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后期书法

自道光起,清朝进入了它的衰败期,国力急剧下降,内忧外患接踵而来。西方列强的侵略接连不断且日益增强。国内战争也此起彼伏,经久不息。清后期的90年内,在文化建设方面几乎没有什么可圈可点之处。而书法艺术,确属少有的个例。说得更具体点,碑学书法一举取代了盛行近千年的帖学书法,从而一统天下,达到“三尺之童,十室之社,莫不口北碑,写魏体”(康有为《广艺舟双楫》)的鼎盛时期。分析其中原因,三个方面使之然。

首先,金石学经过乾、嘉时期的整理后,由钱大昕、王昶、翁方纲等人完成的这方面的主要著作,成为道光以降碑派书家大行其道的系统文字资料。

其次,继阮元倡导北碑理论后,包世臣通过自身的实践,著作了《艺舟双楫》,进一步发扬和完善了阮氏的碑学主张,并使之深入人心。而后康有为的论著《广艺舟双楫》则将北碑鼓吹到无以复加的极至。

再次,随着北方魏碑大规模的发掘,墓志、造像、石幢、题名等丰富多彩的艺术品得以重现光辉。加之,19世纪末,安阳殷墟甲骨文和西域汉晋简片文书的发现,也立刻引起了书家学者的兴趣,并被纳入碑学的研究范畴。此时碑学书家所涉及的范围,较之以往已大大扩展,从篆、隶两体的研究、学习逐步扩大到楷书领域的探索、师法,并致力于以柔软的毛笔模拟铸刻的效果,给书法艺术带来了新的结体方法和笔墨意趣,进而带动了行草书的创作,并使行草书摆脱传统的帖学模式,得以发扬创新。

道光至清末,是碑学书法大放异彩的时期。书坛上人才辈出,他们按取法方向和书体侧重方面的不同,大致可分成以下几类。

第一,以何绍基为代表的碑帖兼收的书家。总的来说,他们以碑学为主,或由碑入帖,或由帖入碑。

第二,先前不受重视的北魏书法,在阮元、包世臣、梁章钜等倡导下,渐呈炙手可热之势,出现了以赵之谦、张裕钊、康有为等为代表的植根于魏碑研究的书家。

第三,篆、隶研究范围逐渐扩大,涉及石鼓文、印文、铜器铭文等众多方面。进入清末,甲骨文的发掘使这种趋势格外突出。在这一领域,以莫友芝、吴昌硕、罗振玉等为代表。

何绍基于碑学书法的意义

何绍基(1799~1873),字子贞,号东洲、叟,道州(今湖南道县)人,尚书何凌汉之子。道光十六年(1836年)进士,官翰林院编修,历典福建、贯州、广东乡试、甄拔多瑰才。咸丰二年(1852)任四川学政,崇学敦教。尤留心民生疾苦,然未几以言事罢吏,谪归。先后历主山东泺源、长沙城南书院及浙江孝廉堂,教授生徒,以实学。

何绍基性卓荦,豪于饮,工诗文,通经史,精律算,嗜金石,喜绘画。晚年以篆、隶法写兰竹,盎然有金石气;书法成就尤著,是继邓石如、伊秉绶之后晚清书坛最负盛名的碑学大师之一。

何绍基的书法,初从颜真卿入手,于颜《争座位帖》用功尤深。是故,其早年书风几近此帖。之后,在治学和为官的岁月中,何绍基遍览名山巨泽,寻访碑版古迹,虽风餐露宿而乐此不疲。在此期间,他结识了包世臣,受包氏影响,遂尚北碑,尤推崇碑学书家邓石如,其云:“见邓石如先生篆、分及刻印,惊为先得我心,恨不及与先生相见,而先生书中古劲横逸,前无古人之意,则自谓知之最真。”(《书邓完伯先生印册后·为守之作》)尤对邓氏书法柔毫劲腕、纯用笔心,“不使欹斜,备尽转折”,能“于准平绳直中自出神力”的化境,倍加膺服。至此,何绍基的艺术思想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其书师法对象,也随之移到北派传入欧阳洵,褚遂良等处,并由此上溯到北朝碑版、秦汉刻石。

道光五年(1825),何绍基在济南购得《张黑女墓志》,他如获至宝视之为枕中之秘,遂潜心临习,终身不辍。为能达到该墓志道厚精古的艺术效果,何绍基对传统的执笔法进行了改进,创造了独特的“回腕法”。此法要求书写者回腕高悬,通身力到,几乎违反了人的自然生理姿态。因此,他每临此碑“约不及半,汗浃良襦矣”(跋《张黑女墓志》拓本)。何绍基为之付出的辛勤汗水,换来的是力敌千钧的笔力,同时也为自己独特的书风形成,闯出了一条生路。

