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纳税官司

在澳大利亚的维多利亚州,有个叫莎梅达的人养了一只猴子,能帮她干些活。当地税务局要这只猴子缴纳所得税,其理由是:它能开拖拉机送草料, 直至把饲料放进马槽里。还有在拖拉机启动之前,它还会检查引擎线路。因此,税务人员认为,这只猴子是熟练的劳动者,平均每月的劳务价值的 9000 万元。所以,它有义务支付所得税。

莎梅达对此不服,她的辨护律师说,这只猴子所以会干活,是由莎梅达20 年精心饲养训练的结果,现在猴子干活是作为偿还主人饲养和训练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