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塘之夜的明星短篇小说的巨匠

在自然主义文学潮流开始兴起的时候,法国文坛出现了一个著名的文学小团体——“梅塘集团”。“梅塘集团”的领袖是左拉,成员有莫泊桑、阿莱克西(1847—1901)、瑟阿尔(1851—1924)、埃尼克(?)、于斯曼(1848—1907)。 1880 年,这几个志同道合的作家朋友联合出版了中短篇小说集《梅塘之夜》,在这个集子中,莫泊桑以其名篇《羊脂球》脱颖而出,象一颗新星开始在法国文坛,大放光华。

莫泊桑是自然主义文学潮流的代表作家,他继承了法国现实主义文学传统,又接受了左拉的影响,带有明显的自然主义倾向,他在相当短促的一生里,取得了令人嘱目的文学成就,不仅创造出《一生》、《漂亮朋友》这样流传不朽的长篇大作,尤其是创作了数量巨多、艺术水平卓越超群的短篇小制,在世界文坛上影响深远,具有某种典范的意义。法朗士称誉他为“短篇小说之王”,说“在同时代的作家中,他创造的典型比任何人都种类齐全,他描写的题材比任何人都丰富多采”。这些评价是举世公认的。

在巴尔扎克、司汤达、雨果、福楼拜、左拉交相辉映的十九世纪法国文坛,莫泊桑可谓是异军突起、独树一帜,占有了一片天空。他曾幽默地说:“我象流星一样进入文坛。”然而,《羊脂球》所表现出来的对生活的透彻观察、对题材的精确把握和炉火纯青的表现技巧,却无处不闪烁着明星般的不灭光辉。而这激动人心的闪光,是靠了他苦苦的磨炼和全身心的感受,才攒聚了足够的热量。

莫泊桑于 1850 年 8 月 5 日诞生于诺曼底省,是一个破落贵族家庭的长子,父亲是一个游手好闲、没有固定职业的浪荡子;母亲文学修养很深,尤其喜爱诗歌。他从小受母亲教育,少年时代便憧憬作一名诗人。诺曼底乡间的童年生活,优美的大自然给了他创作源泉与灵感,他十三岁就开始写诗,一八六八年,他去省会鲁昂读中学,结识了巴拿斯派诗人路易·布耶,同时受到他的舅舅、作家阿尔费莱德的指点,从他们那里听到了简明的教诲,获得“对于技巧的深刻认识”与“不断尝试的力量”。可惜布耶 1864 年就去世了。莫泊桑因此也就惭惭与诗歌中断了联系。同年,他去巴黎大学攻读法律,不久,普法战争爆发,他应征入伍, 在军队里担任文书与通讯工作。在这场灾难中,他耳闻目睹了法军可耻的溃败,当权者、有产者的卑劣,普通人民爱国主义的热情与同仇敌忾的勇气,感触很多,为他的写作准备了充分的素材。战后退伍在海军部谋到一个差使,业余写作。从 1873 年 9 月起,他有幸得到福楼拜的悉心指点。福楼拜是莫泊桑母亲的老友,他对莫泊桑的栽培是令人钦佩与感动的。他训练莫泊桑的观察能力,要莫泊桑善于发现别人没有发现过和没有写过的特点,要他努力寻求最适于表达这些特点的词,例如“用一句话就使人知道马车站里一匹马和周围几十匹马有什么不同。”莫泊桑的小说技巧由此大为增进。一八七九年他转入公共教育部工作后仍坚持写作,但他遵照严师意见,不急于发表,力求炉火纯青,坚信到时候必然水到渠成,所以直到他的习作堆满案头,却无一字轻易流传。正是这种严谨的态度,使他的处女作《羊脂球》一炮打响。它是他经过长期写

作锻炼之后达到完全成熟的标志,以此为开端,他积累已久的才华如喷泉洪流般汹涌,接连发表了一大批中短篇小说尤其是短篇小说。

很让人遗憾的是,这个放诞文人、风流才子,在空虚无聊的小职员生活中,染上了私生活放荡的恶习,种下了使他过早身亡的祸根。他从青年时代起就为多种疾病所苦。不检点的生活,由于写作带来的无规律的劳动,以及不间断的紧张工作,使他的生命之烛渐渐耗尽,1893 年 7

