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园的建设和布局管理

  1. 校园的外环境

校园的外环境是校园文明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周围环境(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条件良好,可以保证校园的文明卫生,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反之,就会污染校园,抑制学生的身心正常协调发展,甚而使之受到损伤。因此,学校地址的选择,除要求满足学校规模所需的面积和利于学生就近入学以外,还应保证学校处于利于学生身心发展、适宜实施教育的环境之中,使学校不与物理、化学和生物污染源以及干扰精神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环境毗邻。

  1. 学校应设在形成污染源的工矿企业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以避免粉尘和不清洁的空气。在学校周围不得从事有毒、有害和污染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

  2. 学校附近不应设置垃圾场、化粪池、猪圈、牲口棚、屠宰场、停尸房(太平间)、精神病院、传染病医院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的设施。

  3. 学校是学生学习的场所,校园应相对安静。学校周围街道的噪声不应超过 60 分贝。学校应避免接近闹市,不设在喧哗的集市,不与游艺场、歌舞剧团、影剧院、火车站、飞机场、轮船码头等相毗邻。尽可能不在沿市镇主、次干道或公路旁设置学校。在学校门前 200 米半径内,不得设置台球、电子游戏机营业点。在学校门前及两侧不允许设置集贸市场、停车场,不得摆摊设点、堆放杂物。

  1. 校园的规划布局和管理

校园用地一般包括校舍建设基地(教学、办公及生活服务用房等建筑用地,主要通道及房前、房后绿地)、运动场地(体育课、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所必需的成片体育活动场地)、绿化用地(成片绿地、生物实习园地、气象观测园地及花房、苗圃等)、生产劳动场地和杂务场所。

校园内场地配置,应使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服务用房、运动场地、生产劳动场地、科技活动园地及绿化地等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联系方便,互不干扰,疏散便利。应适合青少年年龄特点,满足卫生保健要求,成为服务于教育教学的协调的统一整体。

校舍。包括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和服务用房。校舍应坚固、适用, 并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和维修,在校园内所占的面积,应不妨碍运动场地的设备。校舍位置设在校园后段,不宜靠近喧闹的街道和面对不美观的建筑物。方向以南向最好。教学用房采光口前 3 米不应种植高大树木。为适应青少年的体力负担及安全的需要,校舍不应建为高层楼房,理想的校舍,教学楼高度不得超过两层。限于城市人口稠密、地皮紧张,教学楼层不得不增加,但

中学不宜超过五层。农村校以建平房或二层楼为宜。学生宿舍应与教学楼

(房)分建。厨房和食堂也不宜设在教学楼内。教学楼应逐层设置饮用水(消毒水、开水)。男女学生使用的厕所应分设在教学楼每层走廊的两端,厕所入口处应设前室,以免厕所气味外溢,污染教室环境。厕所便池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便于学生课间使用。不论学校教学用房是楼房还是平房,均应设有学生用厕所。也不能因院内有厕所,而关闭楼内厕所禁止学生使用。生产劳动场地,如校办工厂(农场),应设置在校园的下风向,并不得

污染水源。科活动园地,如动物饲养棚、植物园的肥料堆积发酵场,不得处于重要建筑的上风向,也不能污染水源和临近建筑物。

校园应有绿化地带。校区内禁止高压输电线穿越。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或穿行学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校区内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放牧、种植、打场、堆物、取土、采石。严禁在校园内恢复祠堂、庙宇、坟茔等。

  1. 运动场地的修建与维护

学校体育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增强青少年体质、提高中华民族体质水平的基础工程之一。学校必须设有学生进行体育活动的场所。中学至少设有一组 100 米直跑道,并附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环形跑道

(250~400 米)和球场。通过改造校舍仍不能形成 250 米环形跑道的,应保证有全校学生同时做操的场地及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篮球排球场地。一般每个中学生占有活动场地下低于 3.3 平方米。

运动场长轴宜南北向。如果它位于教学楼一侧,则二者朝向都好,功能关系好,运动噪声对教室干扰小。如果运动场长轴与教学楼平行,则运动场朝向差,对教室的干扰也较大。如果位于教学楼前或后,且运动场长轴与教学楼纵轴垂直时,两者朝向都好,分层也明确,但两者间应加绿化隔离带, 以减少噪音对教室的干扰。运动场地的土地应洁净、无灰尘,稍高于周围地面,带有可排雨水和雪水的斜坡,地面平坦而富有弹性,以减少学生运动疲劳。运动场边缘与教学楼间距不少于 25 米,且宜设绿化地带。室内运动场应设在多数教室出入方便的地方,但不应妨碍校舍和场上的通气和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