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 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大意】

本章是老子对“道”的再描述。道是先于天地的独立存在,它无形无声, 循环不止,创造了万物。道以自然为本性,成为天、地、人取法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