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嚎叫》
《嚎叫》这首诗是 50 年代“垮掉的一代”的反主流文化的历史记载,它反映了美国青年对资产主义社会感到幻灭以后追求刺激来麻醉自己,以无政府主义来反对一切的思想。诗中影射了“垮掉派”代表人物卡尔·所罗门和金斯堡本人的经历。这首诗可以说是“垮掉的一代”的信条和宣言。
金斯堡在写《嚎叫》时,一味追随自己罗曼蒂克的灵感,使自己的想象力任意翱翔,揭露秘密,奋笔疾出他脑海中出现的传奇诗句,写一些不给任何人阅读而只给自己以及另外一些与他具有同样灵感的人的心灵耳朵聆听的东西。《嚎叫》的第一行诗就是这样产生的,它对这一代中“最优秀分子” 的命运表示哀伤。整个第一节充满了疯狂的语汇和毫无意义的形象,纯粹是为了倾吐心灵中抽象的诗歌美。这一节金斯堡只花了一个下午就用打字机打出来,充满了即兴意味。第二节是金斯堡吸毒后处于麻醉状态时获得的灵感。在幻觉中,他看到“莫洛克”变成了机器人。“莫洛克”满面怒容,正从一家大旅馆的楼上瞪眼注视他的窗户。几星期后,他再次处于麻醉状态时,这形象竟然还在。他整夜在街上徘徊,喃喃自语:“莫洛克”、“莫洛克”, 最后在一家旅馆的快餐厅里写完了这一节。他借用《圣经》中“莫洛克”凶神这一形象来比喻当今社会,并对它进行无情的讽刺和咒骂,把“垮掉的一代”对社会的不满和憎恨全部集中倾泻在“莫洛克”凶神身上。在第三节中, 金斯堡和当时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的另一“垮掉派”人物卡尔·所罗门同呼吸、共命运,他答应给所罗门和所有的人自由,让所罗门进入极乐世界。
诗的一开头便说:
我看见我这一代精英被疯狂摧残殆尽, 饿着肚子歇斯底里赤裸着身体,
黎明中踉跄地走过黑人街四下寻觅想给自己狠狠地打上一针海洛因。
⋯⋯
他们穷困潦倒衣衫褴褛眼窝深陷醉醺醺地坐在没有热水装置的黑暗公
寓里抽烟喷出烟雾飘过城市上空冥想着爵士乐曲,
⋯⋯
他们进了大学睁着尖锐冷峻的眼睛在研究战争的学者们中间幻想阿肯
色和布莱克式轻浮的悲剧,
他们被逐出学府因为颠狂又因为在校董事会的窗户上涂抹猥亵的诗文, 他们穿着内衣缩在简陋的宿舍里,在废纸篓中焚烧钞票倾听着墙外传
来的死亡之音,
他们被警察拘留一丝不挂经过拉雷多返回纽约还狂抽了一顿大麻,
他们在想象的旅馆里吞吃火焰在天堂胡同里饮服松节油,要么死去,
要么夜复一夜净炼自己手躯干,做着梦、吸着毒,伴着苏醒的恐怖、
乙醇,同性恋爱和跳不完的舞会,
⋯⋯
他们重新在西海岸露面满脸胡茬穿着短裤睁大和平主义者的眼睛调查
联邦调查局的行踪黝黑的肌肤泛着性感分发着莫名其妙的传单,
他们用香烟在胳膊上烫洞以抗议资本主义麻醉性的烟雾,
⋯⋯
诗中,金斯堡把“垮掉的一代”比作“我这一代精英”,而全诗正是通过描写这些“精英”们的生活来发泄对现实的不满。这一代是“被疯狂摧残殆尽” 的一代,是“饿着肚皮”、“穷困潦倒衣衫褴褛”的一代。他们只是“因为在校董事会的窗户上涂抹猥亵的诗文”就被学校开除,“他们被警察拘留”⋯⋯总之,他们是一批受社会压抑、怀才不遇、看不到希望和前途、精神痛苦的昏昏然的年轻人。找不到出路,又没有精神支柱,于是,他们“做着梦,吸着毒,伴着苏醒的恐怖、乙醇、同性恋爱和跳不完的舞会”,他们“歇斯底里赤裸着身体”,“在没有热水装置的黑暗公寓里抽烟喷出烟雾飘过城市上空冥想着爵士乐曲”。就这样,他们靠寻找官能刺激、糟蹋自己来表示反抗和不满。为了“抗议资本主义麻醉性的烟雾”,他们甚至“用香烟在胳膊上烫洞”。这种种反抗的形式都是无力的,无损于整个资本主义制度半根毫毛, 甚至连隔靴搔痒的作用也起不到。
