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元买不了粒米

100 元还买不了一粒米?是的,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绝非笑谈。

1935 年 11 月 3 日深夜,国民政府发布《金融紧急处分令》,宣布实行币制改革,也就是通常讲的“法币政策”。其主要内容有三点:(一)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币”;(二)白银收归国有, 禁止流通,私藏者依法论处;(三)规定法币 1 元等于英镑 1 先令 2 便士半。最初人们可以用法币自由兑换外汇,因此通货膨胀还不严重。1938 年 3 月国民政府规定,要想购买官价外汇,必须经过官方批准。这就为无限制地发行钞票(法币)做好了准备。以后,国民党政府财政赤字严重,只得依靠发行钞票补足,于是恶性通货膨胀发生,并且愈演愈烈,不可收拾。

1937 年 6 月法币发行额为 14.1 亿元,到 1948 年 8 月增加为 6636946 亿

元,增长 470704 倍。1948 年 8 月 19 日国民党政府发行“金元券”,以 1: 30O 万的比例收兑法币。1949 年 7 月又在部分城市发行“银元券”,以 1:5 亿的比例收兑金元券。到 1949 年 5 月发行的金元券折合法币为

2038374000000 亿元,是 1937 年 6 月货币发行额的 1445 亿倍。同期物价上

涨 85000 多亿倍。实为世界罕见。这就引出不少希奇古怪的事来。

有人作了一个计算,100 元法币在 1937 年能买 2 头牛;1939 年只能买一头猪;1943 年只能买 1 只鸡;1945 年只能买两个鸡蛋;1947 年只能买一个煤球;1948 年 8 月只能买 0.002416 两米(16 两制), 1949 年就只能买

0.000000000185 两米,即 1 粒米的千万分之二点五。

那时真是钱不值钱,出门买东西,钞票得用皮箱、麻袋包装,买卖双方都无法一张张清点,只能一扎一捆的数。几十万元的钞票施舍出去,乞丐都不要。有人走街串巷,专收小票,再卖给纸厂化纸浆。重庆十分梯(地名), 有个纸扎铺,出售“幽冥券”(俗称“纸钱”),每扎 100 张,除头尾两张

是印制的“幽冥券”外,中间 98 张全是面额为 1 万元的法币,可见法币在人世间已不起作用,唯有焚化后让死人去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