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本夫
大地人
赵本夫
我一直关注着大地和大地人。关注大地,就是关注人和大自然的关系,关注大地上人类的生存状态和生命意识,关注文明对大地的影响和文明进程中人性的变异,这实在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大约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我的许多作品转向上述内容。我创作之初的作品,当然也写人,但那是把人作为社会的人来写。后来的许多作品,也是把人作为大地人来写,这有很大的不同。当然,把人作为大地人来写,也不可能离开社会生活,这并没有什么矛盾,因为社会生活也是由大地来承载的,人类只是自然界的一个物种,人类社会只是自然界的一个部分,而大地包容和承载着一切。一个是社会的背景,一个是大地的背景,因为视角和视野的不同,一切都不一样了。
我之所以对大地感兴趣,当然首先是因为情感。我祖辈生活在农村,父亲和母亲的两个家族,都曾是当地有名的大户人家,拥有过很多土地。我自己十三岁以前一直生活在农村,在大自然的环境里长大,和日月星辰、风雪雷电、大地庄稼、树木花草,和牛马驴骡狗猫鸡鸭建立的感情,已经浸透到血液中,永远都不可能改变。后来,我又在小县城里生活了三十年,小县城的环境和农村差不多。我家在院子里栽树种花养草种辣椒茄子丝瓜,丝瓜开花时一片金黄,引来蜂蝶成群,结的丝瓜吃不了,送给邻居吃。几棵梧桐浓荫蔽日,夏天就在树下吃饭。父亲从老家移来一棵小枣树,栽在我们院子里,三年后挂得满枝红枣。我还养过很多条狗,最多时养过十二只猫,几十只鸡鸭,真叫六畜兴旺。女儿上中学时,晚上补课要迟至十点,我家的狗不用催赶,每晚会准时去校门口接她,然后一块儿回家。这和农家无异的日子,至今令我怀念。
直到今天,我已举家迁来南京十几年,在外人看来,我早已是这座城市的一员,是大街上熙熙攘攘人群中的一个。但我知道,我在心理上从没有进入过这个城市,一直和它保持着相当的距离。城市的繁华和喧闹让我敬而远之,有时一年不逛一次大街。偶尔身处闹市,会茫然不知所措。所以每次去大街,妻子儿女会像对小孩一样对待我。一次陪家人上街买电器,走得渴了,女儿在临街铺子为我买了一大杯饮料,走出几十步时喝完了,我忽然想起要送还人家杯子,忙转身就跑,女儿一把抓住我说爸爸你干什么去,我说不要还人家杯子吗?女儿大笑,说这是一次性纸杯,用完丢垃圾桶里就行了。有时,我会在下午骑自行车外出锻炼,却时常迷路,却又不服气,不肯问人,心想还能摸不回去吗?就这里骑骑,那里骑骑,有一次居然花了三个多小时才摸回家,估摸骑了有上百里路,弄得大汗淋漓,妻子早在家急得团团转了。
十几年前,我是因为工作和儿女的原因才搬来南京的。可我一开始就选择了郊区一处房屋,这里靠近大地泥土山水树木,感觉并不像在大城市,倒像住在一座小镇上。我的家也不像一般知识分子家庭那么讲究,来了客人不必脱鞋。如果把家弄得像宾馆一样纤尘不染,我会不舒服。火炉在南京早就被淘汰了,我家也装有暖气空调,可我从来不开。一到冬天,妻子就忙着在我书房里收拾火炉,买一堆煤球码在那里。天太冷或下雪了就烧火炉,一只烟筒伸到窗外去,火炉上放一只茶壶,烧得咝咝响,壶口里冒出的蒸气在书房里散开去,滋润而温暖。水开了,提壶泡一杯茶,捧在手里慢慢呷。看书或写作到深夜不睡,有点饿了,就在炉口上烤一个馒头,一层皮焦黄酥脆,再找来几样剩菜,一股脑儿倒进一口小铁锅,放在炉口上炖得咕噜咕噜响了,不用盛出,就坐在火炉旁,就着烤馒头吃得热火朝天。书房里还放着一口小砂缸,里头盛着自家腌制的鸡鸭蛋,馋了就捞一个煮了吃。我喜欢这种感觉。
