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福特公司

1 战时生产

美国参战已成为事实。亨利不想逃避现实,因此,他表明,身为美国公民,就有听从祖国召唤的义务。他愿意按照战时的要求,调整福特公司的生产计划,配合作战。他并不是一个毫无变通可言的人,何况他也不相信“勿以暴力抗恶”的理论,对德国屡屡击沉美国商船的事,他也愤怒至极。当美国对德宣战时,爱迪生、约翰·保罗等一大批和平志士也站在祖国的立场上声讨德国的暴行。

进入战时状态之后,福特公司承接了政府和协约国一方大量的军火订单。为了对付德国的潜艇,他设计了一种只需一人操作的小型潜水艇。他的设想是让它潜到敌舰底下,从很近的距离击沉敌舰。但是海军当局并没有采纳这项设计,给他的任务是生产一种称之为“鹰”的新型驱逐舰。合同规定,他应在十个半月内向政府提供 112 艘“鹰”。

福特公司从未有过生产船舶的历史。现有的生产设备与造船风马牛不相及。这就必须新建一座工厂。

亨利部分利用了政府投资,在迪波恩的红河畔开辟了一片工业区。新的厂房按现代方式设计,厂房长半英里,高 100 英尺,全部是用钢架和玻璃建成。

“鹰”型驱逐舰由海军设计,福特公司制造。第一艘“鹰”在 8 个

星期后下水了。厂房里设有三条生产线,每条同时生产 7 条船。这是世界造船史上第一艘以大规模生产方式制造的船。船首的旗帜上写着:“一天一只鹰,打跑德国兵。”亨利在组织生产上确实令人佩服。这艘战舰并不算小,船上装有防空武器和攻击潜水艇用的深水炮,并且还装有爱迪生发明的潜艇探测器。

除了制造驱逐舰以外,福特公司还为美国和协约国制造了大量的钢盔、防毒面具、军用卡车、救护车等。

福特公司还想为美国制造飞机。他设想能像生产汽车一样,用大规模生产方式制造飞机,他的目标是 15 万架。但是亨利并没有一整套生产方案,他情愿相信过去的经验——在干的过程中,依靠他的聪明才智和公司人员的努力,可以把梦想变为现实。

但是政府没有接受他的主张,交给他的是生产飞机引擎。

福特公司还为军队制造过装甲车。做这种东西对他们来说是轻车熟路。毕竟不像飞机、军舰,装甲车有很多地方与汽车相类似。起初,政府只要求福特公司改良原有的装甲车。福特公司造出的装甲车重量只及过去的一半,而强度和以前的完全一样,军方感到很满意。于是接着要求他们生产一种只容两人驾驶的装甲车。

新车造出来后,在实验中经受了枪林弹雨的猛烈扫射,仍能勇往直前。美国陆军一口气订了 15000 辆。幸运的是,不久,这场战争就结束了,它还没有来得及在欧洲大陆耀武扬威。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福特公司总共生产了 39000 辆军车,4000 台飞机引擎,60 艘驱逐舰,以及其他大量的军用品。

战争期间,亨利对公司员工高涨的工作热情深感满意,但他却对那

种普遍的狭隘的“爱国热忱”反感。那时,有些人对那些祖籍德国或在德国出身的人都加以歧视。亨利不赞同这种盲目的“血统论”。他说, 不论是谁,只要他在为公司服务,就是公司的好职工;只要他在为美国服务,就是美国的好公民。

公司有一位工程师,叫卡恩,是在德国出生的,他负责军用飞机引擎的制造。就因为这一点,董事会里有几位董事主张将他调离军工部门。亨利否决了他们的提议。

这件事被新闻界报道之后,有人便无端猜测,说卡恩是个热爱他的祖国——德国的人,他的工作接触军事机密,而董事长不肯将他调离, 使他有可能泄密。

亨利气极了。卡恩早已加入美国国籍,宣誓效忠美国,他到福特公司已有 12 年了,是公司的模范职工,这次生产飞机引擎,得力于他的努力才使福特公司以最少的费用生产最好的马达。亨利把惶惶不安的卡恩找来,安慰他:“你不要难过,你是一位诚实忠厚的人,我了解你,信任你,如果他们要处你绞刑,我就在你前边去上绞架。”

战争期间,福特公司的利润只及战前的三分之一,而且都是靠销售民用车辆所得,军火生产没有给他带来利润。后来有些为他写传记的人说他将军火生产所得的利润 2900 万美元都捐给了国家,而纽约时报说他

捐了 175 万,这都是得不到证实的。亨利自己说过:“靠战争发财,为赚钱而生产武器,这是欺骗同胞,亵渎崇高的爱国情操的行为,像这样赚来的钱充满血腥味,我分毫不要,假如生产军火获利,我一定会全数捐给国家。”但是如前面所说,军火生产没给他带来利润,那他也就无钱可捐。要说他有什么不对,那就是当外界传闻他捐了多少钱时,他沉默不言。

战争期间,有人批评他生产的战舰不能用于实战,是失职行为,也显得过火了点。一个从未制造过航海工具的汽车商,要想一夜之间由生产民用车辆转为军用船舶制造,指望本不能太高,何况当时此类情况远不是福特一家。其实福特公司提供的是性能优良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