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童年生活

1835 年 11 月 30 日,在美国西部最遥远的密苏里州,一个名叫佛罗里达的偏僻山村,从简陋的木板房屋里,传来婴儿的几声啼哭。法官兼小杂货铺老板约翰·克里曼斯忙碌不停,四处张罗。他的妻子简·兰伯特由于劳累过度早产,生下了第六个孩子。

为了纪念孩子的祖父,约翰·克里曼斯给他取了同样的教名萨缪尔, 还有一个名字叫兰享恩。

萨缪尔生来就体质虚弱,显得有些神经质,在艰难困苦的环境里, 小男孩总算熬过了严寒的冬季,没有夭折,他的母亲认为这是奇迹。她生过 7 个孩子,其中 2 个儿子和 1 个女儿,都被疾病夺去了幼小的生命。

当时美国的人口已经超过 1700 万,但是,据报纸上记载,只有二分

之一的美国人可以活到 21 岁。

过了将近半个世纪后,到了耄耋之年的简·兰伯特,当萨缪尔问她, 当初是否提心吊胆害怕他夭折,老太太诙谐地说道:“不怕,我倒是怕你活下来哩。”这时的萨缪尔·克里曼斯,已经是以笔名马克·吐温著称于世的伟大作家。在充满幽默感的话语里,流露出母亲为儿子的辉煌成就感到无比自豪的心情。

1 约翰·克里曼斯和妻子

马克·吐温的父母是南方的移民。他们的祖辈们当中,有一些人是中产种植庄园主,觊觎贵族生活,但绝大多数的克里曼斯,都在美国过着普通农民、手工业者和小店铺老板的生活。

吐温的祖父萨缪尔·克里曼斯是弗吉尼亚州的农民,有一次他帮助邻居建造房屋,突然间,一根粗重的圆木头滚落下来,当场他被压死, 留下吐温的祖母和 5 个孩子,7 岁的约翰是老大。

约翰在幼年时就成了一家之主,到工厂做童工,被迫向继父交纳生活费。他 14 岁就开始独立谋生,过着成年人的生活。

失去欢乐的童年,繁重的劳动,沉重的经济负担,严重地损害了约翰·克里曼斯的健康,在他的心灵上涂抹了忧郁的色彩。

约翰·克里曼斯曾经在肯塔基州的哥伦比亚学过法律,20 岁时领取了当律师的执照,被公认是“诚实、正直、品行优良的年轻人”,可以在肯塔基法院出庭。当地人们开始称呼他为克里曼斯法官。

年轻的法官身材高而消瘦,长脸庞,一双灰色眼睛炯炯有神,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显得略大的鹰钩鼻子,成天抿紧的嘴唇,棱角分明的下巴,往往给人以冷静严肃的感觉。他不苟言笑,举止拘谨,很有自我控制能力。

克里曼斯法官受过教育,具有美国南方知识分子的某些特点。他认为黑奴制度是无可非议的,同时,喜欢阅读美国独立战争时期进步的政治书籍,对启蒙哲学产生浓厚兴趣。他是一位真诚的共和政体拥护者。他崇奉理性,蔑视宗教。

约翰·克里曼斯沉默寡言,不善交际,家境也不宽裕,但娶了一位年轻美貌的妻子。凡是认识年轻时的简·兰伯特的人都说,这位金发女郎长得很漂亮,身材苗条,手足纤巧,皮肤细嫩,说起话来从容不迫, 有条有理,显出一副大家闺秀的风度。她机智、敏捷、爽朗,具有异乎寻常的乐天派性格。她是肯塔基州逗人喜爱的最美丽的姑娘。

19 世纪初,在肯塔基州盛行这样的风俗,从圣诞节到新年元旦的整个星期里,年轻人骑着马在周围乡村走家串户,今天他们来到一座庄园, 吃喝玩耍,寻欢作乐。到了傍晚时分,用随身携带的手风琴或小提琴演奏起欢快的曲调,大家尽情地跳舞,一直跳到天亮。稍睡一会儿,次日清晨,青年男女们又跃马挥鞭,匆匆地赶到另一家农庄去跳舞。在这群年轻人当中,简·兰伯特小姐最能吃苦耐劳,舞也跳得相当出色,姿势优美,赢得人们由衷的赞叹。

那时候她跟年轻的医科大学生巴雷特相恋,俩人情投意合,形影不离,家里人和邻近的亲朋戚友都准备为他俩操办喜事。没料到两个人之间突然发生误会,简·兰伯特一时任性,使巴雷特自尊心受到伤害,他不辞而别,远走他乡。

为了堵住左邻右舍爱说风凉话的嘴巴,也是出于对巴雷特的某种报复心理,简·兰伯特决定马上结婚,赌气嫁给了年轻好学、待人诚恳的约翰·克里曼斯。

不是为了爱情而结婚,对于孤傲自尊的约翰来说,与妻子之间难免不产生隔膜,再说,他经常沉默寡言,表情严峻,甚至显得有些学究气。

简·兰伯特成天快快活活,胸襟开阔,热情爽朗。尽管夫妻俩的性格差异悬殊,有时在心灵上不容易沟通,但是,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两人彼此体谅,相互照顾,家庭里充满着宁静和睦的气氛。

当时的美国还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正处于资本主义的上升阶段。独立战争(1775——1783)胜利后,英国政府被迫承认美国,把到密西西比河为止的西部所有土地,全部交给取得独立的十三个州。1803 年美国从法国人手里夺得路易斯安那州,当时不可一世的拿破仑忙于欧洲事务,对大洋彼岸的这大块荒无人烟的殖民地感到鞭长莫及,无可奈何, 他的数量有限的军队屡遭印第安人的袭击,在圣多门格战役中一败涂地。15 年后,美国人又夺取了佛罗里达州。1835 年,也就是马克·吐温出生的那年,墨西哥的得克萨斯省并入美国的版图。过了 10 年后,野心勃勃的美国发动了侵略墨西哥的战争,结果赢得了包括加利福尼亚在内的 50 万平方英里的领土。

对于普通的美国人民来说,用成千上万的骨肉同胞的生命和鲜血换取的,应该不只是国家独立,不只是消灭殖民主义制度,不只是建立共和政体,他们憧憬着人人平等的美好生活。然而,将新的共和国变为劳动者理想中自由、富裕、幸福的乐园,这只不过是一种幻想罢了,不久就被现实击得粉碎。

合众国建立后,朝野上下,展开了空前规模的买卖土地的投机倒把活动。利欲熏心的官吏、商人、骗子、流氓、地痞,不择手段,巧取豪夺,获得大片土地,转眼之间成为腰缠万贯的暴发户。穷苦的人们仍然无立锥之地。

约翰·克里曼斯和简·兰伯特是 1823 年 5 月举行婚礼的。新婚夫妇在肯塔基州的列克西托镇开始共同生活,在那里没有居住多长时期。他们搬迁到新开发的田纳西州的盖恩斯波罗镇,同样没有发迹的机会,好的土地和职务都早已被人抢占。

克里曼斯法官争强好胜,富有进取精神,他说服妻子重新上路,迁居到哲姆斯塔温村,它正在成为新建的费恩特列斯县的中心地区,大有发展前途。

约翰·克里曼斯在县法院里谋到了差事,在村子里盖了一栋房屋, 购买了一大片土地,还经营小杂货铺。他受理的案件微乎其微,土地毫无收益,店铺门庭冷落,当地农民习惯于易货贸易,用猪油、蜂蜜、兽皮等土产换取各种商品,为了跟批发商结账,约翰又得将实物转卖。看来,这里并非发家致富之地,克里曼斯法官一筹莫展,住了两年后,又迁居他乡。

