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卦第三十二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九二悔亡。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九四田无禽。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上六振恒,凶。
【大意】
《序卦传》曰:“恒者,久也。”《恒》卦上震下巽,震为长男,巽为长女,喻男尊女卑,夫妇之道。古人认为,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所以君子应当从中体会恒久之理,立身处事,持之以恒。初六阴居阳位,有求“恒” 心切之象,宜在守正防凶;九二阳居阴位,本已失正,但能恒于中道,故可消悔;九三处下卦之终,应于上六,有躁动冒进、不能恒久保持其德之象, 故戒之以“羞”;九四居位不正,恒失其所,劳而无获;六五以阴居五,下应九二,有妇人恒德守贞之象,但恒处柔顺,于男必凶;上六居上震之终, 有恒极而反,振动无常之象,故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