我的书房有些零乱,却充满生活气息。书房既是客厅,也是小外孙的游乐场。书架旁的地板上,摆满他的汽车飞机大炮和十八般兵刃,他在那里打得咚咚嚓嚓,我照样可以坐在书桌前看书写作,不受干扰。但有时他会突然在我背后大叫一声:“赵本夫,给我讲个故事!”我就只好停下来对付他了。二十多年,从儿子到孙子,我已经习惯于在这样的氛围里写作。如果小外孙去了幼儿园,家里人都去上班了,满屋子寂然无声,我反而会走神,只好打开电视机,让它在那里响。
我抗干扰的能力很强,只要进入写作,生活中的一切都会忘掉。我睡眠一向很好,从来不知失眠是个什么滋味,不论写作还是生活中的烦恼,都不会影响我睡觉,即便深夜临睡前喝一杯热咖啡,也能倒头就睡,不管屋外山风林涛,风雨雷电,要不了三五分钟就能酣然入睡。在大自然的怀抱里,我睡得十分踏实。我常为此惭愧,觉得有点对不起“知识分子”这顶帽子。
我生活得简单而又充实,就是因为和城市生活保持着距离,不是不能进入,而是根本就不想进入。这种距离感让我可以做一个看客,从容观察各种城市西洋景和人物故事,获得一种和大地生活不同的参照,也让我专心于自己的文学世界。
如果说与生俱来的情感使我对大地充满爱恋,1985年初夏的一次旅行则让我进入了一种理性的自觉。在那之前的几年,我写过一组故道风情的小说,总觉有些浮光掠影。家乡丰县也属黄泛区,黄河曾在那里流过八百年,这条母亲河浇灌了这片土地,又毁坏了这片土地,历史上没完没了的决口把大片大片的良田变为黄沙地,无数村庄和生命葬身洪水,在严酷的自然环境里,一辈辈人是怎么活下来的?土地的意义是什么?我决定对黄河故道作一次考察。考察不是采访,我只是想获得一种对故道的整体感受。
1985年初夏,我带了一个小伙子董亚平,各骑一辆自行车上路了。小董也是位文学爱好者,又会武术,一路有共同语言,也有安全保证。我们沿大沙河插入黄河故道,由苏北一路经皖北、豫东、鲁西南,在苏鲁豫皖交界的十几个县,有时一天跑一百多里,有时就停下来,坐在故道岸上,喝酒聊天,或静静地感受它。当年黄河决口浊浪滔天的场景已不复见,只能看到一些遗迹了。大堤残破不堪,大堤内干涸的河床比堤外的土地高出许多,有些河段积存着一洼洼死水,而大部分河底已种上了庄稼,真是沧海桑田。故道两岸尚存一些散布的土丘,看了有些奇怪,问当地老百姓,说是逃命墩,历史上防备黄河决口时紧急逃命用的。由此可见当年的仓皇。但这些逃命墩还是无法阻止千里中原屡成泽国。令我吃惊的是,现在的故道两岸,依然村庄稠密,林木繁茂,老百姓在土地上耕耘劳作的情景,让人感到一种平静和安详,仿佛这里不曾有过灾难。这让我感叹人类的再生能力。
那天午后,当我盯着残破的大堤下一个老人劳作的身影时,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问题,他脚下的这片土地三百年前属于谁?我忽然激动起来,是啊,三百年前这块土地的主人是谁呢?那么三千年前呢?在几千年前历史上,这块土地曾有过多少主人?他们都叫什么名字,他们的后代现在都在哪里?这块土地对他们来说还有意义吗?再过三百年、三千年,这块土地又将属于谁?还会更换多少主人?过去我曾数次通读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对于江山易手的事可谓熟悉,但当时只在书本上看,并没有特别的感觉。可那天由老农脚下那片土地引发的联想,却突然让我进入了人类历史的隧道。人类由野蛮进入文明,是从私有财产开始的,在所有私有财产中,土地又是最重要的。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围绕对土地的占有,人间不知演绎了多少悲剧,小到一家一户,大到一个民族一个帝国,杀掠征伐,永无宁日。