地和权力,从而与国王硬扯上一种亲戚关系。因为马拉维人认为,凡成为马拉维国家官员的人都肯定与国王有亲戚关系。另一种方法是国王与非王族妇女结婚,并使其子成为酋长,从而把非王族变成王族,进而取得对其所属土地的控制权。卡龙加就是用这种办法对付莫桑比克的马库亚人和隆威人。藩王翁迪在征服莫桑比克的奇富塔族和佩陶克区的姆瓦扎族时执行了同样的政策。这两种办法都把与非王族的疏远关系变成了一种密切的私人亲戚

关系,也就是把非主流族群整合到主流族群中,从而消灭了不忠和分离的隐患。

马拉维国家尚未形成一套严密的中央集权的官僚体制,但国王身边的顾问和宫廷官员在国王处理国家事务时能发挥较大作用。顾问通常由恩雅古人和姆瓦里人担任,他们与每一任国王都有稳定的甥舅关系,因此他们只关注王位而非国王本身。顾问们常常既辅佐国王,又审查国王的政绩。在国王进行重大决策时,顾问们要讨论、提建议;在国王审判案件之前,顾问们要提出意向性建议。顾问还负责一些具体事务,如负责贡物的收缴和储藏、监督贸易、重新分配各种贡物和进口的商品、招待来访者、处理下层统治者上交给国王的问题、充任国王派往各地的代表等。

国王与下属各统治者之间存在一种互惠关系。国王必须向下属提供宗教、仪式、司法、经济、军事等服务。国王有义务为新选出的下属统治者举行任命或批准典礼。通过举行这种仪式,下属统治者就正式得到了国王委托的权力,从而使自己的权力合法化。马拉维人认为,祖先之灵是可向上帝求情的最重要和最有效的神灵,在人世间,只有国王可接近祖先之灵,并能请求他们保护自己的领地,确保平安无事、风调雨顺。国王还控制着宗教中心, 著名的有利隆圭地区的马克瓦拉和恩桑杰地区的姆博拉。对宗教中心的有效控制使国王能有效地加强中央集权。国王还具有神奇的巫术能力,既用于保护下属,又用于对付下属的不满。如果那一个藩王或酋长不愿意上交贡物, 国王就会使用邪术发出凶兆,迫使那个藩王或酋长心甘情愿地上交贡物。

在司法方面,国王把一般司法权力委托给下属统治者,他自己只处理一些重大的、棘手的问题。这类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下属统治者不能解决的问题;二是涉及下属统治者之间冲突的案件;三是关于国王土地所有权和国王自己比较关注的案件,如杀人犯、巫师、对皇家动物(这些动物要么具有重要经济价值,要么是举行仪式所必须的、要么就是可以提取毒液的)的死亡知而不报等。

在经济上,国王要赐予下属统治者恩惠。国王给下属藩王和酋长分配从垄断外贸中得到的布匹和串珠等贵重物品;也分配一部分从下属统治者那儿交上来的贡物;国王还在平时储存大量谷物和牲畜,以备赈灾救荒。重新分配使下属统治者在经济上对国王有一定程度的依附。

在军事上,国王要为下属统治者提供保护。如果国家遭受外族入侵,国王就呼吁下属酋长派兵参加保家卫国的抗敌斗争。如果国王要扩疆拓土发动对外战争,下属统治者也必须给予人力支持。当然,国王也用强大的军事力量对付那些觊觎王位的藩王和酋长,制服那些拒不纳贡的下属统治者。不过, 国王发动的每次军事行动的成功与否都有赖于下属统治者的合作。如果他们不给予人力支持,国王就难以组织起军队。

下属统治者对国王的义务可以概括为一句话,那就是纳贡。因为,国王是土地的最终所有者,他把土地和土地上的人民分封给下属统治者,并对他们负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回报,下属统治者自然要向国王纳贡。美国威斯康辛州立大学非洲史教授范西纳把上交的贡物分为两类:一类是忠诚贡,其经济价值很小,仅仅象征着下属统治者承认了自己的从属依附地位。另一类是税贡,征收标准是以估算的产量为基数,按适当比例征收。收上来

的税大部分上交国王,其余留给下属统治者①。税贡的缴纳意味着下属统治者真心实意承认了王权的至尊地位。忠诚贡一般包括红羽毛、大象牙、狮皮、豹皮和某些动物。这些动物或是雄健的、或是高贵的、或是有毒的。在族人肢解大象、狮子、豹子时,国王的代表或酋长必须亲自到现场,以确定哪些部分应上缴国王。据说上缴红羽毛是因为它与火的宗教象征意义有关。另外, 还要上缴一种特殊贡物,那就是少女青春期仪式中所使用的草垫子。这个垫子就是生育力的化身,控制了这个草垫子就意味着控制了下属部族的人口繁殖。税贡也具有忠诚的象征意义,但更重要的是具有经济价值。这种贡物的种类因地而异,因为它依赖于该地区的产品,首都附近送珍贵的实物如鹿、肉、鱼和水果,其它地区送象牙制品、盐、鸡、山羊、谷物、烟草、蜂蜜、陶器、修饰陶器用的石墨、篮子、毛制品、鼓和用于浸泡箭头、矛的毒液等。其中象牙做为贡品既有象征意义,又有重要的经济价值。猎手们得到的象牙要么交给酋长做为贡品上缴国王、要么就自己拿到首都的市场去卖掉,而首都的市场是受国王控制的,因此,国王有效地控制了象牙的收集。同时,国王还以象牙为出口品与进入内地的葡萄牙商人进行贸易。进口的多是布匹、珠子、铜钱、贝壳,偶尔还有枪支和弹药。用收集的贡物进行外贸是国王中央集权的重要经济保障。

总之,马拉维国家的政治统治不是靠庞大的官僚体制来维持,而是依赖于国王与下属统治者之间的微妙平衡。这是一种相互尽责任和义务的互惠关系,任何一方如不能尽义务,这个结构就会失去平衡,从而促使马拉维国家衰落和解体。

  1. 世纪末,马拉维国家开始衰落。卡龙加逐渐失去了对众多封臣的控

制,封臣们也不再效忠国王。由葡萄牙人根据 17 世纪末的材料写成的一份报

告表明:“马拉维王国的所有封地仅忠诚服从和很好地尊重这个王朝 50 多年,现在卡龙加勉强维持着,但只能统治自己宫廷那一块地区,既得不到以前封臣的尊敬,也不会得到他们的服从。”由此可见,一个统一的、强大的马拉维王国分裂了、崩溃了。1831 年,葡萄牙人加米托上尉途经这里时看到, 马拉维人仅指钱布韦瀑布以南的小部分人民,瀑布以北的广大民众已纷纷改称契瓦人。这与马拉维王国鼎盛时期形成了鲜明对照。

为什么雄霸一方、强盛一时的马拉维王国如此短命、如此迅速地解体了呢?我们认为原因是复杂的,可简单归结如下:一、马拉维国家出现了严重的内乱,松散的分封逐渐破裂,自相残杀式的冲突增多。在国王选举中,有资格的候选人之间冲突不断,国王与母后一系及顾问们互相扯皮,迟迟不能确定新的继承人,从而削弱了国王的权力。要维系国王与非王族和各级下属统治者的微妙平衡,国王就必须能提供足够的权力和财富。一旦其宗教权力失灵、或下属统治者觉得不需要,一旦其不能提供更多的封地和重新分配更多的商品,不能维持强大的军事力量,这个平衡就会被打破。王权式微,封臣坐大,不但拒不纳贡,还公然反叛,四分五裂的局面出现了。突出的例子是翁迪族封地的崛起。它迅速强大主要是由两个原因促成的。一是翁迪的后人能很好地处理与下属酋长和头人们的臣属关系,维持了统一。二是葡萄牙人的支持。葡萄牙人对中南非洲的黄金垂涎已久,由于被罗兹韦人从赞比西

① J.Vansina,“A Comparison of African Kingdoms”(《非洲诸王国比较》),转引自 B.pachai(ed.)“The early history of Malawi”,P116.

河以南赶了出来,于是便转向翁迪的封地。葡萄牙人的介入增强了它对抗中央权力的实力。当时的葡萄牙人的材料显示:一些封臣表面上承认卡龙加是马拉维国家的国王,实际上并未效忠。葡萄牙人逐渐把翁迪看成是最重要的马拉维人酋长,甚至把翁迪族的封地说成是翁迪帝国。翁迪的封地固然强大, 但它始终没有迫使其它各族臣服,一直没有取卡龙加而代之。不过,翁迪封地的强大也仅是昙花一现。葡萄牙人的介入增强了翁迪对抗中央的实力,同时也对翁迪封地的存在构成了威胁。1750 年,翁地境内发现了黄金,葡萄牙人蜂拥而入并获得租让权。他们使用奴隶劳动,并直接与翁迪的下属酋长进行象牙和其它项目的贸易,甚至还自己猎象。翁迪企图通过联姻对此实行控制,但没收到任何实际效果。强大的翁迪封地赖以存在的基础——对外贸的垄断被破坏了,加之境内比沙人的造反,这样到 18 世纪末,一度强大的翁迪封地便成了内部虚弱和外族入侵的牺牲品。翁迪封地的解体标志着马拉维国家再也找不出一个可以替代弱小的卡龙加的新权威。国家没有了凝聚力,它在面对强敌入侵时失去了还手之力。二、葡萄牙殖民者全面渗入促使马拉维国家的衰落。15 世纪末,葡萄牙人到达东非海岸。1505 年,葡萄牙人先后在赞比西河上的太特和塞纳建立据点,但对与盛产象牙而非黄金的马拉维国家贸易不感兴趣。因为,“是黄金吸引葡萄牙人进入内地,由于赞比西河以北缺少黄金,因而向那个方向的渗透劳而无偿①。”马拉维统治者因此而能垄断与沿海的贸易。但到 17 世纪后期,葡萄牙人开始从东南向西北渗入马拉维国家。他们一方面在马拉维各族人民之间挑拨离间,制造冲突;另一方面逐渐控制了与马拉维国家各地区的贸易,主要是黄金、象牙和奴隶,从而给马拉维国家的统治造成困难,促使其早日衰落。三、尧族人的崛起也是导致马拉维国家崩溃的一个重要因素。尧族人最早居住在基尔瓦和马拉维湖之间的广大地区。他们实行母系氏族制度,既种田,又经商。17 世纪初,尧族人已控制了对基尔瓦的象牙贸易。同时,开始与莫桑比克海岸进行贸易。18 世纪中期,尧族人的贸易占莫桑比克岛地区贸易的 90%①。1798 年,葡萄牙人拉瑟尔达·阿尔梅达说,刚果河分水岭流域的威萨族地区的所有布匹等货物都是尧族商人从沿海贩运来的,同时,他们从内地贩出象牙。这些事实说明:尧族商人完全接管了原来由马拉维国家所进行的贸易。尧族商人的崛起在一定程度上是马拉维国家衰落导致的,反过来又给奄奄一息的马拉维国家致命一击。四、恩戈尼人的入侵完成了对马拉维国家的肢解。恩戈尼族的迁徙源于今日南非纳塔尔的北部。英国人侵入南非后,迫使布尔人向北扩张,布尔人与班图人发生冲突。部分恩戈尼人在兹旺根达巴率领下,于 1835 年 11 月 20 日②在宗博附近越过赞比西河,然后向尼亚萨河和卢安瓜河分水岭流域进发。恩戈尼人一路烧杀抢掠,大肆征服。马拉维人进行了英勇抵抗,但未能避免失败的命运,被征服各族或沦为恩戈尼人的农奴,或充当农奴团的武士。19 世纪末,英国对马拉维进行殖民统治,称该地为尼亚萨兰,马拉维国家不复存在。

