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长诗

民间叙事长诗

民间叙事长诗的概念、特点与类别

民间叙事长诗又称长篇叙事诗或故事歌,是民众创作和传唱的一种篇幅较长的叙事性歌谣。它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形成时期晚于史诗,没有远古时期的生活内容,也没有庄严的风格和宏伟的篇幅,这使它与史诗区分开来。它篇幅较长,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并致力于刻画人物形象,这使它与抒情诗区分开来。

民间叙事长诗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类是爱情婚姻叙事诗,通过爱情婚姻故事特别是悲剧故事的讲唱,反映封建社会婚姻制度的不合理性,并通过主人公对封建礼教的反抗和对爱情、如意婚姻的追求,塑造出感人的艺术形象。如古代著名的汉族叙事诗《孔雀东南飞》、傣族的《娥并与桑洛》、彝族的《阿诗玛》等。第二类是社会斗争叙事诗,反映社会矛盾、民族矛盾引发的斗争与反抗,如《钟九闹漕》写湖北崇阳县农民由抗粮到武装起义的过程,《嘎达梅林》讲述蒙古牧民武装起义反抗达尔汉王的黑暗统治与军阀暴政的故事。

中国民间叙事长诗概况

中国民间叙事长诗的演进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一些代表作品:

1.先秦时期的雏形阶段

先秦时期的一些诗篇,如《诗经》中的《谷风》、《静女》、《氓》等已有简单情节的叙述,但格调仍以抒情为主,它们可说是叙事诗的雏形。

2.汉代以后趋向成熟的时期

汉乐府时期流传下来的叙事诗,如《妇病行》、《东门行》、《十五从军征》、《孤儿行》、《陌上桑》等,已初具叙事诗的规模,并有生动的细节描写。东汉末年至南北朝是叙事诗趋于成熟的时期,其标志是产生于建安年间的乐府民歌《孔雀东南飞》和北朝乐府民歌《木兰辞》。其后较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歌唱形式的叙事诗出现或流传下来的较少,而说唱形式的叙事诗成绩较多,如唐代民间小赋《燕子赋》、《韩朋赋》,宋代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等。

3.明清至现在的繁荣时期

明清以来,各民族的叙事诗出现了繁盛的局面,汉族有湖北地区的《崇阳双合莲》、《钟九闹漕》和“四游八传”等。所谓“四游”,指《东游记》、《南游记》、《西游记》、《北游记》,分别讲唱王母、观音、唐僧和真武到远方取经的故事;所谓“八传”,指《黑暗传》、《封神传》、《双凤奇缘传》、《火龙传》、《说唐传》、《飞龙传》、《精忠传》和《英烈传》。其中曾在20世纪80年代引起轰动的《黑暗传》长达5000余行,分为开场歌、歌头、天地玄黄、黑暗混沌、日月合明、人祖创世等几部分,以盘古开天辟地、结束黑暗混沌为主要内容,融合了汉族古代关于盘古、女娲、伏羲、炎帝、黄帝等的神话故事。该长诗流传于鄂西南神农架一带,是该地区民众在打“丧鼓”时所唱,由神农架林区文化局干部胡崇峻搜集、整理,2002年长江文艺出版社正式出版。虽然它的内容与神话接近,但因为发现时间晚,一般认为形成时间也在后世,所以它不是严格意义的神话或史诗,而是民间叙事长诗,或可称为“汉民族广义神话史诗”。蒙古族有《嘎达梅林》等,傣族有《娥井与桑洛》、《召树屯》等,彝族有《阿诗玛》等。

彝族叙事长诗《阿诗玛》

《阿诗玛》是在云南彝族支系撒尼人中间流传的一部优秀长篇叙事诗。该长诗在撒尼人中脍炙人口,撒尼男女青年多以阿黑、阿诗玛自居。长诗的基本情节为:给路日明家的女儿阿诗玛美丽聪慧,能歌善舞,被财主热布巴拉家看中,要娶阿诗玛给儿子做媳妇,托哥敌海热做媒人。媒人说服了给路日明夫妇,但阿诗玛坚辞拒绝。财主家趁阿诗玛的哥哥阿黑外出放羊时,以抢婚的方式“拉”走了阿诗玛。阿黑回来后追上抢婚队伍,与阿诗玛同到财主家,以与财主父子比赛竞技、展示自己出众的武艺、勇力的方式迫使他们放走阿诗玛。但财主央求岩神迫害阿诗玛,阿诗玛回家的路上被岩神扣住,阿黑不能解救她,阿诗玛回不了家,变成了“回声”,在阿黑喊她吃饭的时候应答。