但最终谁也不能永远占有它,土地依然是它自己。在世界任何地方随便抓起一把土,都比人类古老得多,都可以见证并嘲笑那些走马灯一样慌里慌张的占有者多么荒唐。但大地无语。想到这里,我突然领悟了什么。回来不久,我便写了六万字的中篇小说《涸澈》,一天平均六千字,一气呵成。这部小说不再写风情,而是写人的生命意识。文明社会的法则在一个大漠中的村庄一文不值,而一代代人的繁衍生息才是最重要的。这是一个寓言。生命的存在应当高于一切。后来又有了《走出蓝水河》《蝙蝠》《陆地的围困》《寻找月亮》等小说。
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经过十几年准备之后,终于开始长篇系列《地母》的写作。五年前,已出版了《地母》第一卷《黑蚂蚁蓝眼睛》和第二卷《天地月亮地》,下头还有第三卷。这部小说有我父母两个大家族的影子,但我并没有像一般家族小说在社会层面上展开悲欢离合兴亡衰落的故事,来证明谁对谁错,只是把那些作为背景,把重点放在了人和土地的关系上,试图找回人类对大地的宗教感。人类对大地对自然的崇拜其实是最原始的崇拜,但文明社会的人似乎忘记了这个赖以生存的根。时间将证明,这个原始的崇拜,也将是人类的终极崇拜。在我的这批小说里,所有的人物、故事、场景,都成为一种载体,不是乡村小说,也不是城市小说,它只是小说,一篇篇承载着我的观察、思考、理想和情感的小说。
我如今生活在一个现代化的都市里,我经历过蒙昧和大地人的生活,也看到了文明人的生活,甚至还去过欧美许多国家,这对我来说都是财富。没有人能阻止文明的进程,文明的确给人类带来巨大的好处,特别当我回忆和看到至今仍有许多人在贫困中艰难挣扎的时候,我真的渴望发展能给他们带来福音。但我还是要说,发展并不都是文明,有些发展已成为赤裸裸的罪恶。即使是走向文明的发展,也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文明带给人类的是对大地的破坏,那还不如放慢文明的脚步;如果文明给人类带来的是紧张焦虑,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漠、猜测、戒备和倾轧,我们的生活还不如回到质朴和简单。
作家可以关注的东西很多,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并不想和文明唱反调,那太悲壮,也太不自量力。但我热爱大地,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关于赵本夫的三篇文章
陈思和
何镇邦先生来电嘱我谈谈赵本夫,才想起不见本夫也已经很久。虽说他住南京主编《钟山》,我在上海执教复旦,本来离得也不算很远,但沪宁两地来往不多,偶尔有事我去南京大学,也总是在校区里活动,来匆匆去匆匆,但有时在回程路上列车徐徐离开南京站时,会突然想到本夫住在这个城市,这时候正不知忙些什么,于是一个朴素憨厚的农夫模样的身影才会带着笑容出现在我的眼前。其实这个模样也是十多年以前认识的赵本夫的模样,现在对本夫的印象反而很淡然了。
不知道何镇邦先生为什么指名要我写本夫,也许是本夫推荐的吧,这么说来,本夫还没有忘记我们俩在二十年前的一段文字缘分,这也是我所不能忘怀的。要说本夫,也只有从这段缘分说起。时间真是过得飞快,回忆起来已经是二十年以前的事了。