克里曼斯一家经常搬迁,家境却每况愈下,约翰心力交瘁,身体愈拖愈垮,患上了偏头痛等病症。简·克里曼斯这期间生了 5 个孩子:大儿子欧利恩,二女儿帕梅拉,三儿子普列增茨,四儿子汉尼巴尔和五女儿玛格丽特。不幸的是,老三和老四都只活了三个月就夭折了,这给年轻母亲的打击何等沉重,她为失去自己的心肝宝贝伤心落泪,痛苦极了。

19 世纪 30 年代,随着西部未开垦的土地的不断扩大,人口稠密的东部沿海地区市场经济竞争的加剧,“到西部去!”在美国成了蛊惑人心的呼唤,特别是对于尝够了失业和无地的苦楚的人们,还有形形色色的冒险家,这的确具有不可抗拒的号召力量。它可以使东部“老”州的一

座一座的村镇变得空荡荡的,许许多多的美国人和来自大洋彼岸的外国移民们,骑着马和犍牛,乘坐着遮阳蔽雨的大篷车,背井离乡,在通往西部地区的崎岖不平的道路上艰难地跋涉着。

一年前,简·克里曼斯的父亲、叔叔和姐夫约翰·夸尔斯就已经越过密西西比河,在西部最新建立的密苏里州安家落户。约翰·夸尔斯在佛罗里达村开设了一家杂货铺,获悉连襟克里曼斯全家的窘迫不堪的景况后,写信邀请他们去一起创业。

1835 年,37 岁的约翰·克里曼斯,带着怀孕的妻子和 4 个孩子,踏上了前往密苏里州的路程。克里曼斯全家终于离开了“古老”的美国东部地区,加入到粗犷乐观的移民队伍里,开始了从未经历过的漫长而冒险的旅行。他们前面是印第安人土著民族出没的地方,在那里刚刚留下文明人的足迹。

约翰·克里曼斯驾着两匹马拉着的大篷车,车里坐着正怀着马克·吐温的妻子,3 个年龄较小的孩子,还装着全部行李。10 岁的大儿子欧利恩、女黑奴珍妮各自骑着小马,跟在大篷车后面缓缓而行。

全家人从波尔莫尔村出发,经过田纳西州和肯塔基州的尘土飞扬的大路,渺无人烟的荒原,茂密的原始森林,长途跋涉 175 英里,到达路

易斯维尔。接着登上大木船沿着俄亥俄州航行 500 英里,又驶入密西西比河,一直抵达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下船后,克里曼斯一家大小继续骑马乘车朝北前进,终于来到了密苏里州的佛罗里达村。

这个村子离密西西比河有 100 公里左右,全村男女老幼不足 300 人, 交通闭塞,偏僻落后。克里曼斯法官和约翰·夸尔斯合伙经营杂货铺, 贩卖牛油、布匹、威士忌酒、砂糖等。

马克·吐温出世后两年,简·克里曼斯又生了儿子亨利。艰难困苦的生活,抚养子女,操劳家务,累得简·克里曼斯精疲力竭。在她秀丽端庄的脸庞上,不再焕发出年轻时代那种特别动人的光彩,她细嫩的双手早已长满粗茧,但是她“永远有一颗童心”,带着那种特有的幽默感, 对欢乐美好的事物充满着憧憬。

  1. 汉尼巴尔镇上的顽童

汉尼巴尔,美国西部边陲的一个小镇,坐落在密西西比河畔的荒原的边缘上,北面耸立着海拔 300 英尺的霍里迪山,南边有更为险峻的山峰,四周是郁郁葱葱的原始森林。

古老的密西西比河,总是这样长流不息,奔腾入海。它是美国的母亲河,用乳汁哺育着人们。当马克·吐温 4 岁时,全家从佛罗里达村迁居汉尼巴尔镇。1839 年 11 月,这位未来的作家第一次见到了波澜壮阔、景象万千的密西西比河。在世界第一大河的河畔,马克·吐温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在夏日的眩目的阳光照耀下,烟波浩淼的密西西比河,显得格外宽阔,风光旖旎,万籁俱寂。汉尼巴尔镇仿佛昏昏欲睡。

骄阳似火,炙烤着白色尖顶的木板房屋。每户人家的窗户几乎全都紧闭着,在大街小巷很难看到人们的身影。忽然间,主街上响起一阵杂沓的脚步声,有人吆喝道:“轮船开来啦!”这粗犷的声音,唤醒了正在打瞌睡的小镇。

大人、小孩、狗、四轮马车等活跃起来了,从小镇的各个角落涌现出来,三五成群,熙熙攘攘,奔向开始喧闹的码头。

“大密苏里号”火轮船正在靠岸,高耸着的烟囱里冒出滚滚浓烟, 船头旗竿上的旗帜迎风飘扬,水手们集合在前甲板上,宛如出征前的士兵,等待着威严的船长发号施令。叮当叮当的钟声响了,转轮全部停住, 缆绳紧紧地套在码头的靠墩上。火轮船仿佛是被勇猛的牛仔制服的凶狠的蛮牛,发出一阵蒸汽的嘶叫声,稳稳地停靠在岸边。

上下船的旅客们,争先恐后,乱成一团,打着赤膊的黑奴们使出全身力气,通过拥挤的人群,搬运着沉重的货物。紧张嘈杂的气氛,有时简直叫人喘不过气来。可是,对于吐温和他的小伙伴们,这里却好像是过节似的,他们欢呼着,雀跃着,寻觅着令人快乐的事物。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顽皮孩子约翰扮演着一只火轮船,轻松地一跳一蹦地过来了,“他到了近处的时候,就放慢了脚步,朝街道的中间走去,忽然,他的身体往右侧倾斜过来,使足了劲叫‘船头’停住,这些动作做得多么神气,多么认真啊。要知道他扮演的正是‘大密苏里号’ 哩,他想象着自己是吃水 9 英尺的大轮船,他还扮着轮船、船长和指挥轮机的铃铛,这样一来,他只好想象他自己站在自己的‘顶层甲板’上发出口令,同时还要他自己执行这些口令”。

这时候,吐温在干什么呢?今天他可算倒了霉,母亲惩罚他刷自家的木板围墙。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上午吐温和流浪儿汤姆,兴高采烈地跑到大河边,脱光衣服,跳进冰凉的水里,尽情地嬉水畅游。上岸后,他俩用别针做的鱼钩钓鱼,总算钓上了一条小鱼,放入旧水桶里,点燃起篝火, 好不容易才把鱼煮熟,不过,这实在填不饱肚子,吐温饿得有点发慌, 看来,他只得兴致未尽地赶回家去。

吐温仔细地穿衣服,用预先插在上衣翻领背面的针线,小心翼翼地把衬衫领子缝好,然后,他将自己头上晒干的卷发尽量抚平,丝毫不露出头发被河水浸湿过的痕迹。吐温已经有 9 次被人从水中救出来,母亲

将大河划为头等禁区,绝对禁止他下河游泳。

吐温回到家里后,母亲第一桩事就是检查他的衬衫,领子还是被缝得牢牢的,尽管吐温整个上午在外面玩耍,总算没有犯禁,她长长地舒了口气。可是,一直呆在家里看书的弟弟亨利,文静诚实,他提醒母亲注意她缝领子时使用的是白线,而吐温却是用黑线缝的,弄巧成拙,欲盖弥彰,吐温的诡计被弟弟戳穿了。

