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主义时期宗教的变化及其特点

周恩来支持我国宗教的革新解放前,帝国主义利用宗教作为侵略中国的工具。我国的宗教特别是基督教和天主教,受到帝国主义势力的极大影响。宗教依附于反动统治阶级,起过很大的消极作用,它被剥削阶级作为政治上经济上压迫剥削人民的工具。剥削阶级和反动统治者还利用宗教束缚人民的思想,反对人民革命,为维护剥削制度和反动统治服务。

中国人民革命的胜利,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结束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消灭了剥削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广大信教群众、爱国的宗教界人士和其他人民群众一样,获得了政治上的新生和经济上的解放,为宗教摆脱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控制,逐步成为中国教徒自办的宗教事业创造了条件。

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宗教的方针政策包括:确定宗教信仰一般地属于人民内部思想意识问题,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切实保障公民信教的自由权利,坚决摒弃用行政命令或其他强制手段消灭宗教的错误想法和做法,清除宗教内帝国主义和其他反动政治势力,支持天主教和基督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反帝爱国行动,支持佛教、道教和伊斯兰教废除封建剥削制度等民主改革行动,等等。周恩来热情地赞同和支持宗教界的爱国民主的行动。

1950 年 5 月,吴耀宗等基督教人士会同北京、天津基督教人士谒见周恩来,反映当时基督教面临的矛盾和困难。周恩来在百忙中约吴耀宗等人谈过三个整夜。①在谈话中,基督教人士认为,中国基督教长期受帝国主义势力影响,这是它与新中国难以协调的症结所在。他们根据中国爱国教徒多年来提倡的自治、自养、自传的主张,决定发起三自革新运动。当即得到周恩来的支持。他说:“要粑民族反帝的决心坚持下去,割断同帝国主义的联系,让宗教还它个宗教的本来面目。今天宗教界自己发起了一个民族自觉运动,把近百年同帝国主义的关系清算一下。”他赞扬说:“宗教团体本身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要建立自治、自养、自传的教会。这样,基督教会就变成中国的基督教会了。”

周恩来在谈话中对我国宗教界寄以殷切的希望。他指出:“宗教界(包括基督教青年会在内)要完成自己的历史任务,各宗教之间和各教派之间就应该加强团结,联合起来,研究怎样服务于中国人民;就应该在民主与爱国的立场上,健全自己,使宗教活动有益于新民主主义社会。一个宗教团体, 对新中国有无益处,要以爱国与民主两个条件来鉴别。如果这个宗教团体在政治上是拥护《共同纲领》的,是爱国与民主的,那么这个宗教团体便是对新中国有益的。”①这些指示对我国宗教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周恩来的关怀和支持下,经过宗教界爱国人士的努力革新,我国宗教伴随着深刻的社会改造,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第一,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废除了宗教压迫和宗教剥削。经过社会经济制度的深刻改造和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消灭了剥削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使宗教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阶级根源随之基本消失。废除了宗教的剥削

① 《深切怀念周总理》,《人民政协报》1986 年 1 月 7 日。

① 《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第 181—182 页。

和压迫,各寺庙观堂都组织生产劳动,实现了自食其力。第二,建立了宗教爱国组织,割断了教会与帝国主义势力的联系,实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 的方针。1950 年 7 月,中国基督教的爱国人士发表宣言,号召全国的基督教徒,割断教会与帝国主义的联系,肃清帝国主义在中国基督教会的影响,实行“自治、自养、自传”。以后,各宗教相继成立爱国宗教团体。从此、我国宗教就切断了与帝国主义势力的联系,实现了中国信教群众在中国的土地上,自己管理宗教的愿望。这样,中国的各种宗教成为中国信教群众自办的宗教事业。宗教的消极作用受到限制,宗教中的好传统得以发扬。第三,宗教已经同国家政权、法律和教育相分离,是公民个人的私事。宗教从与国家政权有密切关系的一,种思想工具,转而成为一种纯粹的思想信仰。这样, 宗教领域的问题,主要是思想认识问题,而不是阶级斗争问题;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而不是敌我矛盾。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已经过去,剥削阶级在宗教领域里进行政治活动以实现其政治目的的情况,已成历史的陈迹。这样,信教与不信教的矛盾,信仰这一宗教与信仰那一宗教的矛盾,信仰同一宗教中不同派别的矛盾,就不再是反映两大对抗阶级的矛盾,而只是主张有神与无神、主张信奉这个神与那个神之间的认识问题了。第四,宗教界人士和各种宗教职业人员的绝大多数是爱国守法和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反对宪法,反对社会主义甚至里通外国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 只是极少数。第五,宗教的某些观点、规章和制度等,发出了一些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变化。