月 6 日最后熄灭,时年仅仅四十三岁。才华是生命力的转化,有些时候, 这种转化是如此强烈、迅疾,不可遏止,作家本人都不能自已,所以就造成这样壮美的悲剧,真的象一颗流星,在文学的天空划过,只是那闪光永远不会消失。他留给后世的,是三百多部短篇小说、六部长篇小说、一部诗集和数量可观的评论文章。

莫泊桑的创作比较复杂,有些小说可以说是现实主义的经典之作, 有些小说则带有明显的自然主义倾向。生活在自然主义文学十分活跃的年代,他的创作不可能不受自然主义影响,而且他本身的靡烂作风,也给他的字里行间带来露骨的自然主义描写。但他并不信仰自然主义。还在 1880 年,《梅塘之夜》刚刚问世、梅塘集团的作家正在起草一份自然主义宣言的时候,莫泊桑就在致该集团成员的一封信中宣称他不信奉自然主义,并指出自然主义同向壁虚构一样是狭隘的。1887 年,在《皮埃尔与若望》序言文中,他对置真实而不顾的文学流露出鄙薄之意,与此同时,他对那些重视真实性的自然主义作家大加赞赏,但是,他也否定他们把生活真实强调得过犹不及,所以他的创作,是有意识地注意提炼生活,达到艺术真实的。这与他的经历、社会思想和立场也是一致的。首先,几乎是理想主义文人的共同特征,他和反对暴力、倡议改良、尊崇人道主义、信仰博爱的托尔斯泰、雨果、福楼拜等一样,对巴黎公社革命这样的重大事件无动于衷,力图超脱于政治之上。这样他对时代的认识必然有达不到的地方,脱离社会特征来描述人物行为,有自然主义的片面。但是,也是和多数作家一样,他关心从自身到一切人的命运, 富于正义感和良好的愿望,关心下层人民,尤其是对他有切身体会的小职员的不幸怀着深深同情,对上流社会的腐朽、虚伪怀着深深厌恶,不可抑制要表现这些,分析这些,所以,他的作品也具有了现实主义的深度。

莫泊桑的长篇小说兼现实主义因素和自然主义成分于一体,使读者比较容易从中了解到他创作的双重特色。但其短篇小说则各具特色,就象一个大家庭里出来的许多相貌、气质、品行、习性不尽相同甚或截然不同的孩子,不可以由此及彼,或以偏概全。如没有全面的了解分析, 就很可能得出片面的结论。处女作、成名作《羊脂球》,是一部很有现实主义深度的作品。小说写的是被普鲁士侵略军占领的里昂城中十名居民同乘一辆马车出逃的故事。这十名居民有贵族地主、资本家、暴发户以及他们的妻子和两位天主教的修女,一名自称“革命党”的假爱国者, 一名外号为“羊脂球”的妓女,一辆马车就是一个社会的缩影。旅行之始,三位太太悄声议论,嘲骂羊脂球。后来,大家饿了,而只有羊脂球准备了食品,她慷慨地请大家分享,于是,蔑视变成了亲呢,唇骂变成了夸奖。可是,当马车在普军关卡受阻、侵略者要羊脂球去满足他们的淫欲时,车上的人都变成了迫害她的恶棍与帮凶,有人主张将她捆起来

送交敌人,有人主批用巧妙手腕使她就范,而老修女则用宗教说教打动了她,让她为了全车同胞牺牲了自己的节操。而当她返回马车继续赶路时,却没有人再去管她,仿佛她是个罪人。大家吃着买来的佳肴,却让悲伤中忘了买食物的羊脂球挨饿受冻。小说在她的呜咽声中结束。