① E.A.Alpers,“The Mutapa and Malawi Political System to the Time of the Ngoni invasions”(《到恩戈尼入侵时代的姆塔帕和马拉维政治体制》),in T.O.Ranger(ed.),“Aspects of Central African History”, London1968,P20.

①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Africa” ,Ⅳ.P.525.

② 约翰·派克:《马拉维政治经济史》,商务印书馆 1973 年,第 88 页注 2。

二、津巴布韦

从赞比西河到林波波河,从卡拉哈里沙漠到印度洋的津巴布韦地区,包括现在的津巴布韦、莫桑比克南部、博茨瓦纳东部和南非北部一小部分。这里的地形主要是海拔 3000 到 5000 英尺的高原。高原的北边是炎热、低洼的赞比西河谷地,向东是一直延伸到印度洋的林地,南边是林波波河的干旱谷地,西边是伸入卡拉哈里沙漠的干旱沙原。气候分旱季和雨季。雨季从每年的 11 月到次年 3 月,旱季从 4 月到 10 月。据研究,在 16 世纪,高原东部还下过雪,出现了冰封大地的现象①。季节的转换深深影响着高原上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变化。高原大部分都是石英岩。这种矿物质既有利于金矿脉的形成,又便于用冷热法制造出生产需要的石料。这种地理现象对这一地区历史的发展影响极大。石英岩上多覆盖着高原林地植被,高原上的较高部分地表上多为稀树草地,河谷地区和东部低地也林木茂密、牧草丰盛,既适宜狩猎、畜牧,又适宜农耕。

我们目前知道,高原上最早的居民是晚石器时代的科依桑人,他们主要从事狩猎和采集。大约公元 100 年左右,津巴布韦人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有了很大变化,表现出铁器时代的特征。这一时期的人已能采矿、冶铁、农耕和建造茅屋。津巴布韦早铁器时代的人是从刚果河盆地陆续迁移来的班图人。促使他们向外迁徙的主要原因有两条:一是班图人企图找到铁和盐,他们不满足于食用从羊粪和灰烬中提炼的盐。二是班图人征服自然的能力有限。班图人从事农牧业混合的经济,他们的活动范围就是村庄周围 50 公里的地域, 频繁的放牧垦殖使地力很快就消耗殆尽,生态环境恶化。班图人只好在雨季结束,收获了庄稼后,赶着畜群,带着粮食、工具,向外寻找新的生存地域。他们一般日行 5 公里,10 天后定居到一个离老家 50 公里的新地方,建造房屋、放牧耕作。5 年后继续迁徙,这样 10 年就可迁移 100 公里,1 个世纪就是 1000 公里。在迁徙过程中,还经常因争夺土地、牧场和牲畜发生部落战争, 后来的赶走先到者,加快了迁徙速度,进而形成一浪高过一浪的大迁徙。津巴布韦发现的最早的早铁器时代遗址是位于高原南部托克韦河以西的马布维尼遗址。它存在于公元 180 年,从其陶器类型看属于班图人的格克梅雷文化。

属这种文化类型的人大约在公元 320 年时占据了高原上的大部分地区。早铁器时代津巴布韦人也从事一些贸易,一是内陆贸易。主要是沙比河谷、马丰加布西高原等盛产上等好盐地区的人用盐换取游牧者的过剩牲畜;然后再用牲畜换取自己需要的铁矿石。二是对外贸易。主要证据来自属于这一时期的马库鲁村庄遗址中发现的 14 颗地中海地区的珠子,这些珠子明显不同于本地出产的贝珠。用于出口的主要是本地生产的象牙。这时的津巴布韦人究竟属于班图人的哪一支,现在还不清楚。

10—12 世纪津巴布韦向铁器时代晚期过渡,这时的居民与早铁器时代不同,他们掌握了养牛技术。津巴布韦晚铁器时代初期的主要遗址有四个:第一个是位于高原西南部的豹山文化,其最早年限是公元 940 年左右。大约到

1020 年,它扩展到了林波波河低地。第二个是位于高原南部伦迪河中段的古

① D.N.Beach,“The Shona and Zimbabwe900—1850”(《绍纳人和津巴布韦:900—1850 年》),Mambo Press, 1980,P1.

曼耶文化,其年代约为公元 1090 年。第三个是发现于高原中部的哈拉雷文化,它大约在 1150-1180 年繁荣于虹亚尼河和乌姆福里河谷周围。第四个是位于高原北边和西北部的穆森格兹文化,年代大约是 1210 年。类似的文化遗址也发现于东非和南部非洲其它国家。与班图人中其它支族的遗址相比照, 可以确定,班图人中讲绍纳语的绍纳人在公元 940 年左右到达津巴布韦。

铁器时代的绍纳人生产内容多样化。人们仍在从事狩猎和采集活动,野菜和猎肉是饮食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农业与游牧业的结合成为他们的主要经济基础。铁器时代的人们依赖农业,但这种农业受气候、土壤肥力等环境因素影响很大,庄稼收成不稳定、谷物也不易储存。相反,活牲畜易于储备, 以备旱灾饥荒的发生,还可以用来与其它地区换取谷物。因此,绍纳农夫千方百计要获得牲畜,主要是山羊和牛,新娘的聘金也以牛的数量来计算。经济的发展使社会财富增加,进而造成两方面的影响:第一,财富增加使大规模的贸易成为可能。绍纳人所在地区富产黄金和象牙,他们用之换取珠子和布,再用珠子和布换取谷物和牲畜。1500 年以前黄金出口的确切数量现在还不清楚。到 16 和 17 世纪,据估计,年出口黄金在 53125 和 25571 盎司之间波动。18 世纪,出口量猛然下跌,因为,地表矿已被开采净尽,要进行深层开采又不具备技术、条件和资金。象牙的贸易量也是逐年增长。经索法拉一个港口出口的象牙从 1506-1519 年的 7680 磅增加到 16 世纪 90 年代的约

970201 磅。还有少量的铜贸易。珠子和布匹在某种程度上已发挥了交换货币的作用。因为,珠子主要是妇女的饰物,妇女是主要的生产者,用黄金、象牙换来的玻璃珠与本地生产的珠子不同,更为珍贵。布也是用黄金和象牙换来的印度棉布。在一个只穿毛皮的社会,布是一种高级奢侈品,只有富人才能穿。这两种东西都轻便易携带,可以充当一般等价交换物。等价交换物的出现反过来又促进了贸易的发展。第二、财富增加促进社会分化和国家的产生。于是,在津巴布韦这块土地上,先后出现了四个重要的政治实体。它们分别是:大约 1500 年以前鼎盛于高原南部的津巴布韦国家;15 世纪末到 17 世纪末存在于高原西南部卡米周围的托尔瓦国家,以及继之而起的、持续到19 世纪 40 年代的昌加米尔国家;还有 15 世纪到 19 世纪末存在于高原北部的莫诺姆塔帕国家。

  1. 津巴布韦国家

津巴布韦( Zimbabwe)一词源于绍纳语的 dzimbadzemabwe,意为“石头建筑”。绍纳人从北方越过赞比西河迁入津巴布韦后,建造了一批最早的石头建筑物。早在 10 世纪,著名的阿拉伯旅行家马苏迪就在其著作《黄金草原与宝石矿》中提到它①。1506 年,葡萄牙人迪奥哥·德·阿尔卡索瓦在给葡萄牙国王的信中记载了这些石头建筑,并称之为“非人力所及,而为神功鬼斧之作①。”1868 年,猎人亚当·伦德斯偶然发现了大津巴布韦遗址,但并未引起考古学家的注意。1871 年,德国地质学家卡尔·毛赫到达此地,并断定这个遗址很明显是远古时代文明人的创作②。卡尔·毛赫的发现引发了一股津巴布韦遗址发掘热和文化研究热。

经考古学家勘探、发掘,发现这种石头建筑约有 500 多处,分布于从安

① Lord Hailey,“An Survey of Africa”(《非洲概览》),New Haven1938,PP42—43.

① P.S.Garlake,“Great Zimbabwe”(《大津巴布韦》),Thames and Hudson1973,P51.

