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党内违纪案件检查及处理基本程序
总的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第一步,立案。
一、初步核实。 1.掌握违纪问题线索。
2.进行初步核实。二、呈报审批: 1.写出立案报告。
2.呈报上级纪委或同级党委审批。第二步,调查核实。
一、调查准备,拟写提纲理出调查线索。1.组成调查组,人数视查情而定。
2.制定调查方案。二、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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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被调查人谈话,进一步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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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查询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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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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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证据。
三、事实认定和与被检查人见面。1.逐条认定错误事实。
2.错误事实与被检查人见面核对。四、撰写调查报告。 1.提出定性和处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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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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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调查报告。五、移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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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材料移送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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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所在党组织讨论。第三步,定性处理。
一、支部大会讨论处分决定并与本人见面。二、支部委员会讨论(充分复议)。
三、基层党委、纪委讨论。
四、案件审理部门将材料送交纪委、党委,纪委再送上级纪委。
第四步,办理批复(请示审批)手续,处分批复后将“批复”分别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同时送给被处分人一份。
第五步,材料归档。一、收集案件材料。二、分类排列组卷。三、抄写案件标题。
四、填写卷内目录被考。五、案卷送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