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北京条约》割九龙,《拓展香港界址专条》定新界

纵观历史,以割地赔款来求得太平的前景的举动,无疑于饮鸩止渴,因为侵略者贪得无餍的本性,决定了他们得陇望蜀的野心。得到香港后,英国的下一个目标便落在了与香港隔海相望的九龙半岛上。

早在计划夺取香港的时候,英国即已有了占据九龙的预谋。澳门新闻纸在 1840 年 4 月 25 日记载:“现在附近此处(指广东)之海岛,我等行船之人俱已细心考察,其中之港口路径,并已经详细注明在行船书上。在各处船只湾泊之中,并无一处可以好过沙尖咀。⋯⋯我等若得如此一处地方,不服别国分所管,自立官府管理,即系平安妥当之处。⋯⋯有此等一块地方,我等所获之利益不少。”

在此前后,英军即已频繁地在九龙尖沙咀洋面活动。1841 年,琦善在与英国议定《穿鼻草约》时,撤走了在尖沙咀附近“惩鹰”和“临冲”两炮台驻防的清军后,英军随即占领。9 月 19 日,英军又“以防止中国军队的反攻” 为借口,明目张胆地占领了九龙炮台。

1856 年,英国以“亚罗号事件”(指清军在香港注册的亚罗号货船上搜捕海盗一事)、法国以“马赖神甫事件”(指法国神甫马赖以传教为名,为非所歹,被击杀一事)为借口,联合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联军占领广州后,英军即强迫两广总督劳崇光,得到了南九龙 4 平方公里的土地的永久租借权。

1860 年 2 月,英国领事巴夏礼派兵占据了九龙。3 月,又强迫劳崇光签订了租约。

1860 年 10 月 24 日,英法联军攻陷北京,腐败无能的清政府再次签订了屈辱的条约——中英、中法《北京条约》。中英《北京条约》规定:“前据本年二月二十八日(公历 3 月 21 日)大清两广总督劳崇光将粤东九龙司地方一区交与大英驻扎。粤省暂充总局正使功勋三等宝星巴夏礼代国立批,永租在案。兹大清大皇帝定即该地界付予大英大君主并历后嗣,并归英属香港界内。”这样,在 1861 年 1 月 19 日,九龙南部一区又拱手正式送给了英国。

1895 年甲午中日战争中国惨败后,在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狂潮中,英国又变本加厉,1898 年,英国以法国租借了广州湾对香港构成威胁为借口,向清政府提出了租借整个九龙半岛作为军事基地的无理要求。6 月 9 日,中英签署了《拓展香港界址专条》。条约规定:“溯查多年以来,素悉香港一处, 非拓展界址不足以资保卫。今中英两国政府认定大略,按照粘附地图,展扩英界,作为新租之地。其所定详细界线,应俟两国派员勘明,再行划定,以99 年为限期。又议定:所有现在九龙城内驻扎之中国官员,仍可各司其事, 惟不得与保卫香港之武备,有所妨碍。其余新租之地,专归英国管辖。至九龙向通新安陆路,中国官民照常行走。又议定:仍留九龙城原旧码头一区, 以便中国兵商各船,任便往来停泊,且便城内官民任便行走。将来中国建造铁路至九龙英国管辖之界,临时商办。”

根据这个专条拓展的地区叫“新界”。原界址仅限于尖沙咀至油麻地, 而新界则以深圳河为界,东起大鹏湾,西至深圳湾,南至丫岛,加上深圳河以南陆地以及邻近 23 个岛屿,总面积达 975 平方公里,比原界址扩大了差不

多 100 倍。全部“租期”为 100 年,后因清朝官员的请求,大英帝国以示“宽

容”,将“租期”减少 1 年。即从 1898 年开始,到 1997 年 6 月 30 日为止。

至于“租金”,大清国也就分文不取了。

英国对新界的接管,从 1898 年 7 月 1 日开始,至 1899 年 5 月完成。至此,通过 1842 年的《南京条约》、1860 年的《北京条约》、1898 年的《拓展香港界址专条》三个不平等条约,英国在 50 多年的时间里,逐步地掠夺了香港岛、九龙半岛和新界(这三部分习惯上统称香港),实现了其蓄谋已久的野心,在其殖民史上留下了极其丑恶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