1981年我在复旦大学中文系念四年级,那时高考刚刚恢复,诸事都很乱,我是第一届的考生,称作77级。但是我们正式进校读书是在第二年的春天,与下一届78级只相差半年时间,到1981年底才毕业。在临分配时总还有些幻想,这以前大学生毕业完全是计划分配,个人没有一点自由可言,但这次是“文革”后的第一次大学生分配,还是比较尊重学生的意愿,可以说是人尽其才吧。有一次遇到《文汇报》编文艺版的褚钰泉,他建议我写一篇评论文章在《文汇报》上发表,也许可以增加毕业时求职的条件。在20世纪80年代初,年轻学生能在《文汇报》上发表专业文章是莫大的荣誉,对此我一直感激褚钰泉的好意提携,他总是在年轻人最需要支持的时候伸出兄长般热情之手。不过褚钰泉并没有给我命题作文,我一时也想不出写什么题目,这纯粹是为写作而写作,于是就跑到系资料室里去乱翻杂志,想找一个题目来做文章。读着读着,一直没有碰到特别有新意的作品,这样找了好几个星期,直到读着《雨花》上赵本夫的短篇小说《“狐仙”择偶记》时,才感到眼睛一亮,当下就认定自己应该写的书评对象找到了。那时的文学正处于百废待兴的重大时刻,许多以揭露“文革”罪恶为主题的“伤痕”、“反思”文学逐渐蔓延,受到越来越多的读者的关注,不过正是因为社会关注多了,创作大致也有了一些模式,所以也不觉得特别的新鲜,尤其是一些显示知识分子正义感的学生腔文字,也让人读得有些厌倦。而本夫的这篇小说却没有这种义愤填膺的东西,却是写了一个农村的风流寡妇的故事。她因为生得漂亮,又善于利用男人对她的好感,所以被称作“狐仙”(在江南也就是狐狸精的意思)。小说语言幽默俏皮,透着一种农民的狡黠,人物也都是善良的小人物。这样的农村故事很符合我对艺术的审美趣味,于是就写了一篇很短的书评,不过就是千把字的篇幅,寄给了褚钰泉,过几天就很顺利地刊登了出来。
这篇书评因为写得早,也比较幼稚,后来我就没有再提起过它。1996年我修订出版第一本编年文集《笔走龙蛇》时,有意把以前写的一些短小书评文章作为附录放在文集里,却不知什么原因偏偏没有收这篇文章。今天为了写文章才从旧箱底里翻出这张黄旧的报纸,读着它就仿佛遇到了一个童年时代的拖鼻涕小朋友。出于敝帚自珍的心理,我先把它抄在下面,再来谈这篇文章给赵本夫带来的厄运:
农民的爱情——简评《“狐仙”择偶记》
在当前的文艺作品中,有些描写爱情的陈词滥调令人感到厌烦之时,我们欣喜地读到了短篇小说《“狐仙”择偶记》,在最近的爱情题材的创作中它仿佛是一株带着晨露的小花,虽并不那么艳丽耀眼,却别有一股泥土芳香。
小说一开始就把青年农民的爱情生活与经济状况连在一起介绍:“村子穷,百多户人家,打光棍的小伙子就有四十几个。”当婚不婚,促使这群“钢枪排”们围着村里现成的寡妇黑嫂做好梦,大队支书老石由于婚姻的不如意,对黑嫂也抱有非分之心。但作者没有单纯地去描写农民的爱情欲求,他更为注重的是揭示农民在爱情问题上所表现的生活理想与审美趣味。这一点在主人公黑嫂爱情观中充分地表现出来。十多年前,女共青团员黑妮对爱情抱着美好的幻想,可是外表漂亮的丈夫却以庸俗不堪的生活哲学击碎了她的美梦,他的溜须拍马,投机钻营,引起了她的反感,当晚两人就闹翻了。丈夫武斗死后,当追求者讨好她时,都没有引起黑妮的兴趣,她向往的丈夫是:应当是强壮有力的,能够保护自己的女人;应当本分正直,没有非分的要求;应当顶天立地,不要弯着腰生活……她的这种向往,说明她从精神上、处世态度上,无不渗透着一个农民的传统的理想标准和美学爱好。我们从黑妮的爱情观里看不到一丝一毫的城市学生腔,也没有现代青年人的时髦观念,她完完全全是一个本色的农民。
