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 传

夫得言不可以不察,数传而白为黑,黑为白。故狗似玃,玃似母猴,母猴似人,人之与狗则远矣。此愚者之所以大过也。闻而审则为福矣,闻而不审,不若无闻矣。齐桓公闻管子于鲍叔,楚庄闻孙叔敖于沈尹筮,审之也, 故国霸诸侯也。吴王闻越王勾践于太宰嚭,智伯闻赵襄子于张武,不审也, 故国亡身死也。

凡闻言必熟论,其于人必验之以理。鲁哀公问于孔子曰:“乐正夔一足, 信乎?”孔子曰:“昔者舜欲以乐传教于天下,乃令重黎举夔于草莽之中而进之,舜以为乐正。夔于是正六律,和五声,以通八风,而天下大服。重黎又欲益求人,舜曰:‘夫乐,天地之精也,得失之节也,故唯圣人为能和。乐之本也。夔能和之,以平天下。若夔者一而足矣。’故曰夔一足,非一足也。”宋之丁氏,家无井而出溉汲,常一人居外。及其家穿井,告人曰:“吾穿井得一人。”有闻而传之者曰:“丁氏穿井得一人。”国人道之,闻之于宋君,宋君令人问之于丁氏,丁氏对曰:“得一人之使,非得一人于井中也。”求能之若此,不若无闻也。

子夏之晋,过卫,有读史记者曰:“晋师三豕涉河。”子夏曰:“非也, 是己亥也。夫‘己’与‘三’相近,‘豕’与‘亥’相似。”至于晋而问之, 则 曰 : “晋师己亥涉河”也。辞多类非而是,多类 163 是而非。是非之经,不可不分,此圣人之所慎也。然则何以慎?缘物之情及人之情以为所闻,则得之矣。

本篇大旨与《去宥》相类,意谓如有所闻,当据人情事理以辨察之。否则易致鲁鱼亥豕之误,为人君上者甚至因此而国亡身死。

本文为《慎行论》之末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