50岁以后的何绍基把自己的大部分精力倾注于篆、隶两种书体的研究上。尤对隶书一体的实践更具深度和系统性。汉碑中的《礼器》、《衡方》、《乙瑛》、《史晨》、《石门颂》等他都广泛涉猎,挹其精髓,特别是对《张迁碑》。更是用功至深。晚年的何绍基将篆、隶、楷各体熔为一炉、互参互见并完成了集各体之长的、广为后人称道的独创行草。

杨守敬《学书迩言》评何绍基行草日:“如天花乱坠,不可捉摹。”何氏行草以颜《争座位帖》为根基,在谨守颜书点画圆厚、气韵内敛的前提下,又将自己所学到的北碑技法和在篆、隶方面的用笔体会引入其中,进一步开张笔势,纵放筋骨。乍看其行草,信手涂鸦,纵横欹斜。然细究之,则腕平锋正、力重势沉,落墨迟涩凝重,线条方圆并用,结体自然疏放,字间俯仰揖让、大小疏密,尽态极妍,整体气势予人矫健鼓荡之感。

何绍基的传世作品有《鲁峻碑卷》、《行书轴》、《马臻题画杂诗二首》、《杜甫咏马诗》、《七言诗四条屏》等。

何绍基在阮元、包世臣的理论以及邓石如、伊秉绶的实践基础上,通过自身不懈的努力,使这些成果得以发扬光大。作为一位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坚持碑学观点的书家,何绍基在取法北碑、变革行草笔法以及在楷、篆、隶等方面所获得的成就,标志着碑派书法的审美原则在各种书体领域的全面落实。

吴熙载(1799~1870),初名廷,字熙载,因避穆宗载淳讳,更字让之,又作攘之,号晚学居士,江苏仪征人。他长期寓居扬州,从事书画、篆刻的创作活动,并以此为生。

吴让之是包世臣的入室弟子,得包氏指教甚细,行草学其师,几能乱真。他的篆刻,非常注重笔意的表现,在制印过程中充分体现运刀如笔的情趣,继承和发扬了邓石如风格,对后世篆刻家启示很大。其篆、隶从点画形态到字形体势都谨守邓石如的法则,只不过略少邓氏刚毅沉潜的骨劲,更多一些妩媚秀雅之趣。有《临完白山人书轴》等作品传世。

莫友芝(1811~1871),字子思,号吕阝亭,贵州独山人。道光十一年(1831)中举。曾在胡林翼幕下,胡死后,又做曾国藩的幕客。同治四年(1865年)以后,莫友芝居南京,参与金陵书局的出版事务,期间遍历江浙诸地,采访古籍善本,著有《唐写本说文解字木部笺鲁学源流》等。

在书法上,莫友芝深受碑学思想影响,擅长篆、隶二体。马宗霍《书林藻鉴》云:“吕阝亭篆、隶皆古拙有金石气,不以姿致取容,虽器宇稍隘,固狷者之美也。”所作篆、隶,下笔坚实沉厚,斩钉截铁,结字生拙古朴,尤以篆书在当时雅负盛名,其篆出于《少室碑》,取法甚高,以雄强的笔的体势而独树一帜。有《篆书屏》、《荀子语屏》等作品传世。

杨沂孙(1812~1881),字子与,号咏春、濠叟,江苏常熟人。道光二十三年(1843)举人,官安徽凤阳知府,父丧归里,遂不出。

杨沂孙擅长篆书,早年得力于邓石如。晚年用功《石鼓文》及钟鼎文字,取其笔意,字形舍长求方,点画参差错落,别开生面,对后世篆书家,诸如吴昌硕等人有一定的影响。

徐三庚(1826~1890),字辛谷,号井,袖海、金山人等,浙江上虞人。

徐三庚精篆刻,书法以篆书最为出色。其篆宗法《天发神谶碑》,变之整饬为飘逸,运笔悠舒,姿态妩媚,线条粗细对比强烈,且收笔多露锋,变化多端。有《儿宽传及张汤传》等作品传世。

张裕钊(1823~1894),字廉卿,号濂亭,湖北武昌人。咸丰元年(1851)举人,官内阁中书,为曾国藩门人,与黎庶昌、吴汝纶、薛福成并称“曾门四弟子”。历主江宁、湖北、直隶、陕西各书院,成就后学甚众。