正因为这样,爱情观念与传统的美好的伦理观念在她身上很容易得到妥协和调和。尽管她对丈夫并无好感,可当丈夫横死后,她却很自愿地担当起照顾瞎眼婆母和女儿的天职,为了这,她忍受了种种寡妇的委屈和欺侮,也使她更加渴望找到一个符合她理想的、可以使自己置于其保护之下的男人。她在邻居老弯身上找到了她的理想:她喜欢他的憨厚、本分、有骨头,是一个真正的庄稼人。然而作者匠心独运地写了黑嫂在老弯由于开荒种粮食而受到极“左”路线的迫害时,从生活上体贴他照顾他、支持他,可又偏偏隐藏了自己心中的爱情,这是为什么?是传统观念作梗吗?这在20世纪70年代的中国社会早已不典型了;是怕支书老石的势力吗?如果这样写,又会落入前一时期颇为流行的俗套。黑嫂有着农民的机智,她归根结底还是从实际的利益——经济利益考虑后果:一旦老弯跟她结了婚,就失去了光棍汉子无牵无挂的大胆和魄力,无法顶着压力开荒种地了。她固然也怕得罪老石,那也只是纯粹地从经济的角度着眼,失去了“补助金”那她往后的生活就无法过——直到党在农村实行新的经济政策,农民生活有了明确的奋斗目标,这对旷夫怨女才圆满地结了婚,终为眷属了。
这篇小说自始至终渗透着一种农民的气质,语言朴素诙谐,富有幽默感,没有大段的心理描写,它通过琐碎的日常生活的细节描写,惟妙惟肖地刻画人物心理。正因为作者对农民的生活状况与心理状态有比较深入的了解,所以小说能够避免一般爱情描写中的公式化概念化的框框,比较真切新颖地表现了农民的爱情。
这篇短文章的字里行间都留下来那个时代的痕迹,譬如明明是“我”在写评论,却习惯地称为“我们读了……”,陈词滥调也很多。这篇小说的主题大约有点像当年的《漏斗户主》《乡场上》一样,旨在歌颂,但它吸引我则是另有新鲜,那就是对农村风俗、农民心理等因素的刻画以及对日常生活细节的生动描写,我所要讨论的农民的爱情,也可以说是农民的情欲,是一种精于计算的头脑支配下的情欲,这个叫作赵本夫的作者真是把它写得入木三分。不过这样的一种民间化的描写手法,在1985年寻根文学以后才风气大盛,但往前退几年,则还是被视为大逆不道。我那篇小文章发表时并不认识本夫其人,也不知道他已经发表了后来获得大奖的另外一篇小说《卖驴》,只是因为喜欢这篇小说就写了评论,又被发表在当时在全国拥有大量读者的《文汇报》上,于是马上就有了反响——可惜这反响不是正面的,不久在北京的一家报纸上就出现了两个作者与我进行商榷的文章。据褚钰泉告诉我,那两个作者曾经把他们合写的批评稿子寄到《文汇报》,是被他退了回去,后来又在北京发出来了。其批评的具体观点我现在已经忘了,大致是批评我不该助长这篇小说的庸俗化的描写爱情。在批评者看来,写寡妇就已经不正经了,再写寡妇“择偶”,更有色情倾向,而我把这样的描写称之为“农民的爱情”,那又足以够得上污蔑农民的罪名了。现在我举例这些批评观点简直像是痴人说梦,但在20世纪80年代初,“文革”的遗风还在阴咝咝地刮着,这种卫道士的文章不仅能够气势汹汹地发表出来,而且还被《人民日报》的一个文摘小报转载,问题就似乎有些严重了。好在上海毕竟是大城市,我自己一点也没有在意,《文汇报》有褚钰泉的保护也没有谁在意,学校里更是没有人在意,所以我顺利地留校任教。应该说,这篇文章没有给我带来什么灾难性的后果。
但是后来我才知道,这篇文章却给赵本夫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当时本夫好像是在徐州地区的一家文化馆工作,他的这篇小说发表,起先没有什么反响,我的文章在《文汇报》发表后,引起了别人的注意,当然好人注意坏人也会注意,当那篇批评我的文章被《人民日报》转载,就似乎是党报在批判赵本夫了。当时有的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人,不仅有文痞写文章与我这个远在上海的陌生人“商榷”,还有打手就近开始对本夫进行“批斗”、“围剿”起来。本夫大约是吃了些苦的,据本夫后来告诉我,他当时已经把毛巾牙刷都带在身边,随时准备一场批斗会下来后突然宣布被捕收审。这种事在今天的青年人听来简直是天方夜谭,但是荒诞事毕竟有荒诞人去做。但是幸好,不久在全国短篇小说的评奖中本夫的《卖驴》获得大奖,一炮而红,那些灾难自然如风过耳烟消云散了。后来我遇到本夫才知道这些故事。本夫还说,你的文章让我成名又让我惹祸,不过我还是很感激你啊。这已经是几年以后的事情了。