第六,广大信教群众,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成员,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有不少的教徒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的特点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宗教从形式到内容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然而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的本质并没有变。因为宗教的基本命题,诸如神与人、灵魂与肉体、地狱与天国、善与恶等传统内容,依然保存着。所谓宗教的基本命题,就是使宗教得以存在和立足的一些理论观念。如果这些说教没有了,宗教便不成其为宗教。宗教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各项伟大成就,往往从神学角度加以解释;而对所遇到的困难和挫折,又往往加以夸大和绝对化,并使之成为异已力量,要人们加以崇拜。在世界观上, 宗教仍然主张神创世界、神主宰世界,提倡“拯救自己的灵魂”,追求“来世”的幸福等等,这与共产主义世界观主张人民群众依靠自己的力量改造世界,提倡大公无私,为建立共产主义而奋斗,是相对立的。

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与以往历史上阶级社会的宗教相比,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是历史上延续下来的一种旧的社会意识形态,是旧社会的痕迹。它仍然是一种颠倒的世界观,是对外部世界的一种歪曲的反映,因而它具有消极性与荒谬性的特点,这同以往历史上的宗教是一样的。从思想体系上看,宗教与科学、与辩证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是两种根本不同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者不能赞同任何宗教,必须坚持不懈地宣传无神论,反对任何调和宗教与科学社会主义的行为。我们说社会主义时期存在着宗教,但并不意味着宗教就是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更不意味着社会主义需要宗教。如果说在历史上曾有过劳动人民利用宗教作外衣以反对剥削者,那未,自从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后,“这样的时期早已过

去了。”①无产阶级所进行的解放事业是不可能也不需要利用宗教的。一句话,社会主义时期有宗教,但没有“社会主义宗教”。

第二,社会主义时规宗教发展的总趋势是逐渐削弱,直到最后走向消亡。社会主义事业是要消除一切社会苦难,发展社会生产力,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为人民造福,使长期同人们对立的社会力量和自然力量逐渐为人们所支配。因而,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不同于以往历史上的宗教, 它不会象以往在私有制度下那样兴旺发达,其发展总趋梦是逐渐削弱,逐步走向消亡。在它逐渐削弱的过程中,可能有时会出现起伏,甚至有时会出现某些回升现象,但却改变不了逐渐削弱、逐步走向消亡的总的历史趋势。这一特点决定宗教既不会很快消失,也不会永世长存。对它既不可操切从事, 也不能放任自流。

第三,社会主义时期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已经基本上消失,宗教不是剥削阶级用来麻醉和控制群众的精神手段,而是人民群众的宗教信仰问题,是属于思想认识问题,一般不具有阶级斗争的性质。在以往的阶级社会里,宗教是剥削阶级麻醉和控制群众的精神手段,那时的宗教问题则具有阶级斗争的性质。在社会主义时期,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宗教不再是哪个阶级的工具,而是人民群众的宗教信仰问题。由于这一特点,就决定了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对待宗教必须采取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因为宗教信仰是思想问题,思想问题不能用强制的办法对待,必须采用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依靠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优越性来解决宗教问题。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觉悟和科学知识水平将逐步得到提高,因而宗教就会失去它赖以存在的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最后走向消亡。

① 《列宁全集》第 35 卷,第 1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