② 巴兹尔·戴维逊:《古老非洲的再发现》,三联书店 1985 年,第 362 页。

哥拉到莫桑比克,从德兰士瓦北部到津巴布韦北部的广大地区。其中规模最大、气势最宏伟的一个称做“大津巴布韦”,它位于哈拉雷以南 300 公里处, 紧靠从哈拉雷到约翰内斯堡的公路。整个建筑主要由内城和卫城两部分组成:内城是一个由略呈弯曲的石墙围起来的椭圆形建筑物,占地约 900 米宽、

700 米长,东墙高 9 米,西墙、南墙和北墙都是 6 米。墙底宽顶窄,底宽约

为 5 米,顶宽约为 2.5 米。内城由一些断墙分隔成若干院落。还有两座高达

10 米、底部直径约为 6 米、顶部直径约为 2 米的圆锥形石塔。石墙不远处有

一座土台。内城墙的正北、东北和西南设有 3 个门洞,与外部相通。卫城建

于约 700 米高的山顶上,全长 244 米,高达 15 米。城墙下面的通道仅容一人通行。在卫城与内城之间,是一片广阔的谷地,散落着一些低矮的石屋建筑。所有这些建筑都是用当地花岗岩石块堆砌而成,不施灰浆。其构思之巧、技术之精,令人叹为观止。

大津巴布韦一经发现,便引起学术界的激烈争论,以毛赫为代表的部分欧洲人认为:落后、愚昧的非洲人难以在中古时期完成如此庞大、复杂、精巧的石建工程。毛赫说,山上的卫城无疑是仿照莫里亚山上的所罗门王的庙宇建造的,山谷中的内城肯定是抄袭示巴女王公元前 10 世纪在耶路撒冷时曾住过的宫殿式样。大石建是外来人建造的,“土人”未曾参与过。但外来人是谁,说法不一。有的说是阿拉伯人,有的说是腓尼基人,有的说是波斯人, 有的说是所罗门王子派来寻找金子的人,甚至有人还据此把津巴布韦建筑划分为沙比时期和腓尼基时期。这种观点被许多殖民主义者广泛采用。随着考古发掘的进一步深入,一些学者反对上述观点。他们认为,这些石建都是非洲本地文明的遗址,是由当地非洲人的祖先从很早起就开始建造的。1905 年,埃及考古学家戴维·兰道尔一麦基弗考察了 7 处遗址。他在 1906 年发表的《中世纪罗得西亚》一书中指出:大津巴布韦和其它同类的废墟是起源于非洲的,时间在中古或中古以前。从建筑式样上看,没有东方或欧洲的任何时期式样的痕迹;从住宅的特征看,毫无疑问是非洲的;从艺术与制造的类型看,都是典型的非洲式的①。25 年后,英国考古学家格特鲁德·卡顿—— 汤普森在较为全面地考察了石建遗址后写出了经典性著作《津巴布韦文化》。她指出:“检查了从各个角落收集来的全部已有的证据之后,还没有一件是不符合班图根源的和中世纪时期这种论据的。”“我⋯⋯坚决不同意一再提出的调和性意见,即津巴布韦及其同类的建筑是当地的工人在一个优秀的外来种族或监督者指导下修建的②。”她的观点已被越来越多、越来越精确的考古成果所证实,并在国际学术界取得了较为一致的共识。

从对大津巴布韦的考古发掘和研究来看,它最早可能修建于 4 世纪。当时居住在这里的可能是来自北方的、已会制作铁器的班图人的一支。后来, 绍纳人迁移到津巴布韦中部后,占据了大津巴布韦,并在 13-14 世纪进行了大规模改建。大津巴布韦就是绍纳人津巴布韦国家的首都所在地。

关于从赞比西河到林波波河地区非洲黑人古代国家的形成,史学界有三种不同的说法。第一种是 D·P·亚伯拉罕和 B·M·费干所主张的宗教假说。

① David Randall—Maciver,“Madiaeval Rhodesia”(《中世纪的罗得西亚》),London1906,P85.转引自巴兹尔·戴维逊:《古老非洲再发现》,第 369 页。

② G.Caton—Thompson,“The Zimbabwe Culture”(《津巴布韦文化》),Oxford1931。转引自巴兹尔·戴维逊:《古老非洲再发现》,第 370 页。

他们认为,讲班图语的移民具有特殊的宗教优越性,并将它转化成政治优势, 进而建立起国家,与外部的贸易关系只是在阿拉伯人听说内陆有一个富裕的非洲人国家之后才逐渐发展起来的① 。第二种是由 G·卡顿——汤普森、A·J·E·詹菲和 R·萨默斯所倡导的贸易假说。他们认为,津巴布韦国家的建立是与外部进行黄金贸易所产生的过剩财富的结果。酋长们通常控制着全部的对外贸易,贸易所产生的过剩财富也就可能全部集中在酋长的手里,这种高度集中的财富就会导致一个严密的国家体系的产生和发展② 。第三种是P·S·加尔顿克提出的游牧主义假说。他在仔细分析了几个典型石建遗址的出土物后指出:绍纳人的主要经济形式是密集的游牧经济,津巴布韦国家的建立源于优质食用肉的生产出现了连续的过剩。大津巴布韦也因食物资源的过剩而能聚集起大量的人口并长久在此居住下来,进一步成为这个国家的首都。③我们认为,这三种说法都从不同侧面揭示了津巴布韦国家的起源,但都存在着同样的问题,那就是单一因素决定论,都把某一种因素在国家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夸大、绝对化。随着历史研究的深入,我们越来越可以肯定,在津巴布韦国家形成过程中,经济、宗教、外贸、政治、种族、军事力量等多种因素都在起作用,并不互相排斥。津巴布韦国家的形成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津巴布韦国家起源于古曼耶文化,崛起于姆蒂利克韦河西边石山和河谷兼而有之的混合地区。考古学家在研究大津巴布韦卫城外一堆垃圾中的遗物时发现,其中绝大部分是骨头,骨头中的 98%是牲畜骨,其年龄不足 30 个月①。这种现象同样也在马赖克韦尼、莱克瓦特、哈尔勒格和鲁安贾等遗址中发现。这说明当时人们从事一种密集的肉食生产经济。牧人们经常宰杀过剩的牲畜,牲畜的繁殖也是为了向人们提供食用肉,有时还供输出。葡萄牙人的文字材料证明了这一点。1506 年,迪奥哥·德·阿尔卡索瓦写道:大概是1490 年,津巴布韦统治者输出了 4000 头无角牛②。大津巴布韦的地理环境也比较适合于农业,河谷地区早已种植谷物和粟。这说明,当时绍纳人社会的经济基础是一种农业与畜牧业相结合的混合经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低,大津巴布韦所在地又不出产其它可以积聚的物产,没有丰富的矿藏可以开采,因此,要想积聚起大量的财富是很困难的,唯一的办法就是设法控制高原上的产金地与东非沿海的黄金贸易。高原上的产金地主要有两块:最大的是马佐埃河北部地区,另一个是高原的东部地区,但最先开采的却是高原的西南部,大约始于公元 600 年③。高原上的人早在石器时代就与沿海互相传

① D.P.Abraham,“The early political History of the kingdom of Mwene Mutapa”(《莫诺姆塔帕王国的早期政治史》),in “ Historians in Tropical Africa”.Salisbury1962 ,PP61—92.B.M.Fagan,“Southern Africaduring the Iron Age”(《铁器时代的南部非洲》),London1965,PP120—121.

② G.Caton—Thompson,“The Zimbabwe Culture”.Oxford 1931.P196—199.A.J.E.Jaffey ,“A Reappraisal of the History of the Rhodesian Iron Age up to the 15th Century.”,in“ The Journal of African History”Ⅶ.2(1966), PP193—194.R.Summers,“Ancient Miningin Rhodesia”.

③ P.S.Garlake,“pastoralism and Zimbabwe”,in “ Journal of African History”XIX4 (1978),PP479—493.

① P.S.Garlake,“Pastoralism and Zimbabwe”,in“ The Journal of African History”XIX ,4(1978),P487.

② S.l.Mudenge,“The Role of Foreign Tradem the Rozvj Empire”,in“ The Journal of African History”,Vol.15, No.3(1974),P389.

③ T.N.Huffman,“The Rise and Fall of Zimbabwe”,in“ The Journal of African History”,Ⅷ3(1972),P363.

递物质信息。但真正与沿海进行黄金贸易是由豹山文化的人,大约在公元1000 年时完成的。最初是由矿主带着黄金去沿海出售,或由穆斯林商人进入内陆进行逐村收购。后来就慢慢发展出从产金地到沿海的商路,具体路线是从西南产金地向东穿越高原的南缘,或通过航行萨比河下游到东非海岸;或穿过东部高地到达沿海的索法拉。豹山文化的人通过黄金贸易获得了大量财富,布匹和串珠等交换来的奢侈品大量增加,但可惜的是这些财富都没有集中在少数人手里,相反却广泛地散落民间。属于古曼耶文化的绍纳人很早以前也与沿海有一些零星的贸易,数量极少,不足以积累财富。到公元 1100 年左右,他们开始利用自己地处商路的优势,向过往的商人征税。要想把商路置于自己的完全控制之下,就必须借助于强大的军事力量。属于古曼耶文化的绍纳人是否有军事力量,这还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有些学者认为,目前尚未发现大津巴布韦的石头建筑有军事功能,因此可以断定,这个文化没有军事力量。我们认为,没有军事建筑不足以证明就没有军事力量。原因有二:第一,热带非洲古国的军事力量一般都用于进攻,而且是临时召集、并不长期驻守某地,所以,古曼耶文化的军事力量也没有必要建立防御性的围墙。第二,津巴布韦地区的古国基本都没有军事建筑,但我们有足够充分的材料证明:没有军事建筑的莫诺姆塔帕王国和罗兹韦——昌加米尔王国都供养着大量军队。古曼耶文化正是用强大的军事力量才控制了本属于豹山文化的黄金贸易商道。只是在津巴布韦国家建立以后,通过不断向外扩张逐渐控制了商路所在的广大地区。之后,强大的军事力量因没有存在的必要而逐渐减少。由于控制了黄金商道,古曼耶文化的财富迅速增加。从考古发掘可以看出:当时已进口了大量的布匹和串珠。与豹山文化不同,这些增加的财富并未分散于民间,而是集中于少数人手里。在绍纳人社会,酋长不但拥有政治权力,同时还是本部落最富的人。因为本部落的财富全由他来分配,他除了得到与部落民相同的一份财富外,还要留下一部分公用财富以招待外部族的来访者,还要给部落民的婚丧宴会赐舍等。酋长们在获得了贸易财富后更加富有。这就促使财富和权力日益集中,社会开始出现分化。有权有势的富人们开始在山顶上修建远比一般老百姓高大、雄伟、坚固、结实的茅草房, 并圈之以自然花岗石片砌成的墙。同时,开始使用一种专门为富人制作的盛啤酒的陶器——球形罐。这不同于以前所广泛使用的、用于迁徙驮运的有耳袋状罐。这些都说明,属于古曼耶文化的绍纳人已定居在大津巴布韦,并在12 世纪后期向国家过渡。

