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望与罪行性爱与“浸染”

评论家们一般认为,左拉后期创作超出了自然主义范畴而带有更多批判现实主义的成分。他的自然主义代表作当是前期的《雷斯·拉甘》与《玛德莱娜·费拉》。

黛蕾斯·拉甘是一部以生理学分析为基础的病态心理分析小说,也可说是一篇犯罪研究的作品。拉甘太太原是一个外省杂货商,小有积蓄, 丈夫死后靠利息维持富足生活。她的儿子卡米尔幼患大病,身体虚弱, 发育不全,虽进过高校,但脑中空空,满足于做一点简单、机械的事务, 拉甘太太早年从她弟弟,一个在阿尔及利亚服役的上尉手中收养他的私生女,这是他与一个部落酋长之女结合的产物。后来,上尉在非州战死, 这个私生女,即黛蕾斯·拉甘,正式过继给拉甘太太。黛蕾斯从小与卡米尔同吃同睡,一齐长大成人,婚姻是顺理成章的事。二人成婚以后, 全家迁往巴黎,在一条小巷里开起一爿小杂货店,卡米尔则到铁路公司谋到一个雇员的差事。在婚后生活中,身体强健、性格粗犷、内心炽热而外表冷淡的黛蕾斯苦闷异常,度日如年。一天,卡米尔把他童年时在外省乡下的朋友洛朗带回家中作客,这个身材高大、体魄健壮的青年人引起了黛蕾斯内心的骚动,而洛朗本就是个品质恶劣、好吃懒做、贪求色欲的人,一见黛蕾斯就心存不良,有所企图。他设法成了这个家的常客,并占有了并不反抗的黛蕾斯。从此两人沉溺于疯狂的肉欲。而洛朗并不满足,渴望永远霸占这个温暖舒适的家庭和性欲旺盛的女人。他产生了谋夫夺妻之心,并得到黛蕾斯默许。一天,三人同出郊游,泛舟于塞纳河上,洛朗突然把卡米尔扔进湖里,这个善良、可怜而迟钝的丈夫还惨声向妻子呼救。洛朗制造了翻船落水的假象,并得到冒死救友人妻子的美名。虽然两人得以逍遥法外,但互相的关系却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犯罪的行为使他们先是不敢接触,竭力回避,而后都开始了心理上的不安。他们以为正式结婚后就可以消除,于是巧妙地取得了亲朋与拉甘太太的信任与同情,而后成为夫妻。然而,从新婚之夜起,被淹死的丈夫的形象与回忆就不断地困扰他们的神经,增加了他们的不安与恐惧,而他们彼此的存在,不仅不能使各自得到一点点安宁,反而使得他们陷入罪恶感而不可自拔。这样,两人的共同生活反而成了共同的枷锁与苦刑,只有在分开的时候才有所缓解。他们开始互相厌弃,互相憎恶, 互相推诿罪责,乃至争吵、殴打。拉甘太太不幸中了风,不能说话和行动,虽然她从奸夫淫妇的争吵中听出了儿子被害的真相,但她已没有任何报复与揭发的能力,只能以仇恨的眼光看着,等待着。黛蕾斯为了从悔恨的歇斯底里的生活中解脱出来,开始经常外出不归,找其他男人麻醉自己,洛朗也大肆挥霍、纵情酒色,而且,二人互相都有了戒心,唯恐对方揭露罪行。为了彻底解脱,两人都起了杀心,一个准备了毒药, 一个准备了利刀,他们几乎同时动手,但此时他们都发现了对方的意图, 于是共饮毒药,双双自杀,拉甘太太象一尊无言的复仇女神,在近旁看着这最后的结局。

小说写黛蕾斯和洛朗在感官欲望支配下犯罪并因自己不能为世所容的罪行而恐惧不安,自行覆灭,这样的情节人们在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

