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H)七
章一我们在进行下一论题——最好的(理想的)政体——的精确研究前,应该先论定人类最崇高的生活的性质①。人们如(15)果对于这点还不清楚,则对于理想政体的性质也一定不能明了。[两者既在本源上互相关联,] 那么,世界只要不反乎常道,我们就可希望最优良的生活应当寓于各邦在现实情况下所可达到的,最优良政体中。所以,我们首先要求取全人类在一切情况之下(20)公认为最所乐愿的某些生活方式;并从而考察公共社会团体所乐愿的生活是否就相同于各个私人所乐顾的生活方式。
人类最崇高的生活这个论题,业已详见于院外课程②所授的讲稿;我们认为以前所说大体尚属恰当,现在可以简单地重提(25)儿句。我们对于最优良的生活所作的分析,的确谁都不以为误。人们能够有所造诣于优良生活者一定具有三项善因:外物诸善,躯体藉善,灵魂(性灵)藉善③。论者一般都公认惟有幸福(至乐)的人生④才完全具备所有这些事物(藉善)。有些人听到蝇声掠过身边就突然惊惧,有些人偶咸饥渴便饕餮纵饮,有些人为了两(30) 个铜元⑤而不惜毁伤他平素最相好的朋友,有些人心志愚昧像小儿或迷惑像疯子①:一个人要是没有丝毫勇气、丝毫节制、丝毫正义、丝毫明哲(智慧), 世人决不称他为有福(快乐)的人。
这些命题一樱提出,完全可以获得绝大多数人的立即赞同。但如果进一步考究到人生对上项诸善(事物)各自应有多少而后可诅(35)是适如其量, 各项善物之间又孰重孰轻,人们对这些命题就会发生不同的意见。有的以为人对于[灵魂]诸善(德性)只需适如其量已经足够,至于财富、资产、权力、名誉以及类此的种种事物则多多益善,没有限度。对于依据这种思想而行动的人们,可作这(40)样的答复:“请注意事实,事实不难帮助你的明悟而了解问题的真相,灵魂诸善的所以能够形成并保持德性,无所赖于外物。
① 巴西琉(会长或王):古代都兼领祭祀和军政,为主祭,亦为统帅。后来平民政体代之而兴,王制很少流行,但在若干平民或寡头城邦,王权虽已削落,仍保留“巴西琉”为某些祭祀的主祭。参看卷三 1285b1, 13—18。
② 见 1322b18 注。
③ 本章起先所述各职司实以轻重为次序,职轻者在前,愈重者愈后。此节总结各职司,以所管业务分类, 便异于原来的次序。兹依《纽校》iv566 页所作分析,分为四类。祭战列为一类可参看卷三章十四 1285a5-
-7 、l9。
④ 从上下两名称揣测,这里的“法律监护”(当为教导成年人遵守礼法的职司,也可译作“礼法训导”。下文 7 行的“法律监护”应该是跟这一职司相异而跟 1298i29 所举者名实相同。
⑤ 《雅典政制》章六十每部族拈阅选定“竞技委员”各一人,共十人:经过考试后授任,任期四年。在泛雅典娜节主持音乐、体育、跑马竞赛。又第五十六章:“当值执政”(Rrgo 或译“题名执政”)主持狄欧尼修大节的戏剧竞赛,第五十七章:“王执政”则主持狄欧尼修小节的戏剧竞赛。
① 《纽校》iv568 说好些史论家认为希腊各邦的平民政体实际上大多数是贵族或寡头政体,因为每一公民都至少有一个奴隶。仗此节所述”穷人”无奴隶,平民政体既然以不畜奴隶的穷人占多数,就不能说他们实质上是少数制政体。 “妇女监护”这一职司,实际不仅较大较富的城邦如塞莫斯岛、叙拉古等曾经设置(参看吉耳伯特:《希腊政制典实》卷二 337 以下),财力较差的如刚勃赖恩(Clambreium)也曾经有这种职司(迪坦贝格,《希腊碑志集》170 号)。“儿童监护”这种职司,在亚氏死亡后比在仙生前,各邦也较普通。
反(1323b)之,外物的效益就必有赖于灵魂诸善而始显露。你也可以看到,人们虽于外物的充裕和人性的完美两者都可获致幸而,两者结合起来也可获致幸福,然而凡德性不足而务求娱乐于外物的人们,不久便知道过多的外物已经无补于人生,终究不如衣食才能维持生活,而虔修品德(情操)和思想(理解),其为幸福毕竟更加(5)充实。”除了人生的经历可抬这些论旨作出证明以外,我们也不难在思想上求得理解。外物诸善,有如一切实用工具,[其为量」一定有所限制②。实际上,一切应用的事物[包括外物诸善和躯体诸善], 在这里情况完全相同;任何这类事物过了量都对物主有害,至少也一定无益。
[至于灵魂诸善,情况就恰好相反。]灵魂的备种善德都愈多而愈显见其效益
——这里我们的确应该不仅称颂每一善德,还须指明它的实用(效益)。我们可举出一个大家所公认的命题:我们如果较量事物之间的优良程度,就能知道每一事物的最好情况(境界)都符合于其所以表现这个最灯情况(境界) 的本质①。那么灵魂之为物,要是在本质上以及它在人生所表达的境界上,比我们的财产或躯体为更可珍贵,最高尚的灵魂也一定比我们最富饶的财产或最健壮的驱体为更可珍贵。又[我们还要注意,]所有这些外物[财产和健康] 之为善,实际,都在成就灵魂的善德,因此一切明哲的人正应该为了灵魂而借助于外物,不要为了外物竟然使自己的灵魂处于屈从的地位。
于是,我们大家可以确认备人所得幸福的分量,恰好应该相等于他的善德和明哲以及他所作善行和所显智慧的分量。神的本性正该是这一真理的征信。神是快乐而幸而的;但神之所以为至乐而全福,无所凭于外物诸善,他一切由己,凡所以为乐市(25)邀福的诸善已全备于他的本性中了②。这里也可从而阐释幸福(快乐)和幸运之间所应有的分别。人[的成为幸运者]往往由于偶然的机会获得灵魂之外的诸善(财富和健康);可是谁都不能完全依赖偶然的机会而成就其正义和敦厚(节制)[属于灵魂的]诸善[因此而获得幸而]
①。(30)
和以上相似的论辩,可以接着导致另一个原则:[社会(团体)幸福的由来固然应该类似个人幸福的由来,那么]凡能成善而邀福的城邦必然是在道德上最为优良的城邦。人如不作善行(义行)格于不能获得善果(达成善业)②;
② 6—9 行说得简略,似为偶尔的札记,尚未成章。10 行开始,只写了一个分句。这一章实际是未完成稿。
① 这句与卷三未句重复,参看前注。卷七卷八的编次问题参看卷四开卷注。 研究政治理想应先考察人类生活,参看卷四章十一 1295b1 语,“政体原来就是全城 邦公民生活的规范”。布位斯(《来因博物院院刊》卷三十九 480 页)(T,Blass, RheiniscbeBMuseum)注意到《政治学》卷八行文较少“希亚托”(hiatus) 纽曼检校卷七也较少“希亚托”(母音冲突)。现世所存当时曾经公开流传的亚氏对话亦然。诸家由此揣测这两卷是亚氏预备在当时问世的,故着笔较严整,取材都为当世所共喻,而说理也 取较通俗的方式(《纽校》“绪论”297—298 页)。
② “院外课程”,参看 1278b31 注。培尔奈认为是“非学术性者当出于亚氏早年所作一篇伦理对话(参看培
尔奈:《亚里士多德对话》[Bernays,Dia1ogedesA. 69 页〕。这一论题及从下的辞旨,亦见于《尼伦》卷一章六、卷十章六。相同的辞旨在下文章十三涉及时,就提示《伦理学》这一著作。此处何以要取村于其通俗讲稿或早年著作而不取村干先已成书的《伦理学》,今已难以确切说明它 的原因,参看蔡勒:《希腊哲学》卷二 2.119。
① 参看柏拉图《法律篇》卷三 697B 、卷五 743E。
② Toisuakapuois,“幸福的人生”或译“快乐的人生”。人的财物、体格、德性二 者都好,其人就快乐而幸福。依《尼伦》卷一章十一 1101a6—8,“快乐”(uaxaplos) 的意义较重于“幸而”本章,这两词作同
人如无善德而欠明哲,格于不能行善(行义);城邦亦然。一个城邦必须有相同于人们(35)所由称为义士、为达者、为哲人的诸品德③,惟有勇毅、正义和明哲诸善性,才能达成善业[而导致幸福]④。
这些叙述可以作为我们议论的序言。其中有关的辞旨我们不能不在这里预先有所说明,然而这里也无法把所涉及的论点进行详尽的陈述。这是另一门学术的范围。这里,我们只须确立这样一个命题:“人类无论个别而言或合为城邦的集体而言,都应具备善性而又配以那些足以佐成善行善政的必需事物[外物猪善和躯体诸善],从而立身立国以营善德的生活,这才是最(1324a)优良的生活。”①这个命题不一定人人全无异裁;但我们在这一研究(专篇) 中,就不再深入论辩,他们倘使有任何不同的意见,当俟日后另作答复。
章二这里还留待商量的一个问题是:城邦幸福和个人幸福(5)究属相同还是相异?这个问题可作明确的答复:大家全都认为两者们同②。凡相信个人的幸福(快乐)寄托于财富者,也就相信城邦必需富裕,才有幸福(快乐)。凡认为僭主的生活为高尚(尊荣)于其它众人者也一定以为版图最大人数最多的邦国为最幸福(快乐)的邦国。凡以人们的善德衡量各人的幸福(快乐) 者,(10)也一定以城邦的善德衡量城邦的幸福(快乐)。
由此引起两个应加考虑的问题。其一为:或者联合其它公民一起参加城邦的各种活动(事业),或者像一个侨居的客人,不(15)与即一切政治,两者孰为较可取的生活①?其二为:我们可以假定一个城邦的政治活动乐愿全体公民一致参加,也可以假定只需要大多数公民参加,依据这样的假定,这个城邦应以哪一种政体为最好的政体,怎样的安排为最好的安排②?
和第一个疑问不同,第二题有关政治思想和学说,恰正属于(20)我们现在这一专篇③所研究的范围,至于那个有关个人善德的第一个疑问则不是目前的主题[只是从属于主题而作附带的讨论]。关于最优良的政体,有一点是大家明白的:这必须是一个能使人人[无论其为专事沉思或重于实践的人]尽其所能而得以过着幸福生活的政治组织。但大家虽然对于这一点可以一致,(25)对于另一点的意见就颇存分歧。即使是那些公认为最优良的生活应该某于善德的人们,于此也各执一词:以善德为本的生活应取怎样的方式?参加政治活动而实践世务,还是谢绝一切外物和俗事而独行于所谓静修(沉思)的生活一一照有些人的论断,惟有玄想才是一个哲学家的事业?这里,我们可以说,在今世以及上代,一切以善德为尚的诚篇的贤者,他们的生活有两种不同(30)的方式——政治生活和哲学生活。要确定真理究竟属于哪一边,不是
义词应用,参看本卷章九 1328b34—40。
③ 两个铜元为”四分之一”的奥布尔。希腊币制:八铜元合一个奥布尔(赂伺于旧中国通用的银角)。六奥布尔合一特拉赫马。
④ 这里所举怯懦、无礼、不义、愚味四例,说明与希腊四德相对的四失或四妄。
① 参看上文卷一 1256b35、下文本卷章四 1326a37 一 b2。
② 依《巴克尔英译本》:“甲物最好境界比乙物最好境界符合于甲物的本体比乙收购本体。”διαθε σιs,或译”情况”或“境界”,或译“安排”或“趋向”,其释义见《形上》卷五章十九。
① 参看《形上》卷十二章七章九、《欧伦》卷七章十二 1245b18。
② 参看《尼伦》卷一章九 1099a7—20、卷七章十四 1153b21 以下。
③ 兼有数义,(一)(1)义行,(2)善行;(二)由义行式善行以致善果或成善业。在这一节中用这一词来分别表达了这些意义。全节的本旨仍在阐明幸福(快乐)基于善德(灵魂诸善)。
容易的;然而这正是一个重要关头,无论其为个人④或为城邦,必需凭其明哲, 抉择一条较优胜的行径,由以达成较高尚的志趋(目的)。有些人认为任何邦国都[应该安于内治,]不能(35)以自己的权力干涉邻邦;他们厌恶专制统治⑤,指斥它为人间最不公正的悖德,而对基于法治的政权也非所乐闻,在他们看来,这种政制虽不能说它违背正义,仍然会妨碍个人的“恬适”(幸福)①。另些人的思想与此相反:他们认为世间的实务和邦国的政治正是人生的本分;人如果离世绝俗,就无法实践其善行,(40)[勇毅、节制、正义、明哲]诸善德实际上就包合在社会的公务和城邦的活动中②。重视世务和政治生活的诸家中,有些人的立(1324b)论就以此为止境,另些人则更进一步,竟然认为专制和僭政的统治才真是造福人民的政体;而且世上就尽多这样的邦国,以奴役邻邦为自己的宗旨(职志),强使制度和法律都要符合这种[扩张(5)的]目的①。
在大多数城邦中,大部分法律的确不过是些芜杂的条例;但我们也得明白其中并非全无归趋,至少也有一个目标,这个目标就是霸业。譬如在拉栖第蒙(斯巴达)和克里特,他们的教育制(10)度和大部分的法律就是依据从事战争这一目的制订的②。相似地,所有强盛而力量足以征伐别国的[非希腊]
④ “称义、称达、称哲”,同下丈勇、义、哲三善德不符。依下文三善德,这里应相符而为:“勇士、义人和达者”。瓦伦:《论亚里大多德著作》“关于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一章”(Vahlen, Aristoteische Aufsatzo“ ueberein Oapltelaus A’Politik )列举卷一章十三 1259b39—1260a2 、卷三章十二 1282036— 1283a3、卷四章十一 1295a6—9,也有这样不相符的措辞。
⑤ 上节的命题为“各人的幸福基于各人的善德;人有多少善德就得多少幸福”。这一节的命题为“每一城邦,有如各个个人,有多少善德就得多少幸福”。
① 这一节和上文 1323b22、33 等句都着重于各人或各邦的善行。这里慎重说明,善性须有外物(包括财富和躯体)为之“配备”然后能行善享而成善业。例如家有余资则可作施济以见其仁爱;体魄健壮可以忍耐艰苦以显其勇毅。此义亦见于卷十章八童九。但《尼伦》卷一章十,又说高尚之上惟其穷乏而失去外物配备时,更见安祥,德性的内美当遭际困难时,才能发其光芒。
② 上章 1323030—36,说明城邦的道德同于个人的道德,而且城邦和个人都因善德而获致幸而,则实际上已说明两者的幸福亦应相同。这里用“大家全部认为”的论断方法,将问题作更切实的肯定。这种辩难措辞相似于上章 1323a40 “注意事实”(或经验)的论断方法。下文的意旨:各家对于幸福(快乐)的观念相异,或以善德为幸福,或以财富为幸福,或以权力为幸福;但各家虽对所以为幸福(快乐)者各下相同, 但对于“城邦幸福必须跟个人幸而相同”则完全一致。
① 依据上节,城邦幸福既已确定为和个人幸福相一致,则各个个人理应参加城邦的一切活动,此节又作为疑问,提出投身政治或隐居独处,孰为可取?《纽校》(卷一“绪论”305—308 页、卷三文义注释 320—
322 页)说此题系对其前辈和当世一些人的避世思想而发(参看下文 1324n27、35,1325n18〕,并指出阿里斯底浦、德谟克利特、阿那克萨哥拉,伊索格拉应等都有“独善其身”的思想。阿里斯底浦(Aristippus) 说抛弃政治的烦累生活方能过好私人的恬适生活(色诺芬:《回忆录》ii1、9)。阿里斯底浦学派称林泉逸居的闲静生活为“晴朗的日子”(狄欧根尼拉尔修:《学者列传》ii89)。这种“晴朗的日子”恰好就是亚氏的所谓“幸福”。阿那克窿哥拉(Anaxa 一 govas)以一克拉左美亲人久居雅典为“侨民”,及晚岁被迫离雅典,也不回到故国,卒客死于朗伯萨可,终身未参加城邦政治(《修辞》卷二章二十三 1398a15)。德谟克利特(Ik3Tnooritus)辞行政官职而就家居(见西塞罗:《演说家》[oicero,deOratore] 1i115.56)。伊索格拉底说明自己终生不任官职的意见于《召抵》145、150 节。亚氏重实践,认为善性的见于思想不如善德的见于行事,所以把参加政治作为人人的正当生活;在世不论穷达都应“兼善天下”。
② 这一节的第二疑问实际是跟着第一疑问引出的。安排得最好的政体可使人人乐于参加政治,这样,原来
民族都特别重视武德,斯居泰人、波斯人、色雷基人和克尔得人都是这样③。在这些民族(国家)中,有的就颁行鼓励武德的专律;据说迦太基对于士兵, 每一次出征就授以一个新的腕环(臂铠)①以示光荣。又,(15)在马其顿,曾经设置过一条专律,凡尚未杀过一个敌人的男子,腰间只可束络[不得佩带]
②。斯居泰人的习俗,凡从未杀敌的男子,在某一节日宴庆的传杯仪式中,他
就不能参与这种欢饮③。伊卑里人也是一个好战的民族,在他们那里流行着一种相似的向武习俗;死者坟墓的周围,绕以尖石(石柱),标志他生前的战(20)功,这些尖石的数目就等于他生平所杀敌人的数目④。
各民族间都流行着这类同样是提倡向武精神的许多传统规矩,有些出于习浴,有些则定为法制。可是,对于一个清明而能时常反省的人看来,作为一个政治家而竟不顾他人的意愿,专心于制服并统治邻邦的策划,这是很可诧异的。这种统治实际上(25)是不合法的,一个政治家或立法家怎能设想到非法的事情?掌握了仅力就不顾正义,这种不同是非(义或不义)的强迫统治总是非法的。更没有其它的技艺或学术可同这种政治家的本领相比拟。医师或舵师都枪对不应该对于病人或水手运用诱骗或强(30)迫手段。然而,很多人在涉及政治时似乎就相信奴隶主对付奴隶的专制为政治家的真本领;人们对于他人(异族异邦的人),往往采取在自己人之间认为不义或不宜的手段而不以为可耻。他们在自己人之间,处理内部事情的权威总要求以正义为依据;逢(35)到自己以外的人们,他们就不谈正义了。这样的行径是荒谬的; 世上如果有某些分子具备自由的本性而也有另些天然需要受人统治,那么专制的权力就该限于那本来非自由的部分,决不可(40)把这种权力向任何地方扩张①。谁都不会去猎取人类以供餐桌或用作献祭:狩猎应当追逐那些适于所需的东西,而餐桌或献祭所需者应该是可以宰食的野生动物。设想在与世隔绝的某地,(1325a)有一个孤处而幸福的城邦②。这个城邦四境无邻,却流传
为嫌恶僭主苛政或群众喧哗而厌弃政治的人,就不必再回避世务了。
③ 这一“专篇”即现行这部《政治学》的卷七卷八。
① 依上文 21 行“个人”的生活思想已可不提,这里偶尔又同“城邦”的政治集 体生活并举。本章的主题实在是论述城邦校优良的生活并研求与之相符的政体;疑 难的要点在于邦国应专心内修(35 行),还是力图扩张(1324b5 行)?