在母亲的严词呵斥下,吐温只得怏怏不乐地拿起长柄刷子,提着一桶白灰浆,独自在高过头顶的 30 码长的木板围墙旁,进行强制性的劳动。

当约翰正扮演着“大密苏里号”,洋洋得意地走过来时,吐温装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模样,连瞧也不瞧那只全靠一张嘴扮演的轮船。他认真地用蘸上灰浆的刷子涂抹围墙,不时地仔细打量着自己的得意劳作,好像是一位画家在欣赏自己的生花妙笔似的。

吐温的这些举动做得特别细致,约翰不由得看入了迷,连放在嘴里的苹果也觉得越嚼越不是滋味。

吐温卖弄地告诉约翰,刷围墙是十分讲究的高超手艺,一般人都没有能力干好这事。约翰再三恳求让他试试看。双方协商的结果,是约翰用苹果换取吐温手中的长柄刷子。约翰感到无上荣耀,兴奋极了,拼命地刷起墙来,而吐温却坐在阴凉的地方吃着苹果。

小镇上的男孩子们,陆陆续续地从木板围墙路过,正准备去尽情享受星期六的休假,比如,到河边沙滩上去翻寻乌龟蛋啦,钻进霍里迪山上的森林里去捉迷藏啦,跳入密西西比河游泳啦⋯⋯可是,奇怪得很, 他们都一一落入吐温精心设计的圈套里,像约翰一样地争着刷围墙,还要为此付出一定的报酬——送给吐温一些小礼物。

不到两个钟头,吐温的灰浆全部用完,围墙被孩子们刷了三层白灰浆,他还收到了同伴们的不少礼物:破旧的口琴,用芦苇管做的大炮, 独眼的小猫,蓝玻璃瓶片,房门的铜把手,死老鼠,石弹丸,刀把儿, 柑子皮等。

简·克里曼斯检查被刷得白白的木板围墙后,既感到惊讶,又觉得歉疚,她从内心深处赞叹吐温的出色劳动,于是,她特意挑了一个最好的苹果给吐温以资奖励,还允许他再出去玩耍。母亲刚一转身,吐温就用土块朝亨利扔去,惩罚弟弟多嘴卖乖。

熟悉马克·吐温作品的读者,对于这类情景并不陌生。不错,马克·吐温在 40 岁时创作的长篇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里,无限深情地描绘了自己的童年生活。

显然,汤姆·索亚的百折不挠的毅力,对自由的憧憬,丰富的想象力,自发的民主主义思想,渴望生气勃勃的生活,迷信护身符咒,童年的梦想与遭遇,这些都体现出马克·吐温的某些性格特征。

然而,《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圣彼得堡,毕竟不是密苏里州的汉尼巴尔镇。倘若追根溯源,波莉阿姨与马克·吐温的父母的生活经历和性格也没有多少共同之处,汤姆·索亚的形象显然不是自传性质的。

  1. 马克·吐温和小伙伴

马克·吐温不仅将童年生活的一些趣事写进了《汤姆·索亚历险记》, 而且连小说主人公的名字,也是取自汉尼巴尔镇上的流浪儿汤姆。

汤姆·堡南肯希波比吐温大 4 岁,他们家没有房子,就住在离克里曼斯家不远的一间牲口棚里。老堡南肯希波好酒贪杯,有时出外做零工, 即使挣了几个钱,也花得精光。他家有 8 个孩子,都没有上学,也从来不去教堂。他们是全镇最穷的人。

汤姆衣衫褴褛,面黄肌瘦,成天在镇上蹓跶,经常去森林、田野、大山和河边玩耍。他是镇上没人理睬的流浪儿,大人们都不许自己的小孩跟他接近,但吐温把他当作要好的朋友。汤姆聪明机智勇敢,待人和气。

在吐温的眼里,汤姆是最自由自在的人,他还懂得吐温和其他孩子不知道的许多自然界知识,这是在学校里从来学不到的。在野外玩耍时, 汤姆能钓到令人垂涎的大鲇鱼,采集很多甜酸可口的草莓,有时甚至正在打洞做窝的野兔都逃不出他的手掌。

威尔·鲍恩和约翰·布里格斯也是马克·吐温童年时代的好伙伴。他们经常逃学,对主日学校的忧郁沉闷的生活感到厌倦,教师总是随心所欲地用树枝条抽打他们。

跟随大人们到教堂去做礼拜,听牧师冗长乏味的布道,对于天性好动的吐温这些顽皮孩子来说,简直是活受罪。在笼罩着肃穆气氛的教堂里,他们很不自在,如坐针毡。有时趁牧师不注意时,他们就做出各种小动作,相互偷偷地用别针戳屁股,揪头发,看到遭到袭击的同伴的狼狈样子,忍不住低声窃笑。

每当在教堂里所有的人起立唱圣歌时,男人的洪亮嗓音,女人的伤感声调,还有低沉凄凉的音乐,往往使孩子们受到感染,沉浸在一种难以形容的宗教气氛中。这时候,吐温、威尔、约翰都跟着唱,但几乎没有一次跟得上合唱的节拍,有时甚至口中念念有词,乱哼一通。

教堂里的祈祷室,是神圣庄严的场所,也是虔诚的人们向上帝忏悔的地方。有一次吐温和威尔竟然躲在里面玩纸牌,还有一副牌塞进牧师的长袍的衣袖里,几天后当牧师为信徒们施行洗礼时,纸牌忽然掉落出来,好像在玩魔术似的,弄得牧师尴尬极了。

孩子们最神往的不是牧师和长辈们描绘的子虚乌有的所谓天堂,而是生机盎然美丽如画的高山、河流、森林和原野。

多么晴朗的日子,呆坐在主日学校的教室里是何等的枯燥单调。吐温、威尔和约翰逃学好几天了,这天上午就跟流浪儿汤姆爬上霍里迪山。汤姆既不上学又不进教堂,这是最使孩子们羡慕的。

他们 4 人在山上齐心合力挖掘“工事”,还准备建造“古城堡”, 他们平日在镇上扮演传说中的中古侠盗罗宾汉,只用玩具剑格斗,总觉得实在不过瘾。

他们把一块巨石的底部的土掏空,掀动起来,又使劲地将它推到山顶的边缘上,再往下一推,只听见轰然一声巨响,宛如山崩地裂,这块巨大的岩石呼啸而下,惊得野兔逃窜,林鸟乱飞;碾得山坡上的花草灌木稀碎,小树枝干断裂;撞得石头和土块四处纷飞,满山遍地皆是。仿

佛是一颗重磅炸弹,巨大的岩石落到山脚旁的一家铁匠铺的破旧的木头房子上,将铁匠铺砸出一个大窟窿,吓得几个铁匠夺路而逃。

对周围的事物充满好奇心,喜欢到野外去探险,这是吐温和小伙伴们的赏心乐事。他们领略过成功的喜悦,尝尽了苦头,还汲取过失败的教训,甚至为它付出惨痛的代价。当然,对孩子们的意志,也是严峻的考验与磨炼。

在密西西比河的岸边,有一个神秘的石灰岩溶洞。据老一辈的人们说,是来自圣路易斯的外科医生麦克道尔发现的,因此取名为“麦克道尔洞”。据说,当初医生在洞里藏匿了大量的枪炮弹药,准备在侵略墨西哥的战争中使用。他还将一个 14 岁的女孩的尸体搬到洞内,装入密封的大玻璃缸里,用酒精泡着,这真是骇人听闻。

