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生态学视角下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生态学概要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思想

(一)人与自然进行合理的物质变换

  1. 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是人与其自身的关系

马克思、恩格斯的伟大贡献之一就是将自然观与历史观相结合,实现了自然史与人类史的统一,从而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正确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解读人与人自身关系以及开启社会发展之门的钥匙。人与自然的关系制约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又体现了人与人的关系,其实质上是社会关系。

马克思将自然界规定为人的一种身体。在他看来,人“不但是有机体,而且还是这种作为主体的无机自然”。人与动物具有某种相同性,即人永远不能脱离自然界而独立生存。自然界作为人的无机身体,是人生存的基础。“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既然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就肯定成为自然界所规定的对象,这是认识人、理解人的前提。不仅人的物质生活受自然界的规定,人的精神生活同样也要受自然界的规定。作为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统一体,人类的活动体现着自然界与自身相联系的过程。因此,自然对人来讲不再是外在的存在,而是同人和人的活动不可分割的、紧密相连的另一种存在。从实践的领域来说,自然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动的一部分,人生活于自然之中,自然也存在于人的生活之中。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的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是人的身体之间的交互作用,它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单方面的需要,而是为了双方的互依互存、共同发展。一方面,自然首先满足了人的物质需要,为人的生存提供必不可少的物质资源;其次满足了人的精神需要,成为满足人们好奇心和探索欲望的认识对象,为人们提供展示其本质力量的舞台,满足人的审美需求。另一方面,人的活动方式也改变着自然的面貌,自从有了人,自然就不再是自在的自然,而成为人化的自然。

  1. 自然生产力是社会生产力的基础

马克思认为在社会生产中“人和自然是同时起作用的”,进而提出了自然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这两个概念。所谓自然生产力,是“不需要代价的……未经人类加工就已经存在的”,如气候、水分、土壤、森林、矿藏等;社会生产力是在自然生产力的基础上人类通过劳动制造出来的,是“制造出来的生产力”,包括社会改造自然的能力及人类的劳动产品。人类的社会生产力必须维持在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的范围之内。这是因为“经济的再生产过程,不管它的特殊的社会性质如何,在这个部门(农业)内,总是同一个自然的再生产过程交织在一起。”自然生产力是社会生产力的基础,它制约着社会生产力。马克思指出:“撇开社会生产的不同发展程度不说,劳动生产率是同自然条件相联系的。这些自然条件都可以归结为人本身的自然(如人种等)和人周围的自然。外界自然条件在经济上可以分为两类: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如土壤的肥力、渔产丰富的水等;劳动资料的自然富源,如奔腾的瀑布、可以航行的河流、森林、金属、煤炭等。”在马克思看来,自然生产力对社会生产力的影响,既包括作为“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对社会生产力的影响,也包括作为“劳动资料的自然富源”对社会生产力的影响。

自然生产力是社会生产力的基础,自然生产力条件对社会生产有着巨大的制约作用。一般来说,自然环境良好的地方,社会生产力就相对发达。如欧洲、北美大陆有宜人的气候、广袤肥沃的土地、丰富的矿藏、既可灌溉又可航运的大河,所以社会生产力发达。自然生产力条件对社会生产的制约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自然生产力是社会生产力的前提和基础,离开了自然条件,社会难以存在,更无法实现发展;二是自然环境可以加速或延缓社会发展。但自然环境不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以欧洲为例,具有优越自然条件的欧洲在中世纪发展缓慢,只有近代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以后,比封建社会先进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解放了生产力,欧洲的社会发展才领先于世界。综上所述,从马克思的自然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关系的理论可以得到两点结论:第一,人类的社会生产力受到自然生产力的制约,后者是前者必不可少的前提,人类的社会生产力必须维持在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的范围之内。第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能单纯依靠自然生产力,解决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关键还在于解决人自身的问题,落后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是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紧张的根本原因,反之,先进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是缓解人与自然紧张关系的根本出路,自然的“解放”依赖于人的彻底解放。

(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破坏了人与自然之间合理的物质变换

  1.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造成对环境的破坏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对于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来讲,是人类生产方式的巨大进步,但由于资本主义生产以营利为目的,资本家组织生产只考虑获得利润,而对生产所造成的其他后果毫不关心,所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必然造成对环境的破坏。恩格斯在《致尼古拉·弗兰策维奇·丹尼尔逊》中指出:“所有已经或者正在经历这种过程的国家,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情况。地力耗损--如在美国;森林消失--如在英国和法国,目前在德国和美国也是如此;气候改变、江河淤浅在俄国大概比其他任何地方都厉害,因为给大河流域提供水源的地带是平原,没有像为莱茵河、多瑙河、尼罗河及波河提供水源的阿尔卑斯山那样的积雪。”

