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的社会政治思想

《论科学与艺术》是卢梭的第一篇重要的著作。1749 年,第戎科学院举行有奖征文,题目是“科学与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敦风化俗?”卢梭写下了《论科学与艺术》一文前去应征,并且当之无愧地获奖了。

全文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论述科学与艺术在历史上的消极作用,第二部分论述科学与艺术何以“有害”。

在这篇文章中,卢梭指出,维护和完善人的善良本性是人类进步活动的重要目的。卢梭把“文明”和“自然”尖锐对立起来,在他看来,自然指的是没有被社会和环境歪曲、摆脱了习俗和偏见支配的人性,也就是人与生俱来的自由、平等、纯朴、良知和善,从这个立场出发,卢梭全面否定了科学与艺术对人类社会发展的进步作用。卢梭认为,人天生是自由平等的,自然是美好的,科学与艺术不仅没有给人类带来任何好处,反而引起了社会道德堕落和种种罪恶。在卢梭看来,“科学与艺术日益进步,可是人变得愈来愈坏了”,“我们的灵魂正是随着我们的科学和我们的艺术之臻于完美而越发腐败的”。

卢梭表面上谈论科学与艺术,实际上将批判的锋芒指向了全部的封建意识。卢梭认为,在文明社会中,科学与艺术总是同财富、奢侈联系在一起, 科学与艺术掩盖了社会的罪恶,在文明虚伪的面幕下面,是猜忌、恐怖、冷酷、戒备、仇恨和奸诈。卢梭认为,文明全部的作用在于束缚人们的精神, 强迫人们遵循习俗而不是遵循自己的天性。文明“把花冠点缀在束缚人们的枷锁之上,它们窒息人们那种先天的自由情操”,从而“使他们喜爱自己被奴役的状态。”这样,卢梭批判了封建文明的罪恶,深刻揭露了它为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本质。

卢梭热情赞扬了劳动人民的纯朴和自然,他把保持了善良本性的劳动人民同虚伪的上层社会行了对比,指出:“只有在一个劳动者的粗布衣服下面, 而不是在一个嬖幸者的穿戴之下,我们才能发现强有力的身躯。装饰与德行格格不入,因为德行是灵魂的力量。”爱憎之情径渭分明。

通过对封建文明的批判,卢梭发现了人的“异化”现象。在卢梭看来,人类创造了科学、艺术和其它文明,这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但在这种进步当中又孕育着一种深刻的倒退:文明使人腐败,背离自然使人堕落,于是人变成非人。卢梭对“异化”现象的揭示,表明了他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渴望。但是,卢梭不仅仅批判封建文明,而是笼统地否定科学与艺术,这是一

种历史唯心主义的方法。卢梭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寻找文化产生的根由, 卢梭把科学与艺术视为产生社会罪恶的根源,从根本上颠倒了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之间的关系,因此,他的论证经常陷入自相矛盾之中,也就不足为怪了。

1758 年,卢梭写了《给达朗贝尔论戏剧的信》。当时,达朗贝尔在《百科全书》发表了一篇文章,对加尔文新教禁止在日内瓦上演戏剧表示惋惜, 建议日内瓦政府修建一个剧场。卢梭对此很不满,于是写了这封著名的信, 表明自己的观点。卢梭完全否定文学艺术的教育作用,指出戏剧作品对道德风俗没有任何好处:悲剧刺激人们的感情,喜剧培养人们嘲讽的情绪。卢梭指责莫里哀不道德,因为他嘲笑了品德高尚的阿尔赛斯特,他攻击悲剧诗人鼓动人们的激情,替洋洋自得的恶人捧场。卢梭认为,一个城市如果有了剧

场和演员,就不可避免地破坏居民的良好风俗,引起社会道德的沦丧。卢梭对戏剧的见解同伏尔泰、达朗贝尔等人的观点大相径庭。和卢梭不同,伏尔泰认为,戏剧可以提高人们的道德,加强人们的理性。卢梭同他们发生了一场争论,最终导致了双方关系的破裂。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1775)是卢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它标志着卢梭的思想进入了成熟的阶段。在书中,卢梭通过对人类历史文明的过程的分析,从政治上和经济上揭示了社会不平等的起源,阐明了封建制度走向灭亡的历史必然性,为即将到来的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理论依据。

