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自然保护区内一般最好没有人为活动。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大多数自然保护区在划定之前即有群众定居,他们的生活和生产都与保护区有着不同程度的联系。特别是在一些少数民族聚集的保护区中,他们传统的生活方式与自然保护区的环境紧密相连,有时还能保持一定的平衡与和谐的关系。因此,在处理自然保护区与群众定居的矛盾时必须十分慎重。不能采取简单的行政命令或一律迁出的作法。为此,一方面要向群众宣传自然保护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也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群众生产和生活面临的实际问题,即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例如可以划分出一定的区域作为缓冲区, 群众可以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进行生产活动,同时也要根据地区的特点,采取多种经营,改变过去一切都依靠种植业的单一的土地利用方式。要帮助当地群众改进农业技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改变广种薄收和移耕性农业的作法。把当地群众的主要经济活动与自然保护的特点紧密结合起来,同时也吸收一部分群众从事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必要时应对保护区内群众的生活给予适当照顾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