资本主义生产不仅造成了自然环境的污染,也给城市带来了拥挤、脏乱。恩格斯对19世纪英国城市的描述给我们留下了工业革命后城市状况的真实资料,“除普累斯顿和奥尔丹外,位于曼彻斯特西北17.70千米的波尔顿算是这些城市中最坏的了。我到那里去过好多次,就我所看到的来说,这个城市只有一条大街,而且很脏,这就是第恩斯盖特街,这条街同时也是市场;即使在天气最好的时候,这个城市也是一个阴森森的讨厌的大窟窿,虽然这里除了工厂就只有一些一两层的矮房子。这里也像其他地方一样,城市中较老的一部分是特别荒凉和难看的。一条黑水流过这个城市,很难说这是一条小河还是一长列臭水洼。这条黑水把本来就很不清洁的空气弄得更加污浊不堪。”

虽然20世纪80年代以后,发达国家和地区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公众生态环境意识觉醒,国家环境法律体系日益完善、执法日益严格,自然环境和城市面貌大大改善,但资本主义生产追逐利润的本性并没有改变,为了追求利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仍然生产高污染的产品,并源源不断地倾销到人民生态觉悟较低、环境控制能力不强的发展中国家。或以投资、经济援助的名义把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和威胁的工业项目如石化、冶金、化工等迁移到发展中国家。利用当地廉价劳动力、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环境法规不完善或执行不利等情况进行生态殖民主义行为,污染那里的环境,将那里的人民推到生态灾难第一线去承担其经济发展的外部影响,而在本国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因此,资本主义生产对环境的破坏只不过换了一种新形式,其本质并没有改变。“劳动生产了宫殿,但是给工人生产了棚舍。劳动生产了美,但是使工人变成畸形。劳动用机器代替了手工劳动,但是使一部分人回到野蛮的劳动,并使另一部分工人变成机器。劳动生产了智慧,但是给工人生产了愚钝和痴呆。”资本主义劳动损害了工人的身体,而工人恶劣的居住环境更加重了这一损害。

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生产给工人身体造成的损害进行了真实的揭露,恶劣的工作环境使大量的工人患上了职业病,他们由于得不到医治而过早地死亡。据恩格斯记述,从事磨刀叉工作的工人由于吸入了大量金属屑,不可避免地得了肺病,干磨工平均很难活到三十五岁,湿磨工也很少能活到四十五岁。而磨光陶器的工作有着同样的处境,“在磨光陶器的工房里,空气中充满了微细的矽土尘埃,把这种尘埃吸到肺里并不比设菲尔德的磨工把钢屑吸进去的害处小些。工人们患着喘病,要静静地躺一回都不可能,喉咙溃烂,咳嗽得很厉害,说话的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他们也都是得肺结核死掉的。”

  1.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破坏了人与自然之间合理的物质变换

物质变换是自然界中的普遍现象,是物种之间共生共存的前提。马克思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看作物质变换的关系。而合理的物质变换至少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人们为了维持自己生存所消耗的自然物以某种形式回到自然,以维持自然的物质循环;二是劳动者占有自然界,为提高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提供必需的物质条件。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正是在这两个方面破坏了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使它汇集在各大中心的城市人口越来越占优势,这样一来,它一方面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另一方面又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到土地,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这样,它同时就破坏城市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农村工人的精神生活。”所以,资本主义生产造成了双重的破坏,既破坏自然环境,又损害工人的健康,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以破坏的形式表现出来。随着生产规模的增大,科学技术越进步,这个破坏过程越迅速。

(三)解决生态问题的措施和途径

  1. 革新观念,重新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

马克思和恩格斯一贯主张人与自然之间是不可分割的关系,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人作为一种自然存在物,是大自然的组成部分之一。所以,人是存在于自然“之中”,而不是存在于自然“之上”或“之外”。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错误就在于颠倒了人与自然的位置关系,使二者对立起来,把人视为凌驾于自然之上的主人,去统治自然、主宰自然,从而导致人类对地球自然资源的贪婪索取和无情掠夺,结果既破坏了自然界,也破坏了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恩格斯曾经告诫过人类,在与大自然打交道的时候,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绝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绝不像站在自然之外的人似的。恰恰相反,我们连同我们的血肉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的。马克思认为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是对象性的关系,这也意味着对“极端人类中心主义”观点的批判,既然是对象性关系,就要考虑到对象的存在、对象的状况,如果对象性的东西丧失了,那么人与自然之间的对象性关系也就不复存在了。

