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服从政治需要

在相对和平时期,国家与国家、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处理领土、民族、宗教、资源和安全等根本利益的矛盾冲突,采取了局部战争这种特殊的政治斗争形式。由于高技术作战手段能以战役战斗行动对战争全局迅速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军事行动更要严格服从和服务于政治斗争的需要。必须以国家或集团的政治斗争目的为依据,确定高技术局部战争的军事目的、作战目标、作战方法、指导原则等,在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筹划军事行动,切实做到:慎重组织,严格控制,不打则已,打则必胜,叫打就打,叫停就停, 使高技术局部战争成为实现国家或集团政治目的的有效手段。

战争决策者要从国家利益这一基本点出发,准确判定战争威胁的性质、程度、方向等情况,根据政治、外交斗争需要,确定军事上的反应程度。一方面,要尽可能地运用军事威慑手段,配合政治、外交斗争,争取通过和平谈判解决冲突和争端;另一方面,要准备以最有利的军事手段,特别是高技术作战手段,给敌以决定性打击,速战速决,迫使敌人屈服或让步,为政治解决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