不过,凡是到过洞里的人,谁也没有看到过枪炮弹药和女孩尸体, 只发现那里栖息着无数的蝙蝠,它们一见光亮就四处乱飞,甚至朝着人的头部猛扑过来。

溶洞里有许多通道和深坑,曲曲弯弯,高低不平,简直成了一座地下迷宫。吐温和伙伴们经常在洞里玩“捉强盗”的游戏,对地形和路线比较熟悉,但谁也不敢“单枪匹马”地“孤军”深入。

有一次吐温和小女孩安娜·罗丽·郝金斯壮着胆子,手举着点燃的蜡烛,两人绕过潮湿冰凉的石笋,朝着溶洞的最深处摸索前进,结果迷失了方向,怎么也寻找不到可以返回到洞口的那条通道。他俩手里的一支又一支蜡烛燃完了,仅剩下惟一的一点蜡烛头,摇曳着微弱的火光, 四周是伸手不见五指的一片漆黑。“我们的蜡烛头就快全部燃完,”正在紧急关头,“看见了远处闪烁的灯光,人们前来搭救,在洞内呼喊着我俩的名字”。马克·吐温晚年时在《自传》里描述了当时的惊险场面。

到密西西比河游水,给孩子们带来无穷无尽的乐趣。吐温和小伙伴经常赤身裸体,一丝不挂地跳进大河里痛痛快快地游个够。在炎热的夏天里,孩子们躺在沙滩上晒太阳。

吐温为了学会游泳,可付出了不少代价,有好几次他几乎淹死。当了作家后的马克·吐温在写给童年时代的朋友的信中,回忆了他有一次死里逃生的不幸遭遇。

当时吐温站在渡口的木船上,忽然天昏地暗,风暴来了,他的帽子被狂风卷走,他惊惶地往岸上跳,稍不留神跌进密西西比河里。漂流了好几公里才靠岸,那时他已经学会了游水,但爬上岸后还是被水呛得奄奄一息,浑身没有一丝力气了。

全镇的人都聚集在码头上,面对着波涛汹涌的大河,朝着有人看见过马克·吐温的那些地方,仔细地寻找了个把钟头,毫无踪影,大家都以为这孩子淹死了。于是,居民们按照当地的习俗,开始朝水面放炮, 好让尸体浮出来。

吐温大难不死,镇上的居民们和全家人都为他感到庆幸。吐温的两个同伴却没有逃脱厄运,都先后葬身水里。

有一次吐温、威尔、约翰、克林顿等孩子在河边玩耍。他们在一只空船上表演各自的惊险动作。10 岁的克林顿在其他孩子的怂恿下,自不量力地跳进深水处,一下子被急流冲得老远。吐温等几个孩子前去搭救, 眼睁睁地看着可怜的克林顿的头,在水面上拼命地挣扎了几下,浮出两

三次,就沉下去了。

镇上的人们划着救生艇和渡船,在河里到处搜寻,往水面上放炮, 将灌满水银的面包圈丢在河里,这是人们在密西西比河上打捞尸体时的习惯性做法。

后来,总算找到了克林顿的尸体,被水浸泡得面目全非,全身浮肿, 真是惨不忍睹。孩子们看了后,个个胆颤心惊,双手抖索不停,吐温、威尔、约翰更是痛苦万分,怀着深深的负罪心理参加了克林顿的葬礼。

牧师用低沉悲怆的语调,呼吁人们要牢记教训,说这个小男孩不服大人们的管教,十分顽皮,罪孽深重,死了后灵魂也不会得到安息。牧师还声色俱厉地警告在场的不听话的孩子们,赶快忏悔吧,现在还来得及啊。

汤姆、威尔、约翰接连几个夜晚,心情都很不平静,恰巧遇上特大的暴风雨,电闪雷鸣,倾盆大雨,这 3 个孩子几乎都在深更半夜惊醒过来,每当闪电划过夜空,他们就仿佛觉得,专爱吹毛求疵的上帝正在严密注视着罪孽深重的人们啊。

简·克里曼斯不赞成丈夫对宗教采取的怀疑态度,当吐温 8 岁时, 她加入了长老会,这是英国新教徒中的清教徒派的一个分支组织。作为一名忠实的清教徒,她信仰严酷和爱报复的上帝,她将这种信念灌输给子女,像吐温这样的简直不可救药的顽皮孩子,也不能不受到影响。家里人经常讲起有罪的大人小孩死后被打入地狱的万般苦楚。

吐温真正开始忏悔了,他决心悔过自新,不再逃学,在教堂里做礼拜时不再用别针戳其他孩子的屁股,不再贪玩惹父母生气⋯⋯总之,他要像姐姐帕梅拉和弟弟亨利一样,学会做一个循规蹈矩的听话的好孩子。

可是,3 个星期后,汉尼巴尔镇上又发生了小孩淹死的不幸事件。出乎人们意料之外,这次淹死的是全镇众所公认的好孩子,主日学校校长最宠爱的学生“小德国佬”。

“小德国佬”是一个有德国人血统的小男孩,学习非常用功,在主日学校里以背诵《圣经》的条文最多而远近闻名,有次在讲台上,他一口气背诵了 3000 多条经文,一字不漏,在镇上传为佳话,居民们交口称赞,把他作为自己孩子的楷模。

这一天放学后,“小德国佬”和其他孩子来到河边游泳。大家在河湾边的浅水区比赛潜水,看谁潜入水底的时间最久。“小德国佬”本来就水性差,但他有一股倔劲,不止是背诵《圣经》,在其他许多方面都不服输,更何况当时受到其他孩子的冷嘲热讽后,决定再比试一番,他一头扎进水底,好长时间都不见浮出河面,岸上的孩子感到事情不妙, 马克·吐温见义勇为,马上跳入水中,在浑浊的水里摸索了一阵子,终于触到了“小德国佬”软绵绵的手腕,怎么也拖不动他的身体,原来他陷入水底的一个足足有 12 英尺的窟窿里,被里面的树条挂住了。

全镇最好的孩子,为什么也会受到上帝的惩处呢?那天夜晚,也是狂风大作,雷雨交加,吐温仰望着深不可测的夜空,百思不得其解。如果上帝不分青红皂白,无论世人眼中的孩子是否好坏,都随时可以对他们进行可怕的惩罚的话,那么,真心诚意的忏悔又有什么用呢?对神圣不可亵渎的上帝,对牧师一本正经的说教,对信徒们的虔诚的祈祷和忏

悔,马克·吐温开始感到疑惑。

八九岁的吐温,经常看见人们赶猪去屠宰场,当时还没有铺设街道通往那里,遍地垃圾,恶臭熏天。镇上流行瘴疠,瘴气来自屠宰场一带, 还有别尔克利克小河。吐温和小伙伴们喜欢在河里游泳。河水污染严重, 是引起类似“疟疾”的一种怪病的根源。有一年夏天,几乎全镇的居民都患上了这种病。

后来,镇上又有过一次流行性麻疹,一天之内就死了 7 个孩子。威尔·鲍恩也染上了麻疹。吐温有次去找他玩耍,只见同伴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吐温回家后不久也病倒了。

简·克里曼斯采取民间简易疗法给吐温治病。早晨,她把吐温带到浴室里,用凉水淋得他全身透湿,再用毛巾用劲擦身,把吐温浑身皮肤擦得通红,又用厚实的毛毯被子将他裹得紧紧的,弄得吐温直冒汗,据说这样可以把体内的各种病毒统统排出来。