全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自然状态”以及导致“自然状态” 向“社会状态”转变的因素,第二部分论述了社会状态中人类的不平等、政治奴役和道德堕落的发展。

从人类早期的“自然状态”出发,考察国家和法律的起源,进而构造自己的社会政治理论,这是十六到十八世纪的自然法学派思想家及当时的许多其他思想家经常采用的一种抽象的历史分析方法,卢梭也采用了这种方法。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书中,卢梭假想人类在进入社会状态前曾经生活在自然状态中:当时,人类过着自由自在、离群索居的生活,没有固定的家庭生活,没有住宅,没有财产。那时的生产力还非常低下,但是由于人们的精神和物质生活的需要都很少,所以容易得到满足。人们没有相互攻击和掠夺的本性,只有怜悯他人和自我保存的天然感情,那时没有野心、贪婪、嫉妒、竞争等文明社会中常见的欲望和观念,没有精神上、政治上的不平等。卢梭通过对“文明人”和“原始人”进行对比,把远古的黄金时代加以理想化,歌颂了人类的自然状态。

卢梭接着指出,人具有一种自我完善化的能力,卢梭把这种自我完善的能力看作是人区别于禽兽的地方。由于长期的谋生活动,人类积累了许多知识和技巧,出于共同利益的需要,人们开始结合成某种自由的团体,产生了某些简单的观念和情感。家庭的出现,增强了人类共同谋生的能力。工具的发明,生活资料的增多,使人们有可能征服别人。这些都激发了人的潜在机能,导致了社会状态的出现。

“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并想到说: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头脑十分简单的人居然相信了他的话,谁就是文明社会的真正奠基者。”卢梭用这段名言说明了私有制是文明社会的基础。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发明了农业和冶金术。由于铁器的广泛使用,农业开始成为人们普遍的谋生手段,而土地的耕耘,导致了土地分配,从而出现了私有观念和私有制。

卢梭把社会不平等的发展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由于私有财产的出现,使社会逐渐产生了贫富差距,产生了“穷人和富人”。从此人类产生了许多新的欲望和偏见,道德急剧堕落。富人为了增加自己的财富,往往采用掠夺的方式,于是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冲突和斗争,整个社会陷入了可怕的战争状态。富人为了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制定了法律, 从而产生了国家和政府,随之出现了掠夺财富的战争。在人与人的关系中, 平等不复存在,代之以“奴役”和“压迫”,这是不平等发展的第一个阶段。

富人和穷人订立契约以后,为了保障它的实施,设置了各种各样的政权机构,形成了贵族统治集团。这些“世袭的首领们”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 倚仗权势,对穷人进行盘剥。权力的设立使社会产生了“弱者和强者”,这是不平等发展的第二个阶段。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的合法权力转变为专制制度。专制暴政使主人和奴隶的对立日益严重,暴君政治开始出现,人类的不平等和种种社会罪恶达到了顶点,这是不平等发展的第三个阶段。卢梭对专制暴政进行了尖锐的批判,得出了启蒙运动中最激进的革命结论,大胆地指出通过暴力手段推翻封建专制制度是完全合理的:“以绞杀或废除暴君为结局的起义行动,与暴君前一日任意处置臣民生命财产的行为同样合法。暴力支持他,暴力推翻他。”卢梭关于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发展的学说,包含着历史辩证法思想的萌

芽。卢梭把生产力的发展、私有财产的出现和不平等的产生看作是一种进步。但是,这种进步否定了人类的自然状况,同时是一种退步。文明每前进一步, 不平等也就前进一步,最后走向自己的反面。人民设立封建领主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自由,但是封建领主却成了人民的压迫者,最后形成了专制暴政。在专制暴政面前,人人都是奴隶,每个人又成为平等的成员。专制君主可以使用暴力实行统治,人民也可以使用暴力推翻他,这样,暴力统治的不平等又转变为使用暴力的平等。卢梭的这些论述,充满了辩证法的精神,因此受到了恩格斯的称赞。

