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艾德礼劝杜鲁门:“两张否决票与一张否决票有甚么两样?会更坏些?”

1950 年 6 月 25 日,处于当时“冷战”的世界局势的夹缝中的朝鲜,爆发了南北战争,美国在武装干涉朝鲜的同时,宣布用武力阻止中国人民解放台湾,使得新生的中国硬被拖入了朝鲜问题的争端。这时,联合国的有识之士认识到,如果没有中国的参与,联合国难以达成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任何谈判。为此,作为中立于东西方两大阵营之外的印度进行了斡旋活动。

7 月 13 日,尼赫鲁总理在事先征得中国的同意后,分别致信斯大林和艾奇逊,建议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并由苏、美、英、中等国通过在安理会内外的谈判,和平解决朝鲜问题。7 月 16 日,斯大林在给尼赫鲁的信中表示,苏联欢迎印度提出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参加安理会以解决朝鲜问题的和平倡议,而美国在 7 月 18 日则断然拒绝,导至斡旋活动搁浅。

这年 9 月,五届联大召开,印度代表再次作出努力,向大会提出接受中国参加大会的提案。苏联对此表示支持,并向大会提出两项决议草案:(1) 大会议决国民党集团之代表并非代表中国,不得参与大会及大会各机关之工作;(2)大会议决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代表参加大会及其机构之工作。

但是,在美国的操纵下,印度和苏联的积极、公正地解决中国代表权问题的提案,却遭到了大会的否决,反而通过了古巴所提出的所谓“联合国对会员国代表权的承认问题”的提案。该提案规定“如逢一个以上当局自称为有权在联合国中代表一会员国的政府,而此问题成为联合国中争论的题目时,该问题应按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及每一案件所处之情况予以考虑”, “当任何问题发生时,应由联合国大会考虑;如值大会体会,应由临时委员会考虑”,“对于这一问题大会或临时委员会所采取的态度,联合国各机构及各专门机构应予计及”。这一提案,实质上是把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的问题,作为一个法律问题而强行拖延下来。此外,这次大会还通过了加拿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中国代表权问题特别委员会”的决议,规定成立一个由加拿大、厄瓜多尔、印度、伊拉克、墨西哥、菲律宾、波兰等 7 国代表组成的特别委员会,以审议中国代表权问题,但它所作出的决议却规定, 在未作出结论之前,仍允许“中华民国”的代表出席联合国,并与其它国家的代表拥有同样的权利。这项决议,不但使印度和苏联的努力付之东流,而且意味着中国代表权问题将再一次被拖下去。

但是,这种拖延的局面已引起一些国家的反感,一直是美国行动的得力支持者的英国,在这一问题上倒是持冷静审慎的态度。这年的 12 月,美英在华盛顿的会谈中,艾德礼就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和台湾问题,向杜鲁门提出了忠告:

艾德礼:英国人不同情蒋介石,对所谓的福摩萨(即台湾)问题不感兴趣。美国应考虑从台湾海峡撤走第七舰队以换取中国从朝鲜撤军,并同时考虑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问题。

艾德礼:台湾对美国远东防务是相当重要的,如把它交给敌人,美国的岛屿链条防线将会断掉一节。

艾德礼:台湾终归要还给中国人的,这是美国应该正视的现实。

艾奇逊:如果美国真想解决中国军队介入朝鲜战争这一问题的话,最好

让中国进入联合国。如果中国是联合国的一员,反而有达成协议的可能,因为在联合国内谈比在联合国外谈要好得多。这样,西方也可能少丢点面子。杜鲁门:现在联合国有一个苏联已经让西方感到棘手,中共若进入麻烦

将更多。况且,即使中共进入联合国,美中关系能否比现在更好?

艾德礼:即使美中关系不会比现在更好,两张否决票(指苏、中)与一张否决票有什么两样?会更坏些?

应该说,英国对美国的忠告是正视现实的,但是美国却对此置若罔闻。在会谈后的公报中表明,“美国现在反对并将继续反对中共代表在联合国的席位”。在 1951 年 11 月举行的六届联大上,美国以所谓“中国侵略朝鲜” 为借口,操纵大会通过决议,“延期讨论”中国代表权问题,并将这一决议延续达 10 年之久。

中国政府对美国的行为进行强烈的谴责。1953 年朝鲜战争结束后,周恩来外长即郑重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认为,联合国应当成为保障世界和平及国际安全的组织,而不应当成为美国侵略的工具。美国政府认为中国人民选择了合乎中国人民的需要而不合乎华盛顿当局口味的人民民主制度,竟阻挠中华人民共和国得到它在联合国中应有的地位。但是许多重大国际问题,首先是亚洲问题,如果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是不能解决的。因此,联合国要真正有效地履行保障世界和平及国际安全的职责,就必须首先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在 1954 年的日内瓦会议上,周恩来外长在讨论关于朝鲜问题的发言中又进一步指出:“中国是联合国的创始者之一。中国人民一贯支持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并不断为它的实现而努力。根据联合国宪章,苏联、美国、英国、法国和中国对维护国际和平和安全负有特殊的责任。联合国中的多数国家追随美国剥夺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应有的地位和权利,根本违反了联合国宪章,并严重的损害着联合国的威信。”他进一步指出:“问题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要求加入联合国,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联合国的应有权利遭受剥夺。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地位应予以恢复。”

与此同时,中国政府对恢复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充满信心。到了 60 年代末,新中国经过坚韧不拔的斗争,已打破了美国从朝鲜、台湾和印度支那三个方面同时逼来的威胁,通过朝鲜停战谈判和日内瓦会议,稳定了南方边陲的局势。中国还同印度和缅甸共同倡导了举世闻名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参加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亚非会议。这样,新中国不仅在惊涛骇浪的国际舞台上站稳了脚跟,而且在国际事务中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大。1957 年 11 月,周恩来总理在对驻华使节的一次谈话中,在提到当时由印度提出的关于恢复中国的合法席位的提案时指出:“我们很感兴趣的是,每次表决印度提案时,支持印度梅农先生提案的国家越来越多,有社会主义国家以及其他友好国家。当然,在一个短时期,我们可以预料,像印度这样正义、友好的主张是不会在联合国通过的。⋯⋯但是,每年表决一次印度式的提案,是值得做的正义事情。为什么呢?因为每次表决,赞成的国家越来越多,总有一天会由少数变成多数。世界上真理总是这样由少数变成多数的。事物发展规律就是这样,正义的东西总会取得多数的支持”。他还幽默地说:“这真叫做不懈的、不疲倦的斗争。”

在这种形势下,虽然美国依然老调重弹,却无法改变联合国成员国尤其是亚非国家对恢复中国合法席位的支持。在 1960 年第 15 届联大上,表决美

国“延期”讨论的提案时,42 票赞成,34 票反对,22 票弃权,仅以 8 票的微弱多数勉强通过。从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国家总数已远远超出支持美国提案的国家这一结果看,如果到 1961 年第 16 届联大时,再来表决这一提案, 恐怕美国连这一微弱的多数也难以保持。这就意味着美国强行阻止联大讨论中国代表权问题的老路子已经行不通了。虽然如此,美国依然不肯放弃它所扮演的“世界宪兵”的角色,一计不成又施二计,在中国通往联合国的道路上,又设置了新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