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人民对苏俄政府对华宣言的热烈反响

1919 年夏天,苏俄红军击溃了高尔察克的反革命军队,胜利地进入西伯利亚地区。7 月 25 日,苏俄以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副外交人民委员加拉罕的名义,发表了《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对中国人民和南北政府的宣言》(即《苏联第一次对华宣言),明确“宣布废除以日本、中国和以前各协约国所缔结的一切秘密条约”。宣言“建议中国人民通过自己的政府立即与我们建立正式关系,并派遣自己的代表与我军会晤。”但由于中国军阀政府的封锁和控制,该《宣言》直至次年 3、4 月间,才先后在《上海生活》(俄文版)和《东方杂志》上发表。

《宣言》还明确表示,苏维埃政府愿意“把沙皇政府独自从中国人民那里掠夺的或与日本人、协约国共同掠夺的一切交还中国人民”;“拒绝接受中国因 1900 年义和团起义所负的赔款”和“废除一切特权”等。《宣言》还表示:“如果中国人民愿意象俄国人民一样获得自由,⋯⋯那就请中国人民了解,在争取自由的斗争中,唯一的同盟者和兄弟是俄国的工人、农民及其红军。”

《宣言》一发表,立即在中国的文化、工、商等界获得强烈反响。“世人都称是‘过激党’,大家又说他很残忍;照前天的俄国劳农政府致我国的通牒看来,实在有些不然;真是可以令人五体投地,表示无限量的欢迎。” 对苏俄的这种认识,在当时比较普遍。

中国人民还从《宣言》中获得了巨大鼓舞。上海学生联合会认为:“对俄的表示,单是拍电报、发宣言是没有用的。⋯⋯他们既然这样真挚地希望我们,我们便应该实实在在地做一些‘为自由而力战’的成绩出来,才真是不负俄人,抑且不负自己。”全国各界联合会表示:“刻下已经觉悟之中国人民,正准备与一部分极顽朽之官僚武人政客奋斗,无论如何牺牲,均所不辞。”

上述反映,虽然并不意味着人们已经同意走俄国十月革命的道路,但对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无疑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