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历法之辩

公元 603 年底,蜀王因为犯罪被废掉后,刘焯和刘炫获准返回了京师,他们又和诸儒一起修订礼和律,刘焯被任以云骑尉之职,刘炫被任为旅骑尉。虽然经过了这样一次大的周折,刘焯仍然继续进行历法的研究,坚持必须改革历法的主张。

公元 604 年,刘焯又向皇太子杨广上书,一方面实事求是地指出张胄玄历法有可取之处,另一方面又尖锐地指出张胄玄历法的错误:

“其一曰,张胄玄所上见行历,日月交食,星度见留,虽未尽善,得其大较,官至五品,诚无所愧。但因人成事,非其实录, 就而讨论,违舛甚众。

“其二曰,胄玄弦望晦朔,违古且疏, 气节闰候,乖天爽命。时不从子半,晨前别为后日。白躔莫悟缓急,月极妄为两种,月度之转,辄遗盈缩,交会之际,意造气差。七曜之行,不循其道,月星之度,行无出入, 应黄反赤,当近更远,亏食乖谁,阴阳无法。星端不协,珠壁不同,盈缩失伦,行度愆序。击极晷漏,应有而无,食分先后,弥为烦碎。测今不审,老古莫通,立术之疏,不可纪服。今随事纠驳,凡 536 条。

“ 其三曰,胄玄以开皇五年,与李文

琮,于张宾历行之后,本州贡举,即所造历拟以上应。其历在乡阳流布,散写甚多,今所见行,与焯前历不异。玄前拟献,年将六十,非是忽迫仓卒始为,何故至京为几,即变同焯历,与旧悬珠。焯作于前,玄献于后, 舍已从人,异同暗会。且孝孙因焯,胄玄后附孝孙,历术之文,又皆是孝孙所作,则元本偷窃,事甚分明。恐胄玄握讳,故依前历为驳,凡 75 条,并前历本俱上。

“其四曰,玄为史官,自奏亏食,前后所上,多与历违,今算其乖舛有 13 事。又前与太史令刘晖等校其疏密 54 事,云 53 条新。计后为历应密于旧,见用算推,更疏于本。今纠发并前,凡 44 条。

“其五曰,胄玄于历,未为精通,然孝孙初造,皆有意,征天推,事必出生,不是空文,徒为臆断。

“其六曰,焯以开皇三年,奉敕修造, 顾循记注,自许精微,秦、汉以来,无所与让。寻圣人之迹,悟曩哲之心,测人曜之行, 得三光之度,正诸气朔,成一历象,会通今古,符允经传,稽于庶类,信而有征。胄玄所违,焯法甚合,胄玄所阙,今则尽有,隐括始终,谓为总备。”

刘焯在这六条中,第一是指出了张胄玄历法中的 536 条大小失误,第二是用交食等古今天象对张胄玄的历法进行验算,发现了

它的 44 条乖谬。第三还尖锐地指出张胄玄的历法中有不少内容是取自刘孝孙的历法和他在公元 583 年所献的历法,共 75 条。

最后,刘焯又上启说: “自木铎寝声,绪言成尽,群生荡析,

诸夏沸腾,曲技云浮,畴宫雨绝,历纪废坏, 千百年矣。焯以庸鄙、谬荷甄擢,专精艺业, 耽玩数象,自力群儒之下,冀靓圣人之意。开皇之初,奉敕修撰,性不谐物,功不克终, 犹被胄玄窃为己法,未能尽妙,协时多爽, 尸官乱日,实点皇猷。请征胄玄答,验其长短。”

刘焯的这一封启和上文“其六曰”是叙述自己努力钻研天文学,有一技之长,在开皇三年(公元 583 年)奉敕修造 33 皇极历, 费尽了心血,终于将历法修了出来,不想却被张胄玄所剽窃,因此,刘焯在最后提出了要和张胄玄当面进行辩论,并通过实际检验来判别两个人历法的优劣的要求。这些言语和辩论的要求都表现了刘焯极大的自信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

在这一年,刘焯还上呈了他论律吕的书,这是他关于音律学的研究成果。

公元 605 年,隋炀帝杨广杀死隋文帝登基后,著作郎王邵和诸葛颖两人在侍宴的时候,对隋炀帝说刘焯的历法“推步精审,证引阳明”,隋炀帝就命令刘焯和张胄玄二人

进行辩论。

张胄玄驳难刘焯中心是说皇极历在推求月朔时以定朔法进行计算,势必会出现连续三个大月或者是连续三个小月的状况,不符合传统的月朔安排方法,他认为只有刘焯把他的平率取消,才能施行。

刘焯则是据理力争,以驳斥张胄玄的攻击,双方互相驳难,是非不决。这是刘焯参加的第四次历法之争受挫。

在我国古代,关于天体结构,有三种说法,一是宣夜说,认为天不是物质造成的, 没有一定的形状,没有止境,但是这种学说已经失传。二是盖天说,西汉中期的《周髀算经》就采用这种学说,认为“天象盖笠, 地法覆盘”。

惆髀算经》中还介绍过一个观测:用一根 8 尺高的竿子垂直立于地面,每当太阳过子午线时量竿影长度。当影长正为六尺时, 用一根 8 尺长,孔径一寸的竹管观看太阳。此时太阳视圆面正好充满竹管。由此,《周髀算经》按照“千里差一寸”的比例关系, 求得此时太阳距人目为 10 万里,进而求得

太阳的线直径为 1250 里。由于“千里差一寸”等基本出发点都是错误的,因而《周髀算经》所得极为荒谬(太阳的线直径实际为

139.1 万公里)。

第三种天体结构的说法是浑天说,认为

天地之象如卵之裹黄,“天转如车毂之运也,周旋无端,其形浑浑,故曰浑天。”

刘焯是一位持浑天说观点的天文学家,他认为盖天说据以推算天地大小的夏至时日“影子里差一寸”这一基本数据是错误的。他从一位经学家的立场否定“寸差千里”的说法,认为这种说法没有可靠的典籍依据。他又指出:

交州和爱州与地中阳城的距离均不及万里,而夏至时交、爱二州日影长度为零, 阳城日影长度为一尺五寸,所以应是约六百里日影差一寸,这是从一般人都承认的阳城与交、爱二州的实际距离和影长的事实予以驳斥。

刘焯还提出了进行检验的具体实测方案:

“请一水工,并解算术士,取河南,北平地之所,可量数百里,南北使正。审时以漏,平地以绳,随气至分,同日度影。得其差率,里即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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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焯提出的这一个方案,从测量地点的选择,水平测量、时间量度器具和方法的选定,到日影长度的测量必须惜地同时进行等要求,考虑的相当周密,同时也是十分合理的和切实可行的。

刘焯本来是希望通过这一次实测来彻

底揭示夏至日影长差一寸,两地相距千里的谬误,并作为改良浑天学说的基础,可异他的这一个科学建议未被及时采纳。

在仁寿(602——604)、大业(605—

—617)之交,是刘焯对天文历法的研究达到炉水纯青的年代,但是,他的历法是否被采用依然悬而未决,他的重要建议也未被采用,他对于音律学的研究心得也不被重视, 这些对于刘焯的打击是十分沉重的,刘焯对这种极不公正的现实进行的抗议只能是自动罢归故里,以等待历史的判决。