她使用的药物是祖传的土方,甚至还有巫医使用的一些稀奇古怪的药品。蓖麻油、甘汞、大黄、蜜糖等,都是克里曼斯一家的常备药物。不过,这次对吐温似乎都全无效用,弟弟亨利也染上了病,急得简·克里曼斯手忙脚乱,很可能还是约翰·克里曼斯随身携带的万灵药片起了作用,吐温和亨利总算恢复了健康。

  1. 在约翰·夸尔斯农庄上

初夏的一天,风和日丽,阳光明媚,克里曼斯法官的木板房屋前, 响起了马车的辚辚声,随着一声鞭响和吆喝声,车子停住了,下来一位英俊少年,他就是吐温的表哥詹姆斯。

詹姆斯是约翰·夸尔斯姨父的大儿子,他们兄弟姐妹共有 8 人,1848 年全家男女老幼,其中有吐温的外祖父本杰明·兰伯特爷爷,放弃了田纳西州的房屋和土地,长途跋涉,历经艰难险阻,迁移到密苏里州的佛罗里达村,第二年约翰·克里曼斯一家也跟踪而来。当初夸尔斯和克里曼斯两人合伙经营杂货铺。当马克·吐温 4 岁时,克里曼斯法官全家搬

迁到 30 多英里外的汉尼巴尔镇。这些年来,两家之间往来一直密切,特别是马克·吐温,每年夏天都要在夸尔斯姨父的农庄上度过一两个月, 有时在其他季节里也去那里作客。

约翰姨父身材魁梧,和蔼可亲,他的言谈举止有时显得滑稽幽默, 是个热情乐观的拓荒者。他刚一来到西部地区,就对四周茂密的原始森林,肥沃的未开垦的处女地,丰富的矿产资源充满着美丽的憧憬。他开设杂货铺,惨淡经营,省吃俭用,几年的功夫就在离佛罗里达村 2 英里

的地方购买了 500 英亩土地,建立了一座初具规模的农庄。这里也是马克·吐温童年时代的一块乐园。

詹姆斯表哥,如同许多西部拓荒者的下一代的年轻人一样,雄心勃勃,心里装满着无数美妙绝伦的开发规划和建设蓝图。他这次自告奋勇, 到处游说当地的官员和商人,争取他们投资开凿流经佛罗里达村的浅水的小盐河,只要将它建成一条轮船可以通航的运河,汇入 85 英里外的密西西比河,那么,按照詹姆斯的设想,用不了两三年的光景,佛罗里达村就会发展成繁华似锦的城市。

对詹姆斯表哥每次来访时夸夸其谈的宏图伟业,马克·吐温似乎不感兴趣,最使他欣喜万分的是,又可以乘坐詹姆斯表哥的马车到农庄上去度过夏天。

吐温兴高采烈地坐上马车,沿着尘土飞扬的乡村道路,来到约翰姨父的农庄的一处草场上,他们一家就住在这里的一座黄褐色的大院里, 周围的翠绿的草地有 2 英亩,围着长长的木头栅栏。约翰姨父、帕翠姨妈,表兄弟姐妹,还有左奔右窜的十几条狗,全都从院子里出来迎接这位小客人。

帕翠姨妈像她姐姐简·克里曼斯一样,十分疼爱小外甥吐温,把他搂在怀里,全身上下打量个够。表哥表姐们看到增添了一起游玩的伙伴, 高兴得乱蹦乱跳,只有年龄最小的表弟表妹,紧紧地依偎在自己母亲的身旁,腼腆地瞧着马克·吐温,对他前来作客时特意穿着的节日盛装, 流露出惊羡的神情。

在姨父的农庄上物产丰富,各式各样的乡村食品应有尽有,美味可口,这是汉尼巴尔镇上的居民们难得享受到的。每当吐温和约翰·夸尔斯一家人就餐时,放在过道上的木板桌上,总是摆满了碗碟,里面装着烤鸡、猪肉、火鸡、鸭、鹅、鲜鹿肉、沙鸡、家兔、松软的圆面包、油煎饼、热气腾腾的馅饼、玉米饼、鲜西红柿、白薯、酸牛奶酪、甜瓜⋯⋯ 简直成了农庄里农产品和猎获的野味的展览柜台。吐温总是吃得饱饱

的,每次从农庄回到汉尼巴尔镇,全家人和左邻右舍都说他健壮如小犍牛,体重增加了许多。

离农场不远有一座森林,那里栖息着各种飞禽走兽。吐温和其他孩子,夜晚跟随大人们去狩猎,捕获貉和鼯鼠,追踪狡猾的狐狸,赶得野鸡无处藏身。

对于吐温来说,具有吸引力的不仅是狩猎,而且周围许多各种各样的动物,活蹦乱跳,鸣叫喧闹,组成多么悦耳的大自然的交响曲,使他感到欢欣鼓舞,陶醉在大自然的天籁之中。

在农庄上到处有奶牛、马、鸡、狗和猫。黄颔蛇甚至爬到大路上晒太阳。顽皮的孩子们对蝙蝠特别感兴趣,有时甚至将它们偷偷地塞进帕翠姨妈的针线篮子里。除了蛇之外,帕翠姨妈几乎跟什么动物都能相安无事,她允许吐温捕捉各种野生小动物,青蛙、松鼠、雏鸟、蜜蜂、蝴蝶、昆虫等等,将它们带回自己家中。

有一年夏末秋初,当吐温从约翰姨夫农庄回到家里,母亲去掏他的口袋时,哎呀,吓了一大跳,她摸到了一只蝙蝠!她脸上的慌乱神情, 在吐温看来显得滑稽可笑。

简·克里曼斯是富有同情心的女性,热爱自由,珍惜生命,对各种小动物也充满着爱,邻居们说她“连只苍蝇都不肯伤害”,这并非夸大其词。克里曼斯一家养了 19 只猫,孩子们给每只猫都取了名字,简·克里曼斯总是精心喂养它们,可是实在记不清这些五花八门的猫名,便将它们通通叫做“咪咪”。她从来不允许吐温他们在笼子里关养其他的动物。

吐温从小就受到母亲的仁慈性格的影响,同样喜爱动物。后来他在

《神秘的陌生人》这部作品里,这样深情地写道:“动物一点也不使他讨厌,只会给他带来快乐。他与动物打交道时,经常体验到这种感情。” 马克·吐温描述主人公的这段文字,看来,正是出自作家本人心灵深处的真情实感的自然表露。

在约翰姨父的农庄上,10 岁的吐温喜欢体验狩猎中的紧张激动的情景。夜幕降临了,大人小孩蹑手蹑脚地穿过树林和林间小径,守候、搜寻和追踪猎物,四周充满着神秘的气氛,连猎狗也屏声静息,突然间, 猎人一声呼唤,狗群吠叫着,奔跑着,森林里一片喧哗,夹杂着震耳的枪声。吐温十分喜爱动物,每次他都希望看到被追逐的动物能够死里逃生,如果猎人们空手而归,倒使吐温感到心情轻松和愉快。

从小就投身到大自然的怀抱里,尽情欣赏美不胜收的西部原野风光,大大地丰富了未来的伟大作家的情感,使他的视野更加开阔。马克·吐温永远忘不了童年时代在约翰·夸尔斯农庄上度过的日日夜夜。

马克·吐温晚年时,满怀激情地回忆起童年时的许多往事,给我们描绘出一幅幅充满诗意的图画。在他的笔端下出现了一首首歌颂故乡的森林和原野的诗篇。

马克·吐温讴歌自然的艺术天才和风格,与美国伟大的诗人惠特曼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俩都是用文字描绘美国自然风光的艺术大师。