  1. 利用科技实现生产过程的物质循环

应该说,马克思是最早提出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实现生产过程的物质循环,减少工业废物,减少工业污染的伟大的思想家,是环境保护理论的先驱。“马克思富有预见性地指出,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展开,原料日益稀缺与昂贵,在大规模的劳动条件下,生产排泄物数量越来越大,提供了废物再利用的必要;同时,机器的改良,使那些在原有形式上本来不能利用的物质,获得了一种在新的生产中可以利用的形态。”科学的进步,特别是物理和化学的进步,使建立一种保护环境的新型社会制度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础上,从当时科学技术发展的水平以及他们对科学技术发展的社会作用的认识水平出发,极具开创性地探索了减少环境污染的基本途径以及如何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在依靠科学技术对工业废料进行综合利用、生态利用的同时,马克思和恩格斯还认识到,我们应该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发明和采用新的“绿化”生产工具,改进和革新工艺方法,这样可以有效地减少生产中的废物的产生,从而消除或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污染。马克思和恩格斯还阐发了生态农业的初步设想。他们认为,依靠农业科学技术改良耕作方式,如采用革新的排灌法、实行合理的轮作制、施用骨粉等有机肥料等,可以保持和改良土质,保持和提高土地的肥力。此外,合理地开发和利用闲置土地、沙地和荒地,使之变成适合种植的良田。这样一方面增加了谷物的产量,另一方面也为家畜提供了极好的饲料,促进了畜牧业的发展,进而又能为农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有机肥料。此外,这种做法在客观上保护和优化了自然生态环境。这些观点证明:“马克思、恩格斯是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战略的倡导者。”

  1. 对科学技术应用的深层认识

马克思、恩格斯还从人的解放、人对自身行为的预见性角度赞扬了科学技术的进步作用。他们认为,“现代自然科学和现代工业一起变革了整个自然界,结束了人们对于自然界的幼稚态度和其他的幼稚行为。”这样,既提高了我们认识和改造自然界的能力,又使我们在技术和知识保障的前提下去估计、调整和控制我们自己行为的长远的自然影响。同时,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逐渐学会了预测、调控自身行为的长远的社会影响,使我们社会生活的预期目标与实际后果逐渐趋向一致,也使人与社会环境的关系逐渐趋向一致。所以,马克思进一步指出,自然科学通过工业日益在实践上进入人的生活,改造人的生活,并为人的解放做准备。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人类“就要探索整个自然界,以便发现物的新的有用属性……采用新的方式(人工的)加工自然物,以便赋予它们以新的使用价值……要从一切方面去探索地球,以便发现新的有用物体和原有物体的新的使用属性。”

同时,马克思和恩格斯也强调在利用科学技术成果的时候,要把它所产生的最近的经济效益与长期的自然影响和社会后果结合起来考虑,把科学技术的应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起来。所以,没有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就不可能真正从自然物质进程中获得自身的解放。人类所创造的物质生产力和当代科学技术是人类智慧的成果和证明。

  1. 改革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实现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统一

马克思恩格斯从更加宏伟的目标和终极价值的意义上看到了,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既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为基础,又反映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同时也制约和规定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因此,要重新规范人与自然的关系,其根本的措施在于改变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使人与自然的关系以一种异化的形式表现出来,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一致。他说:“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种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其中,“自然主义”就是遵循“人与社会和谐”的原则。实施自然主义,要求人类的全部活动遵从生态规律,具有较强的生态意识和环境意识,并在实践上保护地球上的生命和自然环境。“人道主义”是指所有的人都享有公正和平等的权利与义务。实施人道主义应对人及人以外的生命给予必要的关怀。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在共产主义社会,应将人的“自然的存在方式”与“人的存在方式”统一起来。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然主义、人道主义、共产主义”相统一的生态思想是其强大生命力之所在,也是其本质特征。

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人类生存与发展所依赖的外部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个组成部分。因为我们不仅生活在自然界中,还生活在人类社会中,所以这两个组成部分是相互关联和统一的。自然是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社会是自然进化的产物,社会本身也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与社会是不可分割的,人与自然之间的不协调实质上是人与人的问题、人与社会的问题。不改变社会环境,就不可能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因此,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改变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在一个崭新的、合理的社会里,“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

二、马克思主义生态学的发展

(一)列宁的生态思想

列宁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和马克思主义者,他全面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与学说,其中自然也包括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生态思想。列宁的生态思想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1. 尊重自然

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某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为了贬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贬低工人在劳动中的作用,主张农业生产的进步是用人的劳动(实际指机器的力量)代替自然力量(人的体力),不是人借助机器进行工作,而是机器借助人进行工作。针对这一错误观点,列宁指出:“一般说来,人的劳动是无法代替自然力的,就像普特不能代替俄尺一样。无论在工业或农业中,人只能在认识到自然力的作用以后利用这种作用,并借助机器和工具等以减少利用中的困难。”任何夸大机器的作用或是贬低自然力的作用都会导致两种错误:一是抬高拥有机器的资本家的地位,贬低拥有自然力的劳动者的地位;二是主张“用生产的人工因素代替生产的自然因素”,无限夸大人工因素的作用,忽视自然因素,从而导致忽视自然规律。列宁认为,自然规律是客观的,人们只能认识、运用而不能违背或取消客观规律。因此,人们必须正确地面对自然,友好地处理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1. 资源的循环利用