这篇小说的深刻之处在于:第一,在民族气节与贞节同时受到考验时,羊脂球作为一个妓女而卖身本无所谓,但她若卖身给普鲁士人,等于是卖国,她不甘受凌辱,表现了民族自尊心,而那些绅士、贵妇,却觉得让一个本国妓女去受侵略者凌辱是最合适的,似乎无所损失,同时, 这种心理事实上又掩盖了他们的损人利己心理,使他们免受道德的自责。第二,那两个圣洁的修女,引用《圣经》中的故事说明只要用意得当,动机纯洁,,任何行为都能得到上帝的原谅,从而打动了羊脂球善良的心。将《圣经》——人们的精神导师与出卖人格国格融为一体,这既深具讽刺意味,又不能不发人深省。在特定的情境中刻画性格,描绘心理,构织冲突,让人们无法不惊叹作者的手法高妙。

《菲菲小姐》与此类似,更集中地表现了民族气节与贞洁的冲突。小说写的是几个普鲁士军官,找了几个侵占区的妓女来寻欢作乐。其中一位军官叫“菲菲小姐”(因为他身段苗条, 且常爱发出 fi, fi donc

——“呸呸”之音),“分配”到的是一名叫拉歇尔的漂亮妓女。他不尊重她,朝她喷烟,拧她,甚至咬她,使她生出了愤怒与仇恨。后来, 当军官们倡仪“为我们征服法国干杯”时,拉歇尔哆嗦了。民族感使她奋起力争:“得啦,我见过许多法国人,你在他们面前就不敢这么说。” 军官们吹嘘他们的勇敢和法国人的怯懦,嘲笑法国的失败,妓女们敢怒而不敢言。这时,菲菲小姐将一杯酒搁在拉歇尔头上,道:“所有的法国的女人也属于我们!”她忍无可忍地站起来,不顾酒泼进了发里,结结巴巴地说:“这,这,这,不是真的,哼!你们得不到法国女人。” 菲菲小姐嘲讽地笑问她是怎么来到这儿的,可尊敬的妓女声色俱厉地嚷道:“我!我!我不是一个女人,我是一个妓女;普鲁士人需要的正是这个!”菲菲小姐打了她一耳光,怒不可遏的法国女人抓起一把刀刺进了他的胸膛!⋯⋯后来,拉歇尔乘乱跑了,并得到当地人保护,转移出去,一个爱国者娶了她,使她成了一位可尊敬的夫人。女性反抗侵略者暴力的题材并不少见,但这并不具有特定意义,因为在女性反抗暴力方面,侵略者一般男人同样是敌人。然而,在另一面,女性与妓女的差别却使事情发生了本质的变化,是民族自尊心唤起了妓女的良知,给了她勇气,使她由一个下贱的人变成一个高尚的人。对爱国主义力量的颂扬, 大概莫过于此吧。

人们非常熟悉的《项链》、《我的叔叔于勒》等小说,表现的是人情世态,对象是普通市民,这就更是典型的现实主义作品了。例如《勋章到手了》,写一个醉心于勋章而又没有任何才能的萨克尔芝先生,为了实现这个狂热的念头绞尽了脑汁。罗塞兰议员热情帮助他,替他弄到一个去各地图书馆调查研究的任务,以求获得荣誉。奔走之间想起妻子, 他突然回了家,使妻子“又惊又喜”,以致好久不曾开门。在卧室里, 他看见一件挂着勋章的外套。他结结巴巴地说:“这件⋯⋯这件外套上挂着勋章!”

他妻子惊慌地想夺去衣服,但他不肯放,疯疯颠颠地重复:“嗯?⋯⋯

为什么?⋯⋯解释给我听听?⋯⋯这件外套是谁的?⋯⋯既然挂着荣誉勋位勋章,就不是我的。”

他逼问妻子,妻子说这是他的外套,他已经获得勋章了。他立刻跌进椅子里。妻子将外套藏进橱里,解释说是罗塞兰先生帮忙弄成的,但得等他完成调研任务后才能公布。他激动得不得不喝一杯水,话都不成调:“罗塞兰⋯⋯勋章到手了⋯⋯他让我⋯⋯让我也得到勋章⋯⋯ 啊!⋯⋯”

一张名片躺在地上,当它从那件妻子拼命要夺去的外套口袋里掉出时他没看见,现在他看见了,上头写着:“罗塞兰——议员。”

