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出独立风格的诗

赫尔德尔建议歌德常去农村采集一些乡下民歌,以提高自己的写诗风格。可是,歌德对斯特拉斯堡并不熟悉,他不知道该去那里。

在赫尔德尔治病的时候,歌德不能去打搅他,便想起了赫尔德尔要自己去乡间寻找灵感的事。

经常和歌德吃饭的人当中有一个叫韦兰的年轻人,他出生于亚尔萨斯州,熟悉当地风土人情,他要求歌德和自己去塞森海姆镇的一位牧师家中做客。

“塞森海姆镇?这个地方远吗?我们需要在那里呆多久?”歌德有些犹豫。

韦兰微笑着回答说:“很近的,离斯特拉斯堡只有24公里。我们可以在很短的时间里玩个痛快。”

听说不是很远,歌德便来了兴致,他高兴地说:“那好吧!就这样决定了。不过,先等一下,你刚刚说我们是要去拜访谁,一位牧师?或者,我可以和他开个玩笑呢?”

歌德总是喜欢弄出一些好玩的事来,他在去塞森海姆镇之前,穿上了一身破旧的神职人员穿的衣服,把自己打扮得像个贫穷的神学院的学生。

接着,他又找来了一匹瘦得只剩下骨头的马,当他骑上马准备出发前,韦兰笑笑得喘不过气来,说:

“喂,我说,歌德,这不像你平常的作风嘛!”

歌德也哈哈大笑起来:“怎么样,你看我像西班牙大作家堂吉诃德先生吗?”

韦兰点点头:“恩,不错,简直是一模一样呢?”

歌德又一次得意的哈哈大笑。

他们骑上自己的马上路了,一路上,行人看到歌德的摸样,都发出惊讶的尖叫。他们顺着一条幽僻的小径穿过草地,很快就到达了塞森海姆镇。

韦兰带歌德找到一家旅店放好了马匹,便徒步向牧师家中走去。

牧师的房子看上去像一所破旧的农舍,但里面却清新如画,让歌德感到心旷神怡,更让歌德分外惊喜的是牧师有两个美丽可爱的女儿,当小女儿弗里德莉克走进房间,走进歌德的视野,歌德突然觉得眼前一亮。

弗里德莉克穿着白色的圆短裙,白色的马甲,腰上系着黑绸短围裙,头上扎着两条金色的大辫子。这在斯特拉斯堡城市的姑娘们眼里,是不受欢迎的德国民族服装。可是,它们穿在弗里德莉克身上,却显得非常美丽动人。

看到美丽的姑娘,歌德有些不好意思对牧师一家开的这个玩笑,他甚至有些后悔自己没有多带一套衣服来。

弗里德莉克对这个看上去很怪异的客人却很喜欢,她马上和歌德愉快地交谈起来:

“歌德先生,你有什么心事吗?”

“哦!不不,我什么事也没有。”歌德的脸一下子红了,他怎么好意思对这位美丽的姑娘说出自己的窘态呢。

弗里德莉克快乐地说:“既然这样,那么我为你唱几支小曲吧!不过,我只会唱我们这里的民歌,对于你们城里的学生来说,你会喜欢吗?”

歌德刚好在研究民歌,以便自己能够写出更好的诗,他马上说:“当然,弗里德莉克小姐,其实我是很喜欢听民歌的。”

弗里德莉克“咯咯”一笑,开心地说:“那真是太好了,不过,歌德先生,你完全可以叫我小莉克,我的家人都愿意这么叫我呢!”说完,她认真地唱了起来:

“我来自一座黑黝黝的森林,相信我吧!我爱着你,这是我唯一的欢乐。哎呦!哎呦!哎呦!哎呦!”

歌德陶醉在这甜美的歌声中,他觉得姑娘是为他而唱,他真是快乐极了。

牧师的一家为歌德准备了丰盛的晚餐,吃饭时,弗里德莉克坐在歌德身边,向歌德介绍当地的风光。

饭后,弗里德莉克又挽着歌德一同到旷阔的田野中去散步,她向歌德描述自己的经历和她特别尊重的人,歌德忽然觉得没能早点成为弗里德莉克的知己是件很可惜的事情。看到弗里德莉克如此将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歌德认为弗里德莉克是个非常善良、纯洁的姑娘。

在朴实的弗里德莉克面前,爱心萌动的歌德觉得自己的怪相显得滑稽可笑,他为自己的寒酸装扮深感惭愧。第二天一早,他便赶到镇上向旅店老板的儿子乔治借节日礼服。巧合的是,歌德不但身材,连长相都和乔治很像。只不过,乔治的眉毛更黑更粗,而且梳着分头。