一个国家的形成不仅需要社会分化、阶级产生,还需要强有力的精神约束能力。津巴布韦国家形成过程中所需要的这种能力是由绍纳人的传统宗教提供的。R·萨默斯在考察了大津巴布韦后指出,遗址内有一个向神灵献祭、祈求神灵保佑和帮助的圣坛,这说明大津巴布韦也曾是一个祭祀中心。语义学研究也可以从侧面证明这一点。津巴布韦在绍纳语中是“酋长之墓”的意思①。绍纳人已故酋长的亡灵会变成本部落的部落神“姆虹多罗”(Mhondoro)。继任酋长由于与已故酋长属于同一家族而可以通过它与绍纳人所崇拜的至高神“姆瓦里”(Mwari)接触。姆瓦里掌管人类的生死大权,能够给绍纳人部落施善降恶,更为重要的是它掌握着降雨的权力。正因为至高神对绍纳人部落拥有绝对的权力,酋长是唯一能够通神的力量,因此,酋长就对所辖部落

① 本·武·姆恰利:《罗得西亚冲突的背景》,商务印书馆 1973 年,第 23 页。

拥有绝对神圣的权力。正是这种神秘的力量帮助酋长们进行更为严密的社会整合,进而建立起一个统一的国家。

津巴布韦国家建立后发展很快,14 世纪初到 1450 年是它的鼎盛时期。它已掌握了与沿海的黄金贸易,并把它变成了有组织的、大规模的贸易。津巴布韦国家的统治者因此而获得了更多的财富。对大津巴布韦的考古发掘表明,在这一时期,山顶的石墙圈得以重建,比原来的更宽厚、更高耸、更坚固、更精细。墙上还开了一些木门楣的出口,墙外还修筑了坚固的锥形塔。遗址内还发现了许多进口的陶瓷器,有波斯的彩釉陶器,有中国的青瓷。还发现了叙利亚的玻璃串珠和一枚阿拉伯金币,金币的正面有哈桑·本·苏莱曼(al—Hasan Bin Sulaiman)的签名。据考证,这枚金币大约是 1320—1333 年铸造的。山顶建筑内还发现了进口的丝、绣花的绸和赞比西河以北地区统治者使用的铁锣。建筑规模的扩大说明,这个国家已能腾出大量劳动力从事凿石、搬运和筑墙工作,国家也有足够的财富资助从事这些活动的高额费用, 同时,也有能力修建这种庞大复杂的工程。大量进口贵重物品说明统治者已牢牢掌握着对外贸易。

津巴布韦国家建立后,其权力如何运作,统治者怎样进行统治,现在还不清楚。但我们知道,津巴布韦国家在其鼎盛时期便向外扩张,石建文化迅速向外传播,类似于大津巴布韦的石建出现于高原的东部、西南部、中部和北部。但不能因此就把津巴布韦国家的边界与莫诺姆塔帕王国的疆域等同起来,以为它统治着从卡拉哈里沙漠到东非海岸、从高原东南低地到赞比西河谷的广大地区。因为,石建所在地一般是某一区域的中心。这些地区发展到什么程度,是否接受津巴布韦国家的统治现在还不清楚。最大的可能是津巴布韦国家竭力要统治产金地和商路。例如,豹山文化的人为了摆脱津巴布韦国家对他们与东非海岸进行贸易课以重税,转而与高原北部的姆巴拉人进行贸易,用黄金换取赞比西河以北地区出产的象牙和铜。这就引发了津巴布韦国家向西部和北部的扩张,进而对这一地区实施有效统治。到 16 世纪初,津巴布韦国家瓦解了,在北方建立了莫诺姆塔帕王国;在西南部先后建立了托尔瓦王国和罗兹韦王国。

为什么津巴布韦国家会突然衰落呢?原因可归纳为两方面。第一,大津巴布韦附近的地理环境不足以支持如此众多的人口的消费。大津巴布韦附近山峦围绕,可用于畜牧与农耕的谷地狭小。人口的迅速增加使本来就不宽裕的生存空间的承受能力超过了负荷。加之绍纳人生产力水平低下,对土地实行掠夺性使用,一旦地力耗尽就向别处垦殖,天长日久,大津巴布韦附近的供应能力就毁坏殆尽。要从别的地方为大津巴布韦输送大量日常生活必需品又不具备必要的技术。供应不足,大津巴布韦难以继续充当国家的中心。更为严重的是,供应不足导致统治阶级的不同分支开始抢夺耕地、牧场,进而发生内战,致使津巴布韦国家统治者住处的圣火熄灭,这标志着津巴布韦国家气数将尽。第二,高原西南部以卡米为中心的托尔瓦国家的崛起给日渐衰微的津巴布韦国家致命一击。津巴布韦国家建立后,统治范围日渐扩大,要维持一个庞大的国家,仅以落后的农牧业混合经济为基础是远远不够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对黄金贸易控制的成功与否是这个“超大”国家存在的关键。在津巴布韦国家建立及其鼎盛时期,尚能控制黄金贸易;在它衰落之时,与其共用同一商道的托尔瓦国家日渐强大,逐渐控制了黄金贸易,夺取了津巴布韦国家赖以存在的财源,促使它彻底解体。

  1. 托尔瓦国家

1683 年,一位不知名的葡萄牙人写道,布图阿国家的统治者名义上被称为托尔瓦。葡萄牙人所说的布图阿是指高原上牲畜兴旺、牧草茂盛、富有金矿的西南地区。也就是说,是托尔瓦国家在 17 世纪以前一直统治着高原的西南地区。16 世纪葡萄牙探险家巴诺斯的记载、1633 年马瑟多的材料和 1696 年贡塞索的描写都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但是,关于托尔瓦国家的起源,史学界有一种说法认为,托尔瓦国家的创建者是北部莫诺姆塔帕王国的创建者穆托塔的亲戚,托尔瓦国家最先就是莫诺姆塔帕国家的属国。近年来,随着文字材料的整理、考古学的发展和津巴布韦古代史研究的深入,上述说法已难以成立。人们已越来越认识到,以卡米为中心的托尔瓦国家直接起源于津巴布韦国家。因为,就物质文化而言,卡米文化直接起源于大津巴布韦文化, 与莫诺姆塔帕文化没有直接的联系。津巴布韦国家向西扩张后,大津巴布韦文化也很快传入西南部地区,先后出现了一些诸如乌姆特瓦特、朱姆隆加和姆托利的大石建,最为典型的是 1410 年后某时建造的卡米石建。卡米文化明显地是从大津巴布韦传过来的,但又有创新和发展。在从大津巴布韦到卡米途中发现的恰马布维夫瓦石建就是这种过渡的中介。卡米文化继承了大津巴布韦石建的基本方法和造型式样,但有所发展。如他们在山顶上修茅草房之前,要修造一座石砌平台。在修建茅草房时注意探索新的合理的设计,强调进行华丽的装饰。卡米文化的陶器在风格和修饰上也都有所发展。就文字材料记载的托尔瓦国家与莫诺姆塔帕国家关系而言,托尔瓦国家是作为莫诺姆塔帕国家的敌人首次引起历史学家注意的。1490 年,昌加米尔一世杀死莫诺姆塔帕国王姆孔贝罗·恩雅胡马,篡夺了统治权。4 年后,恩雅胡马的儿子奇库约·基萨马伦古杀死了昌加米尔一世,重新夺回了王位。昌加米尔一世的儿子昌加米尔二世发动了与莫诺姆塔帕的战争。在这场持久战中,托尔瓦统治者始终站在昌加米尔统治者一边,反对莫诺姆塔帕王国。当时在莫诺姆塔帕的葡萄牙人费尔南德斯写道:托尔瓦的统治者与莫诺姆塔帕的统治者一样伟大,两者之间一直在进行战争。考古和文字材料都说明,卡米文化起源于大津巴布韦文化。

以卡米为中心的托尔瓦国家大约建立于 1500 年左右。它以农业和畜牧业的混合为经济基础,黄金的生产和贸易在其经济中也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卡米遗址中还发现了中国明朝万历年间的瓷器。关于托尔瓦国家 16 世纪

到 17 世纪 40 年代的历史,目前还不清楚。葡萄牙人的材料只记载了在高原的西南部存在这么一个国家,注意到它盛产黄金,却没有记载其政治、经济发展情况。到了 40 年代,托尔瓦国家开始衰落,主要表现是国家的重心东移。昌加米尔人的传说告诉我们,17 世纪中后期,卡米已被废弃。托尔瓦国家以丹兰格贝(现名德赫洛德赫洛)为中心,主要统治奔比西河以东地区。托尔瓦国内战争不断。说绍纳语的穆斯林商人控制着托尔瓦国家的对外贸易,引起托尔瓦统治者的不满,随后便杀戮了许多穆斯林商人,引起经济组织混乱, 造成了巨大损失,削弱了国家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更为严重的是托尔瓦国家发生了严重的内讧,外部势力趁机介入。托尔瓦国王的弟弟不满其兄的统治,企图篡夺王位,他与一个和国王有仇、但经济实力强大的穆斯林商人联姻而结盟,一同把国王驱逐到曼依卡。国王不甘心失败,他得到了企图扩大自己势力范围的、最富有的葡萄牙人西斯兰多·迪亚士·贝约的强有力军事支持,重新杀回故都,恢复了统治。恰在这时,贝约被毒杀,其军队随即撤