卢梭的论著尽管有许多合理的内核,但他的历史观仍然是唯心主义的。他不能正确理解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他的学说的基本出发点是抽象的人性理论。卢梭用人的本能来解释私有观念的产生,又用贪婪和野心等邪恶观念和欲望的膨胀来说明文明社会中种种纷争和罪恶,终究没有能够摆脱“意见支配世界”的历史唯心论的限制。卢梭猛烈批判私有制以及由私有制引起的社会不平等,但他并不主张废除私有制,因此找不到消除社会不平等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社会契约》(1762)是卢梭最重要的一部政治理论著作,在这部著作中,卢梭为未来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设计了比较完整的政治方案,从而使它成为世界政治学说史上最著名的古典文献之一。

在书中,卢梭开宗明义地指出:“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书中,回答了产生这种奴役状况的原因,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卢梭进一步提出了改造社会的政治理想。

在卢梭看来,人生而自由平等,任何人都没有强迫他人服从的天然权威。卢梭批判了“君权神授”、“强力可以产生权力”的种种法权观念,认为“只有约定才可以成为人间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在卢梭看来,只有基于人民自由意志订立的社会契约才能成为国家和法的合法根据。卢梭指出,真正的社会契约,并不是人民与君主订立契约,而是自由的人民以契约方式组成共同体或国家。在这里,卢梭明确地提出了“主权在民”的思想,从而使这一学说洋溢着激进的民主主义精神,为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提供了理论基础。

根据卢梭的看法,人民主权应当是“公意”的体现。公意是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共同利益的集中表现,是许多个人意志和利益的总和,民主就是在人民的共同利益的基础上集中人民的意志。

卢梭进一步指出,在按契约建立的国家中,人民主权不可转让,不可分割,不可由别人代表,人民应当掌握直接的立法权,司法、行政权从属于立法权。卢梭反对三权分立的主张,认为“三权分立”学说混淆了主权和政府, 把主权分割成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权力,分别由人民、君主和贵族分享,

实际上削弱了人民的主权,因此三权分立说是不成立的。

在书中,卢梭主张国家和政府必须接受社会契约的制约。政府是主权者的执行人,行政官吏只不过是人民的“仆役”。政府和行使管理职权的人是人民公意的执行者,由人民来设置、监督和罢免。人民不仅有定期决定政府形式和执政者的权利,而且有通过起义推翻违反契约、实行暴虐统治的君主的权利。

法律是“公意”,即人民共同意志的表现,因此卢梭主张以法治代替君主专制政治。法律是人民的共同意志,由政治共同体集体制定。法律适应于全体社会成员,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这部著作中,主张推翻封建君主制,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实行体现民意的法治。同其他启蒙思想家相比,卢梭的学说具有较为广泛的民主内容,较为彻底的革命精神,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于推动启蒙运动的深入发展具有巨大的进步意义。

但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并没有超越资产阶级思想的范畴,没有超越历史唯心主义的界限。卢梭提出的社会政治改革的方案,只是为本阶级设计资本主义的国家政治体制。卢梭的学说,不仅无法解决私有制产生后人类社会的根本矛盾,相反,他肯定了财产权是公民一切权利中最神圣的一种权利。卢梭承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同时又要求防止产生财富极端不平等的现象,主张建立小私有者共和国。卢梭描绘的自由、平等的理想王国,归根到底,只是用资本主义的不平等代替封建专制的不平等,并不能使全体人民真正摆脱奴役和贫困。

卢梭的社会政治理论,对各国的资产阶级革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1776 年,美国通过了《独立宣言》,其中体现了卢梭学说的基本精神。法国大革命中,雅各宾派的领袖许多都是卢学说的信徒,卢梭的学说成了他们的政治纲领。《人权宣言》的许多条文几乎直接照搬《社会契约论》的原文。国民大会的成立和审判路易十六都援引了人民主权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