《麦克白斯》中可以看到,区别是莎士比亚注重人的社会性欲望——权位,而左拉描写的是人的生理欲望;黛蕾斯与洛朗是自我毁灭,麦克白斯夫妇是受到正义力量的制裁。相同的罪行给两对主人公都带来灵魂上的不安。莎剧具有生动性与丰富性,具有现实主义因素,从《黛蕾斯·拉甘》与它的比较中可明显看出左拉小说的自然主义特色。

作品主人公的犯罪与由此产生的变态心理,可联想麦克白夫人的不断洗手—-想洗去那手上的永远、时时沾着的鲜血——去理解之。这种变态是由潜在于每个人内心的道德感、法律裁决意识与其反法律、非道德行为的激烈冲突,与其不可遏止的欲望、不可避免的罪行的冲突。不过,左拉并不这样认为。他将这一切归因于生理。他在小说序言中说, 人们如果细心地阅读这部小说,就会看到每一章都是对某种生理的奇特病情的研究。对于导引黛蕾斯罪行的情欲,左拉最根本的解释是:她的母亲是未开化部族的蛮女,具有钢铁一般强壮的体质、旺盛的生机,放任的、不愿受社会约束的性格和疯狂无度的热情。然而,狭小阴暗的房间,发散霉气的店铺,面目可厌的几个亲友,年老的姑母与多病的丈夫, 使她的内心不得伸展。她压抑得太久,婚前,自小就和生病的表哥同住, 轻言细语,不声不响,整天闻着药味;婚后,她不得不在浑身发散着病人气息的、发育不全的丈夫身边渡过一个又一个空虚的夜晚,她炽热的情欲象洪水被堤堵住了一样。一旦遇到外来诱惑,那高高的理智、道德、法律之堤倾坍,本能冲动便再也无法管束,使她一步步走向犯罪。

至于洛朗,左拉在他身上也安置了一个根本的病因——他在生理上是一个血气旺盛的嗜欲者,游手好闲,贪图享乐,尤其是耽溺淫欲。他的经济条件难以保证他充分满足自己这种邪恶的癖好,因此就时时琢磨获得一种便宜的肉欲生活。他一见黛蕾斯就决定引诱她,因为他看出有机可乘。他本来并非色胆包天,只是逢场作戏,见好就收,但黛蕾斯狂热的肉欲给了他前所未有的生理上的刺激,使他一发而不可收拾,越陷越深,沦入罪恶深渊。

小说结局是二人自杀,这比互相谋害更具悲剧色彩,引起的不再是人的厌恶、恐惧,而是喟叹,甚至一丝伶悯。他们的悲剧既不是社会条件造成的,也不是性格造成的,而是由生理与气质造成的,是人的官能要求被放纵、动物性压制人性而泛滥的悲剧。正如作者在序言里所说: “在《黛蕾斯·拉甘》中,我是要研究人的气质,而不是人的性格。” “我选择了两个人物,⋯⋯在他们血肉之躯的必然性的驱使下,作出他们生涯中的每一个动作,黛蕾斯和洛朗都是人形的畜生,如此而已,我正是要在这两个动物身上,一步步地追索肉欲、本能的压力以及由于神经发作而来的脑系统紊乱发生的不声不响的作用,两个主人公的情欲是对他的本能需要的一种满足,而他们所犯的谋杀罪则是他们通奸的结果。⋯⋯我不得不称之为他们的悔恨的东西,其实就是生理器官的一种紊乱,即将崩溃的神经系统的一种强烈反应。”

这部小说发表后受到了攻击,原因是左拉对性的问题没有回避。左拉认为,分析小说家并不害怕去探索肉体需要,他的目的只是进行科学的分析与研究,象外科医生解剖尸体一样。而既然他要分析黛蕾斯与洛朗的负罪心理,就不能避免描写他们的奸情,何况他并未渲染细节。与以后的自然主义作家相比,左拉是相当严肃的。

小说的描写带有一定封闭性,淡化社会背景,着重于展露内心世界。不过这不能算心理分析,而只能归入生理分析。作者将心理解剖看成是一种生理结构及其运动过程、活动因果的探究。

