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对《律法》的新解释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五 17)

论守安息

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马可福音》二 27)

有一个安息日,耶稣和门徒路过一块麦田,门徒饿了,就顺手掐了一些麦穗搓着吃。这事被法利赛人看见了,就指责耶稣说:“你看,你的门徒做了安息日不可做的事。”因为按照《律法》,犹太人可以在邻舍的麦田里掐麦穗吃,但安息日例外(《申命记》二十三 24~25)。在这些法利赛人看来, 耶稣的门徒这样做是违犯关于守安息的诫命。

耶稣没有直接回答他们的指责,却反问道:

“你们没有读过《撒母耳记》吗?那书上有一段记载说:我们的祖先大卫逃避扫罗的迫害时,逃到挪伯①,饥饿难忍,就去见大祭司亚比亚他(厄贝雅塔尔)②,向他讨食物吃。亚比亚他回答说:‘我手里没有普通的饼,只有刚从祭坛上换下来的供饼。这饼是圣饼,是不准俗人吃的。’《利未记》二十五 5~9)但是,大卫不但自己吃了供饼,而且还给跟从他的人吃。你们认为大卫做错了吗?我告诉你们,我们应该守安息日,但是,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而不是人为安息日设立的。你们为什么要让人作《律法》的奴隶,把他们不能负担的重轭强加在他们脖子上呢!”

接着,耶稣向在场的人们大声宣布说: “你们这些劳苦担重担的人哪,都到我这里来吧,我将使你们得到安息。

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应当负我的轭,跟着我学,就必然得着心灵的安息。因为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马太福音》十一 28~30, 十二 1~8;《马可福音》二 23~28;《路加福音》六 1~5)

有一次,耶稣到一个犹太人会堂里去守安息。那里有一个病人,非常可怜,他的一只手肌肉萎缩,瘦骨嶙峋,快要枯干了。这时,有人向耶稣提出了一个挑衅的问题:“安息日可以治病吗?”

耶稣回答说: “你们这些铁石心肠的人哪,难道你们没有读过先知何西阿的话吗?他

代表上帝说:‘我喜爱怜悯,不喜爱祭祀。’他不是不要求我们献祭,而是说怜悯比献祭更重要。守安息也是如此。因为我们的上帝是慈爱的怜悯人的父,他喜爱怜悯胜于祭祀。请问,你们当中有哪一个,他仅有的一个羊在安息日掉进深坑里,他却因守安息而不去把羊拉上来呢?何况人比羊贵重多了。”

耶稣让那个病人站在人们中间,反问法利赛人说:

① 挪伯:在耶路撒冷以北的便雅悯支派境内。约公元前 1050 年,以色列人被非利士人战败,上帝的约柜被非利士人掠走,示罗的圣所被毁,祭司们遂将圣所迁往挪伯。

② 按《撒母耳记》二十一、二十二章中的有关记述,当时的大祭司是亚希米勒(阿希默肋客)。亚比亚他是亚希米勒的儿子,大卫在位期间任大祭司。

“在安息日做好事和做坏事、救人和害人,你们说哪一样可以做呢?” 人们面面相觑,谁也不敢回答。

耶稣既为他们心地刚硬、毫无同情心而生气,又为他们顽固自义而难过。过了一会儿,耶稣对那病人说:

“伸出手来!”

那人把手一伸,手就复原了。(《马太福音》十二 9~14;《马可福音》三 1~6;《路加福音》六 6~11)。

论“传统”

有些从耶路撒冷来的法利赛人和犹太经学家看见耶稣的门徒中有人不洗手就吃饭,认为这是一件不合犹太人传统的事。按照犹太人的口头传统,饭前必须洗手。“洗手”不但是为了清洁卫生,而且是一种取洁的宗教礼仪。没有洗的手称为“俗手”,用“俗手”吃饭就是不洁。这种规定不是出自《摩西律法》,而是一种“古人的传统”。这些“古人的传统”都是为了确保人们遵守《律法》而制定的清规戒律,法利赛人和犹太经学家特别注重这些传统,甚至认为遵守“传统”比遵守《律法》还重要。所以他们指责耶稣说: “你的门徒为什么不遵守古人的传统而用俗手吃饭呢,难道你没有教导

过他们吗?”

