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电力系统运行与控制

(一)电力系统的运行状态

电力系统是由发电机、变压器、输配电线路和用电设备按一定方式连接组成的整体。其运行特点是发电、输电、配电和用电同时完成。因此,为了向用户连续提供质量合格的电能,电力系统各发电机发出的有功和无功功率应随时随刻与随机变化的电力系统负荷消耗的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包括系统损耗)相等,同时,发电机发出的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线路上的功率潮流(视在功率)和系统各级电压应在安全运行的允许范围之内。要保证电力系统这种正常运行状态,必须满足两点基本要求:

  1. 电力系统中所有电气设备处于正常状态,能满足各种工况的需要。

  2. 电力系统中所有发电机以同一频率保持同步运行。

现代电力系统的特点是大机组、高电压、大电网、交直流远距离输电、电网互联,因而其结构复杂,覆盖不同环境的辽阔地域。这样,在实际运行中,自然灾害的作用、设备缺陷和人为因素都会造成设备故障和运行条件发生变化,因而电力系统还会出现其他非正常运行的状态。

电力系统的运行状态可分为 3 种:正常状态、紧急状态(事故状态) 和恢复状态(事故后状态)。图 7-3 画出了 3 种运行状态及其相互间的转化关系。

  1. 正常状态

在正常运行状态下,电力系统中总的有功和无功功率出力能和负荷总的有功和无功功率的需求达到平衡;电力系统的各母线电压和频率均在正常运行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各电源设备和输配电设备均在规定的限额内运行;电力系统有足够的旋转备用和紧急备用以及必要的调节手段,使系统能承受正常的干扰(如无故障开断一台发电机或一条线路), 而不会产生系统中各设备的过载,或电压和频率偏差超出允许范围。

四、电力系统运行与控制 - 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