在书法上,张裕钊坚守碑学理论,擅长楷书,取法北朝碑刻,注重金石趣味。他的楷书,结字平正,章法均匀;不疾不徐,不温不火;笔画相接处,常表现为内圆外方且喜用淡墨、涨墨来表现碑版石刻风化斑驳之痕迹。观其书,虽厚重雄强,却毫无浊气,予人以清新爽劲的感受。康有为《广艺舟双楫》云:“廉卿书,高古浑穆,点画转折,皆绝痕迹,而意态逋峭特甚,其神韵皆晋、宋得意处,真能甄晋陶魏,孕宋、梁而育齐隋,千年以来无与比。”康氏所评,自有其言过之处,然裕钊不随时流,独开新姿的气魄,则无愧于晚清一流书家之誉。有行书《七言联》等传世。

赵之谦的书法

赵之谦(1829~1884),初字益甫,后改字伪叔,号悲、无闷,冷君等,浙江绍兴人。咸丰九年(1859)举人,官江西鄱阳、奉新、南城知县。

赵之谦怀才负奇,博通古今,为晚清杰出的篆刻家、书画家。篆刻学浙、皖二派,兼取古钱币、汉镜、权诏、器铭文入印,风格古劲浑厚,闲静遵丽。绘画善写实、写意相结合,所作花卉木石,宽博淳厚、水墨交融;笔下人物则清新冷隽,堪与罗聘相比肩。

在书法上,赵之谦的行、楷早年主要师法颜鲁公,在接受包世臣“钩捺抵送,万毫齐力”的观点后,开始注重对北魏、六朝造像的研究和师法,并、全力地贯彻包氏的碑学主张。一方面,虽用羊毫,却力求“万毫齐力”于锋中,故而笔柔而劲实;另一方面,融隶书笔法于魏碑,处处“逆入平出”,圆转而深厚。通过对《张猛龙碑》、《郑文公碑》、《石门铭》、《龙门二十品》、《瘗鹤铭》等魏碑反复临习后,赵之谦从中挑出诸如《杨大眼》、《魏灵藏》、《始平公》等龙门造像题记,挹其点画方刻峻削及笔画转折处翻笔截搭等特征,加以强化,形成自家面貌。与同时代碑学大家多致力于柔毫表达刀砍斧凿之意相比,赵之谦对北碑的理解,则首重笔意,所以他的书法能做到圆通婉转、化刚为柔,巍然出于诸家之上。

赵之谦的篆、隶书,早年效法邓皖白,后将北碑的用笔引入其中,几经陶铸,终而自出己意。其篆书,用笔多以欹侧取势,结字让头舒脚,仪态百变,妩媚多姿;隶书则在谨守邓氏法规的同时,又深得汉《刘熊碑》、《封龙山颂》等碑之妙用,在用笔上强调起笔的顿转和收笔的波挑,加之用墨浓重,尤显清健峻拔又不失灵动沉厚。有《符瑞志四条屏》、《急就章轴》、《抱朴子内篇轶文》等作品传世。

吴大(1835~1902),字止敬,又字清卿,号恒轩、斋等,江苏吴县人。同治七年(1868)进士,历任编修,陕、甘学政,河南、河北道员,广东、湖南巡抚等职。

吴大是晚清著名的金石考古学家,著作众多。同时,他在书法的实践上也有很高的成就,尤以善篆而享誉当时。吴大的小篆师法李阳冰,20多岁时曾篆《孝经》50部,后潜心金文研究,遂悟二篆同体殊风之理,以小篆法作金文,变恣肆为工稳,化斑驳为光洁,将瘦劲、厚重、朴茂汇为一处。他的篆书气息淳雅,线条匀净挺拔,在清代众多的篆书家中,可谓别具特色。有《知过论轴》等作品传世。

吴昌硕的书法

吴昌硕(1844~1927),原名俊,又名俊卿,字苍石、昌石、昌硕等,70岁后以字行,号朴巢、缶庐、缶道人、苦铁、大聋等,浙江安吉人。22岁中秀才,后从俞樾、杨岘习辞章、训诂和书艺。光绪二十五年(1899)任安东县(今涟水)县令,上任仅一个月便辞官而去。晚年寓居上海,以鬻书、画、印为生。

吴昌硕是一位诗、书、画、印全能的艺术大师。他的诗初学王维、杜甫,后法唐宋诸家,尤得力于孟郊,诗风清新淳朴;其画初问道于任颐,后受徐渭、朱耷、石涛、李、赵之谦等影响,博取众长,自创新貌,以写意花卉见长;其篆刻取法汉印及石鼓,格调高古,开清末一代风气;书法则出入秦汉金石碑刻,五体皆备,篆、隶尤佳,在清末书坛享有很高的声誉和影响。