他更坚信是罗塞兰登门赠送勋章的了,不禁高兴得哭了起来。一周后《政府公报》果然公布向他颂发荣誉勋位骑士级勋章。

在这篇作品中,莫泊桑的讥嘲讽刺才能发挥得淋漓尽致。主人公爱好虚荣的特征显然经过了夸张,但却是集中提取了当时许多法国中产阶级人士中普遍存在的崇拜、渴盼勋位的社会现象,从而塑造出萨克尔芝这样一个典型,具有相当于福楼拜、巴尔扎克等人的现实主义批判力量。

《绳子》代表另一类内容。小说写一个贪小利的朴素的乡下老汉, 弯腰捡了一段绳子,却被诬为捡了别人丢失的钱包,愈辩解,人们愈不相信他,反倒认为他虚伪,并且对他的反复自辩感到厌憎。他苦闷压抑, 变得半疯,最后含恨死去。这段故事虽小,语言也平淡无奇,却深深揭示了偏见的顽固与流言的可怕。《珠宝》写一个小职员心爱的妻子在他不知觉的情况下卖身,得到很多“假珠宝”,妻子死后,他发现珠宝竟是真的,爱情蒙上了污点,可他的生活窘境却得以解除,他痛心之余, 却又捧着用珠宝,用妻子的贞洁,用他们的爱兑换来的十几万法朗而欣欣然。《西蒙的爸爸》写一个私生子因为被人嘲笑没有爸爸而想跳河, 被一个憨厚的铁匠制止并送回家,不懂事的孩子要他作自己的爸爸,而且是名符其实的,从而使铁匠和孩子的妈妈结了婚,这既有趣,又感人, 以孩子为题材的小说很穿易造成这种效果,而莫泊桑的神来之笔尤其能够如此。可贵的是,作者并没将铁匠理想化,最初他送孩子回家多少带了点想沾一个寡妇、失足妇女便宜的心理,后来感情被对小孩的怜悯之情净化、升华,才产生了对小孩子和他母亲的真挚的爱。

《月光》是一部几乎与自然主义水火不容的充满梦幻色彩和温馨意境的作品,主人公马里尼央长老是一个绝对的圣徒,坚定不移地信仰天主,嫉恶如仇地排斥欲望,本能地憎恨、蔑视女人,认为“她们向男人伸着胳膊,张着嘴唇的时候,确实就跟一个陷阱完全一样。”他听说自己的外甥女在田野与人幽会,于是提了一根正义的大棒——他临出门前用它打裂了一把椅子——出去找她。可是,他一出门,就被一片几乎从未见过的皎洁的月光惊呆了:“那种崇高而宁静的美一下就打动了他, 使他感到心神不定了”,他的小花园整个儿沉浸在温柔的光芒里,排列成行的果树把刚换上绿装的细枝的阴影投落在小径上,爬在屋墙上的大忍冬藤,吐着香喷喷、甜津津的气息,使得温暖清明的夜里好象有一个馥郁芬芳的灵魂在飘荡着,他大口大口地呼吸起来,象醉汉喝酒似地喝着空气,慢腾腾地往前走去,心里充满了喜悦和惊奇,几乎忘掉了他的外甥女。”当他来到田野,发现整个平原也沉浸在温柔的光辉里,淹没在这宁静的夜的情意绵绵的魅力里,“远处的夜莺把它们那种使人耽于

幻梦而不促使人深思的婉转歌声,为配合接吻而发出的轻盈而颤抖的歌声混杂在月光的迷人的魅力之中。”长老不知为什么失去勇气,觉得自己一点力气也没有了,当他看见两个人合成一个人似地从月光的背景中走过来时,他突然悟到这样美妙的、进入梦乡的人们看不到的月光就是天主专为情人们洒下的,上帝造这些夜也许就是为了把人间的爱情掩护在理想的意境里,于是庄严的他抱头鼠窜,仿怫他无心闯入了一座他无权进入的美丽神圣的殿堂。

