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电力基本建设
电力基本建设是电力固定资产扩大再生产的活动,是电力工业发展的重要方面,电力工程的建设必须遵循基建程序。基建程序是指一个工程建设项目从规划立项到竣工投产全过程所必须遵循的先后次序。这个次序是由建设过程的客观规律和经济规律所决定的。
电力建设程序根据多年来电力基本建设的实践经验而定。通常可划分为 3 个阶段、8 个主要步骤。第一阶段是前期工作阶段,从项目提出到开工兴建;第二阶段是施工阶段,从工程开工到机组安装结束;第三阶段是调试投产阶段,从整套启动、移交生产到试生产结束、竣工验收。8 个主要步骤是:
(l)初步可行性研究。
-
报批项目建议书。
-
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
-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
-
施工准备。
-
施工—建筑安装。
-
启动调试。
-
试生产和竣工验收。
前 4 个步骤属第一阶段,第 5、6 个步骤属第二阶段,第 7、8 个步骤属第三阶段。有的步骤是相互交叉的,如初步设计和施工准备、施工图和施工、施工和启动调试、调试和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