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艺术的类别

电视节目,随着电视普及率的提高和观众的增多,变得越来越种类繁多, 层出不穷,给人以目不暇接之感。电视理论家王维超曾将电视艺术分为三大部分,笔者认为很有道理。

首先,舞台演出的直播和实况录像——这类节目主要是发挥了电视的传播功能,并未充分发挥电视的艺术表现功能,虽然经过镜头分切的艺术处理, 但仍然是舞台艺术的原有形态,并未运用电视艺术功能增加新的内容和创造成分。所以,客观存在远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电视艺术。

第二类,演播室加工的舞台艺术节目,如中央台《综艺大观》《正大综艺》《12 演播室》,还有少儿们喜欢的《第二起跑线》《七巧板》《大风车》等等,这类节目在声、色、光、时空形态,画面造型等方面,都经过了电视艺术的再度创作,较多地运用了电视艺术的表现功能和电视特点,如《大风车》里面的动画世界,就有演员扮演的狗熊、老虎、大象之类的动物参与节目,进而来提高小朋友的兴趣,使节目更加生动、活泼,更富有感染力,同时也容易被小朋友接受。

第三类,则是真正意义上的电视艺术,如电视剧、音乐片、风光片等等, 这类节目是根据电视创作的物质手段、传播媒介、传播方式、特性、欣赏环境和审美心理等多种因素,从观察体验生活到具体审美把握,自始至终地运用电视创作的思维方式和审美意识进行创作,从内容到形式都具有电视艺术的独特美。如儿童电视连续剧《小龙人》通过塑造一个头上有角,身后有尾巴,身上有鳞片的小龙人形象,让小龙人去面对一些人生需面对的种种困难, 最后历经困难,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妈妈,让小朋友在欣赏电视剧的同时,内心受到教育,萌发种种高尚的情感。

此外,还有将电视艺术分为电视文学类、电视艺术类、电视戏剧类、电视文艺类的方法,也很有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