马克·吐温写道:

我怀念森林里万籁俱寂、黎明降临时的庄穆气氛,泥土的气息,森林里花草散

发出淡淡的清香,被雨水沐浴过的树叶闪闪烁烁,风吹动树叶,雨水发出一阵阵滴嗒声。野兽在草丛间出没,野鸡发出一声声求偶交配的鸣叫,远处传来啄木鸟的啄木声⋯⋯

我怀念宽阔的原野,它特有的沉寂与宁静。巨大的鹞鹰仿佛纹丝不动地悬挂在空中,它展开宽阔的翅膀,衬托出蔚蓝色的天空。

我看见紫红色的橡树,金黄色的胡桃树和黄栌,它们给森林和原野披上了秋装, 宛如燃烧着一团团深红色的火焰。我听见脚底下的落叶簌簌作响,我看见缠绕在小树丛中的野葡萄,我记得它的味道和馨香,我还熟悉森林里的胡桃核、灌木悬钩子果和柿子的味道。我觉得,忽然刮来一阵大风,吹得胡桃核像雨点似的落在我的头上⋯⋯我熟悉槭树的汁液的味道⋯⋯

可以说,这些都是吐温在约翰姨父农庄上的亲身体验与感受的真实

写照。在那里最令吐温难以忘怀的,还有善良可爱的黑奴们。

约翰·夸尔斯有 20 名黑奴,他认为蓄奴制无可非议,但从来不虐待黑奴。吐温和表兄弟们都喜欢到附近的老黑奴那里去玩耍。她已经白发苍苍,脸上刻满皱纹,嘴唇枯萎干瘪,瘦骨嶙峋,长期卧床不起,谁也说不准她的真实年龄。有人信口雌黄,传说她活了 1000 岁,曾经跟《圣经》故事里的犹太人首领摩西谈过话,还有人说,这位黑人老太婆头顶上的秃斑,就是她看见埃及法老被洪水淹死时吓出来的。

老黑奴经常给孩子们讲民间故事。当她讲到妖巫时,吐温他们听得入了神,目不转睛地望着她发愣。她也好像感到妖巫就在周围似的,赶紧把自己的白发扎成一小络,说是这样可以逃脱妖巫的魔法。孩子们对她格外敬畏,相信她会“驱妖除邪”。

吐温在农庄上最好的黑人朋友是丹尼尔大叔,一个中年黑奴。他忠厚、热情和正直,经常跟吐温谈天说地,尽管他不会读书写字,但知识渊博,能够令人满意地解答孩子们提出的各种问题。

夏日的夜晚,吐温和表兄弟姐妹们,还有黑人小孩,都聚集在丹尼尔大叔的木头小屋里,听他讲有趣的民间传说和神话。

吐温最喜欢听丹尼尔大叔讲《金手臂》的故事,当情节发展到高潮时,他总爱用悲伤的声调问道:“我的金手臂在哪儿呀?”忽然,他一把抓住听得入迷的一个孩子的手,大声地喊道:“你弄到手了!”这时, 吐温他们仿佛一下子从丹尼尔大叔创造的意境中醒悟过来,都瞪大着眼睛望着这位慈祥的黑人,深深地为他讲述的故事所感染。

农庄上的黑奴们都喜欢唱歌。马克·吐温总是跟着他们一起哼唱。这些黑人歌曲永远留在他的记忆里。在马克·吐温的漫长的人生岁月中, 不管在哪里,只要听到从小就熟悉的黑人歌曲,他的心情就十分激动, 情不自禁地哼唱起来。马克·吐温的一个女儿曾经说过,当她父亲唱起这些黑人歌曲时,就好像是整个心灵都在哀叹,在诉说着黑人们的苦难生活。

马克·吐温认为,他是在约翰姨父的农庄上真正了解并且爱上黑人们的,“这种爱和尊重黑人的心情,经过了 60 年的考验而并不减弱”。

在充满着种族歧视和偏见的 19 世纪的美国社会,这是多么崇高的人道主义情操与品格。

  1. 这里仍然实行蓄奴制

马克·吐温的故乡密苏里州,由于受到“古老”的南部各州的影响, 在法律上仍然维护着种植庄园里的残酷的蓄奴制剥削方式。

在新建立的密苏里州是否实行蓄奴制的问题,当时在美国国会引起激烈的斗争。这场斗争在美国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

南部各州竭尽全力使密苏里州成为新的蓄奴制地区。首先他们需要新的黑奴市场和种植庄园。其次,在密苏里州能否建立奴隶制,关系到南部能否在华盛顿保持自己的强大的政治势力的问题。

当时南部的人口密度比不上北部,根据人口总数分配国会席位的选举法,南部每个州顶多选出两名议员。当时南北双方的议会人数相等。南方人要想在国会获得多数席位,就必须建立蓄奴制的新州。这场斗争一直持续到 1820 年,才以双方达成妥协法案而告终。这就是著名的“密苏里妥协案”,承认密苏里是蓄奴制的州,同时又建立了一个新的“自由州”——缅因州。

在汉尼巴尔镇,几乎人人都认为蓄奴制是天经地义的,虐待黑奴合理合法,奴隶主的这种行为还受到教会和当时的所谓道德准则的认可。吐温出生成长在这片物产丰饶的土地上,仍然存在着蓄奴制。他置身于这种残酷欺压和剥削黑奴的社会环境之中,在他的心灵上不能不留下创伤。

吐温在《自传》里写道,“在学生时代我对蓄奴制并不感到痛恨, 我不怀疑它有什么罪恶。从来没有人在我面前抨击它。当地报纸也不发表反对蓄奴制的言论,牧师在教堂的讲坛上布道时说,上帝赞成蓄奴制, 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当时在汉尼巴尔镇上,有七分之一的家庭拥有黑奴。克里曼斯法官家的女黑奴珍妮,跟随他们全家人从田纳西州长途跋涉,来到这里。她心地善良,勤劳朴实,从早到晚干着家里最脏最重的活,即使累得筋疲力竭,连走路都摇摇晃晃的,她也从不吭声。后来,约翰·克里曼斯负债累累,难以维持全家大小的日常生活,就把珍妮卖给了黑奴贩子毕布, 继而又被转卖到南方种植庄园干活。很多年后,年轻的马克·吐温在轮船上遇上了珍妮,她在船上当清洁工,见到吐温后,她“哭泣着,心酸地诉说着自己的悲惨遭遇”。

克里曼斯家里还有一名小黑奴,跟吐温的年龄相差无几。吐温有一天向母亲抱怨,觉得小黑奴桑迪成天高声唱歌,吵闹得很,实在烦人, 他还曾经对桑迪发脾气。母亲责备吐温,说道:“你设身处地想想,他小小的年纪就被卖掉了,远离自己的母亲。他母亲住在马里兰州,离这里有 1000 英里啊。他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妈妈了,多么可怜的孩子!他唱唱歌,是极力消除自己的痛苦和忧愁,他声音的确大了一些,有时也弄得我头昏脑胀的。不过,我还是忍耐着,听他唱歌,要是桑迪不唱歌, 成天愁眉苦脸闷声不响,我倒会为他伤心哩。”

母亲的这番话,深深地感动了马克·吐温,使他终生难忘。简·克里曼斯虽然认为蓄奴制是无可指责的,但她对黑奴们总是充满着深厚的同情,从来不打骂黑奴,把他们当作自己的孩子看待。她还以惊人的勇气救助和保护正在受到奴隶主追捕的黑奴。

