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卦第六

讼卦第六 - 图1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九五讼,元吉。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大意】

《讼》卦象征争讼,但目的却是要告诫人们不可争讼。《周易》认为, 争讼的产生是由于诚信被窒塞、心中有惕惧、心中存险恶、行动太刚躁。因此对于所讼之事,应当持中不偏,不久缠于争讼事端,安分守己。这样即使败讼,也可退而获“无眚”(没有灾害),也可悔悟而获“安贞吉”(安顺守正)。相反,如果穷讼不已,哪怕是逞强得赢,也不值得敬服,甚至或可招致“终朝三褫之”(一天之内多次被剥夺)的可悲下场。所以《象传》强调“君子作事谋始”,即在作任何事情之初,就要先防讼于未然,以避免讼事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