篆书是吴昌硕的名世绝品。其篆书早年师承杨沂孙,30岁以后广泛地从秦汉刻石中汲取营养,同时开始《石鼓文》的临习,从此逐步深入,终身不辍,以一日有一日之境界,至60岁左右,确立个人面目。70岁以后,人书俱老,个人风格进一步成熟和强化。昌硕的篆书在保留《石鼓文》笔势圆融、风格朴茂的基础上,破其结体平稳方正为错落狭长,以上下左右参差取其势;用笔浑朴厚重,圆劲中而寓方折,起笔藏锋回护,行笔圆润充实,收笔或戛然而止或轻顿缓提;章法上,横无列、纵有行,字距行距紧凑,疏密有致,避让得宜;墨法上,饱墨铺毫意韵生动,偶尔墨尽笔枯亦任其自然,愈发添得苍莽朴拙之趣。吴昌硕的篆书植根于《石鼓文》,既能陶铸变化又能旁征博引于其他艺术门类。所以,无论他的隶、楷、行草还是绘画、篆刻等都能以气象博大取胜。其篆书代表作有《临石鼓文轴》、《天帱山高联》、《竹人世讲联》等。

吴昌硕的隶书虽遗世件数甚少,但古意盎然,境界很高。他的别人写隶,结法多扁,而他偏好长体,意境在《褒斜》、《裴岑》之间,有时参法《大三公山》、《太室石阙》为之,有时更带《开母庙》、《禅国山》篆意,让人觉得似篆似隶,亦篆亦隶。其隶书在结构上通常作左低右高的错落处理,在用笔上,波磔挑剔含而不露,且起笔收笔圆钝藏锋,给人一种真气内敛、气度恢弘的感受。

吴昌硕的楷书、行草书也别有风格。他的楷书取法钟繇、颜鲁公,功力深厚,其遗世的早年画款,多作钟体。中年以后,少写真书,却风格大变,楷法倾向黄山谷,寻常楹联微带正楷者,多用山谷结体法即为佐证。他的行草书,初学王铎,再师欧阳洵、米芾等,自创一格。下笔迅疾,任其自然,一无做作,虽尺幅小有排山倒海之势。晚年行草转多藏锋,遒劲凝练,不涩不疾,亦涩亦疾,更得“锥画沙”、“屋漏痕”之妙趣。有行书《五言诗轴》等作品传世。

沈曾植(1850~1922),字子培,号巽斋、乙庵、寐叟等,浙江嘉兴人。光绪六年(1880)进士,授刑部主事。后历任刑部员外郎、郎中、总理衙门章京、安徽提学使、布政使等职。辛亥革命后竭力拥戴清室,以遗民身份鬻书为生。

沈曾植是著名的学者,擅长辽史、金史、元史、西北地理及古代法律之学,著述颇富。同时又以擅长书法而说享誉当时。他的书法初以晋人行草、唐人楷书为根基,对钟繇致力尤深,且性喜章草;为官后,有搜集、谈论金石碑刻之好,遂由帖学转入碑学,并在包世臣用笔法的启发下,进一步加以发挥,形成自己独特的用笔方式。此外,沈氏又广取博收,既融合碑帖,又掺以的西北汉晋简牍及唐人写经。如此不断锤炼,终而水到渠成,自成一体,尤以劲峭凝重的行草书为世人入道光五年何绍。其行草起笔尖锐,行笔稳健,收笔戛然截出;结字则以拙为工,以生为妙,以不稳为胜,欹侧之势,时时犯险,而又能卫护照应,浑然天成。有《临帖轴》等作品传世。

康有为(1858~1927),原名祖诒,字广厦,号长素、更生,广东南海人。光绪二十一年(1895)进士,授工部主事。二十四年授总理衙门章京,主持新政,即“戊戌变法”、“百日维新”。变法失败后,因被通缉,遂流亡海外。辛亥革命后回国,仍志复清室。1917年和张勋策划清帝复辟,旋即失败。晚年定居青岛,并卒于此。

康有为不仅在理论上张扬阐发碑学思想,在实践上也是成就卓然的碑派书法大家。其书法早年师法二王、欧、颜、苏、米、赵等,光绪八年(1882)入京师,购得汉魏六朝唐宋碑版数百本,从此浸淫日深,“于是幡然知帖学之非”(《广艺舟双楫》),遂专学北碑。其于北碑,大抵主于《石门铭》,参以《经石峪》、《六十人造像》及《云峰山石刻》,又见张裕钊书而大悟笔法,进而溢为行草,洗涤凡庸,独标风骨,形成取境补拙,气势开张、分行疏宕、纵横恣肆的雄放风格。有《得青岛旧提督楼诗轴》、《祝寿赋卷》、《七言诗轴》等作品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