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姆斯

布拉姆斯(Johannes Brahms, 1833—1897)生于汉堡。从低音提琴演奏员的父亲那里接受初期的音乐训练。年轻时伴随匈牙利小提琴家雷门尼在德国巡回演出,结识了著名小提琴家约阿希姆,并被介绍给李斯特和舒曼。他的作品给音乐名家们留下深刻印象,舒曼写文章把布拉姆斯誉为德国未来的天才。他 1863 年离开汉堡,任维也纳合唱团指挥,1872 年任维也纳音乐之友社艺术指导。1875 年以后相继创作了他的四部交响曲。

布拉姆斯是在欧洲浪漫主义潮流处于高峰时期的一位“反潮流”艺术家。作为一个交响曲作曲家,他不为新颖的标题交响曲和交响诗所动,对轰动一时的瓦格纳的音乐剧也不屑一顾。像孤独安宁的人生一样,他的音乐风格在时代风潮中也是孤独的。他是一个传统主义者,他更多地回首眺望古典主义的过去。作为一个德国音乐家他身负着使命感,他要捍卫古典大师的伟大传统。他通过深思熟虑的精心准备,40 多岁才开始创作交响曲。

布拉姆斯的主要乐队作品有《海顿主题变奏曲》、《C 小调第一交响曲》、

《D 大调第二交响曲》、《F 大调第三交响曲》、《e 小调第四交响曲》、《“学院”序曲》、《“悲剧”序曲》等。

布拉姆斯的交响曲均是无标题的,各乐章的结构及主题、动机发展手法与古典传统相近。他的《第一交响曲》甚至在调性和结构上出现了与贝多芬

《第五交响曲》相同的表现模式。但是在布拉姆斯的交响曲中,那抒情宽广的旋律、奇异幻想的叙事诗气质及和声与管弦乐音响色彩方面都无不显示出浪漫主义特征。他在 19 世纪作曲家中最出色地解决了抒情性与古典形式间的矛盾。如果说李斯特、瓦格纳的音乐代表了一种炽情、夸张的浪漫主义音乐类型的话,布拉姆斯的作品则代表了深沉、含蓄、内在甚至艰涩的另一类型的浪漫主义音乐。

布拉姆斯的室内乐重奏作品具有抒情、内省气质;他的钢琴作品更接近舒曼和贝多芬。他的协奏曲没有炫技性而追求严肃的精神内涵,其中《D 大调小提琴协奏曲》与贝多芬的小提琴协奏曲一样,是小提琴文献中的伟大杰作。布拉姆斯的二百多首歌曲艺术,表明他是舒伯特和舒曼的继承人,他最著名的声乐作品是《德意志安魂曲》。他热爱德国民歌,在声乐作品中爱用通俗曲调,反映出他的民族精神。而早年吉普赛音乐的深刻印象,不仅使他写出了《匈牙利舞曲》,而且给他的音乐注入了一种愉快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