1953年,云南省人民文工团组织了包括文学、音乐、舞蹈和资料等人员在内的圭山工作组,到路南县圭山区搜集、记录了《阿诗玛》的原始作品20份,以及其他民间故事和民歌,同时调查了撒尼人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风俗习惯等方面的情况。先由黄铁、刘绮、杨知勇等分头整理这些资料,又由公刘总起来加工润饰,于1954年1月发表整理本,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重大影响,接着出版了单行本,并被改编成戏剧、电影等多种形式,后又用多种文字翻译介绍到国外。1960年和1979年又分别出版了重整本和再整本。另外还有不公开出版的内部资料版本,收有原始资料多种。整理本在推广方面有很大功绩,但有个人再创作的痕迹,整理的科学性方面稍有欠缺。

长诗情节曲折生动,人物性格鲜明,阿诗玛、阿黑的形象深受人们喜爱,他们执著追求自由、不为富贵所动、不屈服于强势压迫的反抗精神有积极的思想意义。

民间抒情长诗

民间抒情长诗的概念

民间抒情长诗就是民众创作并传唱的一种用于抒发感情的较长篇幅的歌谣。它和民间叙事长诗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注重感情的抒发,一般没有完整的故事情节,也不注重刻画人物形象,而后者相反。它与一般民歌的区别在于,后者是抒情的短歌,而抒情长诗篇幅较长。当然抒发感情不可能与具体事情毫无关系,而是指其着重点和基本格调是抒情,抒情过程中的叙事成分较少,不能形成完整的故事情节。

民众运用抒情长诗这种形式可以将生活中的喜悦或悲苦之情进行充分的宣泄,以获得心理的平衡和安慰。传统社会里由于民众生活普遍较为贫困,抒发悲情的长诗居多。有的抒情长诗的演唱是习俗规定的程序,并不一定代表演唱者的真实感情,如《哭嫁歌》。

民间抒情长诗的类别与内容

民间抒情长诗在内容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配合和赞颂劳动的长诗。民众在劳动时喜欢以唱歌的方式抒发感情,以调节情绪,减轻劳作的单调感与辛苦感,如《盖房调》、《牧羊调》、《薅草锣鼓》等。

第二种,用于礼俗活动的长诗。在婚嫁、丧葬、节庆、祝寿等场合,有些地方就有抒情长诗的演唱,以抒发欢乐或悲哀的情绪,但在注重礼俗的一些场合,用什么样的歌表达何种感情是习俗规定好的,个人须依俗而行,如《哭嫁歌》与《哭丧歌》等。

第三种,反映爱情婚姻生活的长诗。指婚嫁仪式以外的场合所唱的表达爱情感受的诗,这些诗一般都是真实感情的自然流露。如纳西族殉情男女所唱的《游悲》片段:

我悲哀地坐在树下,

树木流泪落叶纷纷;

我悲伤地走到河边,

河水痛哭,呜呜咽咽;

我悲哀地坐在石上,

石头难过,冷冷清清。

这么大的世界啊,

哪里可以安身?

在云南白地纳西族,殉情调(当地称“游实”)是情歌的三种主要内容之一,主要反映男女相爱而终不成眷属,于是双双相邀殉情而死的感情和过程。白地吴树湾老歌手和玉才所唱《游悲》,长达390行,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相邀,第二部分是做准备,第三部分是情死。三个部分内容相连,也可各自独立成篇。丽江地区殉情的地方一般在玉龙雪山腹地的大草甸云杉坪,相传其灵魂能升到纳西人的理想国“玉龙第三国”。而在白地殉情调中,男女相邀去情死的地方在拉伯或拉萨。

哭嫁歌与哭嫁习俗

哭嫁歌是一些地方的姑娘在出嫁时所唱的告别娘家亲人并倾诉自己即将成为别人家媳妇的悲怨之情的民歌。唱哭嫁歌的习俗在中国广泛流传,而在华南、华东、中南地区尤胜,在土家族、汉族、哈尼族、土族、柯尔克孜族等民族中都流行过,其中土家族的哭嫁最为典型。

1.哭嫁习俗

哭嫁通常在新娘出嫁前半月甚至一个月就开始了,一边准备嫁妆,一边哭嫁。湘西土家族一般哭七到十天,长的要哭一两个月。起初是隔夜哭,后来就连夜哭,越到婚期临近,哭的时间越长,哭声越悲切,婚礼的前一晚,则要哭个通宵。哭的状态,有时掩面而泣,有时号啕痛哭,越到后来哭声越大。有的独自哭,有的则父母、姐妹或兄嫂陪同哭。歌也是哭着唱的。土家族一般由九个与新娘要好的姑娘陪哭,称为“陪十姊妹”。新娘哭嫁的题目有哭爹娘、哭兄、哭嫂、哭姊妹、哭弟、骂媒、哭上头、哭穿衣、哭辞祖先、哭席、哭上轿等。陪哭者则就婚仪中的礼物、器具、事项等唱陪歌,母亲、嫂子则唱劝慰性的陪哭辞。湖南嘉禾县等地的哭嫁,则是一种融歌、舞、戏剧于一体的大型表演活动,不仅有哭有歌,还有舞有剧。在土家族、傣族等流行哭嫁习俗的地方,人们把是否会哭嫁作为衡量女子才德的标准,或由此看她对亲人长辈是否尊重和爱恋。