不过对于本夫的创作,我是很认真地关注过,除了《“狐仙”择偶记》以外,我还写过两篇评论他的创作的文章。一篇是《换一种眼光看人世》,讨论了本夫的《卖驴》《绝唱》《那原始的音符》等几个中短篇小说,我一向以为赵本夫是当代中国文坛上难得的几个短篇小说家之一,短篇的结构和精巧的因素,他掌握得非常绝妙。20世纪80年代中期他的《绝药》《绝唱》等都是名重一时的短篇,他的创作贴近农村民风民俗,不拘泥于僵硬的正统道德观念,如《绝唱》里的一夫两妻与《羊脂玉》中的一妻两夫的故事,都超越了正统的道德观念,却写尽了民间生存的艰难与温馨,叙事语言含有高度的民间幽默与智慧。可惜后来风气大变,社会推崇长篇故事而忽略短篇价值,本夫的这一特色并未受到人们的关注。我的另一篇文章是讨论他的中篇小说《涸澈》,题目叫《蜕变期的印痕》,是我致赵本夫的一封信改写的。内容如题目所示。此刻的本夫已经从《绝唱》等短篇佳构中摆脱出来,连续写了《刀客与女人》《混沌世界》两个长篇,写土匪豪杰,打家劫舍,江湖气十足。我其实是喜欢他那些精巧短篇小说的,到现在也是喜欢,对于他的变化多少有些不以为然,但又觉得他生长于徐州界面,山水穷恶,民性刁悍,不将笔墨放开来写很难表现那些强悍民风。所以在信中也体谅地说,我理解一个在种种天灾人祸的锤炼中倔强成长起来的黄河故道人,一个胸中天地浑然成一体的艺术家,是无法将奔腾浩瀚的激情构思在狭小精巧的艺术天地中的。但是我只把他在这时期的创作称作是“蜕变期的印痕”,我真诚地期望本夫能在大山大水酝酿出天地人三者贯通浑一的大艺术境界。
接下来我想说的一件事是,我在那篇讨论《涸澈》的文章中提出了一个很不成熟的词:准文化。我说本夫的两个写土匪的长篇小说都是“准文化”熏陶下的产物。关于“准文化”,我作了如下的说明:“准文化来自真正的民间,它是民族历史上的非正统文化,所含的文化内涵与审美观念,都具有民间粗俗的、因此也更有生活原始形态的色彩。民俗民风,郑卫之音,桑濮之声,通常是它的生命力最为强烈的表现。由于它并非与正统文化决然对立,而往往是在正统文化制约力较薄弱的环节小心翼翼地构筑着符合自身道德观念与审美观念的文化体系,所以一般很难被人们从独立的意义上给予重视。”写那篇文章是在1988年。五年以后,我才正式构想了关于民间文化形态的假说来解释当代文学创作的某些现象,但关于民间文化形态的基本特点,在这个“准文化”的概念里也已经包含了。我所提出的民间文化形态的理论曾经引起过理论界的讨论,反对者自然也是不少的,但我以为它能够用来解说一些创作现象和知识分子现象,只是有些理论准备还不充足,还不能完备地自圆其说。但这一理论的最初孕胎于本夫的小说艺术是无疑的。后来我在用民间理论解读的作品中,最得心应手的作品是张炜与莫言的小说。张炜是胶东海边人,莫言是山东高密人,而本夫是徐州丰县人,虽属江苏地界,仍然靠近山东。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山东那一片神奇的土地孕育出来的民间艺术气象,与我生命中最隐秘的情感审美密码有着奇异的呼应,冥冥中我就是特别喜欢那里的艺术精神。本夫的《地母》三部曲好像还没有写完,我希望这是一部浩瀚的大作品,将把他的艺术创造和我的理论追求都推向一个更高的境界。
于细微处见胸怀——赵本夫印象