在汉尼巴尔镇的码头上,马克·吐温经常看到黑奴贩子的“货物”

——十几个男女黑人被连锁在一起,有时其中还有黑人小孩,正准备用轮船把他们“装运”到密西西比河的下游一带,当作牛马和商品一样地卖给南方的棉花种植庄园主。黑奴们躺在地上,东倒西歪,表情极其悲伤。

吐温 10 岁时,亲眼看见白人工头为一桩小事,竟然用铁块猛击黑奴的头部,“一个钟头后,这名黑奴死了⋯⋯这实在太惨无人道了⋯⋯镇上的人都不会主张平白无故地杀人,然而,不用说,谁也不会对诸如此类的事情感到突然,他们都缄默不语”。

无论在汉尼巴尔镇,还是佛罗里达村,黑奴们都渴望着自由,最害怕被黑奴贩子转卖到“大河下游”去,在南方的棉花种植庄园里黑奴们的命运更加悲惨。吐温经常在村镇上看到张贴的传单,悬赏追捕在逃的黑奴。他有次看见 6 个白人彪形大汉,抓到一名逃跑的黑奴,五花大绑, 将他摔倒在一间木棚里。过了不久,黑奴被毒打致死,他临终前痛苦挣扎的模样和呻吟声,长久地留在马克·吐温的记忆里。

按照蓄奴制的观念,黑奴是“私有财产”,可以任凭主人处置和买卖。如果有人窝藏在逃的黑奴,就会被视为“窃贼”,要受到法律的追究。至于举报或抓住逃跑的黑奴,就可以得奖金。

马克·吐温童年时看到不少正直善良的人,跟他的母亲一样,见义勇为,向饱受苦难的黑奴们伸出援助之手。他的好朋友汤姆的哥哥本森·堡南肯希波,就不声不响地做出了使吐温深为钦佩的“壮举”。

一天傍晚,本森在钓鱼时发现了一名逃跑的黑奴,尽管堡南肯希波一家穷得要命,生活难以糊口,但本森却不为金钱诱惑而出卖黑人。他勇敢地把黑奴藏在沼泽地里,他省吃俭用,偷偷地送食物给黑人吃,还跟他交上了朋友。后来,这名黑奴终究没有逃脱主人和地方当局的不断追捕,跳入河里淹死了。当时,吐温和小伙伴们都知道汤姆的哥哥本森这事,大家都为他严守秘密。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是古往今来的颠扑不破的真理。 在马克·吐温的家乡,反抗蓄奴制的人愈来愈多,废奴派的队伍逐

渐壮大,他们为高尚的信念英勇奋斗。克里曼斯法官作为当地巡回法庭陪审团的一名委员,在附近的巴尔密拉镇参加对 3 名废奴派的审判,这 3

名白人因设法帮助 5 名黑奴逃亡而被逮捕,结果被判处 12 年监禁。

马克·吐温后来在一篇作品里描述了废奴派加尔第被处死时的情景。加尔第经常帮助黑奴们逃亡。有一次当警察追捕黑奴时,加尔第当场打死了一名警官。

农庄主们从各地赶到刑场观看,有些人只不过是来凑热闹的。他们一边吃着馅饼,一边喝着浓烈的苹果酒。

加尔第虽然被杀害了,但反抗蓄奴制的斗争并没有因此销声匿迹。汉尼巴尔镇四周许多人觉悟过来,积极地支持和参加废奴派的活动,纷纷建立反对蓄奴制的秘密团体。吐温的哥哥欧利恩,后来也成了一位坚定的废奴派。

  1. 犯罪现象有增无减

汉尼巴尔镇上普通人们的生活,从来谈不上美满幸福,当然,不只是对黑人而言,而且大多数的白人,尤其是那些被人轻蔑地称为“白种废物”的穷苦人家,都是长年累月奔波劳累,始终过着忍饥挨饿的生活。

马克·吐温的哥哥欧利恩,在 19 世纪 50 年代初期编辑的一张小报上作了这样的报道:“在贫苦的人家里,男女老幼只能共盖一床破烂不堪的被毯。堡南肯希波全家靠乞讨度日。”关于吐温的童年伙伴和近邻汤姆他们一家的贫困状况,在吐温当了作家后写的一篇文章里也有所描述:“堡兰肯希波一家,父母是穷光蛋和酒鬼。女儿被别人指控卖淫, 但毫无证据。汤姆是年轻善良的偶像崇拜者。本森是一名渔夫。孩子们既不上学,也不进教堂。”

像汤姆·堡南肯希波这类穷困潦倒的白人家庭,在汉尼巴尔镇上还有不少。

镇上的老人们喜欢给孩子讲述海盗的故事。穷凶极恶的海盗们为所欲为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可是,诸如黑奴贩子毕布、投机商人斯塔特之流的骗子、流氓和恶棍,他们掠夺普通人们的钱财的手段更加残忍,比大海盗们更有过之而无不及,只不过他们不是明杖执火,使刀动枪来谋财害命罢了。

可是,有一次镇上的投机商人也在光天化日之下,枪杀了老农民斯玛尔。马克·吐温亲眼目睹了这件惨案。

斯玛尔善良、诚实和正直,每逢星期六他都骑着马来镇上赶集,推销他的农产品,同时从店铺里购买一些生活用品和工具回农庄。他喜欢喝酒,有时仗着酒劲,高谈阔论,对周围的坏人坏事进行抨击,甚至破口大骂。克里曼斯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曾经请斯玛尔老头作过证,认为他“比州里任何人都要诚实可靠”。

斯玛尔老头无情地揭露过投机商人阿尔·斯塔特和威廉·奥乌斯里的卑鄙的诈骗和偷窃行径,他们对心直口快的老农民恨之入骨,多次伺机报复。

星期六上午,斯玛尔到镇上来卖牛肉,他和蔼可亲,在镇上广结人缘,大家都跟老头打招呼或聊上几句。斯玛尔和老朋友布朗走到主街上, 朝克里曼斯家的木板围墙的对面走来,当时马克·吐温正坐在那里削制一把木剑。

突然,威廉·奥乌斯里出现了,他从斯玛尔老头身后走过来,凶神恶煞一般,只听到他猛喝一声,斯玛尔不由得一怔,刚一扭过头来,相距四步左右的奥乌斯里朝老头连开两枪,斯玛尔摇晃了几下,倒在血泊中。

吐温看得一清二楚,吓呆了,赶紧混进围观的人群中。镇上的医生马上从药房里跑出来,检查斯玛尔的伤口,枪伤靠近心脏,老农民胸前窟窿里的鲜血直往外冒,眼看马上要咽气了,只见一个人挤进人群,找了一本《圣经》,盖在垂死的人的胸口上,斯玛尔老头呼吸更加困难, 不一会儿就死了。

9 岁的吐温,如同汉尼巴尔镇上的大人们一样,过了很长一段时期, 还不由得回想起当时悲惨恐怖的情景,有时夜里他从梦中惊醒过来,觉

得一本沉甸甸的《圣经》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过了一年后,奥乌斯里才被传讯到法庭受审。由于他有大量金钱和在上层人物中有靠山,这个凶手居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他的同伙们得意忘形,把他从受审讯的邻近镇上的法院里接回来,在汉尼巴尔镇为他摆酒设宴,欢呼喧闹。这更加激起了镇上居民们的满腔愤怒,在公众舆论的强大压力下,奥乌斯里离开了此地,但据有关资料记载,7 年后他又大摇大摆地回到汉尼巴尔镇继续搞投机倒把活动。