② 政治应重内修,厌恶暴力和专制的思想,见于阿那克萨哥拉的,可参看《尼 伦》卷十章九 1139a13,见于伊索格拉底的,可参看《致[僭主]杰森(Ja6on)诸子书》11。
③ ενηερια,“晴朗的日子”,译作“恬适”,参看 1324a16 注。
④ 《纽校》III324,相反于阿那克萨哥拉等的内修思想而以人生和政治重在行事者,拟取高尔吉亚为实例(参看柏拉图:《曼诺篇》71E、《大希比阿篇》[Hlpp。Maj] 282B 和色诸芬:《长征记》ii6、16 等)。柏拉图:《理想国》600C,所述普罗塔戈拉(Protagoras)和普罗第可(Prodicus)的政治思想也相类似。雅典人政治思想虽好理论,乐于辞辩,而大多崇尚功业,重视实践,可参看《修昔底德》卷二总叙雅典文化及其政治品德的 40 和 41 章。
① 这里,亚氏在尚世务重实践的思想家中,又分为温和和极端两派。在现实政治中,这种反乎内修而力图向外扩张的政治家是很多的。《纽校》III325,认为这一章提出这个问题以及相应的说明和批评,可能是有感于亚历山大的远征而作(参看亚氏《残篇》六一四 1581b18。当时和以前,助长这种政治扩张的学者和作家也是很多的(参看下文章十四 1333b5—21)。
② 参看卷二 1271b2—7、卷七 1333b5—16;柏拉图:《法律篇》,卷一 626A、633;又普鲁塔克:《莱喀古士传》31、《阿偈雪芳传》33。
着优良的礼法,大家过着快乐的岁月。显然它将构成一个优良的政体,可是, 这种政体就绝对不会以战争为宗旨而倾心于征服敌国,按照我们原先的假定,对于这个独立城邦,不存在任何敌国。(5)
从以上这些论证,已经显然可以明白,倘使大家认为武功也是一种善德
(善业)③,终究不能把它当作人类超乎一切的主要目的:武功只是用以达到人们主要目的的一些手段。优良的立法家们对于任何城邦或种族或社会所当为之操心的真正目的必须是大家共同的优良生活以及由此而获致的幸福。[立法家应该(10)坚持这种不可改变的目的,只]在制订法律的时候,对于某些条例自可各尽其变,以适应不同的环境。一个城邦如接壤于若干邻国④,为之立法的政治家就得熟虑国情,而使其人民预作相应的操练并安排好各种适当的措施,以分别应付每一邻国可能发(15)生的挑衅。但这里所说的一个最好的理想城邦所应具有的目的这个问题,当到以后另行论述⑤。
章三现在我们须研究那些同样祟尚善德为人类最优良生活而在实践方面却又为道不同的两派学者的意见⑥。有些人就厌弃政治,认为独立的自由人生活异于政治家生活,他们常乐于安静,宁愿避世寂处。另一学派则认为最优良的生活寓于政治活(20)动之中;人生一定要有“善行”而后可以获致“幸福”,而一切“无为”的人们就没有“善行”可言。两派的持论各有其所是, 也都有些谬误。前一学派认为一个独立的自由人生活胜过做若干奴隶的主人,这是确实的。管理奴隶——对奴隶实行专制——不(25)能称为光荣;在日常的鄙俗事情上发号施令也未必能表显多么高尚的才德。另一方面,他们把一切权威都看作奴隶主的权威,这就不对了。天赋的自由人和原来是奴隶的人们并不相同,自由人之间的统治和对于奴隶的统治也不相同。但这个论题我们在第一篇论文中已讲得够多了①。这个学派把“无为”看得过高,(30) 竟然认为“无为”(τοαπραττειν)胜于“有为”(ιοπρα ττειν),这是另一个谬误。实践(“有为”)就是幸福,义人和执礼的人所以能够实现其善德,主要就在于他们的行为。
我们方才这一论点也许被人解释为最高的权威就是一切善行中最高的事物,认为权力愈大,所能实践的行为也必愈多而(35)且愈大①。推广这种解释,
③ 《希罗多德》II167 所举好战民族为斯居泰人、波斯人、色雷基人和吕第亚 人;这里举及克尔得人(北方民族〕,而不及吕第亚人。
④ 依纽曼,κρικων“腕环”解,普鲁塔克:《德谟叙尼传》30,所说τον κρικον 记明“戴于腕上”。
⑤ 此律无可查考。大概腰带上可镶嵌金玉之类以示光荣。《集绵》(Anthoolo 一 giaPalatina)xi238,说加巴陀阡人(Cappadocians)宫长的服饰,腰际有佩带。
⑥ “传杯”而饮的习俗每见于游牧民族。雅典那俄:《硕学燕语》498,亦有此 记载。
① 柏拉图:《法律篇》637D,所举非希腊民族的好战者为斯居泰人、波斯人、迦太基人、克尔得人、色雷基人和伊卑里人:对希腊族则举斯巴达和克里特人。伊卑里人勇敢善战,亦见于《修昔底德》vi90、《狄奥多洛》xiV75.8。 大马士革的尼古拉:《残篇》121;攸克辛海(黑海)东岸,高加索山麓,名为辛地人
(Σινδοι)的一支斯居泰族,在战友死后祭献时,计其人生平杀敌的人数,上献如数的鱼(缪勒《希腊历史残篇》卷三 460)。 σβελισκονs 有些译本作“石柱”(华表〕解,依纽曼(《校本》III329 页)和杰克逊(Jaeckson)解(见于《苏校》四版英文注释)作“尖石”。
① 参看卷一 1255b6—15、卷三1287b37!又,《残篇》八一 1489b 27。参看伊索 格拉底:《腓力》(Pbilippus)
154,劝告腓力好好对待希腊各邦而扩张马其顿的权威于非希腊(野蛮)民族。
人们一旦执掌权力,便永远不应该把它让渡舱他的邻人了;反之,他还得尽其所能,从邻人那里争取更多的权力。既然人间的至善在于实践(行为), 而实践有赖于(40)权力,那么,凡是遇到权力关头,就得当仁不止,谁也不要顾及谁:父不必让其子,子不必管其父,朋友也不必互相关顾。如果说这种解释其中也包含真理,那么,盗贼和暴徒,对他们所作的 325[罪恶]行为, 也未尝不可托辞为怀有某种崇高的目的,所以使用这种手段了。然而,这终究不是事实所能容许的;倘使说他们的设想可以通行,这就不免虚伪了。人们如果想有所作为,则他比受他所作为者必须确有某种程度的优胜,例如丈夫的胜于妻子,父亲的胜于子女,主人的胜于奴隶,其所作为,才能获得尊敬。至于那些从事非法行为的人们[就其所犯的罪恶,已足证明其为低(5) 劣于受他所损害的弱者]决不能以日后成就什么样重大的善业来平衡以前的罪孽而消除他们留下的污德。[这样,我们已可断定以永远把持统治权力为一切善德中的最高事业这种观念,实在是不合理的。]在一个同样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中,根据平等和一致的原则,实行轮番为治②的制度,确实合乎正义而值得称颂。至于对同等的人却给予不同等的分配,以及在同样的人们间施行不同样的待遇,那些处置总是不合自然的;凡违反自然(10)的都不足称颂。于是,我们可以作出这样一个结论,世上如果出现这样一位人物③,他既然善德优于他人,而且兢兢为善,没有人能够胜过他,只有遭逢这样的人, 大家才可永远追随并一致服从他,[不作轮番而]仍然不大其为正义和优美的治道。只有善德是不够的;他还得具备一切足以实践善行的条件和才能④。
倘使我们所持“幸而在于善行”的说法没有谬误,则无论就城邦的集体生活而言,或就人们个别的生活而言,必然以“有为”(15)(实践)为最优良的生活。但所说“有为”的生活,并不完全像有些人所设想的,必须牵涉到人间相互的关系。也不能说人的思想只在指向外物,由此引起他对外物的活动时,才说他正在有所思想。思想要是纯粹为了思想而思想,只自限于它本身而不外向于它物,方才是更高极的思想活动。善行是我们所要求的目的; (20)当然我们应该做出这样或那样表现我们意旨的行为。但就以这些外现的活动为证,也充分确切地表明思想为人们行为的先导。[思想既然本身也是一种活动(行为),那么,在人们专心内修、完全不干预他人时,也是有为的生活实践。]所以孤处而自愿与世隔绝的城邦也未必无所作为。他们可以在邦内各个部分尽 26 力活动而求其实践;这种城邦所由组成的各个部分之间就存在着许多相互的关系,就各别的人生而论也是如此。倘使否认内在的活动, 那么完全自足于己而不务外求的神和宇宙体系⑤也将是尚不完美的事物了。(30)
因此,显然可见,就各个人而言为最优良的生活方式,即把全邦作为一个集体,对全邦所有的人民而言也一定是最优良的生活方式。
章四以这些绪论为导引,并回想我们前面已经讲述过的其它各家的[理想]政体①现在可以开始研究这个论题的其余事(35)项。第一,我们应询问,
② 参看柏拉图:《法律篇》704C 关于“幸福岛”的设想。又,参看本卷章十五 1334a31 注。
③ 武功之为善德,其道在勇毅。
④ 参看卷二章六 1265a20—26、章七 1267a119—21。
⑤ 本卷章十三、十四。
① 上章 1324a13—18 所提两题中的第一题,“人生应以人世或避静为宜?”的疑问,原已在 19—21 行申明
“构成一个理想城邦该有些什么基础(条件)?一个完美的城邦必须具有同它的性质相适应的配备②。作为城邦基础的条件,我们应当为之设想若干情况,包括可能实现的和纯属理想的情况③。公民群众和土地(境界)就是所谓各种(40)条件中的重要事项。一切工艺家,例如织布匠或造船匠必须具 326a 备同他们的工艺相适应的原料;原料准备得愈好,则凭他们的技术所制成的成品也将愈佳。有如其它的制造家那样,政治家和立法家也得有他们所需要的原料,而且这些原料也应该符合他(5)们的要求。一个城邦所需的主要配备为人民;就人民而言,自然应该考虑到数量,也要考虑到品质。次要的配备训为人民所居住的土地(境界);这里也同样要考虑到量和质。大多数人认为一个大邦必然较为幸福。也许他们是说得对的,但他们对于一个城邦为大为小的实义未必真正了解。他们以数量为标准,凭(10)人口(居民)的多寡未判断邦国的大小;但国势强弱与其以人数来衡量毋宁以他们的能力为凭。有如人们的各从其业,城邦也得各尽其用;凡显然具有最高能力足以完成其作用的城邦才可算是最伟大的城邦,希朴克拉底所由常以“伟大”见称的正是这样的命意,作为一个医师,不是作为一般的人,他比任何体格较他(15) 大的人总是更为“伟大”。即使承认人数也可据以估计国势,然而任何偶然的统计还是不足为凭的。我们知道备邦大都居住着很多的奴隶、客民和外侨
①。我们倘使以人口为标准来判断国势,就须把计算的人口限于粗成城邦的主
要部分各分子。这些分子(20)如果为数特别大,可以作为一个大邦的征象; 如果它虽能派遣大批的工匠,却只能编成少数的重装步队,这样的城邦就不得称为大邦②。因为一个繁庶的城邦不一定就是一个伟大的城邦。(25)
又,经验证明,一个极为繁庶的城邦虽未必不可能、却总是很难使人人都能遵守法律(和礼俗)而推持良好的秩序。凡以政治修明著称于世的城邦无不对人口有所限制。这种事实,我们也可在理论上给予辫明。法律(和礼俗)就是某种秩序;普遍(30)良好的秩序基于普遍遵守法律(和礼俗)的习惯。可是,事物如为数过多,就难以制定秩序。为无定限的事物创制秩序, 只有神才可能,神维系着整个宇宙的万物,为数既这样的多,其为积又这样的大,却能使各各依从规律,成就自然的绝美①。这里,我们(35)可以论定最美的城邦,其大小必然有限度,以适合上面所阐释的秩序②。又,[在这一通
其属于个人生活思想问题,可以不论,但这个问题实际上仍然含有政治思想在内,所以本章重加辩难。
② 见卷一的四至七章。
③ 《修辞》卷一章十二 1373a25 ,记僭主杰森的权力思想,说人应不惜以任何恶劣手段建立自己在一国中的最高权力,必须置身于这一无上的地位才能施展最好的怀抱,成就重大的事业。参看普鲁塔克:《修善正道》(Praes,Reip,Gerend.)24、《摄生要决》(Detuodo Saniateprecepta)22。杰森服膺高尔吉亚的政治思想,另见于鲍桑尼阿斯:《希腊风土记》vi l7.9。高尔吉亚思想的过度推广就发生这种权位观念;此节似乎在隐指杰森。
① 参看卷三章十六 1287a10—20。
② 参看卷三 1284032—34、1288a28。
① 参看本卷章一 1323b39—1324a2。
② 亚氏认为只有“一个宇宙”,在整个宇宙之外没有其它事物存在(《说天》卷一章八 276a18),所以宇宙没有向外的活动。“神”为宇宙的原动者,神心以大自我为思想对象,即思想于思想的纯思想(参看《形上》卷十二章七 1072b22、章九 1074b 33、1075a11),所以只有“内在活动”,而无“向外活动”。整个宇宙体系详见《形上》卷十二章八。普鲁塔克:《神谶非必应说》(De defeetu oraeulis )24,存录古希腊
则之外,]我们还须注意到,有如各别的动物、植物和无生命的工具①那样, 城邦的大小也各有它适中的限度②。任何事物倘使过小或过大都将丧失天赋的能力而不克尽其功用。这种事物有时由于性能不良[沦落为低劣的事物],有时(40)便全然丧失其本性。以船为例:一艘只有一指距(约八寸)长或竞有两径(约一里)长③的船都不成其为一艘船;即使一艘船的(1326b)尺寸不至于那样失常,还是可能嫌它大了些或是嫌它小了些,因而不利于航行。邦国亦然。倘若组成一个城邦的分子太少,这在生活上就无法自给自足,而城邦的目的却在自给自足①。一个城邦,如果像一个民族国家那样,人口大多了, 虽然在物质需要方面的确可以充分自给,但它既难以构成一个真正的立完政体,也就终于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城邦入②。为数有那么多的群(5)众,谁能做他们的将领而加以统率?除了具有斯螟篇留那样的嗓音,又谁能抬他传令?