回,托尔瓦国家重新陷入内乱。这就给北部昌加米尔王国的南下提供了有利时机。到 1685 年,葡萄牙人的材料把昌加米尔写成是“统治着布图阿的一种黑人①。”这说明,托尔瓦国家已消失了,但托尔瓦国家的人民依然存在。昌加米尔王朝趁托尔瓦国家瓦解之机,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征服了这个国家, 但要统治这个割据势力纷争的地区却不是一件易事。昌加米尔统治者采用联姻的办法安抚众生。如恩杜姆巴的卡兰加人就与奇虹杜鲁和图姆巴勒的托尔瓦人通婚。联姻有助于征服者进行统治,奇虹杜鲁和图姆巴勒的托尔瓦人在昌加米尔国家的治理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不久以后,托尔瓦人民也采用了卡兰加语,自称为罗兹韦人。昌加米尔国家成功地把托尔瓦人整合进自己的统治范围。

三、罗兹韦—昌加米尔国家

罗兹韦(Rozvi)一词可能来自动词 kurozva,意为“毁坏”。罗兹韦最先被葡萄牙人用于称呼昌加米尔的勇士、追随者和支持者。昌加米尔

(Changamire)源于阿拉伯语的 Amir,意为“大酋长”,后被葡萄牙人用以称呼罗兹韦人的国王,罗兹韦人所建立的国家也就被称为“罗兹韦—昌加米尔国家”。

罗兹韦人是一个开放型名词,其范围不断扩大。17 世纪初,罗兹韦人指生活在托尔瓦国家边界上姆卡兰加的人,亦即指生活在托尔瓦国家和莫诺姆塔帕国家之间的人。葡萄牙人梅洛·卡斯特罗更精确地界定了罗兹韦人的活动范围,即在姆卡兰加和曼依卡之间,更接近于曼依卡。罗兹韦人的传说认为,最早的罗兹韦人指高原中部那些奉“莫约”(Moyo 指一种动物)为图腾的人,确切一点说,是指居住在宗布韦山和胡隆格韦山之间的人。这一图腾氏族的人实行集体外婚制,其它氏族的人与他们结婚后,改奉“莫约”图腾, 进而改称罗兹韦人。罗兹韦人向西南迁移征服了托尔瓦国家后,同化了托尔瓦国家的人民,使之改称罗兹韦人。

如前所述,罗兹韦人早在 15 世纪就曾篡夺了莫诺姆塔帕国家的王位。口头传说认为,罗兹韦人的大酋长曾是莫诺姆塔帕国王的一个牲畜看护人,后来得到国王的封地,并逐步建立起自己的权威。17 世纪后期,罗兹韦人势力日渐壮大,其昌加米尔的野心也一天一天膨胀;加之他们所处的区域灾荒频繁、疾病流行;又受到北部莫诺姆塔帕王国和葡萄牙人的严重威胁,于是由东北向富裕而又虚弱的西南方扩张。为了能抄近路并比较隐敝地袭击托尔瓦国家,昌加米尔用大量的牲畜买通了在托尔瓦国家北边统治乌姆福里的奇维罗王朝。他们迅速经过此地征服了托尔瓦国家,占据和接管了托尔瓦国家的中心卡米、德赫洛德赫洛、纳累塔利、曼扬贾和金贾加等。在征服过程中, 罗兹韦—昌加米尔国家形成了①。

罗兹韦—昌加米尔国家继承了托尔瓦国家的文化遗产,并进一步发扬光大。通过对卡米遗址的发掘可以知道,居住在卡米的人从卡米文化开始到 19

① S.I.Mudenge,“ The Rozvi Empireand the Feira of Zumbo” ,转引自 D.N.Beach,“ The Shona and Zimbabwe”,Mambo press1980 ,P201.

① 另有一说认为,罗兹韦—昌加米尔国家建立全面统治大约是 1700 年左右,E.A.Alpers,“ Dynasties of the Mutapa—Rozvi Complex”,in“ The Journal of African History”XI2(1970) ,P211.

世纪罗兹韦—昌加米尔国家衰落,一直都在使用同一陶器形式,即高颈绳纹陶器,这种风格是卡米文化的标志之一。同时还发现了一些具有“莫约”图腾氏族特点的陶器,这说明罗兹韦人到来后一直在使用卡米文化的陶器。卡顿—汤普森对德赫洛德赫洛的发掘研究也证明了这种关系。她认为,这个古老的石建在罗兹韦人占据后加以重建,平台上的原物被今天所能看到的墙所代替。在属于卡米文化层次的平台里发现了一位富裕妇女的墓葬。陪葬品中不但有卡米文化的球形罐,还有 17 世纪中国生产的碗和荷兰生产的酒瓶。这个妇女死后不久,整个大石建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墓顶上出现了一座新修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又修建了一座围墙。在这个层面上,也发现了卡米文化的绳纹陶器,但筑墙的风格发生了变化,其上层比下层较为粗糙,这种粗糙的石墙大量向外延展。这显然是罗兹韦人占据后重建,这种现象在其它遗址如金贾加中也同样发现。这说明罗兹韦人的文化继承了卡米文化,但为什么会出现建筑风格由精致向粗糙的退化呢?第一,当地缺乏天然的规则石块, 也缺乏适宜于用简单的冷热法制作的花岗岩,这就迫使罗兹韦人不得不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从而造成建筑风格的多样化。第二,18 世纪的经济条件发生了变化,罗兹韦—昌加米尔国家又常发生内战,后来恩戈尼人又入侵,这些都迫使昌加米尔统治者难以提供专门的人力和物力进行精雕细刻的大规模的工程建设,他们只好使用战俘完成这项工作。一位在 17 世纪 90 年代战争中被俘的葡萄牙人的回忆证实了这一点。他说:俘虏是“这么一些人,他们有义务照看国王的宫殿,并负责其修缮和保护⋯⋯这些建筑是由一个从未见过文明世界的技工设计的①。”因此,这一时期的建筑风格的退化正是罗兹韦— 昌加米尔国家使用俘虏劳动的结果。

罗兹韦—昌加米尔国家建立后,疆域不断扩大。向西北,曾达到沙原地区,北面与莫诺姆塔帕国家接壤,向南直达林波波河,隔河与文达人相望, 向东到了低原林地区。国家的首都也多次发生变化。根据口述史料,国王最先住在奇瓦里,后迁往德赫洛德赫洛,国王的宫殿就是建在山顶上的“奇托纳马诺”(Chitoramano)。在罗兹韦—昌加米尔国家解体前几年,首都迁到了曼扬贾。

罗兹韦—昌加米尔国家的开国君主是奇库拉。1696 年,奇库拉去世,他的儿子瓦沙亚被授与昌加米尔的称号,但他拒绝当国王,引起众兄弟为争夺王位继承权发生内战。萨巴贝克想依仗自己拥有的强大军事力量恃强凌弱, 但莱查西克通过与当地卡兰加统治者恩杜姆巴联姻打败了萨巴贝克,攫取了王位。莱查西克去世后,其弟莱查加德泽克继位统治直到 1767 年。1768 年的 1—5 月间又发生了继承权之争,鲁潘达马兰加力压群雄,登上王位。根据罗兹韦人传说可以知道,这个国王品性很坏,不称职,在大旱之年不赈灾济民,人称“鲁蓬哥”(Rupengo,意为“疯子”)。糟糕的统治造成民怨沸腾。在隆迪河上游与姆哈里人战争时,人民抛弃了国王,国王被姆哈里人杀死。在姆哈里人扶植下,古姆博雷务拉继承王位。在他统治期间,国内发生了一次严重的叛乱。1802 年,他去世,基里萨姆胡鲁赢得众人支持,成为罗兹韦

—昌加米尔国家遭受大规模外族入侵前的最后一个国王。

罗兹韦—昌加米尔国家的经济基础是农业和畜牧业、尤其是畜牧业。17 世纪到过这个国家的葡萄牙人观察家写道:“罗兹韦人除非急需布匹或其它

① D.N.Beach,“ The Shona and Zimbabwe900—1850” ,Mambopress1980,P196.

土地上不生产的东西,他们不会去开采金矿。”因为,从事农业和畜牧业能够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因此,绝大部分罗兹韦人主要从事农业和畜牧业。农业生产使之能部分供养宫廷和军队,但谷物不像牲畜能保存很长时间。谷物最多能保存 5 年,要积累起持久、强大的经济力量还得依靠畜牧业。18 世纪中叶,一位来自宗博的非洲人商人为我们了解罗兹韦人的畜牧业提供了初步的数据。他说,他在与罗兹韦—昌加米尔国家进行贸易时得到了 800 头牲畜。19 世纪初,罗兹韦人的牲畜在曼依卡大量出售给葡萄牙人。罗兹韦人不但把牲畜用于骑乘、运输,用作食品,还作为一种积蓄财富的方式。一个人如果拥有许多牲畜,他就可以此为基础通过租借,影响和控制周围的人。他把牲畜租给其他缺少牲畜的人,租到牲畜的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使用牲畜,但没有主人同意不得杀死牲畜。租到牲畜的人须对牲畜的主人负担一些义务,主人也有权随时收回自己的牲畜。牲畜的主人因此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租借人,从而把经济优势转化为政治优势。在葡萄牙人留下的文字材料中, 第一位罗兹韦人的昌加米尔就是一个著名的牲畜大王。他利用租借形成了自己的权威,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罗兹韦人的国家。牲畜在普通罗兹韦人生活中也占有重要地位。牲畜可用于积累财富,可用做新娘的聘礼,也可继续繁殖以备灾荒时度日。