在列宁生活的时代,人造肥料已经应用于农业生产之中。由于广泛使用人造肥料,原来施用于农田的天然肥料(厩肥和人的排泄物)被排放到河中,既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又污染了环境。列宁指出,“十分明显,人造肥料代替天然肥料的可能性以及这种代替(部分地)的事实丝毫也推翻不了下述事实:把天然肥料白白抛掉,同时污染市郊和工厂区的河流和空气,这是很不合理的。”在对未来社会的预测中,列宁把废弃物(生活垃圾)的处理、资源的循环利用当作消灭城乡对立的一个目标。他说:“最后(最后但不是最不重要),为了合理地利用对农业十分重要的城市污水特别是人的粪便,也要求消灭城乡对立。”列宁通过将资源的循环利用作为消灭城乡对立目标的角度,阐述了加强环境保护的必要性。这方面的思想无疑对我们今天发展循环经济具有启发意义。可以说,列宁是最早倡导绿色农业的思想家之一,也是最早倡导循环经济的思想家之一。

  1.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环境造成破坏

同马克思和恩格斯一样,列宁也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要对人类大规模破坏自然环境负主要责任。首先,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污染了城乡环境。他在《土地问题和“马克思的批评家”》中引述了恩格斯对资本主义大城市糟糕状况的描述,“在大城市中,用恩格斯的话来说,人们都在自己的粪便臭味中喘息,所有的人,只要有可能,都要定期跑出城市,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喝一口清洁的水。”在乡村,城市的排泄物污染了河流和空气,危害着当地居民的健康。其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使工人的生存环境恶化。工人的贫困、居住环境的肮脏和有害健康不是自然条件造成的,而是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造成的,“说工人生活日益困难是由于自然界减少了它的赐物,这就是充当资产阶级的辩护士”。再次,帝国主义的对外扩张造成了殖民地环境的破坏。列宁在他的帝国主义理论中批判了垄断资本主义为了追求超额利润而毫无顾忌地对殖民地原料的破坏性掠夺。

(二)斯大林的生态思想

斯大林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生态思想,并付诸实践活动。他领导的俄国社会主义生态建设实践,既给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又留下了深刻的教训。

斯大林关于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论述主要集中在人如何对待自然规律方面。有些人把反映自然界或社会中不依人们意志发生的种种客观过程的科学法则与由政府颁布的依照人们意志创制出来只有法律效力的法则混为一谈。斯大林针对这一错误观点,在《苏联社会主义社会经济问题》一书中指出,绝不能把这两者混为一谈,马克思主义认为不论是自然科学方面的法则也好,或是政治经济学方面的法则也好,是不依赖人们意志而发生的种种客观过程的反映。人们能发现这些法则,能认识这些法则,能领会这些法则,能在自己的行动中顾及这些法则,能运用这些法则为社会谋利益,但人们不能改变或废除这些法则,尤其不能规定或创立科学新法则。自然规律作为科学法则的基础,既不是由人创立的,又不能被人改变和消除。人们只有尊重和遵守自然规律,依照规律办事,才能达到预想的效果。但这是否意味着人在自然面前只能顺其自然,无所作为呢?在这里,斯大林区分了自然力量作用的两种方向:一是有利于人的积极的建设性方向,二是不利于人的消极的破坏性方向。人在自然力量面前不能束手无策、无所作为,而是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地改造自然,利用自然的力量。特别是对自然力量的破坏性方向要通过人的努力使之改变方向,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人类社会服务。

人类社会取得了巨大进步,人类干预自然的能力大大加强,这是不是说人们因此就废除了自然界的法则,废除了科学的法则,而创立了自然界的新法则,创立了科学的新法则呢?回答是否定的,人类取得的进步都是依据自然界法则,即依据科学法则来实现的,因为任何一种违反自然界法则的举动,即使是稍微违反这种法则的举动,都只会使事业受到破坏,只会使工作遭到失败。斯大林还提醒人们,人类的力量再强大,也不能创造自然法则,而只能是认识、掌握、利用自然规律,对于这一点,人类始终要保持清醒的认识,否则就会犯重大的错误,最终给人类自身带来灾难。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斯大林坚持唯物主义立场,承认自然界是不依赖人的客观存在,即承认自然规律的客观性,并主张人必须遵循而不能改变客观规律。同时,人要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前提下改造自然,创造更适合人类居住的自然环境,造福于人类社会。在这一点上,斯大林与马克思的人道唯物主义是一脉相承的。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斯大林的自然观具有片面性。由于对恩格斯存有偏见,他没有继承恩格斯的辩证自然观,即轻视了自然是个整体,轻视了自然界中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只看到人对自然的改造,忽视了自然的自我生长、自我修复能力;只看到改造自然所带来的眼前的变化,忽视了人的活动给自然带来的长期影响;只看到自然的人化,没有看到自然的反人化。