所以,当城邦初成立时,其人口的底数只要在一个目的为达成优良生活的政治体制中,大家可以通工易事而能自给,便足够了。人口逐渐超越当初的底数,这就成为较大的团体,而仍然是(10)一个城邦;但,上面已经说明, 这样的增加不能无限地进行。只要环顾实际,我们就不难规定这种限度。一个城邦的活动一部分出于执政人员,一部分出于被统治的人众。执政人员的职责在于断案决事和发号施令[彼统治公民的本分则在选举执政人(15)员]。一个城邦的公民,为了要解决权利的纠纷并按照备人的功能分配行政职司, 必须互相熟悉各人的品性①。倘备不相知,则职司的分配和案情的裁断两者都不免有所失误。对于这类重大事件,临时随意处理,总会多出批漏,但人口倘使确属过多,就显(20)然浚法作周到的措置。又,在人口过多的城邦中, 外侨或客民如果混杂在群众之间,便不易查明,这样,他们就不难冒充公民② 而混用政治权利。
从这些分析,我们已可清楚地见到一个城邦最适当的人口限度:这该是
人 有“多宇宙”的说法。
① 见卷二。
② xcpvia 这里作“配备”解,指物质条件或社会生活基础,参看本卷章一 1323b40—13249 及注。理想政体应有理想的社会基础,但照章一 1323a17—19 所说,凭以构成最好政体的条件该是在现实环境中所可获致的最好物质条件。
③ 参看卷二 1265a17。
① 古希腊各城邦的客民和外侨多数为工匠,来自埃及和亚洲以及小亚佃亚的希腊殖民城邦。凡工商发达的城邦及其港埠,客民尤多。重农的城邦如斯巴达也有客匠。希克斯:《希腊历史碑志》(Hloks,Gr Hist.Inscrip 。) 157,记雅典的西顿(Sidon)居留民可以作为例子。
② 这里承 20 行文义将“工匠”除外干公民团体而把他们放到奴隶之列,参看卷三章四 1277a37 一 b 3。
留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和经济学译文和释义》279 页,说此句实指阿偈雪劳的故事:阿偈雪劳引斯巴达同盟联军征伐忒拜时,盟国诸将不满意斯巴达为各邦领袖,阿偈雪芳为联军统帅,而斯巴达军人数甚少。阿偈雪劳于是就营地集合全军,令斯巴达军和各邦部队分坐两边。几而传令,凡原属陶工都起立,依次呼冶匠、木工等手艺殆遍,各邦军几乎全部起立,斯巴达军则无一起立者。阿偈雪劳笑部诸将说:“斯巴达军为数并不少于友邦。”(参看普鲁塔克:《阿偈雪劳传》26。)
① 以“秩序”为”美”,见《形上》卷十三章三 1078a36。“美的主要形式为秩序、匀称和明确”,参看《诗学》章七 1450b34、《尼伦》卷四章七 1123b6 。
② 这里的文义是这样:只有神能为尽多的事物创制秩序;人的能力殊属有限,他虽企求美善,只应自量其能力所及,限定若干人数为一城邦而为之创制并维 持其秩序。
足以达成自给生活所需要而又是观察所能遍及的(25)最大数额③。关于城邦的大小(人口的多寡)问题,这里已讲得够多而可以结束了。
章五相似的论点也可应用到土地(境界)问题上。就土壤的性质说,当然,人人顾意在自己境界内可能种植一切庄稼(农产),使大家备得所需, 样样都不缺乏,保证全邦高度的自给自(20)足。就国境的大小或土地的面积说,应当以足使它的居民能够过闲暇的生活为度,使一切供应虽然宽裕但仍须节制④。我们所拟的这种限度是否确当,等到今后在研究财产和致富的一般问题以及时产的执管和利用问题时,另行详述⑤。这是一个颇有(35)争执的问题:人们的生活思想往往趋于两极,或自甘俭朴,或流于豪奢⑥。至于土地的坐落(国境的形势)——虽然某些问题有待于征询军事家的经验①一一我们可提供这样的建议:一个城邦的地理环境应该是敌罩难于进入而居民却容易外出的。关于(40)人口方面所说“观察所能温及”的条件,对土地方面也一样合适。(1327a)凡容易望见的境界也一定有利于防守。中心城市的位置,照我们的理想应有海陆方面的通道。[这里,应当注意到两个要点:]第一个要点是曾经讲到过的,城市为全邦的一个军事中心,四围有(5)警,都能由此派遣赴援的部队。第二,它也应该是一个商业中心,具有运输的便利,使粮食、建筑用本村以及境内所产可供备种工艺的原料全部易了集散②。(10)
章六海上交通对于一个内政良好的城邦究属有利抑或有害,是一个意见极为分歧的问题。有些人③坚持说,让出生和成长于外邦礼法中的客民入国, 因此增加了邦内的人口,一定不(15)利于自己的皇好礼法①;滨海港埠输出输
③ 参看卷一章八 1256a35。
④ 参看卷五章九 1309b21—35。又,《尼伦》卷九章十 1170b29:“十个人不能 组成一个城邦,但十万人的聚合也不能算作一个城邦。”
⑤ 一“指距”(σπιθαμη)为伸长姆指和小指间的距离,约当今中国六寸许。一径 (σταδιο ν),或一跑道,当今中国五十五丈,为希腊里程单位。罗马里程八径为一哩。
⑥ 见卷一章二 1252b27—34。
① “埃斯诺”(εθνοS)的本义为(一)共同生活于一处的若干人众,即宗族,这些人众都出自同一血统,或(二)由若干宗族合成的民族,或(三)这种民族所具备的政治社会体制。在本书中,这个词常常同“城邦”对举或联举,异乎城邦而无确诂,泛指非希腊民族或其政治社会团体;我们或译“民族”,或译“民族国家”。综合全书备章节以及其词义的见于其它史籍者,可知在一“埃斯诺”中,人民通婚、通商,经济足以自给,树立共同的礼法,信奉共同的神衹(1324b9),权力归于君主(1285b31)。境内或为许多村落,或为若干城市和并乡村落。他们对于外敌作共同一致的攻防。这种组合是“政治团体”,也是“战斗团体”(参看 1261a27 注)。但这样的“民族国家”壤地太大,人口太多或太散漫,所以不能构成像城邦那样的公民们休成相关、一切共同负责的各种“宪政”。参看卷五章十 1310b1 及注,以“贵族、寡头、平民、共和”四制。不同于“君主政体”(一长制)的说明。
② 斯顿篇(Στεντωρ),见荷马:《伊利亚特》v785,为一传令员,声若洪钟,他的音响五十倍于
常人。
③ 这里所举司法审判和公职选举两项要政,即认为法官和诉讼当事人、选举人和被选举人必须互相认识这种说法,实际出于小国寡民的占代政治习惯。在近代国家组织中,取义恰好相反。现代司法要求“无私意审判”,就案情断案,法官不须旁及其人无关案情的一般事项,如果对两造私人情况各有所知,也不得因这些知识而干扰他的审判。现代国家人口均以千百万计,选举人对被选举人,但求能组知其公共生活和公务才能,对于私人生活及其品性实已无暇深求也不须详悉。
① 以雅典为例,由行贿注册或以它放入籍的公民称”冒籍公民”(παρεγγρα-πτοι各坊社都有
入的货运繁盛,则商旅云集,人口增加势所不免,他们认为这栓究有损于内治的安宁②。从另一方面看来,如能避免人口的增加,则海洋对于一邦的城市及其全境元疑是有利的,这不仅对国防有益,也可凭以流(20)通物资,使境内获得充分的供应。为了保障安全并便于克敌致胜,一个城邦应该兼筹海防和陆防③。就攻击来说,如果具备海陆的便利,兼用海陆两种兵力,即使不能两军同时出击,但忽尔由陆地、忽尔由海洋进袭,也[比专用一种部队]易于惩创敌(25)人①。又,为了获得供应,一个城邦应该慎重注意,凡输入的商货一定为本邦所不生产的物品,而输出的商货一定为本邦生产有余的物品。从事贸易当以本邦的利益而不以他人的利益为主。那些成为国际市集的城邦,其目的都在贪图税收②,要是说一个城邦不宜贪图这种利益,就不该让自己成为,一个大商场。留心(20)当代各邦的国情,我侗常常见到有些境内及其都邑布置着颇为恰当的港埠,这些港埠离开城区不远,却又另外独立,城港之间则联以墙垣以及其它类似的碉堡,使城区的武力足以捍卫港埠(35)的安全③。凭这样的安排,显然既可获得港埠的便利,又不难以法律防止其附带的任何不良影响,城邦可以钉立某种规章,分别外来的商旅,限定谁可以入城、谁不得入城从事交易。(40)
城邦具有相当多的舰队能从事海上作战的无疑是特别有(1327b)利,这不仅足资自卫,在国际关系方面也很重要,舰队可以威慑强邻,在友邦有警时, 训能在陆路以外,另外从海上赴援。这种实力的大小,即舰船的多少,要以国情来衡量,并考虑到立国的抱负而后加以制定。城邦如欲积极周旋于列国之间,企图成为(5)一代的领袖,它的海军就必须达到足够称霸的规模④。由此偏集的桡手群众不要增加这个城邦的户口;这类人手当取之于公民团体之
冒籍公民,海港附近尤多。伯利克里时(公元前 445 年)曾经清查户籍,检得伪冒者五千人(普鲁塔克:
《伯利克里传》36—37)。德谟叙尼讲演词:《欧昆卢》59,曾说冒籍所费为五个特拉赫马。
② 这里,亚氏以“生活自给所需”人数(上文 8—9 行)为上限,以“观察所能遍及”人数(15—20 行) 为下限,救人于两限度内寻求适当的数额。《修昔底德》viii65—66,记公元前 411 年、寡头为政时期,雅典在籍公民限为五千,相互间已多不相识,或虽相识而不相信赖。亚氏本文未确言实数,但伙所示两限, 一邦公民人数不能超过万人;居民都远近相望,里闾相逢,互知共行为、能力、门望、贫富;平时集会可以朝至夕归,战时征召可以朝令夕合(参看 1326a37 注)。这就等于近代国家一个小城市或一乡镇的境界和人口。
③ 参看卷二 1265a20。
① 这个论题,后来不见另详。本书卷一卷二中所曾涉及的“财产私有而公用”的主张可以看作亚氏关于财产问题的基本宗旨。参看卷二章五 1263a37 注。
② 生活主“俭”(甘于贫困〕的学派是抬毕达哥拉斯学派如阿里斯多丰(Arstophon(见迈恩纳克编:《希腊喜剧残篇汇编》卷三 362《阿里斯多丰残篇》)犬儒学派如狄欧根尼(见穆拉赫 Mullach 编:《狄欧根尼残篇》273 等)。有些城邦当初的立法家式创制者,如在克里特(本书卷二 1272a22),如在斯巴达(色诺芬:《拉根尼共和国》),也是主俭派。生活主“丰”者是阿里斯在浦(Aristippus)(狄欧根尼拉尔修:
《学者列传》ii68、69、84)等。参看缪勒:《希腊历史残篇》II276《亚里斯托克色诺残篇》所记毕达哥拉斯学派阿巨太(Archytas)和叙拉古狄欧尼修信室某宫臣关于“丰俭”的对辩。
③ 《苏校》对于这个分句加<>。
④ 城市的位置参看卷五章三 1303b7、本卷章十一 1330a34—18。斯巴达等内陆饶于农产而城市离海稍远。阿尔咯斯等城市滨海而群山阻隔,同它的内陆不易交通。有些内地城邦如曼底浸互远离海洋;另一些岛上城邦管领着隔海陆上的郊区。这些地理环境都不合亚氏所云海陆两便的要求。比较相符的是雅典蚊的位置。
外①。[异乎桡手,]水兵则应该从自由公民阶极中征召来作为舰上的主体, 担任战斗、管理和指挥等任务,他们就像陆罩(步兵)一样为城邦武力的一个部分。但[桡手不是战斗员,]邦内的农奴和农庄雇工要是极为众多,桡手的召募和补充就不会有困难。我们见到现今若干城邦实际上正是施行这样的政策,例如在[滂都海上的]赫拉克里亚,公民团体为数少于它邦,它却(15) 建立了相当大的舰队②。
关于土地(境界)、海港、城市、海洋以及海军,这里已讲得够多而可以结束了。
章七我们已经讨论过——个城邦凭以决定人口(公民)数量的依据和限度③,现在要进而研究他们的品质,组成城邦的各个分(20)子应该具有怎样的秉赋。我们如果不以希腊的著名城邦为限而兼及那些分布于全部人类所居住的世界中的非希腊民族,对它们进行广泛的考察,那么对于这种秉赋就能有所认识。寒冷地区的人民一般精神充足,富于热忱④,欧罗巴各族尤甚,但大都擯于技巧而缺少理解⑤;他们因此能长久保持其自由而从未培养好治理他人的才德,所以政治方面的功业总是无足称道。亚 (25)细亚的人民多擅长机巧, 深于理解,但精神卑弱,热忱不足①;因此,他们常常屈从于人而为臣民,甚至沦为奴隶。惟独希腊各种姓,在地理位置上既处于两大陆之间②,其秉性也兼有了两者的品质。他们既具热忱,也有理智;精神健旺,所以能永保自由, (30)对于政治也得到高度的发展;倘使各种姓一旦能统一于一个政体之内, 他们就能够治理世上所有其它民族了③。在希腊和非希腊人之间,这种禀性的区别也可以在希腊各种姓之间见到它的(35)端倪,有些希腊人或偏于热忱或偏于理智,另些却正兼有两种品质。
① 可能是指柏拉图,参看《法律篇》卷四 704D—705B、949E、952D。
② 柏拉图在《法律篇》内说城邦不宜滨海,用意只在避免外邦礼俗的扰乱本邦礼俗,没有说及人口增加的害处。希腊各邦既主自给自足,也就不免有用关的意思,斯巴达尤甚。莱喀古士曾订立“排外条例”
(xenelasia),限止外人入境,以防本邦公民沾染异俗。
③ 许多希腊城邦受客民影响,共事态显著而竟至造成祸患!阿格里权顿全盛时,客民人数竟超过本邦公民, 形成喧宾夺主之势(《狄奥多洛》xiii84.4),拜占庭曾为客民所袭破(阿里安:《杂史》11114)。豪苏里埃:《雅典城市生活》(Haussou 一 llier,VieMunicipale enAttique)189 页,说拜里厄斯港埠客民的外邦风俗和教仪曾传布于雅典城内居民。
④ 波斯战争中,希腊各邦的终于得以驱除强敌就在兼用海陆两军。叙拉古击败雅典入侵部队也由于两军都能制胜。反之阿格里根顿被迦太基人所围困时,因为没有海军,就没法解围(《狄奥多洛》Xj185〕。这类史实很多。
⑤ 伯罗奔尼撒战争中,雅典要是没有强大海军出击,陆战终难拒敌。斯巴达在忒拜入侵时因为没有海军出袭忒拜本土,国境便深受蹂躏。这些都是海军利于攻击的显例。
① 伊索格拉底:《泛雅典娜节讲词》42 ,说雅典的拜里厄斯为各邦商货聚散中心,大有功于希腊。关于国际贸易中税收事项,可参看色诺芬:《雅典的收入》(DeVecti20、IV40;雅典输出输入各征税货价的五十分之一,其总额极巨(参看吉 耳伯特:《希腊政制典实》350 页)。
② 此节所说显然以雅典城和拜里厄斯港为实例。拜里厄斯离城区十五里。 联有长垣,山雅典军为之戍守。所以雅典城多得备邦物产供应而很少受到外国礼 俗的影响。
③ 忒拜的埃帕米农达(Epaminondas)对于海军的优胜颇有先见(参看格洛 忒:《希腊史》卷十 416—419 页)。《狄奥多洛》xi50,说希腊各邦在波斯战争中已认 识到,国无舰队而图以陆军称霸者,只能成一“跛霸”。
这些分析说明,一个立法家,对于既赋有理智又赋有精神的那一种人民, 不难引导他们达成善业(善德〕。某些人④认为卫国之士应有这样的态度:对于相识者须表示友爱,对于不相议者则(40)都以暴良相待——这是一种[富于] 热忱的态度。热忱,在我们(1328a)的灵魂中,正是爱情和友谊所由发生的机能;我们要是被素所友好或朋辈轻侮,则比被陌路的人们所亵演,在精神上咸觉到更为激荡,这可以证明爱憎为精神的现象[而无关于理智]。所以,阿基洛沽在埋怨他的友人时,向自己的精神(灵魂)作低沉的控诉:
“你竟在你自己友好的家中受到了创伤。”①
灵魂的这种机能不仅舒展爱情和友谊,我们所有任何作为的能力,任何自由的情绪,没有不是由此发源的。精神(热忱)这事物。总是向外发展而且不可屈服。但,所说人们对于不相识者应该以暴戾相待,殊非良好的教驯。人们对于谁都不应该摆出暴戾的态度;实际上,凡胸襟豁达、神志高爽的人, 其性情必不致流于(10)残暴——只是,对于罪行和恶人自当另眼相看。至于罪恶,如上面曾经说过,他们如对自己秦来熟识的人们犯了罪恶,其引起的反感也将更加强烈。这也是理所当然;人们在遭逢这样的事情时,除了实际的损害以外,还痛咸有忘恩负义的隐恨。
“兄弟相争,其为悻戾也更严重”②,(15) 这是我们一位持人的话;另一位诗人也说过,
“爱之过深者,及其生憎, 则为恨也愈深。”③
这些就是我们对一个理想城邦的必要基础所得的结论,关于(1)公民团体人数的多少及其所应秉赋的品质和(2)国境的大小及其土壤所应有的性状,都已作了概括的叙述。这些理论上的投想尤需像实际的事物那样要求一定程度的精祥[所以我们(20)姑从简略]。
章八有如其它自然粗合物,社会体系所帽以存在的必要条件,不同于孩 体系所由粗成的各部分,我们不能把一个城邦或任何成为一个整体的社团所必不用”少的各种条件,误认为城邦或这类社团的各个部分》。(25)
④ 斯巴达舰队的桡手为农奴和展工(色诺芬:《希腊史》vii1.12)。雅典海军 的桡手大部分为贫民,而杂有应募的客民和奴隶(伊索格拉底:《论和平》[De Pace]48、79,《修昔底德》143.3 等章节)。雅典的贫民擯于是发展雅典平民政体为极端形式的主要群众,见本书卷五章四 1304a24 及注。亚氏不赞成极端平民政体,所从警戒海军不宜从公民中的贫户征召桡手,也不宜对曾经担任桡手的奴隶赋予公民权利。
① 黑海南岸的赫拉克贝亚在公元前 392—352 年间同北岸的博斯普鲁斯的齐梅里人( ),在今苏联的克里米亚)久战,因而建成了强大舰队(参看格拉忒:《希腊史》卷十二 623)。福修斯:《书录》(《贝克尔编校本》)226019,记赫拉克里亚造舰技术著称于古代(至公元前第三世纪初),扩大舰型至五排桨和六排桨;最大的一舰为“八排桨”。近代造船史研究家怀疑如此早迭的桨手和长桨在古代木船中将无法安排。
② 见本卷章四 13210—24。
③ ■(“修谟斯”)有多种意义;(一)魂魄、生命、呼吸。(二)强烈的感情,(甲)例如“愤怒”,