对外贸易在罗兹韦人国家中也占有重要地位,但并非人们通常所知道的,对外贸易全由国王及其王室垄断。事实上,罗兹韦—昌加米尔国王只统治了对外贸易的一部分。因为,我们仔细分析了梅洛·卡斯特罗的报告后发现,国王禁令只是禁止下属用纯金贸易。不能据此就说国王垄断了黄金贸易, 下属还可以用非纯金进行贸易。而且在那个时代的技术水准下,非纯金是很多的。还有一些酋长发现了新金矿不向国王报告。从黄金贸易体制来看,并非所有的黄金贸易都在国王的宫廷中进行。1803 年以前的材料都说明,贸易不仅在国王的宫廷进行,还在这个国家的所有黄金产地进行。这些金矿分布于从今天的布拉瓦约到宾杜拉,从散雅蒂到萨维河的广大地区,与之进行贸易的是驻扎在宗博的葡萄牙人所雇佣的非洲人商人。他们是巡回流动商人, 从一个村到另一个村、从一个酋长国到另一个酋长国兜售自己的商品,换回黄金,没有必要造访国王的宫廷。另外,下属酋长都要向国王上交珠子和布匹等贡物。珠子和布匹一般都是进口的,罗兹韦人要换取这些东西,就必须输出黄金。所有这些都证明,国王并未严格垄断黄金贸易,而且国王也没必要垄断黄金贸易,因为要垄断这么大地区的黄金贸易,困难大、费用高。即使真的实现了垄断,下属也就没有积极性去采金。其实,通过纳贡体系,国王也可以分享黄金贸易的利润。国王从自己控制的那部分黄金贸易中获得了一些奢侈品,如珠子、墨西哥的阔边帽、海贝、假珊瑚念珠、手帕、中国瓷器、铜铃、剪刀、蜡烛、色布和白兰地酒等。但不能因此推断宫廷所用的奢侈消费品都来自进口。考古发掘证明,罗兹韦人工匠已会冶铁、炼金、制铜。他们能制作金线、手镯、小刀、剃刀、项链、颈饰、戒指、耳环等,还能用象牙和皂石雕刻各种形象,用驼鸟蛋和贝类做珠子,甚至能生产一种水平较高的棉布“麦奇拉”(Machira)。这说明黄金贸易并非罗兹韦—昌加米尔国家的唯一经济基础。因此我们说,农业、畜牧业和外贸的混合,尤其是畜牧业是这个国家的真正的经济基础。

罗兹韦—昌加米尔国家的政治结构大体上分两级:中央和地方省。在中央,由国王及其顾问委员会进行统治。国王拥有广泛的行政、立法、司法和

军事权力。王位继承遵循男子旁系继承原则,即王位首先传给长兄的一个儿子,然后传给二兄的一个儿子,依次类推。这种继承模式既复杂又易出问题。罗兹韦人后来对此做了改进。他们规定,当一个国王去世又没有合适的继承人时,拥有“图姆巴雷”(Tumbare)称号的罗兹韦人之一支的头领就可做为摄政接管政权,直到下一个国王被选举出来。这种制度允许王子们为争夺王位展开斗争,但又不使整个国家陷于无政府状态。没有取得王位的儿子们可以得到一份封地做为补偿。如 1696 年拒绝当国王的瓦沙亚得到了格霍克山地区。恩杜姆巴得到了布比河源头之地。顾问委员会由祭司、军事领袖、省督及一些皇室重要成员组成。这些顾问是由一些家族世袭的,如祭司就由勒汪德家族世袭;图姆巴雷家族不但世袭摄政、顾问之职,还是军队的最高将军、首席贡物收集者等职位的世袭者。正由于他们的职位是世袭的,因此他们并不顾忌国王的好恶,他们有劝告国王的权利和义务,还可以对一些昏君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批判。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国王能与顾问委员会保持一致, 并对绝大多数问题拥有最终决定权。国王还有一支卫队,“格瓦兰瓦纳”

(Gwanan’wana),主要由未婚男青年组成。卫队既负责国王的安全,还保护国王的神秘性,有时还到各属地去执行国王的命令。

国王把国家分成若干个省。每个省由大酋长进行统治,大酋长名义上由当地选出、国王任命,实际上基本是世袭的。如何控制这些大酋长是罗兹韦

—昌加米尔国家维持中央集权与国家的统一和稳定的关键。国王主要采取三种方式。第一是通过授权仪式确认国王与大酋长的统治与从属关系。当地的传说认为:“如果不与国王商量就选出一个新酋长,这个酋长将得不到人们的公认。只有国王任命或批准的酋长才能被确定为真正的酋长①。”选举新酋长的过程是:首先由当地人从众多的候选人中选出一个,这个被选出的人要么亲自到国王宫廷中请求确认,要么委派一个副官代表自己到宫廷中寻求批准,国王一般很快就会批准。然后,国王派自己的代表到这个酋长国去主持一个授权仪式。国王的代表手执王室的标记,把一块黑白印花布、一张羊皮授与新当选的酋长。通过这个仪式,国王使新当选酋长的权威合法化,酋长也承认了自己对国王的从属和附庸。第二种方式是强行征收贡赋。征贡是几年一次,而非每年一次。征收的贡物范围广泛,有布匹、串珠、锄头、斧子、黄金、象牙、毛皮、牲畜、烟草、食物和各地生产的土特产品等。征贡不仅具有经济意义,使国家积聚了大量财富,而且还有极强的政治意义,主动纳贡就意味着下属对国王保持忠诚,拒绝纳贡就意味着反叛,国王就会派强大的军队进行征服,强迫他继续纳贡。第三种是用任命地方统治者的办法控制。例如,在查特尔地区,各酋长相互争吵不休,国王就派格万格瓦瓦去统治。马虹格韦地区的马可尼人对国王不敬,国王就派坦迪作为自己的代表常驻那里进行统治。国王就是用这三种方式有效地控制着地方统治者,从而把全国整合成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

在罗兹韦—昌加米尔国家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军事力量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个国家的军事力量很强大,但军队人数不详。从它与葡萄牙人和莫诺姆塔帕国家作战的情况来看,其数量不能低估。如 1684 年,罗兹韦—昌加米尔国家在马虹格韦反对葡萄牙人的侵略取得了最后胜利,但付出了惨重的代

① S.I.Mudenge,“ The Role of Foreign Tradein the Rozvi Empire”,in“ The Journal of African History”,Vol15.No.3(1974),P382.

价。此后不久,它仍有足够的军事力量击败莫诺姆塔帕国家的入侵,并一次歼敌 5000 人左右。这支军队装备良好,训练有素、组织严密,战斗力强。他们通常使用的武器有弓箭、短剑、标枪、盾牌、战斧、棍棒,也有一些火枪。19 世纪初,国王的宫廷还有 4 门火炮。士兵是从罗兹韦人中招募而来的,新兵要接受军事训练,内容有跳跃、射箭、宣誓、呼号、舞剑等。最实用的战斗技巧源于经济生活中的狩猎而不是军事训练。军队的最基本单位是百人队或团(missoca),由一个队长(cabos)指挥。由若干个百人队组成一个军, 由将军(inhabezes)指挥。将军们直接受制于图姆巴雷大将军,国王本人则是军队的最高统率——大元帅。士兵们在没有战事时各回其家,一旦需要, 即可通过三级动员迅速集中队伍。首先是国王鸣枪,后来发展为鸣炮;其次是由图姆巴雷敲响战鼓,第三是传令员听到鼓声后四处大喊:“给你的口袋装满粮食,赶快集中。”很快,军队就全部集中在宫廷的广场上。出征之前, 罗兹韦人要服一种用敌人的骨头制成的药。根据口头传说,士兵们服了这种药,就会刀枪不入,能唤发出超人的力量,能使敌人昏睡,能唤来蜜蜂帮助退敌。我们认为,罗兹韦人使用这些巫术手段是为了鼓舞士气,形成一种心理上的优势。在战场上,罗兹韦人习惯于用冷兵器进行近距离肉搏战。他们通常把部队分为三支:主力部队部署在中间突击,另两支部署于两侧形成钳形攻势,完成对敌人的包围。这三支部队都分成两个梯队,第一梯队首先与敌人接战,第二梯队殿后照顾伤员、随时补充和鼓舞前锋部队,形成一浪高过一浪的连续进攻,直至彻底战胜。罗兹韦人在作战时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显示出战术上的灵活多变性。贡塞索对此有一些记载。他说,罗兹韦—昌加米尔国王诡计多端,狡猾无比,他在我们军队面前佯装败北,然后赢得有利时机,充分使用自己的谋略彻底战胜了我们。罗兹韦—昌加米尔国家的强大军事力量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保护商路。从文字材料可以看出,罗兹韦—昌加米尔国王曾多次派兵保护与其进行贸易的、住在宗博的葡萄牙人。二是协助征集贡赋。前面已提到,下属酋长不交贡就意味着反叛, 国王就会派军队征服,强迫他上贡。三是成为对外干涉的工具。罗兹韦—昌加米尔国王经常用这支军队干涉别的小国。有时也干涉莫诺姆塔帕国家的王位继承,其触角甚至伸到了赞比西河以北地区。四是维护国内统治。葡萄牙驻莫桑比克总司令说,“它(军队)使罗兹韦—昌加米尔国王成为这些地区最强大的统治者①。”

罗兹韦—昌加米尔国家的强盛只维持了一个多世纪,到基里萨姆胡鲁统治时期,这个国家已严重衰落。国内经常发生旱灾饥荒,金矿几乎被开采净尽,继承权之争引发的内战也呈愈演愈烈之势。外部正值部落大混战之时, 罗兹韦—昌加米尔国家 10 年中至少遭受 6 个外族入侵。从林波波河以南向北扩张的恩德贝莱人在姆齐利卡齐统治下集中攻击这个国家的西部属地。茨瓦纳人逐渐占据了这个国家的西南部分。此后不久,索托人支族姆潘加族从西部越过姆隆格瓦尼山,入侵这个国家,被罗兹韦人打败。同时,恩戈尼人假道东南低地侵略这个国家,兹旺根达巴统率的一支恩戈尼人甚至纵穿了这个国家,进入赞比西河以北地区。对这个国家的致命打击是由兹旺根达巴的亲戚、恩戈尼人著名的女勇士恩雅马扎纳在 1826 年造成的。她率部袭击了这个

① S.I.Mudenge,“ The Role of Foreign Tradein the Rozvi Empire” ,in“ The Journal of African History”,Vol.15,No.3(1974),P381.