《月光》中这种诗意的笔调,美妙的画境,是在龚古尔兄弟和左拉的作品中看不到的。那融情入景、情景交融的优美文字,比任何大家的散文都不逊色。他对大自然一样美好、纯真爱情的热烈赞美及烘托这种爱情的月光、月光中的草木虫鸟的尽情讴歌,与自然主义那单纯的生理性描写真有天壤之别。莫泊桑是提出“返归自然”(这个“自然”与“自然主义”中的“自然”含义不同)口号的卢梭的信徒,他是崇尚纯真的感情和自然的情欲的。他和很多作家一样诚挚地认为一切幸福和生活的全部意义都在于女人,在于爱情,从而不遗余力、激情饱满地赞美女人与爱情(有人说没有爱情就没有小说,这在很大程度是正确的,只是对于自然主义小说而言却非如此)。作者巧妙地通过月光(象征女人与爱情)感动了顽固的卫道士马里尼央长老,并使他将此与他信仰的天主联系起来——而在此之前,他正是为了天主才讨厌女人与爱情——从而向人之自然真挚之情低下庄严的头。这一又有趣又感人的情节,充分表现了情与美的感染力量的伟大无边。有人也许会说马里央尼长老的转变仅仅是因为月光,未免将人写成了过于感性化的动物。这并非没道理,人们完全可以怀疑月光的感染力,不过,如果少一点怀疑,多一点浪漫, 就更能理解这部散发着浪漫气息的作品。

但是,在有些小说中,却是津津乐道地表现人之间的由动物本能支配的行为。比如《一次郊游》,写一对中年夫妇带着女儿及女儿的未婚夫外出郊游,遇上一对健壮活泼的划艇手(与那个萎蘼不振、麻木不仁的丈夫和蔫儿吧叽、沉默寡言的未婚夫形成鲜明对比),母亲、女儿与精力充沛、激情饱满的运动员“迅速交换了一个微笑”和“一个会意的眼色”,后来她们分别坐上了他俩的小艇,到了一个岛上,那儿便成了他们爱的温床——准确地说,是返璞归真的动物的乐园。作家用一种嬉笑的,可以说不够高雅的幽默口吻,将这种有悖于道德、不能克制的过失,写成象鸟儿交尾一样轻松自然。当然,技法是高明的,以自然与小鸟的欢叫来烘托尝试禁果者的欢娱,孤立地看这一段,还是相当美的。只是这种过分渲染人的自然行为、全然抛弃人的社会性的创作,很难得到人们的道德认同与理性肯定。《莫兰那只公猪》中,写莫兰由于情欲驱使,追随一位姑娘上了一节火车厢,并且想入非非,竟至抑制不住冲动过去拥吻她,结果受到控告,名誉扫地,铺子破产。诚然,人的这种自然行为并非不能发生,假如没有道德和法津的无形压力的话。但是, 除非是一个疯子,或是醉汉,或是极为胆大妄为的流氓,或是特殊情境、特殊气氛中,这种行为是很难发生的,至多只是一种偶然,不是不可以表现这种偶然,但是既然它缺乏典型意义,就容易受到指责。又如《保尔的女人》,写男男女女在同性和异性之间互相玩弄的淫行,将人写成为兽性驱使而不能自律的动物,这种描写即使并不失真,境界也是不高

的。对于这类创作,批评劝诫是应该的,但一棍子打死似乎也没必要。何况它仍然在某些方面显示出作家的杰出才华。象《莫兰那只公猪》中关于莫兰在异性面前的心理描写还是相当精确细腻的,因而多少增强了主人公反常行为的可信度。还有那语言的诙谐,也使读者感到轻松愉快, 而不至产生什么反感,事实上反感往往是那些不以阅读、审美或消谴为目的,而以批评、指斥和训导为己任,并且头脑中预先有一些框框的人的情绪。

莫泊桑短篇小说中还有一些应报刊的逼索或纯为丰厚稿酬而粗制滥造的作品,内容无聊;艺术上也不高明,诚然仍是高明作家的流畅、精美文笔,也只是浪废、作践了这些不同凡响的字句。

总的说来,莫泊桑的短篇小说成就是相当高的,作为自然主义代表作家中富有特色的一个,他的短篇小说在思想上和艺术上都有很高成就,堪称短篇小制的巨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