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一本难念的经

  1. 夫妻双方的父母家不宜分得太清。夫妻双方都有自己的家庭关系,都不是一个简单的个体。人一多就会有各种情况,想到这一层就应互相体谅。斤斤计较、分文不让的自私心理,往往会在夫妻关系上投下阴影,造成争执的隐患。

常常听到有些夫妻这样说:“去年中秋节是我父母请咱们吃饭的,今年也就该你父母请了。”有时甚至说:“上次你妈病了,我送了 50 块钱的东西,

这次我爸有病,你也不能少于 50 块。”这一类的言行十分不利于增进夫妻感情。

这时应急对方所急,想对方所想,一方家中有困难,另一方不但不嫌弃, 而且主动提出帮助解决,这样,不仅加深了夫妻感情,而且双方亲属也更加团结。

  1. 夫妻之间不宜缺少幽默。有些夫妇认为,幽默是社交场合用的,不适用于家庭。因此,他们在家中很呆板,只是忙于家务,出言没有多少幽默的话题,这是一种不好的现象。

幽默是精神的润滑剂,幽默是一种轻松、平等、亲切感,幽默不仅给生活带来欢乐,而且可以冲淡矛盾,消除误会。

夫妻之间提倡幽默还有其特殊功效。当一方心情不好或双方发生冲突的时候,刺激性的语言无疑是火上浇油,即便是叨叨不休的劝解,也往往事倍功半,吃力不讨好。而如果此时用一个得体的小幽默,却常常能使其转怒为喜,破涕为笑。即使是到了剑拔弯张的程度,有时也可因一句妙语,而化干戈为玉帛。

夫妻间需要幽默,父母和子女之间也需要幽默。为父母者不要老板着面孔教训孩子;作子女的也不必对父母时时都毕恭毕敬,唯唯诺诺。幽默,是机智和富有创造性的表现,培养孩子的幽默感也应是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 C.父母不宜在子女面前互相揭短。夫妻双方都会有些不是的地方。如果

缺少涵养,一方就会揭对方的老底,致使对方恼羞成怒,影响夫妻感情。更为严重的是,子女也会盲目地看不起父母,造成家庭成员在心理上产生不平衡。

  1. 父母不宜用固定眼光看待孩子。孩子从不成熟到成熟,从不定型到定型,有个成长发育的过程。尤其是青少年时期,孩子的可塑性最大,这是最好教养的时期,因此,父母要时时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孩子,不可抱有成见、偏见,切忌用固定的眼光看待孩子。父母应该通过言传身教,使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2. 父母不宜偏爱子女。有的父母对自己的孩子不能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他们或者“重男轻女”,或者喜欢“听话的”,讨厌调皮的,结果造成父母与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产生隔阂和矛盾。这样既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也不利于家庭的和睦。被偏爱的孩子容易养成骄横无理的习惯,而受冷落的孩子容易形成自卑的心理。所以,做父母的若要真正爱子女,就不应偏爱, 要以公平正直的态度对待子女。

  3. 家庭切忌矛盾式管教孩子。在一个家庭中,在管教孩子的方式方法上常有不一致的意见。父母的思想修养、是非观念不同,或是由于其他因素的差异,会出现口径不一、方式不一的作法,这种矛盾的现象,又常常在孩子面前显露出来,使孩子觉得无所适从。

正确的教育方法是应该统一的。比如说,即使夫妻双方发现有谁在管教孩子时错了,当时也不要声张,等事情过后,再个别交流,指出其不对之处, 并提出改进的方法。

在管教方式上一致,并不意味着一方溺爱,另一方也效法溺爱;也不意味着一方正在打骂孩子,另一方又上去拳打脚踢。应该是张弛一致,松紧相同。

  1. 父母不宜私拆子女的信件。有些父母认为,别人的信件不能拆,自己儿女的信件却是可以拆的。实际上,父母拆看儿女信件,同样是违法的。

况且,每个人总有自己深藏在心灵深处的秘密,并且都有保守秘密的权利,所以,私拆子女的信件或偷看子女的日记,至少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诚然,由于未成年的孩子各方面还不成熟,行为能力受到一定限制,而

父母作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利也有义务代替自己未成年的子女,完成一些超过他们行为能力的事情,也有责任了解子女的思想,关心教育他们。但是,对于子女自己有能力独立完成的一些事情,父母不应包办一切,而应提供意见,予以指导。

  1. 继父后母不宜有二心。在现实生活中,某些继父和后母的形象确实是凶狠、偏心、自私和刻薄的。

真正的母爱,不是自私的、偏狭的,而是无私的、广阔的。不论是继父还是后母,只要真正爱自己的儿女,一视同仁,是可以搞好家庭人际关系的。的确,前夫或前妻的子女对继父或后母都会怀有自然的疏远和戒备心理,在这种情况下,继父和后母只有“以心换心”,才能换取子女对自己真正的爱, 才能使子女接受自己的爱。前妻和前夫的子女在失去父爱或母爱之后,在心理上会出现“情感饥饿”的问题,他们常常渴望得到父爱和母爱,也更懂得父爱和母爱的珍贵。因此,他们一旦看出继父或后母在生活上、情感上是在真诚地给他们爱,他们就会投入继父后母的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