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离退休党员管理办法

  1. 离退休老同志,曾为党、为人民、为学校作了重大贡献,是党的宝贵财富,充分发挥离退休党员作用,对于搞好学校工作、加强党的建设,都有重要意义。

  2. 对于离休、退休、退职的党员,党组织不仅要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健康,更要从政治上关心他们、组织他们过好党的组织生活。

  3. 针对离退休老同志的实际,党内活动一般每月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凡属学校管理、组织关系尚未转出的离退休党员,每月应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主动交纳党费(发工资后三天内)。如遇事不能参加必须先履行请假手续。

  4. 凡参加外出做工、离学校较远,经常来往不便的离退休党员,可定期回学校参加组织生活。平时可通过写信方式向党支部汇报情况。

  5. 凡党的组织关系过去已转至街道党组织的离退休党员尚未转回单位的,仍在街道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6. 离开学校所在地去外地或回原籍安置的离退休党员,应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到接受安置地区,由接受安置地区的党组织负责安排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7. 离退休党员因看病、探亲等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在学校党委办公室开具党员介绍信,到所在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参加党组织生活。 8.根据离退休同志年老多病的特点,党支部在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时要

适当。对行动不便的老同志也不要勉强他们参加党内会议,党支部可指定党员负责向他们传达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与他们保持经常的联系。

  1. 离退休党支部是学校党的一级组织。为了及时转达和反映离退休同志意见,根据工作需要,支部书记一般由学校党委委派在职干部担任。

  2. 党委主要领导,要定期深入离退休党员中了解情况,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解决一些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