国家的首都德赫洛德赫洛,迫使国王逃向曼扬贾,并在逃亡途中被杀身亡。罗兹韦—昌加米尔国家出现了政治真空。1838 年,贡德瓦尼统治下的恩德贝莱人再次入侵这个已经四分五裂、不堪一击的国家。罗兹韦人一些部族纷纷投降,他们的畜群也遭大量掠夺。但在 40 年代末,已归降姆齐利卡齐达 9 年之久的前王子托赫韦奇皮起而反抗,并得到罗兹韦人和葡萄牙人的承认, 加冕为王,封号“奇巴姆巴姆”。但在 1866 年托赫韦奇皮被俘投降。统治高

原南部地区长达 2 个世纪的罗兹韦—昌加米尔国家至此终结了。

四、莫诺姆塔帕国家

14 世纪末,津巴布韦国家渐进鼎盛期,同时也加强了对周边民族和边远地区的征服,引起他们的强烈不满。绍纳人的一个分支卡兰加人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以寻找盐矿为名,向北迁徙到赞比西河谷的丹德和奇迪马。这一地区后来被称为“穆卡兰加”。1420 年,莫诺姆塔帕的第一代王恩雅蒂姆巴·穆托塔登上王位,建立了莫诺姆塔帕国家,首都一度设在大津巴布韦。

穆托塔统治时期,积极向外扩张,先后征服了津巴布韦北部地区的许多部落。1450 年,穆托塔去世,其子马托佩·恩雅赫赫韦继位。马托佩雄才大略,继承其父治国方略,积极向外扩张。巩固了莫诺姆塔帕国家的核心地区, 即从差蔡河经马佐埃河、鲁恩雅河到赞比西河,再经翁雅尼河、欣杰河和乌姆鲁克韦河到差蔡河的广大地区。莫诺姆塔帕国家在向外扩张的过程中,主要采用两种办法,第一种是武力征服。第二种是怀柔政策。要么迫使被征服者改奉卡兰加人的图腾,例如,卡兰加人初迁到赞比西河谷,就让当地居民马蒂乌族的恰瓦人放弃自己的图腾。改奉卡兰加人的图腾,从而达到同宗同族的目的;要么采用通婚的办法,把被征服居民纳入卡兰加人亲属的范围, 例如,高原上的恩古鲁韦人把本族的年轻女子嫁给莫诺姆塔帕国王,从而改变了自己被征服者的命运,进入统治者的行列。马托佩统治时期是莫诺姆塔帕的鼎盛时期。其死后,由于内部分裂,国势渐衰。

1480 年,马托佩之子穆孔贝罗·恩雅胡马继位。在他统治期间,基本上停止了向外扩张,地方势力日益坐大。1490 年,昌加人的首领篡夺了王位, 4 年后,恩雅胡马的儿子奇库约·基萨马伦古重新夺回王位。1530 年,穆莱姆贝雷继位。他发动了与赞比西河下游通加人的战争,把东北部边界扩展到太特附近。30 年代末,又发动了征服布赫拉地区的战争。1550 年,奇维雷·恩雅索罗继位后,通加人起而反抗。1560 年,奇萨姆哈胡·莱格末·姆潘扎古突继位后,国家仍不太平。1589 年,加兹·鲁塞莱上台后,内乱加剧。两支马拉维人先后袭击了莫诺姆塔帕国家的产金地,鲁塞莱派其叔父莱格马萨击败了马拉维人。但战后,莱格马萨野心膨胀,企图夺取王位,引发内战。同时,塔瓦纳人在马图兹维安耶领导下发动叛乱,不但夺占了王宫,迫使国王于 1607 年逃出高原,还控制了大量畜群。通加人和巴尔维人也趁机起兵,莫诺姆塔帕国家的高原部分陷入混战。此后不久,鲁塞莱在葡萄牙人支持下, 很快就恢复了元气,并在马基达库谢拉河击败了马兹图维安耶,重新打回首都,恢复了自己的统治。1623 年,鲁塞莱去世,他的几个儿子为争夺王位发动内战。1627 年,其子恩雅博·卡帕拉里德兹登上王位并进行改革,他赶走了其父留下来的顾问,任用了一批年轻有为、自己中意的顾问。正当他准备大展鸿图之时,其叔父姆汉德·马务拉联合多明各会士,发动了内战。马务

拉得到了许多大家族的支持,迅速夺得王位,但内战从 1629 年一直延续到他

去世的 1652 年。马务拉的胜利把卡帕拉里德兹一系永远排除出王位继承者之列。马务拉去世后,其子西蒂·卡祖鲁卡姆萨帕继位。他仍与多明各会士结盟,同时要求其追随者也受洗,否则便为不忠诚。1654 年,他的兄弟们在葡萄牙人支持下为争夺王位发动叛乱。1663 年,国王或被其支持者倒戈杀死, 或被其兄弟们杀死。受葡萄牙人支持的卡姆巴纳帕苏·穆科姆布韦登上王位。莫诺姆塔帕国家的历史进入了穆科姆布韦一系统治的时期。

穆科姆布韦一系从 1663 年统治到 1704 年。以前多次内战对国家造成的破坏在这一时期得到了恢复,国家得以重建。穆科姆布韦虽然依靠葡萄牙人取得了王位,但他登基后,采取了“狡猾而灵巧”的策略,积极驱逐葡人。70 年代,莫诺姆塔帕国内发生严重的蝗虫灾害,葡萄牙人大量撤离,国王趁

机恢复了对许多由葡人占领的土地的统治权。到 1683 年,莫诺姆塔帕国王被誉为“那个宝座上最智慧和最能干的国王。”他把首都从赞比西河谷迁回到穆卡兰加一个离马萨帕 2 天路程,离奇科瓦 12 天路程的地方。他制服了许多凯觎王位的家族,引进了一些移民,国家呈现人丁兴旺、欣欣向荣、安定祥和的中兴局面。1692 年,穆科姆布韦去世,恩雅库莱姆贝雷篡夺了王位,穆科姆布韦的儿子们发动了王位继承战争,葡萄牙人和罗兹韦—昌加米尔国家相继介入这些内战。1694 年,恩雅门德·姆汉德在葡萄牙人支持下,迫使国王逃亡罗兹韦—昌加米尔国家。不久,国王的弟弟夺里姆巴继承了王位。但到 1699 年,恩雅邓加夺取了王位。1702 年,罗兹韦人支持的德赫韦·沙姆图姆布登上王位。他接受了罗兹韦人的支持,导致与葡萄牙人关系的恶化, 造成对外贸易锐减,国家经受着严峻的经济压力;同时又苦于无法摆脱罗兹韦人日益深入的干涉,国王在内外交困中郁闷而死。1704 年标志着穆科姆布韦一系统治的结束,莫诺姆塔帕国家经过短暂的中兴后又陷入博洛马家族和恩亚姆汉杜家族的纷争之中。

1704—1710 年,莫诺姆塔帕国家内战不断。赞德、古波、沙卡皮奥等相继登上王位,但他们的统治大都仅维持一年。1710 年,博洛马·丹格瓦兰格瓦夺得王权,并使自己的家族迅速崛起,日渐强大。1719 年,沙马塔姆贝拉·恩亚姆汉杜登上王位,从此开始了延续 150 多年,两大家族争夺王权的斗争。

1723 年后,国家的首都从高原上鲁亚河地区迁回赞比西河谷地。由于长期内战,各家族都占有大片土地,地方势力日渐坐大,中央政权削弱,国王的权威下降。1759 年后,每个国王的统治时间平均不超过 6 年。原来国王凌驾于众诸侯之上,现在尤如众诸侯中的一员,但国王举行加冕礼、葬礼和宣战时, 诸侯都要到首都去参加。国家仍能通过征集牲畜、农产品、象牙、黄金和奴隶等贡物积聚起财富,供养一支庞大的军队。王位继承战争也逐渐形成固定的模式,那就是战争必须保持在一定规模、范围内,战败的王位争夺者必须被处死。这样就减轻了内战对国家造成的破坏。莫诺姆塔帕国家虽然内战频仍,但它作为一个整体一直存在到 1868 年。

和其它热带非洲王国一样,莫诺姆塔帕国家的政治结构也有自己的特点。国王是该国的最高统治者,国家的一切都属于国王,臣民的财产都算是国王贷给的,国王对人民具有生杀予夺的绝对权力。国王死后,由国王的近亲中取得了“乃文加”(Nevinga)称号的人摄政,直至新国王登基。王位继承者原则上是由选举产生,实际上受许多人为因素的制约,国王的长女婿“姆

波克鲁美”(Mbokorume)和母后都对王位继承问题有强有力的发言权①。没有他们的同意,即使是国王钦定的继位者也不能当国王。莫诺姆塔帕国家还建立了庞大的官僚机构,有宫廷大臣、司库、军队总司令、鼓队长和巫医长等。他们协助国王进行统治。国王在全国实行分封统治,分封有两种,一种是封一个礼仪性的官员,以安抚、稳定人心。这种办法通常用于偏远而又不重要的地区,这种官员可以不出席每年 5 月举行的新月庆典。例如,国王曾封翁多萨卡的恩哈里·恩雅多罗人统治者为“总指挥”;封古鲁韦的钦格沃人统治者为“乐师”;封马坦丹杜拉的曼格温德人统治者为“大乐师”。另一种分封就很重要。国王任命自己的亲信,通常也是自己的亲属去统治某一块地区。马托佩就曾把古鲁胡斯瓦分封给昌加统治;把姆贝雷地区分封给托格瓦统治;把新征服的奇迪马、曼依卡、巴尔韦、乌泰维和马丹达分别封给自己的兄弟和亲戚。

宗教因素和军事力量在维持国家的整合和统一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国王是这个国家的最高宗教权威。他们崇拜新月,祖先之灵和新月是相通的, 人世间只有国王可以和祖先之灵交流,因此,莫诺姆塔帕国家的国王通常被描绘成“神王”。1635 年,葡萄牙人安东尼奥·博卡洛说,这个国家的普通老百姓都相信他们的国王能升天,是神王。因此,每位国王死后都被当做国家的保护神来崇拜。他们生前统治着众生,死后仍然护佑着人民。国王的行动非常诡秘,他吃喝东西不能让人看见,“普通人不许见到他,当他与人说话时,他是隐藏在屏幕后面的,当他要在宫外行走时,就发出通知叫臣民回避①。”国王的健康与国家的福祉、平安紧密相连。国王健康,国家就六畜兴旺、五谷丰登、国泰民安;国王生病,就会出现饥荒,人民遭殃。因此,一旦国王生病,就会被废黜处死。圣火是国王统治的标志。圣火置于国王的宫廷,在他统治期间,圣火一直燃烧,长年不熄。每个诸侯和下属酋长都要从这里点燃火种,返回自己的领地敬拜,不许熄灭,以此表示对国王的归顺和赤胆忠心。一旦国王去世,圣火就全部熄灭。新国王登基后,要重新点燃王室的圣火,各位诸侯和酋长也必须重新点燃圣火。在敬拜期间,各位下属每年还须派自己的长子从皇室圣火那儿再点一次,以此证明自己对国王的忠诚矢志不渝。去时还须带上象牙、黄金、奴隶、牲畜等贡品。三天后,国王就会在王室广场举行隆重的点火仪式,还赐给下属进口的高级棉布,以示对下属诸侯和酋长的信任和满意。莫诺姆塔帕国家有一支相当强大的军事力量。军队由未婚男青年组成,战士叫“马库鲁科塔”。训练内容就是打猎,在狩猎过程中练阵型、箭法。在农忙无仗可打时,就帮助收割庄稼、放牧牲畜等。军队分两级,第一级是百人队,由队长指挥;第二级是战斗团,由团长统率, 战斗团的人数少则 200 到 500 人,多则达到 1000 人。军队的最高统帅是国王。

