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并非多多益善
维生素是人类食物中最基本的微量成分,目前的销售量相当大。在“既然少量的维生素对身体有益,那么多多益善”思想的指导下,致使这种微量成分的各种复合片剂充斥于药店、健康食品店,甚至超级市场。
在拼命服用大量维生素片的热潮中,有人认为它们能治愈人体或精神上的各种不适。比如,维生素 A 能医治粉刺,预防癌症;维生素 B 能抵御意志消沉,使人精力充沛,并有助于戒酒;维生素 C 能医疗癌症和伤风感冒;维生素 E 能使人推迟衰老、刺激性欲和预防心脏疾病。另外,钾能帮助消除疲劳,而锌则能减轻关节炎。
人体所需的维生素来自食物中的有机物,而人体本身并不能产生这类有机物。我们每天从食物中摄取 13 种维生素,其总需要量只有 1/8 茶匙那么多, 如果超过了需要量,那么多余的就从体内排泄出来,或储存在体内脂肪中和其他器官里。虽然维生素还能发挥药物的功能而为人体所吸收,但是当在人体中积聚和贮存得太多了,那么就会起副作用。
人体对来自植物的 7 种矿物质,如钙、钾的需要量较大,而对另外 9 种微量矿物质,如铁和硒等的需要量却是相当小的。
美国国家科学院指派的一个专家委员会,为人们对维生素及矿物质的真正需要量制定了一个标准,简称 RDA。超过这一标准 10 倍以上就被列为大剂量(维生素 D 和 A 除外,它们只要超过标准 5 倍以上,即被列为大剂量。)由于考虑到大剂量的维生素会对人体带来危害,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
(FDA)在 1973 年提出一个方案,限制把维生素和矿物质作为辅助食品出售。
但到 1976 年,威斯康星州普鲁斯米尔博士在国会提出的一条立法,阻止了FDA 的行动。他的一位助手说,既然维生素是无害的,而且对它的广告宣传也没什么差错,就没有理由限制人们服用它。
普鲁斯米尔的提案得到健康食品工业的大力支持,但这些议员们、维生素的服用者们忽视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几乎所有食物,甚至包括水在内, 只要服用过量,都会变得有害无益,甚至危及生命。
1979 年 3 月,FDA 的问题小组对为治疗目的而出售的维生素及矿物质商品的安全和效果进行了检查。他们认为,哪怕是相对来说较小剂量的维生素K、铜、氟化物、碘、镁、磷和钾,也不要作为药物出售。维生素 A 的出售剂量要加以限制。因为错用这些药物的危险总是存在着的。但他们的这一提议并没有生效,一些大的食品工企业为了赶时髦,在它们制作的食品中都掺入维生素和矿物质。他们总是企图说服美国人:由于每个人的食品类不平衡, 因此需要这类食品来辅助。营养专家达夫尼博士说:“消费者们上了制造商的当,因为后者考虑的只是自己产品的销路。”一个调查结果表明,大多数美国人从他们有规律的一日三餐中已获得了足够的维生素及矿物质。
当然,有一部分人达不到这方面需要量,那就应该予以补足。我们知道, 孕妇对铁的需要量比一般人要大些,长期食素者则需要维生素 B12 作为补充营养,还有哺乳期妇女、酒瘾者、节食者、口服避孕药者⋯⋯都需补充维生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