总的说来,《黛蕾斯·拉甘》第一次明确地将生理学引入文学,以文学来探讨、展示人物心理、行为的特定因果,使文学呈现一种新的状态。假如人们不是先给文学下了一个绝对定义的话,这种通过生活再现式的情节所实现的科学研究,与通过形象来展示一条社会真理、规律是一样合理的。

《玛德莱娜·费拉》与《黛蕾斯·拉甘》异曲同工。所谓“同工”, 指它也是以生理学为基础,对婚姻、爱情、两性关系以及与此有关的心理状态的研究,所谓“异曲”,是指玛德莱娜·费拉与黛蕾斯在性情、心理、行为上不尽相同,她不象黛蕾斯那样是生理要求的奴隶,不能自制,而是有理智,有节操;她身上的灵与肉的冲突是自觉的,她经常对自己进行道德反省、谴责与清算;黛蕾斯的灵肉冲突是不自觉的,她受到一种潜在力量的抨击,但她不是在悔憾,而是变得更残忍。结果是玛德莱娜自杀而获得自我完善,而黛蕾斯则试图杀死罪错的另一方。

小说主人公玛德莱娜的父亲是一个来自农村的机器匠,来到巴黎后,从经营小工厂到成为大工厂主。他中年娶一体弱的少女为妻,女儿一诞生,妻子便去世了。玛德莱娜从父亲那里继承了强壮的身体、粗暴固执而又严肃认真的性格,以及母亲的温柔、多愁善感的神经质。六岁时,她父亲破了产,将她交托给一个作呢绒商的朋友照看,自己则不幸在去美洲谋生的途中遇险身亡。玛德莱娜在寄宿学校长大,受同学中轻浮随便习气的影响,成年后,她回到监护人家,老呢绒商对她心怀不轨, 强行非礼,玛德莱娜一怒之下,离家出走,在街上邂逅一个医科大学生, 轻易委身于他。这人叫雅克,性情开朗,为人豪爽,但爱逢场作戏,放诞不羁:他们同居一年后,雅克随军服役去印度,扔下玛德莱娜,使她陷于屈辱与失望之中。这时,她遇见了青年吉约姆。吉约姆是外省一个富有的老贵族的私生子,缺乏父母的爱护,被狂热信仰宗教的老女仆日内维叶芙带大,感情脆弱,理智不强,又屡受歧视与欺凌,软弱,孤僻。只有他的学友、强壮有力的雅克给了他一些保护与安慰。雅克是他最亲近、最信任的人。他闻知雅克要出国服役,便来巴黎与他道别,可惜雅克已经动身。就在这时他与可怜的玛德莱娜相遇了,并满怀柔情地爱上了她。玛德莱德也对这个温驯的青年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两人同居后, 有一天,玛德莱娜从吉约姆嘴里知道雅克的死讯,同时发现雅克原来是吉约姆的密友,不由大为震动。而使她深为内疚的是,她对雅克并未忘情,雅克的死讯,倒使她稍得平静。他们正式结了婚,渡过了四年愉快而又平静的生活,并有了一个女儿。可突然有一天,吉约姆把雅克带回家来,原来他的死讯纯系误传。他的到来使玛德莱娜精神濒于崩溃,不敢见雅克,而向吉约姆坦白了一切。夫妻俩在痛苦与恐慌中,为了逃避不安,与雅克不告而别,躲到了乡间别墅。然而,从此他们再也得不到平静,吉约姆因为发现世界上他最亲近的两个人原来是情人而陷入空虚与绝望,嫉妒噬咬着他的心,尤其他从亲生女儿身上发现了雅克的特点而痛苦不已。玛德莱娜则摆脱不了对雅克的回忆和雅克留在她心身间的烙印,他们决定去巴黎,以求平息内心痛楚,然而却正好住宿在玛德莱