第二节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生态学

一、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生态学说的继承和发展

(一)绿化祖国,建设美好家园

绿化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是毛泽东青年时期就有的理想,即使是在残酷的战争年代,毛泽东也没有忘记这一理想,一旦局势稍缓,革命政权有了短暂的稍微安定的建设环境,毛泽东就紧紧抓住时机部署绿化工作。例如,1928年,毛泽东于江西永新倡导百姓造林;1932年,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对于植树运动的决议》;1938-1942年,在毛泽东的倡议下,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动群众植树260万余株;1943-1946年,在陕北张家畔荒滩植树500余万株;等等。

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战乱不断,致使中华大地呈现出千疮百孔、满目疮痍的破败景象,生态环境也受到了严重的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彻底改变了中国的历史,为中国人民建设美好家园开启了新的道路。基于在青年时代就形成的消灭荒山、实行绿化、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等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理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毛泽东指出:“天上的空气,地上的森林,地下的宝藏,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重要因素。”他认为,自然资源是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必不可少的条件,所以必须保护自然资源。

(二)农林牧副渔综合平衡,重点强调林业发展

农业、林业、牧业、副业、渔业并称五业,这五业生产既关系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又与改善环境有直接的关系。毛泽东主张这五业要综合发展、平衡发展,认为要努力发展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等生产,要实行农、林、牧、副、渔五业并举的方针。他还十分形象地描述了农、林、牧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农、林业是发展畜牧业的祖宗,畜牧业是农、林业的儿子。然后,畜牧业又是农、林业(主要是农业)的祖宗,农、林业又变为儿子了。这就是三者平衡地互相依赖的道理。”毛泽东还用系统论的观点考察五业之间的关系,指出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一个大的生产系统、生态系统的。他还说:“所谓农者,指的是农、林、牧、副、渔五业综合平衡。蔬菜是农,猪、牛、羊、鸡、鸭、鹅、兔等是牧,水产是渔,畜类、禽类要吃饱,才能长起来,于是需要生产大量精粗两类饲料,这又是农业,牧放牲口需要林地、草地,又要注重林业、草业。由此观之,为了副食品,农、林、牧、副、渔五大业都牵动了,互相联系,缺一不可。”五业的综合平衡发展既可以发展经济,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又可以改善生态环境。

毛泽东特别强调林业建设的重要意义,认为林业是一个大事业,每年都为国家创造财富,为国家做出很大贡献,指示一定“要发展林业……林业以后才是牧业、渔业,蚕桑、大豆要加上。林业是化学工业、建筑工业的基础”。毛泽东曾在《关于加强山林保护管理,制止破坏山林、树木的通知》的批语中对森林资源给予高度肯定:“森林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资源,又是农业生产的一种保障。积极发展和保护森林资源,对于促进我国工、农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森林被誉为“地球之肺”,是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一环,重视林业生产、保护森林资源对保护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重视水利建设,治理大江大河

在中国历史上,历朝历代尤其是明清两代都很重视治理江河的事情,并设有专门的机构负责治河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也非常重视大江大河的治理工作。1950年6月至7月,淮河发大水,灾情严重。毛泽东提出把目前防救和根本治淮结合起来,除防救外,还须考虑根治办法。在他的主张下,苏、皖、豫三省在当年秋天同时动工,共同治理淮河。毛泽东还根据淮河灾情,借鉴历史经验,从政治高度出发,强调了根治淮河水患的重要性。在抗美援朝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仍然开展了对灾情最重的淮河的大规模治理。“一定要把淮河修好”,这是毛泽东在淮河大水后发出的战略号召。治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个大型治水工程。

在兴修水利的同时,毛泽东主张坚持治水与改土相结合,狠抓水土保持工作。对于垦荒工作,毛泽东要求全民在垦荒的时候,“必须注意水土保持工作,绝不可以因为开荒造成下游地区的水灾”,尤其要避免水土流失。实际工作中要坚持治水与改土相结合的原则。对水土流失地区要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对山水田林进行综合治理,不能只抓治水而不抓改土,应该通过深耕改良土壤的性状。

二、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生态学说的继承和发展

(一)提出“植树造林,绿化祖国,造福后代”

20世纪60年代初至70年代末,有667万公顷土地沙漠化,有1 300多万公顷农田遭受风沙危害,有1 000多万公顷草场由于沙化、盐溃化,牧草严重退化,有数以百计的水库变成沙库。据调查,三北地区沙漠化土地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每年扩展1 560平方千米;20世纪七八十年代初,每年扩展2 100平方千米。三北防护林工程的建设范围包括西北、华北、东北13个省(区、市)的551个县(旗、市、区),总面积406.9万平方千米,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42.4%;建设周期为1978-2050年,分三阶段八期工程进行建设;规划总造林3 508万公顷,使三北地区的森林覆盖率由5.05%提高到14.95%,有效地控制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从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邓小平为该工程亲笔题词“绿色长城”。1978-2008年,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累计完成造林保存面积2 446.9万公顷,建设区森林覆盖率由工程建设前的5.05%提高到10.51%,改善了生态环境,在国内外都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大大提高了我国在国际生态环保领域的地位,成为我国生态建设的标志性工程。