在马克·吐温的童年时代,汉尼巴尔镇上发生的凶杀案接连不断。成千上万的移民,途经这个拥有大码头的市镇,去更加遥远的西部。

汉尼巴尔镇上的犯罪现象与日俱增。马克·吐温不止一次看到,由于酗酒贪财,使不少移民有恃无恐,胆大妄为,变得如同野兽般的凶残。每天有五六艘轮船在汉尼巴尔镇的码头停靠。一些赌棍、小偷、骗子下船后来到镇里,在当地的“咖啡馆”里专门搜刮缺乏心眼的人的钱财。

镇上有些年轻人,携带左轮手枪,东游西荡,动不动就开枪。有一天,马克·吐温看见哈特家的兄弟俩,一个用膝盖抵住自己叔叔的胸脯, 另一个瞄准叔叔开枪,幸而子弹卡壳,不然,他俩的亲叔叔就一命呜呼了。

还有一次,吐温在镇子外面玩耍了一整天,夜晚回到父亲的法律事务所,在月色朦胧中,看见地板上躺着一具尸体,被害者的胸口上有深深的伤痕,尸体是从街上抬来的。

马克·吐温在秋末冬初的一个傍晚,曾经看见一个叫林德尔的人, 跟几个同伙闯进一户人家去行凶抢劫。房子里只有老太太和她的最小的女儿,为了保护女儿不受污辱,老太太开枪当场击毙了林德尔。还有些前往加利福尼亚州去淘金的青年移民,被喝得酩酊大醉的同伴杀死。这在汉尼巴尔镇上不足为奇。

在密西西比河上,经常有无名尸体,被水冲到岸边。当轮船上有人落水时,船长一般很少停船,若无其事地继续航行,一个人的性命在这里是无足轻重的。

7 父亲含恨离开人世

克里曼斯一家迁居汉尼巴尔镇时,全镇只有近 1000 居民。他们在屠宰场、威士忌酒厂、磨坊、皮革厂、烟草厂、锯木厂、码头、铁匠铺、商店和旅店干活。这些厂坊店铺都坐落在小镇的两条主要街道上。到马克·吐温长到 12 岁左右,镇上的居民人数已经增加了一倍多。

8 年前,约翰·克里曼斯初来时,对这里的一切充满信心,他认为汉尼巴尔镇不像佛罗里达村那样处于不通航的小盐河边,而是正坐落在密西西比河畔,航运四通八达。在密西西比河上游的所有航线上行驶的轮船,都要在汉尼巴尔镇停靠,当地人们都把它视为密苏里州的重要集镇之一。

约翰·克里曼斯准备大干一场,在这里开创新局面,做出一番辉煌事业。

岁月匆匆,几多风雨几多愁,克里曼斯法官竭尽全力,艰苦奋斗, 可是,轮船、驳船和木排川流不息的密西西比河,看来也无助于他实现自己的远大抱负。

约翰·克里曼斯把在佛罗里达的家产,全部变卖给投机商人阿拉·斯塔特,又购买这人在汉尼巴尔镇的几间木板房屋,结果受骗上当,吃了大亏。他在镇上开设小杂货铺,由于缺乏经营头脑,经常亏本,为了贩进货物,他不得不靠借债应付。

克里曼斯法官最大的弱点,就是交游不慎,轻易相信别人。这在当时尔虞我诈的社会上肯定是要吃亏的。阿拉·斯塔特花言巧语诱劝法官为他的几千元的借据作保,忽然间,诡计多端的斯塔特宣布破产,把所有债务一古脑儿转嫁到约翰·克里曼斯身上,法官被迫变卖家产为他偿还债务。

几年后,卑鄙龌龊的阿拉·斯塔特成了拥有 700 块地皮的阔佬,克里曼斯法官的家境却每况愈下,日子过得更加艰难。法官为全家人的生计到处奔波,历尽坎坷,但是到头来仍然无所作为。

约翰·克里曼斯在外地寻找工作时,有次在给妻子简·克里曼斯的信中,流露出自己非常苦恼的情绪,他写道:“春来到了,我真不知道究竟能否找到什么事情做,第一,我多么希望能够有项工作。第二,但愿我的劳动能获得报酬。”吐温的哥哥欧利恩后来回忆道,那次他看到父亲回家后愁眉苦脸,十分沮丧,当母亲埋怨他时,父亲叹息道:“我总不能去挖土垦荒吧。”

约翰·克里曼斯搬迁到汉尼巴尔镇后不久,曾经担任过一段时期的治安推事,他的法律事务所设在一间木板房子里,房屋年久失修,破损严重。克里曼斯法官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作风正派,十分廉洁。他在镇上享有较高的威望,但个人的收入却相当低。

克里曼斯法官在一生的最后岁月里,一直在跟镇上心狠手辣的黑奴贩子威廉·毕布打官司。

毕布欠了克里曼斯 500 元账,5 年来,他一直赖账不还,尽管他贩卖黑奴,昧着良心赚了大量的钱。约翰·克里曼斯向巡回法庭上诉,审判结果只是强制拍卖毕布的一名 9 岁的女黑奴、几袋盐和几只洋铁桶,这些都抵消不了多少债务。

毕布采取报复手段,从克里曼斯的一名债主手中接过来一张账单, 这是法官赊购食品时所欠的 290 多元的一笔帐。于是,毕布以此帐单向法庭起诉,打赢了官司,巡回庭判决拍卖克里曼斯的财产抵债,可是他已经穷得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拍卖了。

当时约翰·克里曼斯正在申请竞选县巡回法庭的记书官,他受到当地绝大多数居民的拥护,得票数大大地超过其他 6 名竞选对手。他一旦当选这个职务,虽然薪俸不算高,但是足以维持全家生计,摆脱当前困境。

1847 年 3 月的一天,约翰·克里曼斯骑马去 11 英里外的巴尔米拉镇的巡回法庭,继续跟威廉·毕布打官司。在回家途中,风雪交加,他冻得浑身颤抖,胸膜发炎,没过几天转为肺炎。镇上的医生竭尽全力为他治疗,病情始终不见好转,高烧持续 14 日不退。

马克·吐温和母亲、哥哥欧利恩、姐姐帕梅拉和弟弟亨利心急如焚, 日日夜夜轮流守护在病榻旁边,细心照料生命垂危的父亲。

在一个阴暗寒冷的日子里,49 岁的克里曼斯法官知道自己快要死了,他用极其微弱的声音,招呼他最喜爱的女儿帕梅拉靠近自己,他无限深情地吻了吻她的脖子,轻轻地说了一句:“让我死去吧。”

约翰·克里曼斯就这样含恨地离开了人世间,当时马克·吐温年仅11 岁零 4 个月。

马克·吐温的父亲逝世后,全家人的生活更无保障。他们在汉尼巴尔镇的财产所剩无几,约翰·克里曼斯年轻力壮时在田纳西州购置了大块土地,虽说有 7 万英亩(约合 3 万公顷),但这笔遗产没有给他的孩子们带来丝毫好处。后来,欧利恩几次试图将这一大片“田纳西的土地” 拆零拍卖,始终无人问津。

归根结蒂,在田纳西的土地上,在颠沛流离的生活中,在汉尼巴尔镇定居的 8 年里,克里曼斯一家看到了什么呢?一切令人愤恨,一切又促人清醒,使他们对生活不抱任何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