《嚎叫》不但宣扬“垮掉”分子们厌恶一切、玩世不恭、放荡不羁、随心所欲的哲学,而且还宣扬无政府主义的观点。诗中说:
他们泪水满脸脱得赤条地在联合广场散发超级共产主义的小册子
此时警笛狂鸣此起彼落鬼哭狼嚎
这批人在政治上有自己的见解。他们既反对象征资本主义文明的火神“莫洛克”,也反对所谓共产党的“极权主义”。他们称自己为“明眼人”,“逍遥派”,宣扬介乎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的一种“超级共产主义”。何谓“超级共产主义”,说穿了就是回到原始时代“群居”、“杂居”的野蛮人主义,它的实质是无政府主义,即要不受任何约束、为所欲为,拼命地表现自我,狂热地追求刺激。社会的一切,政治、前途、人类的命运,他们并不关心,他们只关心自己在这个社会中所存在的地位,所以,他们是一批把存在主义发展到极端的沉沦的年轻人。
《嚎叫》在文学形式也存在着和它在思想政治倾向上一致的特色,诗句显得狂荡不羁。诗人模仿或说是发展了惠特曼的自由诗体。诗句不拘形式, 借用超现实主义者们用过的“自动创作”法,任其意识自由泛滥。它完全像散文,而且更加惊人。
《嚎叫》依靠固定开端来保持诗的韵律并承上启下,步步深入,每一行诗是一个气群,一个气群构成一个韵律小节,一个韵律小节体现一个思想灵感。金斯堡能一口气就抑扬顿挫地吟诵完毕,而且越诵越疯狂,丝毫不带早期威廉斯给他影响的痕迹。金斯堡写这样的长行诗是为了实验长行诗的正式结构,进一步探索惠特曼的长诗写作,根据:10 世纪初期新约口语节奏韵律来建立庞大的有机结构。
对《嚎叫》的评价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派认为它没有什么文学价值,即使有,也是微不足道的,其理由是:一、《嚎叫》在形式上没有创新, 仅是惠特曼模式的仿效。二、《嚎叫》是即兴之作,修辞上未推敲锤炼,文字谈不上优美,而且还有许多不登大雅之处。三、从内容来看,诗是献给当时已经不复存在的达达主义运动和这一运动后期的追随者的,似已过时。四、如果说诗是对当时社会的控诉,它也只起了消极作用。有些美国人想到“垮掉派”将来也要做父母,就有不寒而栗之感。这一派的评证家以为有文学价值的作品必须在道德上有一定的伟大之处,而这首诗在这一点上是一极大的失败。
另一派认为《嚎叫》是一部真正的文学作品,反映了 50 年代动荡不安的社会局面,它使人联想起社会经过巨大起伏后产生的许多文学作品,尤其是第一次大战后的作品。另外,《嚎叫》对当时社会中的阴暗面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控诉,作者感情的激烈程度绝非斯文语言所能表达,而必须像诗题一样地嚎叫才能体现出来。从诗的结构和韵律的运用技巧来说,艾伦·金斯堡作为一名青年诗人,是够老练的。
无论怎样评价这首诗,但有一个客观事实是不容忽视的,那就是:《嚎叫》之后,没有任何作品能如此广泛地吸引公众的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