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的法制和高度的民主

1992 年 4 月 3 日,北京,人民大会堂。

宽畅的大厅里座无虚席,来自全国各地的人民代表们静静地坐自己的座位上,等待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力。

记者席上,众多的国内外记者架起了电视摄像机、照相机、录音话筒以及各种各样的现代通讯工具,以便能把这一重要的消息迅速传递出去。

中国在注视着北京,世界在注视着北京。

跨世纪的长江三峡工程可行性方案,经过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就要进行表决了。

长江三峡这一长约 200 公里的河段,是世界上最大的水资源宝库之一。在三峡中的西陵峡谷,建一座拦江大坝,以便防洪发电,灌溉通航之利,造福人民,是自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起就已有的梦想,它的提出至今已有 70 余年。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十分关心三峡工程,多次予以关怀和支持,使之真正进入调查论证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迅速增强,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条件基本具备,可以进入实际实施阶段了。

但是,三峡工程所需资金之多,工程量之大,历时时间之长,涉及面之广,在我国工程史上尚属首次,就是在世界工程史上也是罕见的。本着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精神,许多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三峡工程建设中、建成之后可能出现的许多问题一一提出了咨询。

面对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咨询,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一一作出了答复,并组织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到三峡实地考察,消除了他们的疑虑和担忧。

“万事齐备,只欠东风!”经过反复论证,耗费了中国科学界、工程技术界几代人心血和精力的可行性方案,只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大会执行主席宣布表决开始,数千名人民代表按下了座位前的表决电

钮,庄严地投了自己的一票,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在一片浓郁的气氛中,最终以绝大多数赞成宣告了三峡工程的正式上马建设。

这就是民主表决,民主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是人民管理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1993 年 3 月的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上,经过民主选举,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乔石同志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并由一名政治局委员和候补委员担任副委员长,从根本上理顺了人大和党的关系,提高了人大的地位,强化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此外,人大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高了人大代表的素质,更好的反映了人民的意愿。

和人民代表大会制相适应的,是我们的党和其他党派实行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其他党派和共产党就如亲兄弟,齐心协力地治理中国。

民主和法制就如一对双胞兄弟,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中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立法方面,法制建设步伐明显加快,还建立了组织机关加以贯彻执行,计划到 2010 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的法制体系。

为了提高全民族的法律常识水平,把民主与法制建立在广泛而又牢固的

群众基础上,1986 年到 1990 年,在全国开展了普及法律常识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活动,使 6.4 亿公民受到了教育;从 1991 年到 1995 年,开展了第二个

普法五年规划;从 1996 年开始执行第三个普法五年规划,目前正在开展,这就是“三五普法”。

1997 年党的十五大召开,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国的民主和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可以预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我国将迎来一个更为美好的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