《动物的构造》卷二章四 650035,就修谟斯是动物“内热”助产物,奥格尔(w. Ogle)译文作“ange,这“怒”字,有似中国《庄子》“草木怒生”之怒,作“奋发”解;(乙)“精神”,柏拉图:《理想国》iv435—442,旭雷(Shorey,P.)1930 年译本作“high—splrit”(“勇往精神”)。本书用”修谟斯”这词和“情欲”相对照,又和“理 智”相对照,兹译”热忱”和“精神”。
》 十四 910a38,“寒冷气候使共地动物肌肉紧密坚实而‘内热’不易发散,故能耐寒”。《动物的生殖》
完成一个整体的所谓社因一定有某些事物对于所有参加社团之内的备分子都是相通的,也是相同的。它们对于这些事物的分配可以在数量上是相等的或是不相等的。这种事物或是一种,也可以是好多种,例如粮食,或土地, 或类似的任何其它东西(30)[但其中必有某一种为全体的备分于所柏通而相同的]①。现在就手段和目的而论,虽各种手段正所以达成目的,而为了目的则应用各种手段,两者之间虽互相关涉而并无共通的东西。例如应用建筑工具来建筑房屋的工人和建筑物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建筑工人和房屋之固没有什么东西是共通的,建筑工人的技术只是手段而房屋则为目的。由此可知, 如果说城邦需用财产。[有如房屋有相于建筑工具以及运用工具的建筑工人,]财产却(35)并不能算作城邦的一个部分。所谓财产,确实[包括无生命的东西,]也包括若干有生命的东西[例如奴隶]。但[其它两件事也是确实的:」城邦只是同等的人们间的社会组织;又,城邦的目的是人类所可能达到的最优良生活「而奴隶们就完全不参子这个目的]。最优良的善德就是幸福,幸福是善德的实现,也是善德的极致。但这在生活实践之中,并非人人所可获得; 有些人达到 40 了充分的幸福,另些人或仅仅参加优皮生活的一小部分或竟然完全无分。这样,其后果是明显的。由人们不同的德性,产生不(1328b)同种类的城邦,建立若干相异的政体。由备种不同的途径,用各种不同的手段追求各自的幸而,于是不同的人民便创立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不同的政治制度②。
现在我们就该列举“城邦所赖以存在的诸职能(条件),在(5)列举这些职能时,粗成城邦的“诸部分”也就一并加以说明。要开列这种清单,我们应当先考虑一个城邦所必需的事物和业务。依据这些考虑,我们可列举:粮食供应为第一要务。其次为工艺,因为人类的日常生活不能没有许多用具。第三为武备:为了镇压叛乱,维持境内秩序,同时为了抵御任何外来的侵略, 一邦(10)的藉分子必须备备武装。第四为财产(库藏),这应有相当丰富的储存,以供平时和战争的需要。第五——就其品德而言,应该放在第一位—
—为诸神执役的职事,即所谓祭祀。列为第六而实为城邦最重大的要务,是裁决政事。听断私论的职能[即议事和司法职能]。每一城邦所必不可缺的事物和业务就是这些。城邦不是人们偶然的集合。这个团体,我们曾经说明③, 必须在生活上达到自给自足,上述这些事物和业务要是丧失了任何一项,那就不能自抬自足了。因此,一个城邦就应该具有完备的组织,(20)才能遂行所有这些职能(要务)。那么,邦内应当有若干农民,从事粮食生产;工匠; 武装部队;有产阶级(部分);祭司;一个裁决有利于公众的要务并听断私
卷五章三 783a15:“寒地动物发肤粗硬,骨骼坚强,属土性,不属水性”。《动物的构造》650b33:“动物之血浓而乡稠维者属土性,为胆汁型,‘精神’强悍,‘热忱’奋发”。又,65b18—27:“血液稀薄而清 净者多水性,较富理解”。但”水性过多,则流于畏怯”。又,《尼伦》卷二章七,说欧罗巴塞地的克尔得人精神(热忱)健旺,无所畏惧。
① “欧罗巴”依此节,希腊半岛除外于欧洲大陆。依《物理》卷五章一 224121,说雅典也是欧罗巴的一部分,则希腊不自外于欧洲。但普朗特尔(Praiitl)校订《物理》中认为该行可能出于伪撰。
② ■这个词的意思是热忱不足或精神卑弱。参看希朴克拉底:《空气、水、居处》(DeAere,Aquis,Locls)
(库思,Killiii,编:《希朴克拉底全集》卷一 553 页〕:亚洲人较欧洲人精神卑弱,情情温和,怯于战斗。
③ 色诺芬:《雅典的收入》i6,雅典为希腊的中心,亦为世界的中心。《斯特累波》419 页,希腊人以“德尔斐为希腊之脐,亦为人类所居住的全世界之脐”。以人身为喻,脐在中央。
事的团体④。
章九确定了这些职能以后,还有一点尚待说明。全邦诸分(25)子应该一 律参加所有的业务(职能)—一人们同时都从事农作,又从事工艺并及于靛事和司法活动也是可能的一一抑或上述各种不同的业务应分别由若干人担任?或某些业务应由全体参加而另一些则应分配给不同的各组?于此,每一政体不必作(30)出同样的安排,恰如我侗刚才所说①,这尽可能有不同的体系:全体人们参加所有一切业务(职能),或不同的人们备任不同的业务(职能)。政体的所以有别就在于这些相异的安排;在平民政体中,所有的人都参加了一切业务(职能),而寡头政体就采取相反的措置。这里,我们所讲的本题为“最优良的(理想)政(35)体”。理想政体应该是城邦凭以实现最大幸而的政体②,这种政体,我们前面曾樱说明①,要是皮有善行和善业,就不能存在。依据这些原则,粗成最优皮政体的城邦诸分子便应是相对正义的人们而不是仅和某些标准相符②,就自称为正义的人们;这样(40)的城邦就显然不能以从事睦业为生而行动有碍善德的工匠和商贩为公民③。忙于田畴的人们也不能作为理想城邦的公民;[因为他们没有闲暇,而]培育善德从事政治活动,却必须有充分的(1329a)闲暇①。
另一方面,一个武装部队和一个审议公务并听断私事的团体,两者都关系重大,显然应该是城邦的主要“部分”。现在试问,两者应由各别的人分任?抑应由相同的一些人兼任?这个问(5)题显然可有以下两种看法,可作两种答复,其一有如后说,另一则如前说。两种职能需要两种不同的才龄②:议
④ 这里,亚氏对全希腊统一为一个政体或联结为一个大邦,未作详明的规划。揣彼所拟,当不出两途:其一,有如马共顿王腓力所主持的“科林斯会盟”(公元前 337 年),备邦公认马共顿为领袖,结成对抗波斯的政治军事同盟,设置“同盟会议”。另一为各个城邦的自由联合,不先确认难为盟主。纽曼(《校木》III336)认为亚氏的本意当从希腊的素习,倾向于自由联合。但嗣后亚历山大和安第帕得继承腓力所开创的权威,实际上把希腊各邦统一于马其顿势力之下了。
① “某些人”,指柏拉图。《理想国》iv435—442、《蒂迈欧篇》69—72 等节,柏拉图分灵魂机能为三:理智、精神、欲念。又,《理想国》376.说犬对所识者摇尾以示亲嫟,对不相识者则狂吠以示暴戾,说明爱情出于知识:当国者应该以知识(哲学)教导共”公民-士兵”,使能识别敌友。这里,亚氏说爱憎出于精神机能而不由理智,所以订正柏拉图的语病。下文如说爱深怨烈的精神状态,取义实不异于柏拉图《法律篇》7170。 1327b37—1328al7 这一段在全章中虽不全属题外,总嫌迁迴太远。
② 见贝尔克编:《阿契洛古残篇》(Archilochus Fragm.)66、67。
① 伙普鲁塔克:《论友爱》(DeFiltaternoAmore)5,此语出于欧里庇得。参 看挪克编:《欧里庇得剧本在篇》975。
② 未能考知作者为谁;见挪克编:《无名氏”(A 6so 而了 oi〕残篇》78。
③ 组成城邦的各个“部分”为各类或各维公民,参看卷三章一 1274039—41 等 章节。全体所赖以存在的“必需条件”,就城邦而言为各种业务。好些业务虽属城邦 所必需,但担任这些业务的许多人却不属于城邦本体,例如桡手虽为城邦所必需 (若无桡手,城邦的舰队就不能存在,城邦若无海军,本身也就不能存在), 却不在公 民团体之内(参看本卷章六 1327,又卷三章五 12”1—3)。
① 就会餐团体来说,粮食为众人共同的东西。就土地尚未私有以前的农业社会来说,土地为众人共同之东西(参看卷二章五 1263b23)就城邦而言,这一事物为大家”所可达到的最优良生活”(下文,36 行), 也就是以道德为基础的“幸福”(下章 1329a22)。
② 《巴克尔英译本》300 页章末长注,认为 1328a37—b2 这一节颇为可疑。依上节的论旨,一个城邦内的某些人们,例如只作为有生命的财产看待的奴隶们,或仅仅赖以供应日用必需品的工匠们,只能算是达成城
事有赖于成熟的智慧(明哲),战争却需要青壮的体力;这样,两者就应由各别的人分任。从另一方面看来,凡能攻能守、力能胜任战斗的入门,总不能使他们长期自安于从属的地位;因此[武装部队就必(10)须参预议事团体, 而]两者应由相同的一些人兼任。我们还须想到执掌着武力的人们也执掌着一个政体的命运。那么,惟一可行的办法就只有把这个理想城邦的军事和议事权力付托抬包括两种年龄相同的人们——但两种职能应当挨次地一一付托, 不(15)能同时一并地付托。自然挨次抬予青壮年以实力,而给子老人以智虑; 遵照自然的顺序,把城邦这两种权力分配抬年龄高低的两粗的人们,最为合宜①。这既属合宜,也是义所当然:把职权作这样的分配,恰好符合于凭照各人的功能或勋绩而赋予各种权利的原则。
执掌这些权力的人们也应该是有财产的人们。我们这个城(20)邦中的公民[为了要获得修养善德和从事政务的围暇,]必须家有财产,这个城邦只有他们(有产阶级)才能成为公民。工匠阶级以及其它不能“制造(生产)” 善行(善德)的阶级都不能列入这个城邦的名籍中②。依据理想城邦的原则, 显然会导致这样的结论:幸福(快乐)基于善德,在一个城邦的藉分子中, 倘使只有一部分具备善德,就不能称为幸福之邦,必须全体公民全都快乐(25) 的城邦才能达到真正幸福的境界①。又,考虑到田畴的劳作应该归属于奴隶或非希腊种姓的衣奴(只里俄季)②,我们认为产权确实应该归于公民。
我们上面所列举担任城邦要务的六个类别,其中只有祭司(神职)这一类别(阶极)还待说明。这类职司的规格颇为明显,农工阶极都不得受任神职。照我们方才讲过的计划,公民应分(30)为两组——少壮的军事组和老年的议事组。这种虔敬的职司就应该由高年粗中老迈的人们担任,他们年近迟暮,倦于津梁,恰好在这里觅得了安息并寄托其后世的思念。现在,我们对于构威城邦的各个部分及其必需的条件,论述业已周详。农民、工匠(35)和一般佣工都为城邦赖以生存的条件;至于其组成部分则包含武装部队以及议事和听断的团体。这些都是独立的要务,但其间分工的方式是不同的,有些人终身专任一业,有些人因年龄增高而转换其它职司③。(40)
章十邦国应区别为若干阶级(类别)而战斗阶级要同农作阶极划分开来,这种政治理论(思想)并不新奇也不能就是近代的(1329b)发明。直至今日埃及仍然存在着阶级区别,克里特亦然:据说在埃及,这种习俗创始于色苏斯特里的法制,而在克里特则创始于米诺斯王时代④。会餐(公共食堂)制
邦生活的一些手段,都不参加城邦本身的“部分”(目的)。下节似应对此义作较详细或较明确的说明。但这一节 的结论却说不同的人们各各创立了下同的生活方式和政治制度。这样,各类不同 的人们就各各成为他们所建政体的一个“部分”。就本卷的总题为“理想政体”而言, 这一节旁涉各种不同政体,亦属离题。
① 见卷二 1261f12、卷三 1275020、卷五 130326 等节。
② 关于城邦的业务和机能以及与之相符的人民各级类,此节所述理想城邦 中的清单,不同于卷四章凹所举平民城邦中的类别和次序;和卷四章三所列者亦异。
① 依纽曼,这是指上文 24—28 行,所以译“恰如我们刚才所说”。如果依巴克尔,则认为是指卷四章四
1291u—6一节,可译“有如我们所曾陈说”。
② 见本卷章二 1324a21—29。
③ 见本卷章一 1323030—36。
④ “正义”,含有礼法的意思;寡头政体或平民政体各有不同的正义观念,形成不同的礼法。亚氏认为寡头
度也早已流行于古代,在(5)克里特,就始见于米诺斯王在位的时期⑤;但追溯得更远些,则南意大利又先于克里特。这些地区的史家记载①,奥诺羯利亚曾有一位名叫“意大卢”的王,奥诺羯利亚人后来就从这位国王的名字而改称为“意大利人”,而且那个在斯居勒季和拉梅托两(10)海湾间——由海滨一湾走到另一湾,只有半天里程——这一线以南,欧罗巴洲伸出的长岬②,也因此而取个为“意大利”了。根据这种记载,意大卢引导奥诺羯利亚这个游牧民族,转变成务农的人户,他刘制了若干法律①,另外又建立了世上最早的公共食(15)堂②。那个会餐制度以及他所订的法律的某些部分迄今仍旧流传于他的某些族裔之中。上述这一界线的西北,直至替里尼亚,住居着奥布人, 即古代阶称漫逊尼人,现在这个旧名仍然沿用于当地③;其东北,向那比季亚和爱奥尼亚海湾,在所谓西里底斯地区,住居着裔出奥诺羯利亚族的琼尼人
④。这样,会餐制度是(20)肇端于南意大利的。上述的另一制度,即阶级(品
级)制度,刚起源于埃及①:色苏斯特里的王于埃及,要比米诺斯的王于克里
和平民政体的正义标准都低于理想(模范)政体的正义标准。
⑤ 欲达到埋想城邦的最大幸福必须公民都具备四种善德!亚氏的意思是说工商和农业劳动者都不能具备四德,所以理想城邦不宜许他们为公民。柏拉图:《法律篇》卷八 846,说工匠没有闲暇从政修德,卷十一919,说商贩本利,多违四德,两得不得入籍于他所拟的次级理想国。
① 从政须有“闲暇”,参看卷二章九 1269a 34、章十一 1273a32—b7 等书。农民所缺少的善德只有“智慧” 这一德;其余三德农民未必有逊色。智慧得之于 教导和学习,须有闲暇,农民少闲暇,不能免于愚味。
《形上》卷一章—9871b24,说埃 及僧侣阶级特多闲暇,所以擅长几何学。《传道书》(Eocleseasticus) 章二十八 24— 25,说文士的富于智慧,都是由于闲暇;如终日执犁,则常常和牲畜相对语,怎能有 智慧。“文土”(scrib)为犹太宗法吏,和埃及僧侣阶极相近。《传道书》作于公元前 200 年间,显见有希腊思想的影响(参看博克斯:《希腊化时代的犹太教》[G.H. Box, Judaisn,intheGr.Period]162 页);希腊思想则显见有埃及的影响。
② ■(acme,“顶点”),对人生而论,是“壮盛期”;这里亚氏兼作生理和心 理分析,所以译为“才龄”。
《修辞》卷二章二十二至二十四,依年龄分人生为稚年、 中年、老年三期,性情才力因年龄而变迁。中年期内三十至二十五岁为人生体力最 强的岁月,适千战争,四十九岁前后为老年期中智力最旺的岁月。中年期兼有青 春和迟暮的长处而免于两者的缺憾,是最属有为的时期。本书本卷贡十六 1335b 32—35 说,人生智力旺于五十岁。柏拉图(《理想国》460E)认为人生“智力和体力的 才龄(旺期)”都在三十五三十五岁之间。
① 各个公民在青壮时为士兵,五十岁后议事参政或出庭听讼,则其国兼有强盛的武力和老成练达的政府, 所以说合宜。合宜又合义为亚氏习用语。
② 柏拉图在《理想国》卷四 419—421,规定卫国之士(军人和官员)不应有财产;而农民(卷三 464C)则可各有共田亩(参看本书卷二 1264a32)。这里,亚氏恰好相反,土地应该属于公民,军政人员都是“有产阶极”。
③ 这一句也是在批评柏拉图。亚氏认为财产有助于人生的善德善行,柏拉图剥夺了卫国之士的财产而以之给予农民,则邦内可得快乐而称幸福者将为农民而非卫国之士(参看本书卷二章五 1263a37—b9);这样的城邦不是幸福之邦。又,照上文的论辩,如果将工匠等“不能制造善行的人们(阶级)”包括在城邦名籍之中,则一部分军政公民具有善德,另部分工农公民不备善德,也就不能说全邦为一个幸福之邦(参看卷二 1264D17—24)。
④ 抄本“或非希腊种姓或贝里俄季”(或野蛮民族或附庸民族)。依苏斯密尔校订删去或字,译为“非希腊种姓的农奴(只里俄季)”,这与下文章十 1330a28 相符。
① 叙述至此,章八所举六个“类别”或”阶级”:武装部队(战士阶极)、载断人自(政法阶极〕和神职
特早得多②。[就像这两种制度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备别地为人们所发明而流传那样,]我们尽可相信其它许多制度也大部分是(25)这样的。人类在历史过程中自有许多机会——实际可说是无定数的机会——再创始各种制度
①。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可凭以设想,“需要”本身就是各种迫切的发明的教师
②;而人类社会既因这些发明具备了日常生活的基础,跟着也自然会继续努力
创(30)造许多事物来装点生活,使它臻于优雅。这个普遍原则,我们认为对于政治制度以及其它各个方面应该一律适用。埃及的历史往往证明了一切政治制度的源远流长。世人都知道埃及人为最古老的民族③;自远古迄今,他们世世代代保有其法制和政体。[他们的史实足以做我们的借助。]我们应该取鉴于古人业(35)已做过而且表白于后世的一切事物或典章,由此用心探求前贤所尚未想到或施行的备端,庶儿可以弥补他们的缺失④⑤。
上面已经税明,在我们的理想(模范)城邦中,土地应归属于执兵器以卫国境并参加政治的人们(阶级)。耕作者为什么必须有别于这些人们(阶极)也已加以阐释。关于国境的大小以及土壤的性质也已讲过了①。现在我们
