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官司

17 世纪荷兰最伟大的画家伦勃朗被称为“贫穷的富翁”。他留下的作品非常昂贵,但他自己却潦倒贫困一生。在西方美术界有句笑谈,说“伦勃朗一生画了 600 张油画,其中有 3000 张在美国。”意思是说,伦勃朗的名声极

高,因此,模仿他的伪作也多,几乎遍布全球。有一次,他的一张仅 9 英寸高的小画《拉比的头像》在邦奈的博物馆里被窃,竟然惊动了欧美两大洲的警务人员。当时估价,这幅作品至少值 10 万美金。

说伦勃朗富有,是说他的画独具匠心,在文化市场上很值钱。说他贫穷, 是说他作画时不愿追求世俗,而是根据自己的艺术构思去作画。因而在他生存的当时与世俗社会相抵触,自己的报酬很少,有时还是赔本的生意。

一次,阿姆斯特丹民警总部向伦勃朗订购一幅团体肖像画。民警们本来希望给他们每一个人都留下一个光辉形象,谁知伦勃朗打破陈规,竟根据自己的构思,画成了一幅主题画。画面上,一群民警接到命令,正准备出发, 气氛紧张而严肃。伦勃朗根据主次分明、突出重点的构图原则,只把两个主要人物放在重要的中心位置,其他人则都处在阴影里。

不想这一匠心独运的艺术处理,竟激怒了画像的订购者们。他们向法庭提出控告,指责伦勃朗违约,拒绝付给他任何报酬。而伦勃朗则毫不示弱, 他认为:艺术家的责任是创造美,而不是迁就他人的味口。可以想象,伦勃朗当然是败诉了。

正是由于伦勃朗始终坚持不为世俗左右的艺术理想,才使他的处境日益贫困。同时,也正因为如此,世俗不能阻碍他的艺术追求,才使他的与众不同的画风走向精美纯熟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