除此之外,邓小平还非常关心全国范围的绿化工作。1981年夏天,四川发生特大水灾,邓小平说:“最近发生的洪灾涉及林业问题,涉及森林的过量采伐。看来宁可进口一点木材,也要少砍一点树。报上对森林采伐的方式有争议。这些地方是否可以只搞间伐,不搞皆伐,特别是大面积的皆伐。中国的林业要上去,不采取一些有力措施不行。是否可以规定每人每年都要种几棵树,比如种三棵或五棵树,要包种包活,多种者受奖,无故不履行此项义务者受罚。国家在苗木方面给予支持。可否提出个文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或者由人大常委会通过,使它成为法律,及时施行。”在他的倡导下,1981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使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成为公民的法定义务。

邓小平不仅是义务植树运动的倡导者,更是义务植树运动的实践者。他身体力行,每年都要抽空参加植树造林活动。他认为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林业建设工作,邓小平还强调要“坚持一百年,坚持一千年,要一代一代永远干下去”。由此可见,林业发展在邓小平心目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句话也充分表达了他对改善生态环境的迫切心情。

(二)提倡人与自然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邓小平还以战略的眼光考虑中国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问题,对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做了前瞻性的思考。联合国1989年通过的《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声明》指出:可持续发展,是指满足当前需要而又不削弱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的能力的发展。邓小平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但对这一问题做过深入的思考。1989年6月,邓小平在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曾经指出:“我建议组织一个班子。研究下一个世纪前五十年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要采取有力的步骤,使我们的发展持续、有后劲。”经济的良性持续发展需要良好生态环境的支撑。邓小平主张,经济必须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其核心思想是经济发展应当建立在社会公正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既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又要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并且不对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因此,可持续发展强调了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统一发展。在邓小平关于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思想的指导下,我国积极参与联合国主持的国际环保运动,并于1992年签署了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两个国际公约,编制了《中国21世纪议程》,制定了可持续发展战略。

可持续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内在联系就在于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的统一。这两个“统一”是邓小平关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思想在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思想中的体现。它强调既要注重经济效益又要注重生态效益;既要注重当前发展又考虑长远发展。正是在邓小平的这一思想指导下,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统筹人与自然的发展,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植树造林,搞好水土保持,大大改善了生态环境。

(三)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法制建设工作

邓小平在1978年提出:“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如工厂法、人民公社法、森林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外国人投资法等,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且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邓小平的高度重视下,先后制定、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对保护、利用、开发和管理整个生态环境及其资源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着力推进了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法制化工作。国务院曾多次要求基本建设和环境保护部门认真审查在建工程项目,属于布局不合理,资源、能源浪费大,对环境污染严重,又无有效治理措施的项目,要坚决停止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必须把生态环境及其资源的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计划,加强管理。尤其要把防治工业污染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三、江泽民对马克思主义生态学说的继承和发展

(一)将生态良好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许多问题和矛盾不断地凸显出来,生态环境被破坏的问题十分突出,如能源浪费、工业污染、土地沙漠化等。不断恶化的生态环境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江泽民对此发表了多次重要讲话,也做出了许多重要指示。早在1995年江泽民就指出:“人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对经济持续发展的压力在增大。”1996年他又指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还受着国民经济整体素质比较低,以及资源、人口、环境等方面问题的严重制约。”1998年他再次指出:“生态环境恶化,水旱灾害频繁,是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最大障碍。要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增长,必须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大力改变生产条件,改善生态环境。这要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正是基于对中国环境问题的严重性、重要性、紧迫性具有的清醒而深刻认识,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才把生态良好列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生态良好与可持续发展具有内在的联系。可以说,生态良好就是可持续发展,这两者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种表述。提出生态良好的目标,体现了江泽民对邓小平可持续发展思想的继承和创新。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耕地面积不足,自然资源短缺,许多城市面临缺水的困境。因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对我国来说更具重要性和紧迫性。江泽民继承并发展了邓小平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在新时期的实践中强调:要坚持不懈地增强全党和全民族的环境意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为中华民族的发展创造一个美好的环境,并多次提出要保持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闭幕时所做的《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报告中指出:“不仅要安排好当前的发展,还要为子孙后代着想,绝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走浪费资源和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同时强调:“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重大战略。”此外,他在《坚定不移地贯彻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出:“所谓可持续发展,就是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要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利益。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已经成为世界许多国家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这个问题更具紧迫性。”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江泽民进一步用“生态良好”阐释可持续发展,并将其上升到“文明发展道路”的高度,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概念的提出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多策并举,推动生态环境建设