娜曾和雅克同居过的旅馆房间里,并且遇到了雅克,使玛德莱娜陷于灵与肉的激烈冲突。肉体本能使她不由自主地留恋与向往昔日与雅克共度的销魂时光,而理智、道德及对丈夫的情感又使她充满自责与自厌、自恨。他们无法在巴黎呆下去,只好回返外省老家,临行前,玛德莱娜来到雅克寓所,打算向他说明一切,以为这样才能忘却,然而却又不由自主地顺从了雅克的要求,再次委身给昔日情夫。事后她心乱如麻,羞愧交加,无法忍受这一切。回到老家又听说女儿生病去世了。接踵而来的刺激使她端起了毒药,吉约姆全力制止,她终于坦白了自己的新的过失, 使得吉约姆顿时神经失常,眼睁睁看着她饮毒死去。

从小说中显然可以看出,玛德莱娜身上的人性因素更多,而黛蕾斯身上的动物性因素更多。黛蕾斯的罪行是由不可抑制的生理欲望造成的,而玛德莱娜身上更多体现了灵与肉的斗争,这种斗争的结果是灵魂消灭了肉体而自身得以解脱。为什么灵与肉的斗争如此艰难并且无法达到理想的和谐呢?在这里,左拉引入了著名的吕卡医师的“浸染说”生理学观点。“浸染说”认为,少女一旦与第一个男人发生性关系,体内就永远浸染进了他的成分,永远有他的存在。玛德莱娜是一个冷静、理智、道德感极强的人,冲动只是偶尔的,最终都能被克制,但是当她一时冲动与雅克发生性爱关系后,这种性爱导致了雅克的成分向她身心的浸染,这种浸染使她心理上摆脱不了回忆与留恋,生理上消除不了快感的旧迹与贪求,甚至连她与吉约姆的女儿,也带上了雅克的特征。她无法驱除雅克的无处不在的阴影,无法消除对丈夫的内疚,她也无法抗拒雅克的再次诱惑,因而也无法抗拒道德的自裁。

浸染作为外在的生理作用,与遗传这种内在作用共同加强灵肉冲突。父亲的严肃认真使她自律甚严,母亲的温柔善感又使她对先后爱着的两人都充满柔情,这样,当雅克已经将其存在从生理、心理两方面浸染于她时,新的情感以及她对这种情感的责任使她不得安宁。

如果跳出作者的思路,可以发现玛德莱娜的心理与行为是非常符合生活逻辑的。作为一个缺乏保护而几遭强暴的女孩,在离家游荡时投向一个豪爽男子的怀抱,是自然而然的事;雅克并不“坏”,只是在爱情方面游戏成习。他身上的男性魅力是十足的,而且他给了玛德莱娜最初的安慰与幸福,因此玛德莱娜对他永远不能忘怀。这种浸染,其实是心理上的,是浸透了她的全部记忆,其中只有一小部分记忆与生理快感相联系。而她被雅克抛弃后,深受欺侮,恭顺温和的吉约姆对她的与众不同的礼让使她惊讶,好感顿生,疲惫的她此时正需要柔情抚慰,爱便如水流一般自然了。吉约姆提起雅克是她的朋友,使她原就因失身而对他有愧的心立刻陷入恐慌和痛苦。而她愈想排斥雅克便愈会觉得忘不了, 陷入自我意识的冲突,而不是灵与肉的冲突。她无法消除记忆,记忆又令她痛苦不堪,所以死亡是唯一的解决手段,或者,如果她没有偶然而不幸地遇上雅克,时间也可消除这一切。然而,她太急于求得心清意平, 去找雅克,那个放诞的人随意间给她的心理上又增了一片阴影,一道烙印,她终于只有以死来求得解脱了。

总而言之,不论作者如何在其中强加了自然主义的成分,这部小说仍是一部深刻的人性悲剧、人生悲剧。而小说不管属于哪个流派,人性、人生都是永恒不灭的震动人心的文学表现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