人员(祭司阶级),这三类的分别只在年龄——少壮、高年、老迈——而实际上归并到第四类别的有产阶极。余下农民和工匠(技艺)两阶极就不属于城邦政治团体而只是为城邦经济服务的从属阶极。农民和各业工匠都是终身职业。这样,在亚氏的理想城邦中,有产者三类,凭年龄大小挨吹分工于军、政、祭三项职能。“无产者”二类,终身从事生产各业。
② 钱德勒(Chandler)认为 1329b—25“ 据说在埃及 早得多”出于伪撰。布依逊认为 1329b5—25“会餐制度 早得多”系后人撰增。纽曼认为这一段显然不是亚氏手笔。
① 这里举出色苏斯特里王和米诺斯王,用以证明两地进入农业社会年代的早晚。米诺斯王参看卷二章十1271b33 注,其生世约当公元前第十五世纪;两王先 后的考订参看下文 129b24 注。依《狄奥多洛》i19.4. 色苏斯特里为埃及古史上第三个立法垂制的名王。《迪开亚沽(Decaearchus)《残篇》7,(缪勒编:《希腊历史残篇》卷二 235)说,埃及各种工 艺都出于世传,冶工之子世为冶工,石匠之子世为石匠,可为色苏斯特里作的一例。 伊索格拉底《比塞里斯》(Busiris)15 说,战士和工农不同级的规定出于埃及古王比塞里斯法制;依《狄奥多洛》;这种法制为色苏斯特里所创制。
② 依下文所述,此节当出于叙拉古史家安底俄古,参看缪勒《希腊历史残篇》 卷一 181—182《安底俄古
残篇》(AntiocbusFragm.)3— 6。这里所举的地区包括 卷二章十二 1274a22 所记南意大利爱璧隋费里的洛克里城在内,洛克里本为古立法空渊源所在,此节又说会餐制度也首创于这一地区。
③ 这里所说拉梅托海湾,即今南意大利欧萍米亚海湾(SinusEufemia),其 海滨古有拉梅底尼城(Lametimi), 现有一小河仍称拉梅托(Lasmcto)(参看《希腊 和罗马地理辞典》[Dict. ofGr.andRom. GeOgrapliy]《拉梅底尼》条)。依 《安底俄古残篇》6,这海湾名那璧底诺(Naos),两湾之间的土腰长一百六十 斯丹第(约六十里)。希腊人以三百二十斯丹第为一日程,故此节称“半日程”。这 一海岬实际上是在意大利这一靴形半岛的脚趾部分。
④ 这类传说没有似中国伏羲神农的故事。普鲁塔克著作中所述西方古代农业 社会史迹略异:“埃及古王奥雪里斯教民稼穑,为之立法”(《伊雪斯和奥雪卫斯》[De Iside et osiridc]13)。又,“意大利古初人民皆犷野而无理,约诺王( )导之耕植,为之治理,而后生活有序,四境平安”(《罗马研究》[ Quaect. Rom]22)。
⑤ “会餐”( )一词由“谷物”一词而来,原之为“公谷”即“公仓” 制度。同堂合食,始于古初各族由游牧生活转成耕稼定居的时候。
① 这里当指拉丁地区购康帕尼亚(CarriFania)和卢加尼亚(Luoallia〕。亚氏把拉丁地区称为奥布地区(Oploa) 亦见于《残篇》五六七 1571a24。依《安底俄古残篇》8(缪勒编:《希腊历史残篇》卷—183)康帕尼亚为奥布人、即古所称渥逊尼人所居,依《希罗多德》i167,卢加尼亚称爱里亚(Elea),为奥诺羯利亚人所居, 不属于奥布入地区。
应该进而研究土地的分配,并(40)论定农业要怎样安排以及农民阶级是怎样的性质。[土地分配应注意到同题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土地不宜像有些作家所主(1330a)张的那样归于公有,虽然这也该像朋友之间的财物那样,互通有无而济公用②。另一方面,全体公民必须生计有着而不致欠缺衣食。一般公认为治理修明的城邦都以设置公共食堂(会餐制度)为有益,随后我们当另行说明我们所以赞成这个制度的原因③。(5)每一公民都应有参预会餐的权利;但穷人既须维持一家的食口,常常没法支付会餐的份线[所以,有些人就认为公共食堂应该由公款力理]。公众祭祀(宗教仪式)的费用也应该由城邦的收益[或公众的捐献]支给。
经过这些考虑,我们建议,城邦全境应划为两部分,一部分(10)为公产, 另一部分为私产,属于各个公民。两部分还须再各各划分为两份。公产以一份供应祭祀(宗教),以另一份供应公共食堂的用度。私产地亩应有一份配置在边疆,一份配置在近郊——每一公民要在两处各受领一块份地,这样, 他们无论在远处或在近处,大家都利害相同了。这种措置④既可满足平等和正(15)义的要求,又在遭逢边警、遇到敌患时,全邦公民必可因此而作较坚强的团桔。要是不作这样的安排,则有些公民[其产业远离边疆者,]便轻忽邻邦的挑衅,另些公民[其产业恰在边疆者,]又 20 往往戒心过重,莅至委曲求全而捐及本邦的曾严①。所以有些城邦订定专律,在审议本邦和邻邦的边务或衅隙时,禁止边区公民参加;他们认为边区公民,由于本身的利害,可能发挥不正确的意见,以影响公众对于(边务)战争罔题的决断。
我们根据上述理由而建议的土地分配方式就是这样。至于(25)耕作这些土地的人们(阶级),如果按照理想,由我们自行选择,则以奴隶最为相宜, 但奴隶不要专由一个种姓获取②,也不可向性情强悍(具有自由精神)的种姓
② 这里所述与《安底俄古残篇》6 相符,该残篇出于《斯特累波》255 页。
③ 《希罗多德》ii164,说埃及人分若干“品级”(或译“阶级”或译“族籍”);ii165,说埃及战士不许为工匠(未言明不许为农耕)。《狄奥多洛》i173 所列埃及各品级为僧侣、诸王、战士、牧人、耕者和工匠。柏拉图:《蒂迈欧篇》24B ,曾提及埃及战士和牧人、猎户、耕者有区别。普鲁塔克:《莱喀古士传》4 ,说莱喀古土曾游埃及,为斯巴达规定战士和它阶级相分离,是以埃及古制为根据的。伊索格拉底:《比塞里斯》17,也说斯巴达阶级分别和其它制度大都仿自埃及,但本书卷二章十 1271b22,说斯巴达法制出于克里特。
④ 近代考古家伊凡斯以“米诺斯”王这个传奇名字概括克里特古文化,自公元前 3000 年至 1200 年间十八
个世纪,若以克里特古文化兴盛期为米诺斯王生世时代,约当公元前第十五世纪前后。色苏斯特里为埃及王时,依《希罗多德》ii 102 等章节,在特罗亚战争时期(公元前第十二至八世纪间)。依《迪开亚沽残篇》7(缪勒编:《希腊历史残篇》卷二 235),色苏斯特里继奥罗王(Orus)之后,王子埃及,死于希腊第一次奥林匹克竞技大会 2936 年之前。奥林匹屯始创于公元前 776 年,则色苏斯特里应为公元前第三十八世纪的埃及法老,早于米诺斯时代二十余世纪。近代埃及史家考订色苏斯特里为埃及第十二朝三王之末王,生世约在公元前 2000—1788 年之间。
① 参看卷二 1264a1—51;又《形上》卷十二 1074b10;《说天》卷一章三 270b19。柏拉图:《法律篇》卷
三 676,专就政体的创制而论,先已有相似论调:世上业已有方 千城邦历经存亡,在此万千城邦中,当已有多少种类的政体或创或废,或传或不传。 或盛或室,或有所增修或有所简减。
② 人类的创造或发明能力一定首先见于急需的事物,这个理论最先见于德 谟克里特(参看公元前第一世纪伊室鸠鲁派学者菲洛德谟:《音乐》[Phil9d]mus, de Musica]iv36,肯姆克[Kempke]编校本 108 页)。参看卷八章五 1339b30 注。
罗致。这样谨慎的选择可以求得劳力的供应而免于暴动(反抗)的危险。倘使不能如愿地获得奴隶,而思取足于次一可用的等级,那么就以非希腊种姓的农奴(30)(贝里俄季)③为佳,这里也应注意到,不要使用性情强悍的种姓。耕作的人手,凡用于私家的,完全属于备份产业的主人;凡用于耕作公地的, 即归城邦管有。凡服役于农业的奴隶应该怎样待遇,以及对于服劳有功的奴隶们为什么应该抬予自由作为报偿,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后面另行说明④。
章十一我们这个邦的城市,如前面已经说明,应尽量按环境(35)所许可,建为联系陆地和海洋的中心,也是全境的中心。就城市本身的内部设计而言,我们的理想应着眼于四个要点。第一,最关紧要的是应该顾及健康(卫生)。城市的阳坡东向者常得东风的嘘拂,这最合于隍康;其次,如果北有屏蔽,(其坡南向)可以挡(40)住北风,宜于冬季。应加注意的其它两点为城市要安排好便于(1330b)政治和军卞的活动。就军事活动说,应该使居民易于外出而敌人难以侵入或进行围困。如属可能,也要让市内有溪流和足够的井泉,以供水源,要是情况不能完全一如所愿,则应采取近代建造大蓄水他的办法⑤,以积储雨水,有了这种容量巨大的蓄水(5)池,则虽然久战被围, 全城同四郊隔拖多时,市民也可不致苦渴。如砍保证居民的健康,不仅应慎于候风相地,为他们勘定优于摄生的“居处(位置)”,使获得充分的日照和空气,还须供应良好的(10)饮水。这是一件粑不可轻忽的事情。[地、水、风、火]各元素中,凡应用得最多最繁的一定对我们身体的健康关系最为重大:而“水”和“风(气)”两者恰好就有这样的性质①。因此,凡经慎重规划而建置的城市,如果所有溪流或井泉,或清或浊,不尽相同,(15)就须订立章程,分别饮水和用水[不使互相沾污,也不让人们浪费]②。
关于城市的设防,各种政体不宜作同样的规划。单独一个筑于高地的卫城[只」适合于寡头政体和君主(一长)政体;平原的防御工事适于平民政体;两者对于贵族政体的城邦就都不相(20)宜,这种政体要有若干同它的地形相符的堡垒③。私人住房的布置,如果按照希朴达摩的新设计④,[拟定方正的街衢后,]让各户鳞次栉比,建造整齐的房屋,自然有盆于观瞻而且便
③ 参看《希罗多德》ii2、柏拉图:《法律篇》ii656—657。又,亚氏著作《气象》 卷一章十四 352b19。
④ 《纽校》(I“附录”E、III 注释 382—383 页)认为本章上半 1329a40—b35 非亚氏原作,可能是初期漫步学派在他自己所用《政治学》抄本上所作注释。作注者 认为原文对战士和农民两品级必须划分的理由尚欠充分,故为之补缀,说明这已是 旧邦如埃及等行之已久的制度,我们尽可仿行,不必疑虑了。《巴克尔英译本》306 页注,说这一段虽同上下文似不相街接,说意大利人文地理语,尤属赘疣,但 25—35 行数句的思绪及笔触绝似亚氏。
⑤ 亚氏认为事物的发明或制度的创建,各民族在各时代各地区时作“复演”l 两代两处隔绝的民族可备创成同样的事物或制度。近代种族学家则多主“扩散”说; 一新事物或新制度只在某一时代由某一民族创始, 而后传布于他处,流行于后代。
① 上章 1329a34—39 和此节 1329D36—39 同为上文的总结。如果肯定本章上半为伪撰,这两个结语应删其一;《苏校》主删 36—39 行,《纽校》说应删 a34—39 行。
② 参看卷二章五 1263a26—37。
③ 设置公共食堂可以作为财产公用的实例,所以此处联带述及,但木书下文 和上文并没有专章详论会餐的利盆。
④ 卷二章五 1265b22—34 曾批评柏拉图在《法律篇》(v74)中所拟的这种措施。本书卷七卷八取法于《法律篇》者,尚有共它多种措施,参看巴克尔:《希腊政治理论》(Gr. Political Thooruy)380—382 页。
利于平时的活动。可是,就战时的保卫而论,我们的要求又恰好相反:古代街巷的参错曲折常使入侵的敌兵无法找到内窜的途径,而闯进城中的陌生人也难以找到他的出路。所以,应该兼取两者的长处:仿照农民栽培葡萄的“[斜畦」密垅”①,这样就可能制订出对平时和战时两方面都相宜的里巷方案。另一种可以施行的办法是在全市中划出一部分区域来进行整齐的设计[留着其余部分用作有利于巷战的规划]。这样,就既顾及了安全,也不至丧失市容的美观②。
关于以垣墙为保卫城市的设施,[颇有争议。]有的人说以好斗称于世上的邦国就无需筑城③。这种议论实际上是业已过了时(陈腐)的话(奇策)—
—大家既然已经目睹那些以此自鸣的人们受到事实的打击,就更不必高谈了
①。倘使交战的两邦大体相似,而敌军只人数稍占优势,那么躲在墙垣内托庇
于土石的军队自然不会受人尊敬。如果遭遇这样的情况——这种情况实际上常常可以遭遇——进攻的敌罩具有不是少数或少数超人的(40)勇敢所能抵抗的优势,那么,一个城邦要想免于惨败、屈服和毁(1331a)灭,则最好的军事措置仍然是设备最坚固的垣墙壕堞;当今石炮(重砮)以及攻城的其它机械② 次第创制而且能作高度准确的投射,城防正应是当务之急了。要求一个城市完全不设防这种(5)观念,充其极致,就得把一切高地据点都夷为平地,让敌人随意入侵。其用意恰好类似要求人家不得砌治围墙,以免住户因此而成为懦夫。我们也须懂得,一个城市倘若设有城垣,它可以主动于[攻守的]选择
——把有垣当作无垣[它尽可出击]或以此垣(10)为依凭[它也可坚守]—— 但一个城市倘若全无城垣,那么市内的人众,如逢寇敌,除了立即应战外便别无它途了。要是明白这些分析而确认城垣的有益于防务,则市邑不仅应该筑城,还得经常修建雉堞,力求其宏壮美观而又适于御敌,足以抵挡近代发明(15)的各种攻城机械。蓄意攻伐的人们常常企图创造新法新器,以达到破阵陷邑、获取胜利的目的;凡从事防守的一方,除了采取业已流行的一些设
① 地区田庄在战争中受害常常比较酷烈,其实例见于第二次麦西尼亚战争中,拉根尼和麦西尼亚间的边区埃伊拉(Eura)地方(《鲍桑尼亚斯》ivl8.1)。科忡斯战争中,科林斯和西基雄间的边地也尽行荒废(公元前 393—392 年)(格洛忒:《希腊史》卷九 455 页)。伯罗奔尼撒战争韧圳雅典盟军方面,亚嘉奈人
(Aoharnians)因战事多在他们境内进行,被蹂躏特甚,主张迅速出击(公元前 431 年)(《修昔底德》ii21) 可作为边区居民对于战争的情绪和观念不同于远离边区的居民的佐证(参看《康格里夫校本》注)。
② 参看柏拉图:《法律篇》卷六 777C—D)、卷七 806D。
③ 贝里俄季为非希腊种姓的农奴,另外如黑海南岸赫位克里亚城邦内的马里安第族(Mapi)农奴山可作为非希腊种姓农奴的实例。农奴为“半奴隶”,异于奴隶。参看卷二 1264a36、1269b5 注。
① 下文未见亚氏重论此题。参看《经济》卷一章五 1344 b
② 许多缺水的古希腊城市,例如亚历山大城(普尔:《埃及城市》[Stuart Poole, Cities of Egypt]181 页), 克尼杜城(《希腊和罗马地理辞典》“克尼杜”条),推罗的岛区(马斯伯乐:《东方民族古代史》[Masporo, Hist.AnoiennedesPeuples deL’orient]192 页)等,多设水池或水槽以积存雨水。达耳马戚亚(DaImatia)和各岛无溪测,无水泉,居民终年以所蓄雨水供应用(杰克逊:《达耳马成亚》[T.G.Jackson,Dalm,)241 页)。雅典市区四泉,只一泉可饮;但附郭多清溪,亚里士多德时,雅典已建有水槽,自市外引溪水入市内。塞莫斯息亦有长距离引水建筑(见《希罗多德》ili60)。此节亚氏只言水池,不言引水设备,因水槽易被敌军切断之故。古希腊人对公众的饮水及用水十分注意。近代考古家挖掘希腊化时代的一个希腊人城市旧址时,在一条街坊的地段就掘出了并行的十一支金属水管(白雷斯德特:《古代》(Breasted, Ancient Times] 第二十一章)。
施外,也应殚精竭虑,寻求防御的新法新器。从事攻掠的人们,碰上一个守备完固、无隙可乘的地区,实际上就不想去轻试其锋锐了。
章十二我们如果假定公民们应分配到各个会餐组织(公共食堂)而城垣在某些适当的时期又应设置卫所和碉堡,那就自然(20)会想到这样的措置: 有些食堂应该安排在各个卫所。这是会餐制度和其它机构相配合的一端[还可以有另一些配合]。执掌要务的行政人员的食堂可以设置在某些便利的适中地区,和公众朝礼的神庙联系在一起——但曾经有法律规定或德尔斐(阿波(25) 罗)神议昭示的①那些应该独立而隔离世务的祠祀,自属例外。这个地区要处于众目可以远瞩的位置,让遐迩的人们仰瞻其庄严而崇敬这一善德所由寄托的圣地,这样的地区自然要在全城(30)的高坡,据有俯瞰四方的形胜。在这个位置以下,应该留有一片公共广场,其性质和作用犹如帖撒利亚人听命名为“自由”的那一广场。这里除经行政人员所召集的人以外,凡商人、工匠、农夫或其它类此的人们,一概不许入内,这个广场中要是设置老(35)年人游息和健身的场所当然更好。体育锻炼应该像公共食堂那样,以年龄为准,分成若干组而做好备别的安排;如果按照这样的方针建立各处健身房,老年人就可以和官员们一起[在广场]游息,有些行政人员却也应该分别[到各卫所附近的健身房]和(40)青年们一起作体育活动。在有官员临场时,青年们就能比较庄(1331b)重些,而自由人们常易流于放荡的一些情绪也因此有所戒惧, 而慎自收敛②。大家从事卖买的市场应该设在和公共广场相远隔的地方③,市场须选择适于商业的良好位置,使从海外进口的货物以及由内陆汇聚的商品两都便于置迁。
城邦的首要人员④ 包括执政和祭司。[我们已讲到了执政(5)们的会餐安排,]关于祭司(神职)们的会餐编组,也像其它人们的各各附属于其所管领的职司,当然以设于祠庙房屋内为相宜。处理契约、诉讼,法庭传唤以及类于这些事项的公务机构,还有那些管理商业广场和城市公共建筑的所谓“商场监理”和“城市监护”们①的位置应该都安排在公众聚集的地区附近。这自然(10)以交换生活所需的市场范围内最为适当。按照我们的规划,设在较高地区的公共广场就专供优闲的游息,而商业广场则成为大家日常生活熙来攘往的活动中心。我们这里所说的一般体制,在郊区也大致可以通行。那里也