歌德心血来潮,想再一次地开一个玩笑。他用烧焦的树枝把眉毛描得又粗又黑,梳了一个和乔治一样的分头,再穿上乔治的衣服。

在返回的路上,歌德遇到单纯的弗里德莉克,她果然把歌德认作乔治了。直到后来,他们再一次地在牧师家重逢,弗里德莉克才看清假乔治的真面目,她真是又惊又喜。

歌德的乔装打扮给弗里德莉克一家人带来了欢快,这一天,就在大家的谈笑戏谑中度过了。

三天以后,歌德告别了乡间清新的空气和热情好客的牧师一家,回到斯特拉斯堡。但是,就在歌德离开那里的第二天,他就非常地想念让他一见钟情的弗里德莉克,歌德觉得对这位新女友的思念简直达到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地步,于是,他立即写信给弗里德莉克,用含蓄的措辞表达了对她的爱慕,信的内容如下:

亲爱的新女友:

我这样称呼你,你不会见怪吧。因为我善于察颜观色,我第一眼就看到,你的眼睛里充满着对这种友情的希望。我愿坚信我们心曲相通。我了解你温柔而善良。我这么爱你,难道你不回报一点好意吗?

歌德这样写完以后,觉得不太合适,又换了口气另外再写了一封长信,信的内容如下:

亲爱的、亲爱的女友:

我是否要对你说点什么?

我们归途中的情形你大概能够想象得到,你大概能看出,分手时我是多么难过。

最终我们还是必须离别。值得回味的是,我们在路上所感到的愉快,这回味很快就被一个念头所代替:我必须在不久之后与你重逢。

再能见到你是一件最令人心旷神怡的事情。我们这些心灵娇弱的人,一旦稍感不适,就马上给自己开出自慰的药方,说:可爱的心!你静一静吧,你是不会长久地远离他们、远离那些你爱着的人们的;静一静吧,可爱的心灵!这样,我们就给心灵一个幻觉,它如愿以偿了,它变得乖巧和安详,就像一个幼童从妈妈那里得到的不是苹果而是不能吃的洋娃娃的情况那样。

好了,我们就到这儿吧!

弗里德莉克很快就回信了,她热情的邀请歌德再次去自己家做客。

到了月底,歌德正好有几天假期。他立即雇上一匹好马,打扮整齐,快马加鞭地赶往塞森海姆。

由于出发较晚,途中已见黑夜袭来。幸好有明月为他指路,不至于使他迷失方向。晚风习习,夜色凄然。当歌德到达塞森海姆时,已是午夜时分。

弗里德莉克和姐姐正在门口等着他,牧师一家为歌德准备好了一桌子的食物,他们高兴地在一起用餐。

这次,歌德一身整齐的打扮引起了姐妹俩的一阵大笑。姐姐认为歌德是出于虚荣心,妹妹却认为歌德是为了讨好自己。当然,歌德刻意打扮成这样,目的是为了吸引住自己的心上人。

饭后,歌德高兴地和村子里的小伙子们一起到教堂后广场上围着篝火跳舞,弗里德莉克轻盈的舞姿和安详的举止再次拨动歌德的心弦。

第二早晨,弗里德莉克又来约歌德一起出外散步。俩人并肩而行,享受着优美的田园风光,两人的关系愈加亲密。

从此以后,歌德常到牧师家里,老是跟弗里德莉克在一起,牧师一家人日益习以为常,并不为怪。他们听其自然,而不问及这对年轻人这样做会有什么结果。按照当地的一般风俗,弗里德莉克的家人放任这对年轻人和别人一起作短暂旅行,游览莱茵河两岸的风光。

歌德喜欢泛舟到莱茵河的岛屿上,围着篝火烤鱼吃,他和弗里德莉克的爱情随着旅游的顺利进行而更见增长。

爱情让歌德精神焕发,乡间清澄的天空,肥沃的大地、和煦的阳光、温柔的夜色、雨后的彩虹、林中的芳草鲜花,让歌德目炫心迷,他久已淡漠的诗兴不觉油然复生,禁不住按着著名的曲调为心爱的人创作了许多短歌。

这时,赫尔德尔对歌德的影响发挥了作用,歌德在这一时期所作的诗歌运用了新的创作手法,被称为《塞森海姆之歌》,其中有两首在后来的1775年《伊里斯》杂志上分别发表,这就是著名的《欢会和别离》和《五月之歌》。

歌德的《欢会和别离》写作于1771年3月,诗歌写出了他当晚骑马赶路,急于见到心上人和见后相爱的幸福以及别离时难舍难分的情景,全诗用词朴素,感情真挚,诗的内容如下:

我的心在跳,赶快上马!