生态环境建设是个系统工程,其中包含许多重要的因素,诸如人口因素、科技发展、市场完善、法制建设等,这些因素都对生态环境建设具有重要的影响。江泽民对做好方方面面的工作以促进生态环境建设进行了深入思考,并做出全面部署。

  1. 正确处理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我国人口众多,致使环境承载压力过大。因而,控制人口增长极为紧迫。1997年3月,江泽民在中央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上说:“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都很重要,都关系到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邓小平同志在确定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的过程中,很重视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问题。”江泽民继承了邓小平关于通过计划生育以减轻环境压力的思想。在这个基础上,他进一步指出:“我们必须把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使子孙后代的可持续发展有一个良好的环境。”并将其上升到关乎国家整体发展的战略高度,指出:“控制人口增长,保护生态环境,是全党全国人民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江泽民多次强调,要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人口问题的重要性,他指出:“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是关系到国家富强、民族繁荣、子孙后代幸福的根本大计。”

  1. 充分发挥科教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作用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解决环境问题离不开科学技术的进步。江泽民十分重视科技进步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1989年12月,江泽民在全国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全球面临的资源、环境、生态、人口等重大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科学技术的进步。”1998年3月,江泽民在同全国政协科技界委员座谈时又说:“在环境保护、资源和能源的高效洁净利用等方面,也要广泛采用世界先进技术,以免重蹈工业化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2000年6月,江泽民还在为美国《科学》杂志撰写的社论《科学在中国:意义与承诺》中提出:“中国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优化经济结构、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地区协调发展、提高人口素质、彻底消除贫困等一系列重大任务。完成这些任务,都离不开科学的发展和进步。”发展科学技术要有重点,江泽民指出:“要十分重视解决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减灾防灾、人口控制、人民健康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问题,为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做出贡献,促进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是邓小平提出的战略设想,江泽民继承和发展了这一战略思想,他主张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江泽民就“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了深刻论述,指出科教兴国战略不仅支持国民经济高速增长,更密切关联着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经济发展中,要依靠科技降低资源消耗,依靠科技减少环境污染,依靠科技治理已形成的环境污染。

  1. 在资源环境保护方面加强立法,严格执法

江泽民十分重视环境方面的立法、执法工作,强调生态环境保护要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要对那些破坏生态环境的人加以严惩。他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严格执行土地、水、森林、矿产、海洋等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法律。”根据江泽民的指示精神,国家相继颁布了《环境保护法》《森林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多部法律,为做好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了有利的法律支持。尽管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资源利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但在执法方面还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广大干部群众对资源和环境方面的法律意识淡薄。一些领导干部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此,江泽民强调,“加大对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执法监察力度。对于违法审批、处置、占用土地和其他资源的,都要依法查处。”“既然立了法,就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 运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搞好生态环境建设

当今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使世界愈益成为一个整体。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生态环境建设已成为世界各国、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当今环境领域的挑战是全球性的,需要世界各国人民的通力合作和长期努力。全球化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全球化使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面临巨大的外部压力,反过来说,这一压力也是动力。针对全球化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出现的新形势,江泽民提出:在资源开发利用上,必须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必须加大利用国外资源的工作力度。要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国外资源,实行多元化经营利用战略,以弥补我国重要资源的短缺,增强我国持续发展的能力。江泽民提醒我们要注意“既扩大资源领域的对外交流又防止珍稀资源流失”,“既要充分利用国外资源又不过分依赖国外资源”,并强调“对重要战略资源实施国家战略储备”。江泽民还强调我国的经济发展要“走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资源节约型的经济发展新路子”。

(三)绿化祖国,再造秀美山川

江泽民继承了毛泽东、邓小平的绿化祖国的思想,始终高度重视绿化工作。1990年,江泽民、李鹏在致全国绿化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的信中提出了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思想。1999年,江泽民在参加首都全民植树活动时指出:“只有全民动员,锲而不舍,年复一年把植树造林工作搞下去,才能有效地遏制水土流失,防止土地沙漠化,为人民造福。”他强调,“这是关系到中华民族下个世纪和千秋万代的大事,必须充分重视,抓紧抓好。”

江泽民认为,西部地区的环境保护不仅是一个区域问题,还关系到全国的生态建设问题,甚至是关系中华民族命运和前途的大问题。他指出:“西部地区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要害地区,但目前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搞好西部地区特别是长江、黄河源头和上游重点区域的生态建设,对于改善全国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重要作用。”对于西部大开发,江泽民明确提出,既要发挥资源优势,又要保护环境,退耕还林,植树种草,搞好绿化工作。他说:“西部地区资源丰富,要把那里的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必须坚持合理利用和节约能源的原则。要抓紧开展西部地区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的调查评价和规划。抓紧制定西部地区矿产资源的勘察开发政策,加大西部地区找水工作的力度,为西部大开发提供水源保障。要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作为西部大开发的重要内容和紧迫任务,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搞好开发建设的环境监督管理,切实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的老路。退耕还林还草,要有计划有步骤、因地制宜地实施,并从实际出发,注意与当地经济发展和脱贫致富紧密结合。特别要把长江、黄河作为环境保护的重点,统筹规划源头地区的保护、上中游地区的生态环境治理与流域污染治理,实施综合整治。”