① 亚氏以人民健康观点为城市选择位置,这是由于他早年所受的医学教育。希朴克拉底:《空气、水和居处(位置》一短篇素著名于世、此节要旨盖本于希氏。
② 希腊半岛处于亚热带,平均温度 17 C ,雨量少。某些地区患旱。夏季溪涧多涸。古希腊人开辟农田,须先营水池和灌溉渠道。人人重视饮水;送别友人时常祝“一路平安并得清泉”。两邦缔交定约,輒记明“双方都不得阻断对方的水源”。所以亚氏这一章也特别重视水泉。
③ 各种政体的城市设防规划应该各不相同的理由,未见说明。希腊各邦城市,如曼底涅亚和梅加洛浦里都建筑在平原上(布尔西安:《希腊地理》[ Bursian,Geog.vonGriecheniand] 卷二 209、244),都是平民城邦。斯巴达(《朴吕波》V22.1)、迦太基(梅尔察:《迦太基史》卷二 165)和爱璧隋费里的洛克里城(李维:《罗马史》卷二十九 6.14)市区郁有高地,各置堡垒。
④ 贺尔姆:《希腊史》(Holm, Grjech. Geseh.)卷二 324 页,说公元前第五世纪以前,有些希腊城市已有直线通衢和直角交互街道。希朴达摩不能作为城市设计的最初专家,但因他给许多著名城市从事设计,所以世人以首功归属于他。
① 葡葡园栽植葡萄五棵为一簇,如骰子上的“五”(quincunx) ,其畦垅都斜向。希腊古园艺家认为这种畦式既美观而又利于培育操作。
有各种行政机构——那些官员有时称为“林区监护”,有时称为“乡区监护”
——他们也各(15)各与其业别相呼应,各各设置卫所和食堂②。乡村四郊也得散布若干祠庙,有些供奉诸神,另些祀事城邦的英烈③。
但详述这些规划的细节并加以说明,恐怕徒费光阴。关于这些,不难倡作高论,可是要把这些高论付诸实施,这就很不容(20)易了。我们尽可祈愿, 然而怎样可偿宿愿,却得等待命运④。所以,我们目前对于这些细节不必再多讲了。
章十三[说明了一个理想城邦的土地和人口等条件后,]我(25)们现在 应该讲到政体的本题了;这里,我们该阐释一个城邦由于什么以及怎样才能享有幸福生活并制定优良政体的要点。无论在什么地方,人们要取得幸福, 必须注意两事:其一为端正其宗旨,使人生一切行为常常不违背其目的。其二为探究一切行为的准则,凭以察识人生将何所规随才易于达到目的。目的和手(30)段,两者可以相应,也可以不相应。有时人们抱有正大的宗旨,但实际上终于没有达成初志。有时一切手段全都成功,人们获致所求,然而考究他所要求的事物,却又颇为鄙薄。有时,甚至两者都属失当,例如一位医师,他既可错断身体健康的本质,而对于获致他所希求的健康又作谬误的处方。就一切技艺和学术(35)而言,必须兼明两者——既确立它的目的又精通于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作为)①。全人类的目的显然都在于优良生活或幸福
(快乐)。有些人的行为足以实现他们的目的。另一些人虽然向往,但终于不能达到目的,或由于天赋薄弱,或由于遭际艰难。(40)[于此]我们应该还能记得,如果要导致优良生活,必须有适当的配备[而各人的家境却随着他的遭际,或裕或窘];至于这种配(1332a)备的适量则因各人人赋的厚薄而异, 凡才德优美的人,对于身外的需求一定轻微,要是天赋不充,便不能不对财物多所借重。又另些人则一开始就弄错了宗旨;他们虽行为卓越,可以有所造诣,但一切才情都投入了谬误的途径。这里,我们所研讨的初意既在寻取
② 《纽校》III396,分析全章句读,1330a39 所说“四个要点”,应为:(一)健(二)适于政治生活;(三) 利于攻防;(四)美观。亚氏原稿未经推敲和修整,所以第四点草率未详,而且未表明这是城市工程设计四点中的一点。a41 行原文为“其余各点”,依纽曼解释,译作“其它两点”。
③ 普鲁塔克:《拉根尼嘉言汇录》,“阿偈雪劳”30:“有人问阿偈雪劳,斯巴达为什么没有城垣?回答说;斯巴达不依木石以为固,而恃其居民的勇德。”柏拉图:《法律篇》vi778D—779B,说应该像斯巴达 人的侍共勇德,逐敌人于国境之外;与其天天使士兵筑壕设堑,毋宁使他们勤于巡哨,认真警戒。如果认为金城汤池足以藏身其中,高枕而无忧,其人民终将消磨勇气,卒至怯懦无用。
④ 此语盖指斯巴达在忒拜的埃帕米农达引军入侵时(公元前 369 年),大败受辱一事。雅典在公元前338—326 年间莱喀古士以平民党领袖主政,颇有兴革,亚氏著此书时,莱喀古士正在重建雅典和拜里厄斯港间的长垣。亚氏对于莱喀古士的各种措施多寄以同情,筑城也是其中的一端。
① 西西里和迦太基战争时,迦太基人用“攻城撞槌”破坏墙垒。西西里狄欧 尼修前主创“石炮”(掷石器〕以远击撞槌(见《狄奥多洛》xivl4.50)。其它攻城机 械如“云梯”、“游动塔桥”,也见于这次长期战争中。嗣后,腐其顿腓力用西西里法 多制攻城机械、大有助于克敌制胜(参看德罗伊曾:《希腊战争掌故》
[Droysen, Gr。 Kriegsalterth] 209、211 页)。莱喀古士修整雅典城港长垣时,有鉴于此,不 仅改旧有砖堞为石堞,并筑“城壕”以拒“撞槌”等。雅典公元前 334—326 年间筑城 情况见埃斯契尼:《反克蒂西丰》27、31(参看德罗伊曾:《希腊战争掌故》237 页)。亚里士多德时代,希腊人研究攻防机械甚勤。
《朴吕波》X44,曾说到战术家埃尼亚斯(Aeneas)著有《攻城法》专书。现在还能从断篇残章中 见到埃尼亚斯这一著作的鳞爪。
最优良的政体,就显然必须阐明幸福的性质。只有具备了最优良的政体的城邦,才能有最优良的治理;而治理最为优良的城邦,才有获致幸福的最大希望①。
在《伦理学》中,我们已经有所说明——我们在那里所持的论旨是有益
(不虚)的——幸福为善行的极致和善德的完全实现,这种实现是出于“本然”而无需任何“假设的”①。我所说有待“假设”,意思是其人其事必须获得相关条件[而后才可成(10)善];所说出于“本然”则必自具备内善,不必外求[而径可成善]。试以正义行为做例子,[如果按照法律的正义]课人罚金, 或加以惩戒,诚然是一件善事,但这里必须有罪人恶行作为条件而后执法者才不得不做这件善事——我们宁愿城邦没有罪人,没有恶行,而法官无法施行警戒,无从实现他的正义。[如果按照功赏的正义,]以荣誉和财物给予他人[如是而以己所善与人为善],这样的为善就不同于惩恶的所以为善;凡由己(出于本然)的善(15)行才是至高的善行。以刑罚惩治罪恶,就某一意义
[例如给人以痛苦]而言,仍旧只是一件可以采取的坏事②;相反[就惩恶的目的在于消除恶行而言],善施恰是可以开创某些善业而成为善德的基础。[我们也可把这里的论旨另作一些申说:]虽善人都能安于贫病,并善于对待人生其它种种的困乏,然而幸福总是有赖(20)于和这些恰好相反的事物[即衣食、健康和人生所需其它的物质配备]。我们在讨论伦理问题的篇章中③,屡次说明,一个真正善良而快乐的人,其本性的善一定是相对的善④,当他发扬其内在的善德时,一定能明白昭示其所善具有绝对的价值(品格)。可(25) 是,由于[善良而快乐的人们也不能完全没有身外的善]这样的事实,使人们设想到身外之物为导致幸福的原因。这恰好犹如听到了一曲翌琴的佳奏, 人们竟忘记了乐师的妙手,却赞叹那竖琴的弦索。
从以上的分析,可知城邦必须预设某些要素,而后由立法家的本领提供其它事项。我们希望这个理想城邦在各方面都具有(30)足够的配备——外物的丰啬既寄托于命运,在命运成为主宰的范围以内,我们就只能作虔诚的祈愿。至于城邦的善德却是另一回事:这里我们脱离了命运的管辖,进入人类知识和意志的境界[在这个境界内,立法家就可以应用他的本领了]。一个城
① 参看柏拉图:《法律篇》v7 38—I)、vi778C、viii 848D-E。柏拉图所拟的城市设计:全市据高地,市场在城中,四周立若干神庙,神庙也是防御要塞。政府机构和法庭设在神庙附近。外围无需城垣。居民房屋应有统一设计,外围各户的房屋彼此相联结,以便在战时成为防御工事。
① 此语指示腊当时青壮年间同性恋爱的陋习,在竞技和游息场中,要是没有警戒,这种陋习便易于涉长; 参看卷二 1262a38 注。“健身房”(或“体育场”)供人游息和练习竞技,附设有公共浴室。其主要作用在军事教练。亚里士多德时代,雅典健身房多设在城外。忒拜在城内和郊区都有。斯巴达和埃里斯则在城内(色诺芬:《希腊史》v2.25、30)。柏拉图:《法律篇》8040,主张健身房设在城内。色诺芬:《居鲁士的幼年教育》i2.4,对于他所虚拟的波斯国。为老人、中年、青年和儿童各别设置体育场。
② “赶赴广场”即“卖买”,所以“广场”亦作“市场”解。雅典的“广场”分两部,南部为政治集会之所, 北部为商贩互市之处(参看贺尔姆:《希腊史》卷二 309 页)。帖撒利亚人使官员和公民的集会及游息隔离于商贩。这里的 a7opa 就只是“广场”,不作市场。斯巴达人政治集会和市场也分在两处。下文,1331b11 称市场为“商业广场”(和上文 1331a32“自由广场”相对照)依原词义为“必需品广场”。
③ 原文公民群众”,依《纽校》, (TIT,校勘注释 112 页〕,改为“首要人员”(或”领导人员”)。
④ 9 行所举城邦职官名称及其职司,见卷六章八 1321013—16;15 行所举见 1321b27—30。这里,行文似回顾到卷六这一章;这一点为近代校勘家主张保持旧有卷次,不把四、五、六卷移在七、八卷后的一个佐证。
邦,一定要参预政事的公民具有善德,才能成为善邦。在我们这个(35)城邦中,全体公民对政治人人有责[所以应该个个都是善人]。那么我们就得认真考虑每一公民怎样才能成为善人。所有公民并不个个为善的城邦,也许可能集体地显示为一善邦。可是,如果个个公民都是善人这就必然更为优胜。全体的善德一定内涵各个个别的善德。
人们所由人德成善者出于三端。这三端为[出生所禀的]天(40)赋,[日后养成的]习惯,及[其内在的」理性①。就天赋而言,我们这个城邦当然不取其它某些动物品种(禽兽),而专取人类——对人类,我们又愿取其身体和灵魂具有某些品质的族姓。人类的某些自然品质,起初对于社会是不发生作用的。积习变(1332b)更天赋;人生的某些品质,及其长成,日夕熏染,或习于向善,或惯常从恶。人类以外有生命的物类大多顺应它们的天赋以活动于世界,其中只有少数动物能够在诞世以后稍稍有所习得。人类[除了天赋和习惯外]又有理性的生活;理性实为人类所独有。(5)人类对此三端必须求其相互间的和谐,方才可以乐生遂性。[而理性尤应是三者中的基调]人们既知理性的重要,所以三者之间要是不相和谐,宁可违背天赋和习惯,而依从理性,把理性作为行为的准则。我们在前面已经论到②,在理想城邦中的公民应有怎样的天赋,方才适合于立法家施展其本领。公民们既都(10)具备那样的素质,其余的种种就完全寄托于立法家所订立的教育方针,公民们可以由习惯的训练,养成一部分才德,另一部分则有赖于[理性方面的]启导③。
章十四考虑到一切政治组织总是由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两相(15)合成,我们就要论究两者应该终身有别,还是应该混为一体。教育制度须符合上述罔题的抉择而制定不同的措施。我们可以想像,在某种情况下,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一经区分,应使终身有别。(20)邦内如果在同级中有超群拔类的人们, 他们的体格和智虑几乎像诸神和英雄,那么统治阶级自将与他们的臣民判然相异①。
但这样的设想,世上终不可遇;我们在实际生活中,迄未见到有如斯居
① 依照本章的规划,群神供奉于城内的高坡,城邦政府也设在这里;年龄较高的执政们以及耆耄的祭司们的食桌也设在这里:这是全邦军政的重心。稍低处为公民政治集合的广场,老年人公余修养及游憩也在这里。市场设在交通运输便利的坡下或海滨;次级行政人员的机构及其食堂安排在市场附近,工商和公民们为卖买日用必需品而麕集于此,这是人民生活的中心。亚氏在这章内未言明法庭应设在何处。一般青年则分刑编组而生活于城垣各段和四郊的卫所,他们的体育场和食堂均设在卫所。雅典公民自十八岁至六十岁都列于军籍,遇有战事即分别召集(《雅典政制》五十三)。公元前 338 年嘉罗涅亚(chaeronea)一役被马其顿腓力所败后,雅典对十八至二十岁青年的军事训练特别勤奋。故亚氏这一章反映着他的时代生活, 对卫所和青年军事训练说得较为详明(参看《纽校)》III412,《巴克尔译本》384 页“附录”四)。
② 参看柏拉图:《法律篇》717B 、738B ,城邦应有祠庙以供奉诸神和精灵(诸小神〕及英烈;848D,每
一乡村都须建置神庙。亚氏这一章说到英烈而不提诸小神,大概他认为宜罢杂祀。阿提卡地区,乡村多坛龛,见李维:《罗马史》三十一 26。《狄奥多洛》xv53,记希腊人相信所供奉的英雄烈士在城邦有兵祸时, 其神灵能上阵助战,杀敌庇民。
③ 上句中“倡为高论”和“付诸实施”,下句中祈愿和命运,原文各从脚韵,成为两个句内对仗,译文未能声义并达。
① 《纽校》III422,说此语在批评柏拉图所拟理想国对于幸福的目的既有所不明、而对于追求幸福的方法也有谬误(例如卫国之士不许有家庭和私产),在口的和手段两方都不合理(参看卷二 1261a11—16、1264a27、b16—25)。
拉克斯①所说印度诸王及其臣民身心两俱显然有别的情况。因此我们应该选取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更番迭代的政体;这(25)种体制确是切合时宜,具有多方面的理由。在同类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中,大家就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凡不合乎正义[违反平等原则]的政体一定难以久长。被统治的人们[既不能获得应有的权利,就]将联合四郊的人们(衣奴)共谋革命;而统治集团和(30) 这样多的仇敌相比,为数实在太少,就无可与之相竞了。从另一方面看来, 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也必然有某些差异。两者原来有所差异而又共享同等的政治权利:这就是立法家们应该解决的疑难。关于这些,我们前面已经说到②。(35)
根据自然的安排,我们拟议把全体种属相同的一个公民集团分为两个年龄高低的编组,自然所作青壮和老人的分别恰正符合政体中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分别③。青年们都不会妄自认为才德胜于前辈而不甘受人治理;他们如果明知自己到达适当年岁就要接替统治的职司,就更加不必怨望了。这样,统治者和(40)被统治者在当时而言,固然是编组不同的人们,但就先后而言, 两者将是同组的人们。对于他们的教育也是这样:从一个观点看来,两者应当受到相同的教育;从另一个观点看来,就应当相异。谚语就是这样说的, “要明白主政的良规,必先学习服从的道理”①在我们这一专著的前部②曾经说明,统治有两个基本不同的方式:其一以统治者的利益为中心,另一则以被统治者的利益为基础,前者即所谓“专制统治”(主奴统治),后者即所谓“自由人统治[青年们固然应学习自由人统治体制中服从的道理,但他们对某些似乎只宜于主奴统治的现律,也应该热习遵从。]有些任务[委给自由人和委给奴隶]虽在执行方面好像没有差异,而实际的目的却迥然不同。若干琐屑而一般视为鄙贱的事情,应该让自由青年们学习执行,他们并不会因担任这些贱役而丧失光荣的身分。一切作为本来没有高卑的区分,这完全凭它们的目的(后(10)果)或好或坏,才能显见那些行为或为光荣或为卑辱。
我们曾经辨明③,好公民和作为统治者的公民们的品德都相同于善人的品德。我们又曾拟定各人先经历被统治而后参预统治机构[所以人人都应具备善人的品德]。那么,立法家就必须保证他的公民们终于个个都要成为善人, 并应该熟筹应采取怎样的措置[教育]而后可以取得这样的成绩。又,对于人类最(15)优良的生活,他也应该确立其目的。
人的灵魂具有两个不同部分:其一,为内涵理性;另一,内无理性,而
① 亚氏政治思想的重要公式:(一)政体=人民生活方式:最优良的政体=最优良的生活方式。(二)优良(善德〕=幸福(快乐)。合并两公式而言,则最优良的政体=最幸福(快乐)的生活方式。参看卷三章九 1280a31—1281a10、卷七章一至 三等章节。
② 《尼伦》卷一 1098a16、卷十 1176b4,各有近似语句,措辞稍异,意义相同。 参看木书本卷章八 132a37。
③ (“可以平取的坏事”),依《施奈德校本》作 (“可以施行的坏事”)。《贝校》、《苏校》都从《施校》。
① 见《尼伦》卷三 1113a22— 、《欧伦》卷七 1248b26、《道德论》卷二 1207b31。
② “绝对的善”,同于“本善”,参看《命题》卷三 116b8 和《形上》卷七 1031b7。
③ “天赋”、“习惯”、“理性”为人生人德三端,参看《尼伦》卷十 1179b20,又卷一 1099b9。“天赋”, 即“ 本能”,为人和动物诞生时所共同具备;人类则在诞生以后因教育的功夫,养成习惯,发展理性而独具才德(参看本书卷八章三(1138b4,《尼伦》卷十 1179b23),所以继此以下,议论转入“教育”主题。