18 世纪 70 年代,莫诺姆塔帕国家的军队曾达到 16 个团。这仅是常备军,战时还可临时集中起大量的人员一齐参加战斗。莫诺姆塔帕国家的军队主要有三个职能:一是保护商路,劫掠财富;二是维持国家统一、打击分裂势力; 三是用于保障国家独立和安全,对外扩张。国王不但充分供应军队的给养, 还拿出部分战利品奖赏立功者,所以,军队特别效忠国王。即使在 19 世纪下

① E.A.Alpers,“ The Mutapa and Malawi political systems to the time of the Ngoni invasions”, inT.O.Ranger(ed.),“ Aspects of Central African His-tory”,London1968,PP14—15.

① 本·武·姆恰利:《罗德西亚冲突的背景》,第 26 页。

半叶国家衰落时,莫诺姆塔帕国家仍保有一支强大的军队。

莫诺姆塔帕国家地处赞比西河南岸,盛产黄金,是 16 世纪以来一直活动于东非沿海的葡萄牙殖民者所觊觎的重点对像。1501 年,葡萄牙人船队抵达索法拉港时,就想与内地的“黄金之国”联系。1506 年 2 月,葡萄牙人明确证实了黄金之国就是莫诺姆塔帕国家。5 月,这个国家的商人就到了索法拉, 双方建立了和平的贸易关系。1509 年,葡萄牙旅行家安东尼奥·费尔南德斯从索法拉启程前往莫诺姆塔帕国家。他沿赞比西河、本格韦河和马佐埃河一直到达这个国家的首都,沿途发现了许多金矿。他是到达这个国家的第一位欧洲人,他把一支火铳和一些弹药送给了当时在位的奇库约国王,双方还互致了友好。1531 年,葡萄牙人向内地扩张,占领了塞纳,进而进住太特。葡萄牙人涌入内地。莫诺姆塔帕国王对这种侵略行径并没有清醒认识,反而派 4 个葡萄牙人作为自己的使节去葡萄牙邀请葡官方代表进驻莫诺姆塔帕国家。1550 年,安东尼奥·卡亚多来到莫诺姆塔帕国家,他自认为是国王实际上的顾问,还自封为“城关长官”、王室代理商和全权特命大使,展开侵略活动。1560 年底,罗马天主教神甫贡萨洛·达·西尔维拉在卡亚多协助下到达莫诺姆塔帕国家首都。他在 25 天之内为国王莱格莫·莫潘扎格图和王后及其姊妹、一些扈从和村民施了洗礼。但阿拉伯商人唯恐因此而失去了他们从前所拥有的通商特权,就唆使国王处死了西尔维拉。葡萄牙人随后就制定了一个侵略计划,准备征服这个国家。1568 年,葡属莫桑比克总督塞巴斯蒂昂任命弗朗西斯科·巴雷托率 1000 士兵和耶稣会士出征,因气候炎热、疫病、

后勤供应等问题,这支队伍几乎全军覆没。但到 1571 年,巴雷托又率军入侵, 打败了正在叛乱的通加人,并以此为条件迫使国王授与他们在高原上的一些金矿开采的权利。1574 年,瓦斯科·费尔南德斯·荷门率领 400 士兵攻占奇科瓦地区,激起当地人民不满,葡萄牙人被全部赶了出去。1607 年,国王加兹·鲁塞莱借助葡人军事力量击退了反叛的奇昆达人,然后与葡人签订了条约。该条约允许葡人在缴纳贡品后自由进入莫诺姆塔帕国家,还放宽了对葡萄牙人持枪的禁令。不久,葡萄牙人帮助国王镇压了马佐埃河下游人民的起义,得到的回报是国王允许葡萄牙人对国家的所有矿产拥有开采权。但这从未实现,因为地表矿已开采净尽,要挖掘深层矿,就必须投入大量资金,采用新的技术,这在当时是不现实的。对于新发现的地表矿,国王规定,发现者必须用土把这个矿点掩盖起来,在上面插一根树枝以警告别人避开此地, 否则就要被处死。施行这种严刑“是为了不让葡萄牙人知道矿点,以免这些人受贪欲驱使抢走他们的黄金。”在鲁塞莱统治后期,他对葡萄牙人的态度日渐强硬,迫使他们缴纳贡品。同时,葡人所到之地人民也纷纷起而反对, 葡萄牙人被迫逃离。1628 年,国家中心地区马萨帕仅剩下 8 个葡萄牙人。当时的葡属莫桑比克总督是这样看待这个问题的,他说:“这些战争是由于我国国民的强横霸道引起的,因为那些占有许多卡菲尔人(指异教徒——引者注)、并掌握权力的人犯下了极大的罪行,以致激怒了(非洲的)国王和王子,到处发生骚乱①。”1629 年,葡萄牙人把马务拉扶上了王位,并迫使他签订了丧权辱国的《1629 年协定》,废除莫诺姆塔帕国王的那一套严格的宫廷礼仪,采用葡萄牙国王的礼仪制度;天主教徒有传教的自由;葡萄牙人既停止缴纳贡品,又可以不受限制地开采金矿并开发金矿所在地。协定造成的

① 罗伯特·罗特伯格:《热带非洲政治史》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 1975 年,第 199 页。

恶果是,葡萄牙人不受莫诺姆塔帕国家法律的约束,他们只听从葡人城关长官;进入莫诺姆塔帕国家的葡萄牙人不再是国王的臣民,而是葡萄牙国王的雇员。这就在莫诺姆塔帕国家建立了两个平行的社会:非洲人社会和葡萄牙人社会。只是由于葡萄牙当局实际上对其下属没有实施控制,因此,莫诺姆塔帕国内的葡萄牙人就成了无人管制、为所欲为的一股力量①。他们圈占土地、建立黑人奴隶军,劫掠黑人的牲畜,奴役其人民,占有尽可能多的金矿。在生产技术尚未改进的情况下,成功地提高了产量,这意味着他们消耗了大量的地表矿。他们还大量从事贸易,破坏了这个国家赖以集中财富的一个重要手段。他们进而支持那些在野力量、制造非洲人的内讧,从中渔利。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 17 世纪 60 年代末。穆克姆布韦国王苦心经略,逐渐恢复了国家的元气。葡萄牙人到处煽动内战的做法引起人民和统治者对他们产生厌恶情绪。战争加上百年不遇的蝗虫灾害使莫诺姆塔帕国内民不聊生、哀鸿遍野,有些地方人口几乎死绝。矿业和贸易也因此而凋敝。葡萄牙人呆在那儿无利可图,并遭到莫诺姆塔帕国王和民众的激烈反抗,加之葡萄牙人在印度洋的实力大为削弱,于是,葡萄牙人大量撤离。1678 年,达姆巴纳赖的葡人全部撤离。3 年后,国家的中心地区仅剩下 5 个葡萄牙人。葡萄牙人的据点太特和奇科瓦也仅剩下 26 个人。但在穆克姆布韦去世后,各王子都想利用葡萄牙人的力量争夺王位,也想从葡萄牙人控制的沿海贸易中获利,于是引狼入室,葡萄牙人重回莫诺姆塔帕国家。从此以后,莫诺姆塔帕国王虽然经常有反抗葡萄牙人的举措,但都没有产生很明显的效果。19 世纪下半叶,莫诺姆塔帕国家日趋衰落。

造成莫诺姆塔帕国家衰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内因来看:经济上,莫诺姆塔帕国家农业和畜牧业、贸易相结合的经济基础不足以长久地维持如此庞大的国家,特别是当国家频繁地发生虫旱灾害,农牧业严重歉收,对外贸易又被葡萄牙人所破坏时,国家就会根基不稳,必然要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难以抵御外敌的入侵。政治上,王位继承制度和分封制都存在着严重的弱点。分封制容易产生离心倾向,地方势力坐大,易被侵略者利用。松散的王位继承制度容易引起继承权之争,进而发生内战。正如著名的非洲历史学家罗兰·奥利弗教授所说:“继位者是在王族里选举产生,这正是这种类型的非洲王国的主要弱点之所在,因为在继承权方面的争执会引起分裂,特别是在受到外部压力的影响时①。”葡萄牙人正是利用了这个弱点,促使这个王国灭亡。

1868 年,莫诺姆塔帕国王卡塔鲁扎去世。葡萄牙人支持博洛马家族的吉雷继承王位,但国王的儿子德祖达与另一强大的、反对葡萄牙人的诸侯达·克鲁兹联合,夺取了王位,引起葡萄牙人的敌意。于是,葡军统帅克撒维尔发兵击败了国王,接管了国家的东部地区,迫使当地统治者鲁萨姆博向其纳贡。罗萨里奥·安德雷得占领了从穆森格兹河到宗博河的大片土地。国家中部也由以里贝罗为首的 4 个葡萄牙人家族在 1884 年相继占领。当地统治者恩约姆布韦也向葡萄牙人缴税。此后,不论是当地诸侯、还是葡萄牙人都不再承认国王是这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这就标志着莫诺姆塔帕国家在 1884 年前后已不存在了。

① D.N.Beach,“ The Shona and Zimbabwe900—1850”,Mambo Press1980,P129.

① 《罗得西亚冲突的背景》,第 2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