四、胡锦涛对马克思主义生态学说的继承和发展

胡锦涛把马克思主义生态学说与中国当前国情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突出表现了尊重自然、保护环境、关心人类、着眼当前、思考未来的生态文明新理念。

(一)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由于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高投入、高产出和高污染,使我国的工业化过程伴随着大量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而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不合理的自然资源开发导致了森林锐减、生物多样性减少、水土流失和土地的荒漠化等问题,再加上人口增加、资源紧张等问题,严重制约着经济质量的提高,加剧了环境与发展之间,区域发展之间,人口、资源和环境之间的矛盾。因此,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之路,是经济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

自然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社会的和谐建立在人与自然和谐的基础之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2008年4月,胡锦涛在海南考察时强调,把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位置,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二)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马克思主义生态学原理,经济发展走工业生态化之路就必须实行循环经济,发展清洁的生产方式,节能减排,进而实现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发展与健康、当代人与后代人利益的协调和共赢。

中共十六大之后,胡锦涛指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产品生产中,使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循环经济在生态学上体现为可持续的经济,主要表现为污染低排放,甚至污染零排放。循环经济把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等融为一体,运用生态学规律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是追求更大经济效益、更少资源消耗、更低环境污染和更多劳动就业的先进模式。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决议均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和布局,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具体来说,发展循环经济就是要达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三)建设生态文明

生态文明是继工业文明之后,人类又兴起的一种先进的文明形式。生态文明是人类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规律,推进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所取得的物质成果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以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共生、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宗旨的社会形态。生态文明是绿色文化,标志是绿色环境,是建立在先进生产力基础之上的文化追求,是一种让人民群众普遍感到舒适、感到幸福的文明形式。

2008年1月14日,胡锦涛在安徽考察工作时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实质上就是要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共十七大第一次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提了出来,并在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倡导生态文明建设,不但对中国自身发展影响深远,而且是中华民族对全球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做出的承诺。

(四)完善环境保护的法治体系

环境保护法治体系是国家制定的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共同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协调一致的有机整体。它把人类的生存环境作为保护对象,把人们在生产、生活中所产生的同保护和改善环境有关的社会关系作为其调整社会关系的特定领域。胡锦涛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把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手段和重要保障,有利于从源头上制止环境污染蔓延和生态破坏,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降低发展成本,减少污染处理的费用,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和重要保证。

第三节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生态学的当代意义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生态学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把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合理思想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形成的具有时代背景和民族特色的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观点,对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生态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对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生态学的理论意义

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历史是人与自然关系发展变化的历史,它始终围绕着生存与发展这一永恒的主题。例如,在渔猎时代,人是自然的奴隶;在农业时代,人依赖于自然;在工业时代,人是自然的主宰;在现代社会,自然影响着人;到了未来社会,人与自然将实现和谐相处。因此,人类与自然之间一直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既对立又统一,既冲突又协同。

马克思主义生态学揭示了人与自然关系的本质,人是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人对自然环境既直接依赖,又能动地改造。但这并没有解决人应该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顺应自然,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能动地改造自然,在改造自然的时候选择何种道路、何种方式等一系列的问题。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是主体,自然是客体,人处于中心位置。换句话说,如何正确地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一方面取决于时代背景、生态环境条件,另一方面取决于人的认识能力和科学技术水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毛泽东针对国内不断发生的自然灾害,号召走自力更生之路,改造自然,利用自然。如果把世界看作一个大系统,对外开放的中国则是个小系统,中国人应抓住和平机遇。邓小平强调“发展才是硬道理”。江泽民认定了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协调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关系。胡锦涛在总结传统发展模式得与失的基础上,站在时代角度,抓住人类与环境这一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基本矛盾,科学地构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观念和价值目标,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学说。

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生态学的实践意义

中国是人口大国,处于资源相对短缺、生态环境脆弱、环境容量有限的现状,面对大规模的工业化、城市化和日益激化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矛盾、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如何避免历史上曾出现的西域楼兰古国消失和美洲玛雅文化中断的危险,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这不但是摆在中国人面前的重要历史课题,而且是攸关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命运的重大问题。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生态学与时俱进地回答了在中国的国情下发展与自然的关系,指导中国创造了发展与自然关系的奇迹。

邓小平经济优先的生态学思想回答了经济文化落后的东方大国在人口多、资源少的情况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问题,明确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江泽民回答了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目标问题,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胡锦涛回答了在人类改造自然能力不断增强的时代背景下,如何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并指出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对全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