何镇邦
对于赵本夫,可以说早就通过他的不少作品认识他了。早在20世纪的80年代初,就读过他获得全国短篇小说大奖的《卖驴》和引起争议的一另一篇短篇小说《“狐仙”择偶记》,稍后又读了他的颇具传奇色彩的长篇小说《刀客与女人》。20世纪90年代末,当我们一群人集中在北京的西南郊新华社一培训基地为第五届茅盾文学奖选作品时,又读到他经过长期准备而写出的长篇系列《地母》的第一卷《黑蚂蚁蓝眼睛》和第二卷《天地月亮地》。应该说,我对赵本夫的小说读得不算少,有个初步的了解。但是,我同本夫的交往不多,也未曾动笔为他的作品写过评论,所以认真说起来,我对本夫还缺乏真正深入的了解。
不过,有这么两件小事,却让我感受到他的胸襟宽阔和为人的一丝不苟。
2000年春天,我和北京评论界的几位朋友一起应江苏省作家协会的邀请,南下扬州小住十多天为江苏首届紫金山文学奖评选获奖作品。本夫系江苏省作家协会驻会专职副主席,当然有机会多次见到他,甚至有机会略为聊上几句。记得在闲聊中谈及我对他的《地母》前两部以及十多年前那部《刀客与女人》的看法,除了肯定的意见外,还有一些颇为尖锐的批评意见。诸如《刀客与女人》过分追求故事的传奇性,作品缺乏比较深厚的意蕴;《地母》前两部较多地追求史诗的气势而缺乏史诗的魂魄,有些描写又有点猎奇荒诞云云。在谈出这些意见时,我还担心本夫难以接受因而有些犹豫,因为我深知大部分作家的自我感觉很好,是很难听进对其作品的批评意见的。可是没有想到,本夫却很认真而又平静地听取了我的意见。不知道我的看法对他今后的小说创作是否有些影响,但仅凭他认真听取意见这一点,就足以见出他的谦逊态度和宽阔的胸怀。这一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还有一件小事也值得写下一笔。去年(2002年)的秋天,先是接到已故老友艾煊同志的长女艾涛打来的电话,说她爸爸的《文集》八卷即将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而她爸爸生前曾留下一份赠书的名单,我的名字列在名单的前列。不久后就接到艾涛寄来的《艾煊文集》八卷。打开这尚存墨迹的八卷《文集》,感慨万千,遂动笔写了篇悼念艾煊的文字,题为《秋风瑟瑟忆艾煊》,四千余字,文章写成后,竟然找不到合适的发表之处,于是想到了《钟山》,那是江苏省作协主办的大型文学双月刊,很有点影响,在那里发篇悼念艾煊的短文总是比较合适的。我遂给本夫打了电话说明此意,他要我把文章立即寄过去。不久即接到本夫从南京打来的电话,说稿子已收到,并转给《钟山》副主编傅晓红处理,还解释说,他是不管稿子的,一切稿件都由傅晓红及编辑部同志处理,他从来不加干预,以示对编辑部有关同志的尊重。我当然赞同他的这种态度。不久,我又接到傅晓红退的稿子,并附有一封信,说明悼念艾煊的文章《钟山》已发过一些,我这篇文章没有新的东西,故不能发表而把原稿退给我。说实在的,由于二十多年来已不再收到这种退稿,因此收到退稿时心里还是很不是滋味的。但我又很赞成赵本夫和傅晓红的态度和对我的文章的处理,更是赞赏本夫身为刊物的主编,连我的一篇短文都不想干预以保持他对《钟山》编辑部做具体工作的同志的尊重。从这么一件小事中也可以看出赵本夫在工作中的坚持原则,一丝不苟的态度。我不仅对他没有任何意见,反而更喜欢起他来了。至于《秋风瑟瑟忆艾煊》一文,我也不想另投他处,只是在我主编的一家企业报的副刊上发了一下,就收入我新近即将出版的一本散文随笔集《文化履痕》之中。我想,待这本集子出来后,寄一本给艾煊同志的长女艾涛作个纪念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