蕴藏着服从理性并为之役使的本能①。我们称某人为“善”时,就认为他的灵魂的两个部分都存在着善德。但人生的目的究应置重点于哪一部分?所有接受我们上述区分的人们,(20)于此都可得到一致的解答。凡较低较劣的事物常常因为有较高较优的事物而得其存在,这在自然世界和人为世界中,全属相同②。就灵魂而言,具有理性的部分是较高较优的部分。[所、以,人生的目的理应在这一部分中寻求]但照我们素所研习的说法,[这一部分]①还得再划为二:因为理性有“实践理性”和“玄想理性”之别②:显然,灵魂中那内涵理性的部分也须作相应(25)的区划。灵魂的各个部分和区划既有尊卑之别,则相应于其各部分和区划所表现的操行也一定有优劣之异。人们凡是足以造诣于这三项(全部)操行[即玄想理性和实践理性所表现的操行以及无理性的本能所表现的操行,]或其中的两项,必须置重点于其中较高较优的一项,我们谁都力求造诣于各人所能实现的最高最优的宗旨(目的)③。
全部的人生也有不同的区分——勤劳与闲暇,战争与和平;在人事方面, 又有事属必需或仅关实用的作为和达到善业的作为的区分。我们对于人生各个部分及其各项事业的选择,应当依从我们选择灵魂各个部分及其所表现的各种操行时所采取的途径。所以,战争必须只是导致和平的手段④;勤劳只是获得闲(35)暇的手段;凡仅属必需或仅关实用的作为只能是获取善业的手段。政治家在拟订一邦的法制时,必须注意于所有这些要点:[第一,]他必须顾及灵魂的各个部分及其各种操行;而在这个范围以内,务须着重于较高较优的部分,并着重于所企求的目的。[第二,]他又须顾到人类生活的备个部分及其各项事业而为之(40)分别本末和先后。我们这个城邦的公民们当然要有任劳和作战的能力,但他们必须更擅于闲暇与和平的生活①。他们也的确能够完成必需而实用的事业;但他们必须更擅长于完成种种善业。这些就是在教育制度上所应树立的宗旨,这些宗旨普遍适用(5)于儿童期,以及成年前后仍然需要教导的其它各期②。
在我们今日的希腊,以政体优良著称的各邦,和为之制订政治体系的立法家们,却竟然昧于此理。他们显然不以人生较高的宗旨为建立政体的准则, 也不把教育方针引向一切善德。相(10)反地,他们祟向鄙俗的趋向,力图培养那些可见实效和容易获得近利的备种品性。当代某些作家怀抱同样意志, 也表现着相似的精神。他们称颂拉栖第蒙的法制,佩服立法家们以战争和克
① 本卷章七。
② 参看《形上》卷九章五 1047b31:“一切潜能(才能),或如感觉,秉于内涵(天赋);或如吹笛,得之实习(习惯),或如艺术,得之于研究(理智)。凡由习惯和理智所得的才能必先经操练;非理智潜能之内涵于蕴受者,不假操练而自备。”亚氏这里有关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尼伦》卷二 1103a14、《感觉和可感觉物》章一 437a11、《动物志》卷九 608a17 等章节大体相符。
① 参看卷一 1254b16、卷三 1284a3。
② 加里亚的加吕扬达(Cal.yanda)人斯居拉克斯曾著《远航记》(Scylax, Periplus),述及印度见闻(《希罗多德》iv44)。原书久已失传,今本《远航记》实非 原作,其中未见亚氏此节所举事例。这里所说”诸王”,似即中国玄奘《大唐西域记》 中所记印度四种姓(四阶级)中的”刹帝利”。
③ 见章九 1329a2—17。
④ 参看柏拉图:《法律篇》690A,父子、贵贱、长幼、主仆、强弱为统治五序。
① 参看卷三 1277 。
② 见卷三章四 1277a26 一 b30、章六 1278b32—1279a8;但亦见本卷章三 1325a17—31。
敌致胜为整个政治体系的目的。这种鄙俗的观念不难凭理论加(15)以指斥, 而且现在早已被事实所否定了③。许多人都倾心于建立专制霸国,统治各族, 借以取得物质的繁荣①。茜勃隆以及传述拉根尼(斯巴达)法制的其它备作家
②显然都是这样的胸襟,大家都称誉其立法家的才干,训练拉栖第蒙人使他们
能够担当(20)危难,终于树立了霸业。现在拉栖第蒙人已丧失了他们的雄图; 我们全都可以看到那里并不是一个幸福(快乐)的社会,他们的立法家实际上是不足称颂的。这位立法家的功绩的确是稀奇的;这个城邦的人民世世代代谨守他的教论,始终奉行他的法制,可是他们毕竟遣弃了人类较美善的生活。无论如何,那些(25)倾心于斯巴达法制的人们,对于立法家理应知所抉择的政体类型总是看错了;自由人政体实际上比任何专制统治为较多善德, 也就是较为优良的政体。我们还可从另一方面考察,专意训练其邦人以求克敌致胜、役属邻国的立法家,为什么不值得钦佩,这样的城邦为什么不能认为是幸福的:这种[向外扩张的]政策实际孕育着[对于内政的]重大隐患。显然,任何公民,他既然受(30)到以暴力侵凌它国的教导,那么,他如有机会,亦未尝不可以其暴力强取本邦的政权③。斯巴达王室鲍桑尼阿斯④虽已位极尊荣,仍还轻举妄动,[竟不惜凭借武备,谋建僭主政体。]斯巴达人对于鲍桑尼阿斯王的举动,是加以非难的。[事实上,这恰正是霸道在国内的表现。](35)
于此,我们已可确切地说,那些颂扬霸道的说法,以及实行霸道的法制
[和政策]没有实际好处而违反正理,不应为政治家所崇尚。各个私人和公众社会的善德③是相同的;立法家就应该以这些善德灌输于公民的思想中。从事战争的训练不应以奴(40)役不该做奴隶的人们为目的。尚武教育的目的应该是这样:第(1334a)一,保护自己,免得被人所奴役;第二,取得领导的地位,但这种领导绝对不企图树立普遍奴役的体系而只应以维持受领导者的利益为职志;第三,对于自然禀赋原来有奴性的人们,才可凭武力为之主宰①。为了实现这些观点,立法家对于他所订立的军事(5)法制,务必以求取闲暇与和平为战争的终极目的;有鉴于列国的史实,我们不能不悁悁于此。许多专以致胜为功业的尚武城邦仅仅能适合战场和战时的生活。一旦得逞其霸图而
③ 见卷三章四章五。
① 卷一章十三,灵魂内分别有“理性”和“无理性”两要素,和本卷章十五 4…7 相符。此节又另作“内涵理性”(即“理性本体”,то λоγоκθ?’αγтб)和“服从理性的本能”的分别,同《尼伦》卷一章十三 1103a1 相符。 《尼伦》卷一章十三,说政治家的主旨既在促进人类的善德,而人类善德重于灵魂(心理)方面,则政治家应研明灵魂(心理)之学,有如医学家的主旨在医治人们身体的疾病,就得先研明身体(生理)之学(参看耶格尔:《亚里士多德》354—357 页)。
② 自然世界中,植物供动物食用,动物供人类食用,见卷一章六 1256613 一 20。“人为世界”指以人手所制的诸事物而言,认为人类先制低级事物,再用低级事物为原料和工具,进而制造高级事物。
③ 《苏校》四版依很多利译本增“这一部分,即内涵理性的部分”。
④ 又《灵魂》卷三章一 433a14。参看《尼伦》卷六章二 1139a3—6。
① 亚氏灵魂分析:(一)“不涵理性部分”,(二)“内涵理性部分”,这第二部分又别为二,(2)“实践理性”,(3)“玄想理性”。三者自下而上达,其所表现的品德,亦自低而渐高:由(一)所表现的作为,见其节制(sypllrosyne),由(二)(2)见其“周详”(pbeollesis,明哲),白(二)(3)见其“智慧”(sophos)。众人行为或能遍见三德,自当以智慧为最高,或仅见二德,则智慧高于周详,周详高于节制。
停止了战斗,他们既无可施其伎俩,便觉情境相违了,处于和平的世代,这些人好模一把尘封的绣剑。这在当初未曾以正当的闲暇生活善(10)导他们的立法家,实际上是不能辞其咎的。
章十五对个人和对集体而言,人生的格极目的都属相同;最优良的个人的目的也就是最优良的政体的目的。所以这是明显的,个人和城邦都应具备操持闲暇的品德;我们业已反复论证(15)和平为战争的目的,而闲暇又正是勤劳(繁忙)的目的[那么这些品性当然特别重要]。操持闲暇和培养思想的品德[有二类;]有些就操持于闲暇时和闲暇之中,另些则操持于繁忙时和繁忙之中②。如果要获得闲暇,进行修养,这须有若干必需条件,所以[我们也不能不注意到后一类有关繁忙的品德。]一个城邦应该(20)具备节制的品德, 而且还须具备勇毅和坚忍的品德。古谚说,“奴隶无闲暇”③,人们如不能以勇毅面对危难,就会沦为入侵者的奴隶[于是他们就再也不得有闲暇了]。勇毅和坚忍为繁忙活动所需的品德;智慧为闲暇活动所需的品德;节制和正义则在战(25)争与和平时代以及繁忙和闲暇中两皆需要,而尤重于和平与闲暇
①。在战时,人们常常不期而接受约束,依从正义;等到和平来临,社会趋于
繁荣,共享闲暇,大家又往往流于放纵了。至于那些遭遇特别良好而为人人所敛羡的快乐的人们,例如诗人所咏(30)叹的“在幸福群岛上”(ξνμα καрωννηбоιζ)②的居民,自然须有更高度的正义和节制;他们既生长于安逸丰饶的环境中,闲暇愈多,也就愈需要智慧、节制和正义。我们现在己明白,为什么一(35)个希求幸福和善业的城邦,必须具备这三种品德。世间倘因不能善用人生内外诸善而感到惭愧,则于正值闲暇的时候而不能利用诸善必特别可耻;人们在战争时,在勤劳中,显示了很好的品质,但他们一到和平闲暇的日子,就堕落而降为奴隶的侪辈,(40)这是免不了要受到世人的指摘的。人们如果有志于成德达善,就不应该实施斯巴达的训练方式。拉栖第蒙人对于诸善的观念(1334b)本来不过是世俗之见,以外物的为善当作人生最重要的善物③;但他们认为获致这些善物只要实践一种善德,[即勇毅]这是与众不同的。既然以外物诸善为高于其它诸善,又以享有外善的利益较普遍操持一切诸善所可得的利益为重要,[他们便独养勇德,作为凭以取得这
② 战争的目的在于和平,其义先见于柏拉图:《法律篇》7628E。
③ (一,甲)“勤劳”和(一,乙)“战争”相联而与(二,甲)“闲暇”相对;阴暇则与勤劳相对而联于与战争相对之(二,乙)“和平”。作为人类生活方式的这两列对论(antith42sls)详见于《尼伦》卷十章七 1177b 4 以下,人生各事业归结为这四者:“战争”为世上所不能避免,政治对城邦有实益,都当治以“勤劳”,这些符合于灵魂的实践部分所表现的诸德。学术和玄想为最高善业,必须有赖于“闲暇”和“和平”,玄想合于灵魂中理性部分所表现的智慧。
① “其它备期”(тαζ αλλαζλικιαζ),依周伊特、纽曼等解作十四至二十一岁的青年期以及二十一岁以上至某岁的成人期。巴克尔解作青年期(十四至二十一岁)中各阶段。人生教育分期,参看下文 1336b37,1338b4 、1S39a4;亚氏对二十一岁以后成年期间的体育和智德训练未作确切说明。
② 参看章十一 1330b2—35 及注。
③ “和平或战争?”,“从事国内文教或力图开拓境外?”,为自古迄今立国的主题。亚氏这一章虽显指莱喀古土的旧制和斯巴达的好战,收功利于一时,终不能垂于久长,也可能是对于雅典时人的针砭。直至公元前 336 年,雅典素有和战两派的分野。和平派主张屈从马其顿,削减武备,以公款用于改善人民生活。主战派以德谟叙尼为之表率,则竭力反对马其顿方兴的势力,他们以自由为号召,企图重振雅典的旗鼓, 这样就必需提倡尚武精神,教民战斗。
些利益的手段。实际上,应该培养内外一切(5)善德]④而且,照我们先前的论证,尤其应该重视内善。于是,我们就须答复这样的问题:“应该怎样,并以什么为依据,才可普遍造诣于全部诸善德?”
我们曾经说明①天赋。习惯和理性可为培养人生诸善德的根基;我们已论述了②其中的第一项,说明我们的公民应该具备怎样的天赋。这里当考虑其它两项,并论究驯练习惯和教导理性的孰先孰后。而且这两项训导的方式必须尽可能地互相协(10)调;若两不谐和,则不仅理性无由发扬最优良的宗旨, 而经过训练所养成的习惯也将显出相似的缺憾。注意到了这些问题,我们可以明确地说①:第一,人生的经历,有如一切生物的创生程序,其涎生必先有所因,[始于父母的婚配而后有胎婴这个后果,但这一后果]既诞世而为人, 则以此作为起因,又当各有其后果(15)(目的):操修理性而运用思想正是人生至高的目的。所以,我们首先应凭理性和思想,调节公民们的生育(婚配)和习惯的训练。其次,人们都区分有灵魂和躯体两者,其灵魂又可分成非理性和理性两个部分;相应地人们都有两种境界(状态)——情欲境界和玄想境界。就创生的程序而言,躯体先于灵魂,灵魂的非理性(20)部分先于理性部分。情欲的一切征象,例如忿怒、爱恶和欲望,人们从开始其生命的历程,便显见于孩提;而辨解和思想的机能则按照常例,必须等待其长成, 岁月既增,然后日渐发展:这些可以证见身心发育的程序。于是,我们的结论就应该是:首先要注(25)意儿童的身体,挨次而留心他们的情欲境界,然后才及于他们的灵魂。可是,恰如对于身体的维护,必须以有造于灵魂为目的,训导他们的情欲,也必须以有益于思想为目的。(30)
章十六立法家如果希望在这个初创的理想城邦的育婴院内看到大群最为健康的体格,他必须预先注意到婚姻制度,关于婚姻,他应该考虑配偶两方的年龄和他们的品质。拟订婚姻法规时首先想到的,应当是大妇各自的和共同的生命分期,让他(35)们生育年龄的起充作成适当的配合,务使双方的生理机能在这个时期足以相匹,不致于男人精力还是旺盛而妇女已不能妊娠,或妇女向能怀孕而男人已经衰老。年龄不合的配偶常常成为夫妇不睦、
④ 传述斯巴达法制的作家,除茜勃隆外,可能是指《拉根尼共和国》的作者色诺芬(《苏校》二版 911 注)。又,克里底亚(Critias)也有关于斯巴达的著作,埃福罗的《世界史》中亦曾涉及斯巴达,但两家之书今不传(《纽校》11312 页 1296a29 行注释)。
① 对邻邦的专制和对本邦的专制,同为专制;征服列族,建立霸国,和钳制人民、依暴力为治的僭政相通: 纽曼认为这种议论在亚氏当代甚为锋利,亦极新鲜(《纽校》IIT446)。
② 鲍桑尼阿斯在 1301b20 称“王室”,同此节所说名位相同。但此节所谓有谋建专制政体的意图,则和: 307”3 的鲍桑尼阿斯相同,但该节的称号为“波斯战争中的统帅”。布佐耳特:《希腊史》再版卷一 513 页注③,说 1301b 20 和此节的鲍桑尼阿斯为和吕桑德相对敌的鲍桑尼阿斯王;波斯战争的统帅鲍桑尼阿斯则是柏赖斯达沽王(的师保,本来是王子的从兄,有些古帮中往往也误称他为“王”(参看《希罗多德》ix l0、《修昔底德》1132)。③相对于战争的善德,即闲暇与和平等善德,应指节制、正义和智慧(参看下章 1334a1 一 h、22—28,又,章三 1325a30—32)。
① 在亚氏理想国中仍旧像柏拉图的理想国那样,所有公民都是战士,这原是希腊各城邦的一般情况,但依
上文慎重主张闲暇与和平的生活,可见亚氏认为战争应以防御性者为限。可是,1333b40—1334a3 所列战争三目标中,第二第三项超过这一限度而容许谋取军事领导和维持奴隶制度的战争。然而这些反复贬责斯巴达争霸的议论,对于焉其顿当时的扩张总是有所针砭的。
以至家中吵吵闹闹的原因。其次就得想到子女及其父(40)母之间② 的年龄差别。一方面,这个差数不宜大大——年龄过高的父亲对于他们的子女就不易做到充分的提携,而子女对于(1335a)他们的父母也未必能克尽孝养之道;可是,另一方面,这个差数又不可太小。子女和父母的年龄相近也有许多不利的地方:子女对于双亲几乎可以看作同辈,这就自然地缺乏尊敬,还有对于家务管理也容易发生争执。立法家应该想到的第三件事情——(5)从方才旁涉的两项转到当初的本题——就是足以符合他的城邦所需要的大群健康儿童的体格。
现在,只要采取一项措施,所有这些要求都可达到。就常例说,生育期, 男人终止于七十岁,女人终止于五十岁;两方的婚配(10)就应该规定在与此相符的期间[成婚的夫龄应高于山嫁的妇龄二十岁]。年轻男女成为双亲是不利于子嗣的。整个动物界中凡牝牡早配者,其幼体往往具有很多缺点:身型既较弱小,而且住往多雌性①。人类的情况也是这样,这可以拿各邦的情况来做证明。凡是习惯于男女早婚的各邦②,居民常常身体矮小③而发(15)育不良。又,年轻的母亲分娩较难,死于产褥者也较多。据有些记载说,特罗埃岑人在祈求神兆时所得的谶示[“莫耕闲地”]①,其用意便在警戒他们早婚的陋俗。谶语的含义不在庄稼,而在隐喻特罗埃岑人特多天亡的原因就在少女的早嫁。妇女一经嫁人,便不能约束,所以,如果家庭不过早地遣嫁女儿,自可有助于性欲的节制。男子在他的种子②的生长尚未成熟以前,便行媾配,据说也有碍于他的体质的发育。——在生理发育过程中,(25)种子(精液)也有它本身的生长时期,这个时期一般男子都属相近,或所差很小③。——因此, 妇女的出嫁年龄应规定在十八岁,(30)男子的成婚年龄则应该是三十七岁前
② 闲暇(优闲)与繁忙(勤劳)相对,不与“作为”相对。闲暇也是人生的一种作为或活动,这种活动出于灵魂的理性部分,而尤以理性中的玄想部分为主。闲暇的所作所为都“由己”,而繁忙的种种活动则都为他物或为他人所役使。又,闲暇也与“休息”和“娱乐”有别。繁忙的本义包含紧张和辛苦,勤劳之余继以休息和娱乐,正所以松懈先前的紧张,扫除积累的辛苦;一张一弛,仍属于繁忙这范畴。至干燥持闲暇应是不被他人他物所役使的由已活动,这见于卷八章三 1338a9—(30)的所谓“培养思想”,才是在闲暇中操持的闲暇,其实例有如倾听高尚的音乐和幽雅的诗词,以及学术研究和哲理玄想,人生就凭这些活动于闲暇之中陶冶性情,进于善德。
① 参看赖契和希那得文合编:《希腊古谚》卷二 765。
