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秀丽

向秀丽(1933~1959)广东广州人。

向秀丽出身于贫苦家庭。幼年时期,因家境清贫、经济困难,无力供其上学读书。10 岁时,她就被迫去地主家放牛、种田、做家务,过着衣不蔽体、食不饱腹的生活。抗日战争胜利后,回广州做零工。1948 年进广州何济公制药厂当包装工,受尽了资本家的欺凌和压榨,对万恶的旧社会有着深仇大恨。1949 年 10 月,广州解放,人民获得了当家作主的权力。向秀丽积极参加工会工作,被选为厂工会女工委员。

1954 年,向秀丽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6 年被选为何济公制药厂合营工作委员会委员。药厂公私合营以后,向秀丽以主人的态度忘我劳动, 积极工作,在生产中发挥团员的骨干带头作用,曾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生产者。1958 年 10 月,被批准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向秀丽入党后,更加严格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决心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同年 12 月 13

日,她所在的广州何济公制药厂化工车间,因 50 斤无水酒精瓶破裂导致起火,危及爆炸性药品原料,整个厂房和周围居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为隔离开有强烈爆炸性的金属钠,她奋不顾身,扑向正在迅速蔓延的火焰,用身躯截住了流向金属钠的燃烧着的酒精,抢救了国家的物资,保护了群众, 但她却被严重烧伤。党和国家多方设法抢救,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 1959

年 1 月 14 日,光荣牺牲,年仅 25 岁。向秀丽用自己年轻的生命避免了国家财产遭受损失,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她牺牲后,中共广州市中区委员会追认她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