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同志的十条“家现”

据国务院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讲,周总理生前有这样十条不成文的“家规”:

  1. 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看望他,只能出差顺路时可以去看看。

  2. 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

  3. 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买饭票,没工作的总理代付伙食费。

  4. 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

  5. 不许请客送礼。

  6. 不许动用公家的车子。

  7. 凡个人生活能自己做的事,不要别人来办。

  8. 生活要艰苦朴素。

  9. 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

  10. 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

周总理经常对晚辈说:“永远不要搞特殊化,要特殊的话,那只能在工作上做出特殊成绩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