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的别称

“死”的同义词很多,常见的有去世、过世、逝世、故去等。在古代,“死”的别称不但众多,而且从中能够窥见等级观念、心理活动以及情感色彩。

天子之死叫“崩”、“驾崩”,意思是皇帝的车驾崩坏了。

诸侯或相当于诸侯的封国国君、封爵王侯,以及贵妃、公卿大臣之死称“薨”。

大夫之死叫“卒”,这从西周一直到唐宋以前都是如此。唐宋以后, 普通百姓死,才敢称“卒”。

古时只有平民之死,才直言不讳地通称“死”。

受佛教轮回观念的影响,“死”的别称上,出现了诸如“归天”、“厌世”、“下世”、“上仙”、“归净土”、“入冥”,甚至直言“下地狱”、“见阎王”、“上西天”等。

革命志士、爱国忠臣、民族英雄,白刃横于前而宁死不屈,为国家赴汤蹈火,其死堪称英烈。人们用“殒(殉)

国”、“殉难”、“殉节”、“殉命”、“殉身”、“捐躯”等来称誉他们。

对于那些死于非命的奸臣、祸孽、恶人、盗匪贼寇等,往往称其死为“毙命”、“毙”、“绝”、“灰灭”等。大众比的贬词还有:“一命呜呼”、“蹬腿了”、“断气了”、“完蛋了”、“见阎王去了”、“下地狱了”等等。

关于“死”的别称,数量最多的还是如下这些大众化的中性别称, 诸如:“亡”、“殁”、“没”、“丧”、“终”、“故”、“逝”、

“殒”、“不起”、“绝命”、“弃手足”、“弃堂帐”、“捐馆”、

“捐馆舍”、“物故”、“溘逝”、“弃养”、“亡躯”、“作古”、“谢世”、“弃世”等。西方人习惯于说死是“见上帝去了”,而有些共产党人习惯把最后的归宿喻为“去见马克思”。

古代人未及 15 岁而死,称“夭”,未成年而死,称“殇”,此外还有“短折”、“夭折”等别称。

至于“杀”、“诛”、“戮”、“醢”、“战亡”、“病没”、“弃

市”、“伏诛”、“伏法”、“就义”、“正典刑”、“正法”、“凌

迟”、“戮首”、“腰斩”、“寻短见”、“自经”、“自缢”、“自溺”、“遇害”、“遇难”、“牺牲”等都属于死的不同方法,不能视为死的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