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若飞

王若飞(1896~1946)原名荫生,又名大伦,别号继仁。贵州安顺人。早年,王若飞随舅父黄齐生到贵阳,进入达德学校学习,开始接受进步

思想的熏陶。1912 年从达德学校毕业后,进入贵阳崇学书局当店员,两年后又到铜仁矿务局任文牍员。1917 年春,他转到达德小学任教。同年冬考取官费留学生。1918 年春入东京明治大学读书,初步接触到马克思主义理论。1919 年夏回国,参加反帝反封建宣传活动。同年 10 月赴法国勤工俭学。此间,他和李立三、赵世炎等发起组织了“勤工俭学学会”,积极参加领导留法学生进占里昂中法大学等革命斗争。通过系统学习马列著作,他决心以马克思主义改造中国。1922 年在巴黎加入中国少年共产党,同年秋加入法国共产党。根据共产国际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承认王若飞为中共正式党员。在与国内中共中央取得联系后,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改名为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旅欧支部,王若飞被选为执行委员会委员。1923 年 3 月,王若飞和赵世炎、陈延年等赴苏联入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

1925 年 4 月,王若飞回到上海,在中共中央工作。五卅运动后,任中共北方区委巡视员,赴河南检查工作,并负责筹建中共豫陕区委,后任豫陕区委书记,对河南党的建设和工农运动的开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1926 年 3 月, 他被调到上海任中共中央秘书长,协助陈独秀处理中央日常工作。1926 年 10

月至 1927 年 3 月,参与领导了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起义胜利后,曾任中共南市区委代理书记。1927 年 4 月,出席在武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后被分配到江浙区委工作。同年 6 月江浙区委撤销,他又先后担任中共江苏省委农运部长和宣传部长。根据中共“八七”会议精神,组织领导了无锡北乡和江阴、青浦的农民暴动。1928 年 6 月,赴苏联莫斯科出席了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后,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成员、中国农民协会驻农民国际代表。不久入列宁学院学习。1931 年夏回国后,被中共代表团指派为中共西北工委特派员,负责领导西北地区的农民土地革命和组织回民暴动,建立革命根据地。同年 9 月,到达包头,因叛徒出卖,于

  1. 月在包头被捕。在死亡和威胁面前表现出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的革命精神。1932

    年 1 月,王若飞由包头被押解到归绥第一模范监狱,曾多次致书国民党绥远省主席傅作义,劝其站在中华民族和人民大众的立场上,接受中国共产党的抗日反蒋主张,共同抵抗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1936 年 7 月,又由归绥转解到太原陆军监狱。在狱中领导难友,同国民党当局进行坚决斗争。经党组织营救,王若飞在度过了五年零七个月的监狱生活后,于 1937 年 5 月获释。同年秋,他离开太原赴延安,任中共陕甘宁边区区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兼陕北公学教授。1938 年秋,任中共华北、华中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不久,兼任八路军副参谋长。此间,他系统总结了华北地区游击队组织和游击战争的经验,为游击战争的发展指明了方向。1941 年冬,任中共中央秘书长和党务办公室主任,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为中共中央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等文件,对巩固和发展抗日民主根据地起了重大作用。1944 年 4 月,王若飞同林伯渠等赴重庆同国民党谈判,并负责对国民党上层人士进行统战工作。同年 11 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共重庆工作委员会,他被任命为工委书记,负责主持中共中央南方局的日常工作。1945 年 6 月,在延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共

中央委员。抗日战争胜利后,为避免内战、争取国内和平,1945 年 8 月 28

日,他和周恩来陪同毛泽东前往重庆,同国民党蒋介石进行谈判。通过谈判斗争,迫使国民党当局在《国民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中承认了中国共产党的地位及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的协议。1946 年 1 月,他和周恩来、董必武、叶剑英、吴玉章、陆定一、邓颖超等七人组成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参加在重庆举行的政治协商会议,在改组政府和国民大会等重大问题上,团结各民主党派同国民党的独裁政策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1946 年 4 月 8 日,王若飞和秦帮宪、叶挺、邓发等携带着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就宪法、国民政府组成等问题同国民党谈判的最后方案,乘飞机由重庆返回延安,准备向中共中央请求汇报,途经山西黑茶山时,因飞机失事不幸遇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