耶稣回答说:

“传统是应该遵守的,但上帝的诫命比传统更重要!你们为什么只强调古人的传统而违背上帝的诫命呢?上帝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被处死’。(《出埃及记》二十 12;《利未记》二十 9;《申命记》二十七 16)你们却用‘传统’为不孝敬父母的人开脱,认为只要他们说已经把应该供养父母的钱和物献给了上帝,他们就没有罪了,你们也就承认他们不孝敬父母是合法的了。这种传统难道不是废弃了上帝的诫命吗?你们这些伪君子啊,先知以赛亚所说的预言放到你们身上再合适不过了。他说:‘这些子民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把人订的规条当做真道去教导人, 所以敬拜我也是表面的,虚假的。’”(《以赛亚书》二十九 13)

耶稣又转向群众说: “你们要记住,古人的传统说,用俗手吃饭可以使人不洁净,不过,进

到口里的东西不能使人污秽,只有从口里出来的东西才能使人污秽。因为一切进到口里的东西只是进到肚子里去,然后就排泄到厕所里去了。但是那些从口里出来的都是出自内心,从内心发出来的恶念、淫乱、偷盗、凶杀、奸淫、贪吝、邪恶、诡诈、放荡、嫉妒、诽谤、骄傲、愚妄等等一切事,才是能够使人不洁净的。所以,用俗手吃饭并不能污秽人。他们只注意进到口里的东西,却不管从口里出来的东西,就好比瞎子给人领路一样,瞎子领瞎子, 两个人都会掉进坑里去。”(《马太福音》十五 1~20;《马可福音》七 1~ 23)

论《律法》

耶稣是一位虔诚的犹太教徒,对于《摩西律法》当然是谨遵奉行的。他曾十分严肃地指出:“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要废掉律法和先知。不!我不仅

不废掉它们,而且要完成它们。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即便是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会废去,而且全部都要完成。”(《马太福音》五17~18)可见耶稣是十分尊重《旧约律法》的。但是,耶稣却认为《旧约律法》的重点在于约束人的行为,即惩罚人于犯罪之后,再加上后人为《旧约律法》作了许多诠释,给它加上了人为的桎梏,结果是导致人们舍本逐末, 甚至歪曲或违背了《律法》的原意。因此,在如何理解与遵行《旧约律法》的问题上,耶稣与法利赛派发生了严重的分歧。耶稣主张,真正遵守《律法》应该注重行为的动机,使行为受《律法》的内外双重制约,强调严格的自律与心灵的纯洁,约束人于犯罪之前。对此,耶稣曾发表过一些极其精辟的论述:

他曾说:

“你们知道《律法》上告诫人们说:‘不可杀人,杀人的必被判罪。’

(《出埃及记》二十 13)可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都必被判罪,咒骂弟兄的也要受审判。因为忿怒能产生仇恨,仇恨又可能产生凶杀。所以,你在祭坛前献祭的时候,如果想起你的弟兄对你有意见,就应当把祭品放在祭坛前,先去与他和解,然后再回来献祭。彼此和睦就能避免杀人犯罪了。 “你们知道《律法》上告诫人们说:‘不可奸淫。’(《出埃及记》二

十 14)可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他心里就已经犯了奸淫罪了。所以,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就把它挖出来丢掉,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就把它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身体的一部分,也强如全身进到地狱去。

“你们知道《律法》上规定:‘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申命记》二十四 1)可是我告诉你们:不可休妻。因为当初上帝创造世界的时候是造男造女。经上记着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两人成为一体, 夫妻不再是两个人。这是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将他们分开。’所以,休妻不符合上帝规定的男女纯正结合的婚姻原则。凡休妻的,如果不是因为她不贞, 便是促使她犯奸淫罪;无论谁娶了被休的妇人,也算是犯奸淫罪;同样,休了妻子另娶的也是犯奸淫罪。休妻是再婚的根源,并是导致一方或双方犯罪的根源。

“你们知道《律法》上规定:‘不可背弃誓约,向主许的愿都要偿还。”

(《利未记》十九 12;《民数记》三十 2;《申命记》二十三 23)可是我告诉你们:不要发誓,不要指着天发誓,因为天是上帝的宝座;不要指着地发誓,因为地是上帝的脚凳;不要指着耶路撒冷发誓,因为它是大君的京城; 也不要指着自己的头发发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白或变黑。你们说话应当实事求是,要讲真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这样就没有发誓的必要了。

“你们知道《律法》上规定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出埃及记》二十一 24;《利未记》二十四 20;《申命记》十九 21)可是我告诉你们, 不要以恶报恶,要以善胜恶。有人打你的右脸,把左脸也转过来让他打;有人想拿你的内衣,就连外衣也让他拿去;有人强迫你陪他走一里路,你就陪他走二里路;有人向你要东西,你就给他;有人向你借钱,你就借给他。

“你们知道《律法》上规定:‘当爱你的邻居,恨你的仇敌。’(《利未记》十九 18)可是我告诉你们:应当爱你的仇敌,为逼迫你的人祷告,好叫他们回心转意,成为天父的儿女。因为上帝叫太阳照好人也照坏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如果你们只爱那些爱你们的人,有什么可夸赞的呢,

罪人不也是这样做吗?如果你们只向自己的弟兄问好,有什么特别的呢,异教徒不也是这样做吗?上帝喜欢他的儿女不自私,能宽容,能以德报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彰显上帝的爱。上帝是全善全美的,所以人也应当尽力使自己完善。”(《马太福音》五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