想到就做到,毫不踌躇。

黄昏已摇得大地睡下,

群山全都挂起了夜幕。

橡树已经披上了雾衣,

仿佛岿然屹立的巨人,

黑暗从灌木林中窥视,

张着无数黑色的眼睛。

月亮出现在云峰之上,

透过了雾纱凄然观瞧,

晚风鼓起轻捷的翅膀,

在我的耳边发出哀号;

黑夜创造出无数妖魔,

我的心情却非常振奋:

我的血管里好像着火!

我的心房里烈焰腾腾!

见到你,你甜蜜的眼光,

就灌给我柔和的欢喜;

我的心完全在你身旁,

我一呼一吸都是为你。

玫瑰色的艳丽的春光,

烘托在你花容的四周,

你对我的柔情——啊,上苍!

你虽巴望,却无福消受!

可是,随着熹微的晨曦,

离愁已充满我的心中:

你的亲吻含多少欢喜!

你的眼睛含多少苦痛!

我走了,你低垂着眼皮,

又目送着我,噙着泪珠:

不过,被人爱,多么福气!

而有所爱,又多么幸福!

歌德的《五月之歌》写作于《欢会和别离》的两个月之后,是歌德与小莉克在塞森海姆的道路上散步时的感怀之作。那时正是5月,当地的春天,春光明媚,万象更新。一对情侣,踏青郊游,享受着爱情的幸福,更觉得大自然的可爱。

这首小诗运用阶梯式的结构,在赞美了春天和生机勃勃的繁花似锦的大自然之后,诗人祈求爱情。

歌德针对当时德国市民普遍遵循的,由经济基础决定恋爱和婚姻生活的价值观,发出了爱情至上的呼声,宣布相爱者道德上是平等的,同时指出了这种恋爱关系的社会意义。由于这种爱情赋予诗人以谱写新的曲调,编排新的歌舞的乐趣和勇气,所以,这意思不外是说,这种爱情给人以有鼓舞人心的力量,从而感觉和行动,个人幸福和艺术创作实践结合起来。把颂诗的结构和民歌的形式融合成一种新的抒情诗体,这种艺术手法在德国诗歌中还从未有过。

歌德这首诗大量运用动词和感叹词,给人以生动有力的感觉,这反映了作者的充满胜利信心的乐观主义情绪以及对自己的力量和大自然恩赐的信赖。

《五月之歌》简洁有力的诗句,掷地有声,情景交融,更烘托出春天与青春的气氛,伟大的作曲家贝多芬非常喜爱这首诗歌,并为它谱了动听的曲子:

自然多明媚,向我照耀!

太阳多辉煌!原野合笑!

千枝复万枝,百花怒放,

在灌木林中,万籁俱唱。

人人的胸中快乐高兴,

哦,大地,太阳!幸福,欢欣!

哦,爱啊,爱啊,灿烂如金,

你仿佛朝云飘浮山顶!

你欣然祝福膏田沃野,

花香馥郁的大千世界。

啊,姑娘,姑娘,我多爱你!

你眼光炯炯,你多爱我!

像云雀喜爱凌空高唱,

像朝花喜爱天香芬芳,

我这样爱你,热血沸腾,

你给我勇气、喜悦、青春,

使我唱新歌,翩翩起舞,

愿你永爱我,永远幸福!

歌德的这些诗歌体现了新的美学和哲学观念,他克服了罗珂珂式诗风的纤巧和缺乏真情实感的写作,汲取了民歌的精华,写出了对自然界的真切感受。

如果说,给外祖父和外祖父献诗时的歌德还只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子,写给珠宝商的女儿《告别》还没有摆脱罗珂珂式诗风的俗气,那么,当完成《塞森海姆之歌》以后的歌德已经是一个有着独自风格的诗人了。

遗憾的是,尽管歌德和弗里德莉克非常相爱,甚至牧师一家也已经把歌德看作了自己家的准女婿,但是,在歌德和这位善良的姑娘正式交往了近一年的时间以后,他们最终痛苦地分手。因为,歌德来斯特拉斯堡是为了完成未完成的学业的,他的肩上还担负着爸爸的期望,他必须把心收回来,完全地放到自己的功课上,取得法学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