各地的哭嫁歌已记录、整理出来多种,其中较为完整、篇幅较长的有两种:一种是湘西土家族的《哭嫁歌》,1959年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由武汉大学中文系、中央民族学院分院中文系组成的调查队搜集整理而成;一种是上海奉贤县、南汇县的《哭出嫁》,1961年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

哭嫁习俗的源流是很古老的。在上古的母系氏族制过渡到父系氏族制以后,女性作为婚姻制度的失败者即备受冤抑,自然要以哭诉来发泄心中的悲苦。其冤苦之情可归结为三个方面:一是在从夫居婚制下,要离别亲人与从小生存的环境,而去一个陌生的环境跟一群陌生人一起生活;二是在包办婚姻及一些婚配陋习如姑舅亲、姨表亲等制度中,所嫁的男人往往不是自己的意中人;三是在父系家长制度下,媳妇在丈夫家族以附庸、贱人的身份存在,要勤苦操劳,还要忍气吞声,遵守各种戒律。

2.哭嫁歌的思想内容

哭嫁歌的结构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新娘以向各种亲人告别和骂媒人为题进行哭诉,一部分是以婚仪中的具体项目为题哭诉。各地哭嫁歌的组成部分的数量多少不一,完整的土家族的哭嫁歌由二十多个部分组成,有“哭爹娘”、“母女哭”、“父女哭”、“哭哥嫂”、“姑嫂哭”、“兄妹哭”、“哭伯叔”、“姑侄哭”、“哭舅爷”、“舅甥哭”、“哭姊妹”、“堂姊妹哭”、“表姊妹哭”、“亲姊妹哭”、“骂媒人”、“哭上头”、“哭戴花”、“哭穿衣”、“辞祖宗”、“哭背亲”、“哭上轿”等。其中最重要的几节是“哭爹娘”、“哭哥嫂”、“骂媒人”等。

在“哭爹娘”一节中,出嫁女将自己与弟兄在家中的地位作了对比,埋怨爹娘重男轻女,最后又将她丢出门。在“哭哥嫂”一节中,她埋怨自己与哥哥虽然本是同娘生,却“生来贵贱不相同”:“下贱妹妹送出去,哥哥在家好做人。”当嫂嫂用礼教和世俗道理来劝说她甘心出嫁时,她加以反驳,并说出:“前朝有礼也可灭,前朝无礼也可兴!”在“骂媒人”一节中,出嫁女将媒人说成是“懒”、“馋”、“骗”的丑角,并咒他“瞎眼睛”、“烂嘴角”、“千牛万马踩不断的桥,媒人过时就断了”等。哭嫁歌的中心内容是哭别,形式上是向亲属邻友等告别,实际上也是向自己的童年与姑娘的幸福时代告别,这种告别自然要表达她对男权文化和父系婚姻制度的憎恶与反抗。

哭嫁歌生动而深切地反映出男权中心制度对女性的压抑和父系家长制度对媳妇的奴役,表现了妇女的痛苦、不平与反抗,以及对婚姻自由和爱情美满的渴望。

3.哭嫁歌的艺术特色

哭嫁歌的艺术特色主要有两个方面:

1.哭嫁歌既有浓郁的抒情基调,又有生动形象的细节描写。如土家族“哭嫁歌”第九章表达要上轿时的感受:

灯笼火把两边排,人家的轿子闯进来;

灯笼火把两边分,人家的轿子闯进门。

爹呵,娘呵,人家的轿子我不坐,

坐在上面像刀割,人家的轿子我不上,

人家的奴才我不当……

这种表述方式使得哭嫁歌既有感情的抒发和见解的倾泄,也有事件的叙述和人物形象的塑造。

2.哭嫁歌的语言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并善于运用比喻、夸张、反复、排比等多种修辞方式。如土家族“哭爹娘”,用比喻和对比的手法讲儿子与女儿在家中的不同命运:

是你贵气的儿子,好像十五、十六的月亮呵,

月团圆;

是你下贱的冤家女,好像初三、初四的月亮呵,缺半边!

讲自己被父母抛弃到别人家受苦,用排比句式和比拟、夸张的手法:

你们把女儿丢下九重岩,

丢在海内水不涨,

丢在高山树不青,

丢在塘中不起泡,

丢在河中水不浑,

丢在岩脚不见响,

丢在天坑无影踪,

丢在青草坪,

青草也不生!

在“骂媒人”中,形容媒人的“花言巧语,东瞒西骗”,用夸张:

你做媒人想穿鞋,

树上鸟雀你都哄得来,

你做媒人想喝酒,

山上猴子你都哄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