② 这一节先说明战时和平时都应具备四德,而后为之分别轻重:战时尚勇。平时尚智;而礼(节制)义则并重于两时期,但稍梢偏重闲暇与和平。参看《修辞》卷一章九 1366a 5。
③ “幸福群岛”见希西沃图:《作业和时令》169:洪荒四期的半神和人间群雄死后的英灵由宙斯大神为之集合而移居于人迹所不能到达、远处于旋涡深海之中的幸福群岛上。其事见于宾达尔诗,《奥休匹克节颂》
(Olypionikai) ii128 者,作“幸福岛”(μ,νηбоζ)。古诗所说“岛”或“群岛”都没有指明它的所在。后来希罗多德说幸福岛即非洲沙漠中的“绿洲”(《波斯战争史》iii26。又或指爱琴海中各岛如果斯博、科斯岛或塞莫斯岛。阿里斯多芬:《骑士》13J9 和色诺芬:《希腊史》iV8.1 则说幸福岛在居克拉第群岛(Cye1ade)之间。大多数希腊人相信自里比亚西航大西洋中,可觅得这个幸福群岛的所在。
① 外物的为善有别于内德的为善,参看本卷 1323021—38;斯巴达人重视身外之物,参看卷二 1271a41—b 1。
② 加梅拉留:《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和经济学译文和释义》320 页,首先注意到 1334b 4 句内有缺漏。纽曼揣测这一缺漏出于“行末字样相似”之故,因而抄漏了一整行,凭上行行末” 一切诸善所可得的利益” 字样推想这缺漏一行的行末,可能为“ 一切善德”字样,由此补上了[ ] 内这一行。
③ 见章十三 1332a39 一 b2。
后。倘使男女都能谨守这样的规定而按时成为眷属,则两方媾配的开始既同在人生健壮的岁月,他们生殖能力的消失也不致有多大参差。子女的继承于双亲者也恰好相当。照我们的期望,婚后随即繁殖,儿子就可在自己壮盛年龄④接替老父的事业,这时父亲年届七十,已是生(35)机耗竭、不胜迟暮之感了。
现在,我们业已论述了婚姻的适当年龄,应进而考虑生殖的季节(婚嫁的时候①)。如今,大多数人都在各个选定男女共营家室的良辰①,这种风向颇为可取。已成眷属的夫妇也应该受(40)教于医师和自然学家,学习生育的知识。医师们自然会把双方(1336b)所应明了的生理情况——阐述;自然学家也会以吉利的风向告诉他们——例如自然学家们每以北风比南风为有利于繁殖①。
父母应有怎样的体质才于子女将来的体格最为有益?这个论题等我们讲到“儿童管理”时,另行详述②,这里只要先简举它的概要。竞技选手(运动健将)的体质并不适合于一般公民的日常生活,也未必有利于普通的健康要求③和子女的繁殖。柔弱或娇嫩而不胜繁剧的体质亦非所宜。介乎竞技选手和娇弱之辈的体质实际上最为优良。这样,他必须经过相当的锻炼,俾可胜任作业;但这些锻炼不应像竞技选手那样过于剧烈又过于专门;(10)应该是符合于自由人生活全部作业的普遍操练[使各人五官四肢都能得到平衡的发展]。
妇女,也像丈夫们,应有我们方才所说的体质。孕妇要注意自己的身体; 进行经常的操练④,攝受富于滋养的饮食。立法家可以规定孕妇们每日须到专司育儿的女神坛庙进香一次⑤,养(15)成她们经常运动的习惯。但思想不同于
④ 见章七。
① 这一节首先举天赋、习惯、理性三端为安排教育制度的依据,答复了上节未行的问题。由此再引出三端孰先孰后和怎样协调的问题。以下,12~17 行说明理性和思想为协调各项教育的准绳,17—28 行再论述下学上达的教育程序。亚氏的教育程序基于人类生理“自然阶梯”(scalanatura):(一)婚姻和育儿以健康和天赋为主,重视体格教育;(二)儿童和青年,以情欲和习惯为主,重视行为教育;(三)青年至成人以思辨和理性为主,重视哲学教育;协调三者,庶几人人可以具备 诸善德。参看上文章十三 1332a39 一 b8。
① 照原文译为“子女及其父母之间”,照下文 1335a32—35 看来,这里实指“父与子之间”。
① 参看柏拉图:《理想国》459B,又,亚氏:《动物志》卷五 544b14、卷七 582a16;《动物的生殖》卷四766b29。
② 除特罗埃岑人外,这里还兼及克里特岛人。克里特有早婚的习惯,见《斯特累波》482 亘所引埃福罗《世界史》。达勒斯忒等:《希腊司法碑志集》407—408.考证克里特风俗,男儿婚年在十八岁以上,女儿嫁年 在十二岁以上。《纽校》III464 注释,引匈牙利科学院科洛西(G.Korosi)1889 年报告:《亲年对于子女生命力的影响》(Influence of Parents’Ages on the Vitality of Children )所分析的三万个实例:父年二十五至四十、母年二十至三十的子女强于父年二十四以下、母年二十以下所生的子女。
③ 希腊人对身体矮小者,不但视为孱弱,并以为不美,参看《尼伦》卷四 1123B6。
④ P1 及 P2 抄本对神谶这一行都有边注,照边注原文直译:“切勿耕作休闲的田地”照亚氏这里的文意, 这一神谶应当是“莫耕处女地”。
⑤ “种子”,用于动物胚胎学即指“精液”,大多数良好抄本此处均作维多利以后诸校本亦同。但有些抄本以及戈脱林校本,此字作“体质”( ,全句应该是“男子如果在体质生长未成熟前便行媾配,就有碍于其体质的发育”。拉丁旧译(成廉本)作“corpore”,与此相符,P1 抄本在这里有边注:“另一种体质”作注者大概认为体内的精液这个体质有别于男子本身的体质。
身体,孕妇应避免劳神苦思,保持安静的情绪;因为胎婴在妊娠期间恰好像植物对于土壤那样,显然要从母体吸收其生长所需的物质的⑥。(20)
新生的婴儿应该悉予哺养,抑或有些可以暴弃①?这当然可以订立法规, 凡属畸形与残废的婴儿禁止哺养②。另一方面,在社会风俗不顾意无限制地增殖的备城邦中,又该有相反的法规,禁止各家为减少人口而暴弃婴儿至于死亡。各家繁殖的子嗣应有一定的限数③,倘使新娠的胎婴已经超过这个限数, 正当(25)的解决方法应在胚胎尚无感觉和生命之前,施行人工流产(堕胎)。堕胎的或不渎神(不悖伦)或为渎神(悖伦)当以感觉和生命之尚未显现或业已存在为判别。
现在我们已论定了男女嫁要的年龄,跟着还得研究夫妇们驯为城邦④繁育其后代期间的长短。老人的子嗣也好像太年轻的父亲的儿女那样,都在体质和心理上不很健康;晚生的子嗣常常是孱弱的。所以我们应该以人生智力的旺盛年龄为依据而制定大家终止生育的岁数。有些主张以七数为纪的诗人① 曾说到人类心理机能发展的顶点的在五十岁前后。那么,人们到了五十四至五十五岁之间,就尽可解除从事繁殖的义务了;自此以后,(35)如果尚未断绝房事,这就只能由于具有个人生理上或其它类似的原因。
在两人既已成婚而称为夫妇的时期,夫或妇不论在任何时候、用任何形式,如果犯奸淫,都属可耻。但奸淫倘使发生于正(40)在繁育子女的时期刚应该衡量所犯案情的轻重,分别褫夺他的(1336a)某些公民荣誉和权利②。
章十七③儿童既脱离母胎而自行生长,所始的食料对他们的体力(生理) 影响很大。关于儿童的营养问题,我们无论从(5)动物界方面看来或鉴于那些力求其子嗣体魄强壮而健斗的野蛮民族所施行的实例,都是明确的,乳类最适宜于儿童身体的发育④。如欲免于疾病,应戒儿童饮酒以愈少为愈好①。及
⑥ “很小”两字原在 29 行,依《戈脱林校本》移 27 行。
① 壮盛年龄即男子在三十至三十五岁间的年龄(《修辞》卷二章十四 1390b9)。校伦《残篇》27,订定男子娶妻年龄在 4 或 5X7,即二十八至三十五岁之间:其体力强盛在第 4 个七期,即二十一至二十八岁间,
智力强盛在第 8 个七期,即四十九至五十六岁间。柏拉图:《法律篇》721,拟定男子成婚年龄为三十至三十五岁。亚氏此节主张三十七岁前后为男子婚期,较他人所订为迟,女子嫁期十八岁则较他在《动物志》
(卷七章一 582a29)所说,妇女,3X7,即二十一岁为适于生殖者较早。亚氏在这里先订定了男女终止生育的年龄分别在七十和五十岁,然后推算初配年龄,因而或迟或早。
② 动物生殖和人类生殖季节,参看《动物志》卷五章八 542a18 一 b1 等章节。
③ “大多数人”可能指阿提卡地区大多数人,也可以是指希腊各邦的大多数人。各民族古代婚期以在冬令者为多。参看中国《诗经》小雅“斯于”篇,咏农家于冬季经营宇舍,养男育女。
④ 《动物志》卷六章十九 574a1 :丰群交配遇北风多产雄羔,南风多产雌羔。《生殖》卷四章二 766b34, 又说一般动物皆然。柏拉图:《法律篇》747D,说风向影响各民族的性格。
① 亚氏以遗传论亲子相肖,见《动物志》卷五 539a26 等,同柏拉图:《法律篇》775B 所说相符。这里, 不谈婚配而提到“儿童管理”论题,颇可疑。这一预拟的论 题,今未见于本书。
② 竞技锻炼过于剧烈,十分辛苦,虽都能获得一偏的擅长,往往不利于圣身 的健康;参看挪克编:《欧里庇得剧本残篇》284、柏拉图:《理想国》403E。亚氏《动 物志》卷六章二十 575a3,记斯巴达猎犬例: 雄犬从猎,追逐狐兔,一生较雌犬为辛 苦,故寿命都短于雌犬。卷八章四 1338b11,说竞技缎炼有伤人体美(姿态),另见 《生殖》卷四 768b29—33。
③ 孕妇不宜劳苦而应行适当运动,参看《生殖》卷四章六 775a 30;又,柏拉图: 《法律篇》vii788—789。
④ 希腊妇女和孕归朝礼的神,其一为宙斯大神(A,亚尔娣密)和丽多 所生之女、日神之妹,即月神,亦
时诱导孩(10)儿作适宜于他们肢体的各种活动是有益的;有些非希腊民族, 为了防护其孩儿柔软的肢体受到扭曲或捐伤,迄今仍旧应用一些器械②来帮助孩儿们保持其正常姿态。让婴孩尽早训练成耐冷的习惯也是有益的;这种习性既可促进隧康也可作为长大后征(15)人军役的先期锻炼。有好些野蛮民族,在儿童诞生后就把他浸入寒溪③,——例如克尔得人——或裹在单薄的襁褓内:这些风俗的用意就在增强他们的体质④ 。凡在儿童身上可能培养的习惯,都应及早开始,然后渐渐加强这些驯练。儿童的体质富于内(20)热⑤,自然适于耐寒驯练。
婴孩期①的保育可依照我们上述的要领扣其它相似的方针进行。从婴孩期末到五岁止的儿童期内,为避免对他们身心的发育有所妨碍,不可教他们任何功课,或从事任何强迫的劳作。(25)但在这个阶段,应使进行某些活动, 使他们的肢体不致呆滞或跛弱;这些活动应该安排成游戏或其它的娱乐方式。儿童游戏要既不流于卑鄙,又不致劳累,也不内涵柔靡的情调。负责这一职司的官员——通常都称为“教育监导”——应注意并选定在这一(30)年龄的儿童们要倾听的故事或传奇。所有这些②都须为他们日后应该努力的事业和任务预先着想;即使是一些游戏也得妥为布置,使他们大部分的活动实际成为自由人各种事业和任务的模仿。有些人企图在他们的礼法中③禁止孩儿放声号哭;这是(35)不正确的。孩儿的号哭有如成人的迸气蓄力那样扩张肺部, 确实有助于儿童的发育。
教育监导应注意儿童日常生活的管理,尤应注意不要让儿童在奴隶们之
为狩猎之神。又一为埃里茜娅,神后希 拉的诸女,见《伊利亚特》ii270 等节;希西沃图:《神谱》922, 说埃里茜娅司分娩。常助妇女于产褥。又,希腊 4 月 11 日至 13 日,共三日(今历 10 月末)为妇女节,供奉地母( );地母原为司谷女神,在这节日转成“送子女神”(参看《希罗多德》i1171),在雅典,又有“三父(,亦为妇女所供奉的神祗,见法诺德谟:《残篇》(Phanodenlus,Fragm,)4。伯罗奔尼撒各邦的埃里茜娅神庙常常建筑在城门外附郭处。
① 亚氏胚胎学以父亲为种子所自出,而由母体以生长所需的物质,供应此种子,详见《生殖》卷一章十七至二十。就胎儿物质营养而言,应述母体生理,这里举心理要求安静,益取喻于植物生长情况,只有大地安静,植物才能由土壤摄取其所需。
② 希腊备地颇多弃婴,弃婴郁露置于城边山谷。亚氏:《残篇》二五八 1525a37,说埃及人对所上婴儿悉数哺养:希腊人即之,殊以为异。希腊弃婴中尤多 女婴,古剧本和故事中的女主人有时便是一弃婴,为人检收,抚养长大而成才女。
③ 斯巴达律禁育畸残婴儿,见普鲁塔克:《莱喀古士传》18,拉栖第蒙城边有 “弃婴谷”。
④ 见卷二章六 1265b6—17。
⑤ “尽其义务”,依韦尔屯,“繁育儿女”是“为城邦”尽其义务:依 斯达尔、苏斯密尔等,从朗儿诺(Lambinus)拉丁译本,作为“为自己”尽其义务。柏 拉图:《理想国》460E,在理想国中生儿育女,视作公民们为城邦所应履行的义务。 本卷,依后代将为城邦的新公民着想,用意也同柏拉图相近。
① 参看 1335a33 注,指梭伦等诗人。这里所说“智力的旺盛年龄”(即“心理才龄”)在五十岁前后,实专指男子,不及妇女。
② 参看柏拉图:《法律篇》Vii841D—E。
③ 本草所述有关儿童生理和教育各端大多散见于柏拉图:《法律篇》卷七中,其论旨有异于柏拉图的只有不禁止小儿高声呼叫,七岁以下儿童应在家庭中培育、文化教育延迟至十四岁开始进行三年(柏拉图:《法律篇》809E,从十岁开始,进行六年)等数项。
间消遣他们的光阴。凡儿童在七足岁以下这个时(40)期④,训导都在家庭中施行;这个时期容易熏染,任何卑鄙的见(1336b)间都可能养成不良的恶习。所以,立法家的首要责任应当在全邦杜绝一切秽亵的语言。人如果轻率地口出任何性质的恶言,他就离开恶行不远了。对于儿童,应该特别谨慎,不使听到更不(5)使口出任何恶言。凡不顾一切禁合,仍然发作秽亵的语言和举动, 必须予以相应的惩罚。这些犯禁的人,如果是比较年轻的自由人,还没有被容许据有会餐食桌的一席的⑤,要给子休罚和其(10)它斥责;要是年龄已大而犹做出类乎奴隶的卑鄙言行,就该课以罚金。
不端正的语言既须禁止,显然,我们也应该杜绝秽亵的图画展览和秽亵的戏剧表演。因此执政人员就得查察全邦的雕塑和(15)图画,不让它们描摹任何秽亵的形象。但在某些祀神的庆祝节日,古传的礼法倘使特爵有鄙俗的节目①,自当列为这类禁令的例外。在这些节日,我们该注意到,传统的风俗是容辞成年男子,为他门自己并为他们的妻子和子女祈福于藉神,而参予这些(20)庆典的。青年们在未得参加会餐席次与前辈传杯共饮以前,立法家应规定他们不得观听俚歌或滑稽戏剧。到了这个年龄,他们业已受到充分的教育,这些表演的不良影响,便不足为害了。
这里我们既涉及了这些问题,就顺便作了些必要的简略说(25)明;随后, 等讨论到政府对这些事项究属应否加以管理,以及管理应采取怎样的方封和法规时,我们还得重加考虑,再行论究②。悲剧名角色奥多罗③从来不许任何其它演员——即使是不足道的演员——先于他登台,他认为“观众(听众) 总是爱好他们最初所听到的歌声的”:这句话是合有深刻意义的。我们(30) 无论和人或物相接触,实际都显见相同的情况:对最初相接触的人和物常常留下优先的印象。所以,人在幼时,务使他隔离于任何下流的事物,凡能引致邪慝和恶毒性情的各种表演都应加意慎防,勿令耳濡目染。已涩安全地渡过了开始的五年,儿童就可以在往后的两年,即到七周岁为止,旁观他人正在从事而他们(35)将来也应从事的各种功课和工作。
[于是,我们进入正规的集体教育这个阶段。]这个阶段要分成两个时期
——从七岁至发情为第一期(少年期),自发情至二十一岁为第二期(青年期)④。那些对人生历程以七数为纪的(40)古哲大体无误;但[对于教育设施
④ 章二 1324b9 曾列举好斗的非希腊民族斯居泰等四族;斯居泰人以游牧为生,多饮乳类。凯撒:《高卢之战》(J.Caesar,Bell.Gal1.)iV1.8,说塞埃维(SuCbi)人体力很强,由于乳饮。布荪旭茨:《希腊古代的产业和收益》313 页说希腊人过了哺乳期的儿童多饮山羊乳。
⑤ 《动物志》卷七 588a3:说酒类有时可引起小儿痉挛。
① “器械”(机巧的工具”),今未知亚氏所指为何物。纽曼认为是柏拉图:《法律篇》789E 所说孩儿应服用至两足岁的“绷带”。巴克尔认为是女儿扎在衣内的“背版”。维多利认为是瓦罗:《拉丁语言》
(VarrodeLingueLatina)ix5 所说“护膝”(sorperastra)之类。
② 冷水洗儿亦见于加伦:《健康篇》(Galellns,PeriHygieinon)i10(库恩编:《加伦圣集》卷六 51 页)。
《期待果波》165 页,记伊卑里女人浴其襁褓婴儿于溪水中。朱利安:《书翰》(Julian,Epist.)xvi383D, 说来因河居民浸初生婴儿于河中,以别真伪,凡婚生子自能浮泳,非婚生子人水当沉溺。
③ 斯巴达和克里特的青年训练都力求其能耐酷寒和剧热。此节取法于野蛮民族,使耐寒训练开始于幼儿时期。这些习俗可能原记于业氏所汇辑的《非希腊民族礼俗汇编》(Nouiua Bapbapda),今其书失传。
④ 童体性热之说当得之于希朴克拉底:《医学要理》(Aphorismoi)(库恩编:《全集》卷三 710 页)。
作实际区划时,]我们还该细察(1337a)自然的情况,做好精审的安排⑤。教育的目的及其作用有如一般的艺术,原来就在效法自然,并对自然的任何缺漏加以殷勤的补掇而已①。继此以往,我们可考虑以下三个论题:第一,应否给儿童(少年)教育订立若干规程;第二,儿童(少年)教育究竟(5)应该由城邦贡责,还是依照现今大多数国家通行的习俗,由私家各自料理;第三, 这些教育规程应该有怎样的性质和内容。
⑤ [儿童的]“早期”(“婴孩期”),无确诂,约当初生至二或三岁。
① 参看柏拉图:《理想国》i1377、《法律篇》1643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